'全面解讀央行數字貨幣:從運營體系、管理模式到技術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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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讀央行數字貨幣:從運營體系、管理模式到技術路線

免責聲明:本文旨在傳遞更多市場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火星財經官方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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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趣鏈科技

綜述:近年來,世界各國及地區央行及貨幣當局都得對央行數字貨幣展開研究與探索,我國人民銀行也在該領域積極探索,8月20日人民銀行重新發布修改過的範一飛副行長與穆長春副司長的央行數字貨幣相關文章。本文從我國央行數字貨幣運營體系、管理模式、替代對象、技術、對於智能合約的態度幾個方向出發講解了我國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構想以及趣鏈科技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一些思考。

一、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運營體系

1.1介紹

DC/EP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構兌換給公眾。趣鏈注:在原版本只提及商業銀行投放數字貨幣,本次修改為:商業銀行等機構運營數字貨幣,一方面,未來的央行數字貨幣運營機構不止侷限於商業銀行,也會有其他相關機構加入,比如,第三方支機構等;另一方面對於這些機構不再只是單純負責投放數字貨幣,而是系統化的參與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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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近年來,世界各國及地區央行及貨幣當局都得對央行數字貨幣展開研究與探索,我國人民銀行也在該領域積極探索,8月20日人民銀行重新發布修改過的範一飛副行長與穆長春副司長的央行數字貨幣相關文章。本文從我國央行數字貨幣運營體系、管理模式、替代對象、技術、對於智能合約的態度幾個方向出發講解了我國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構想以及趣鏈科技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一些思考。

一、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運營體系

1.1介紹

DC/EP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構兌換給公眾。趣鏈注:在原版本只提及商業銀行投放數字貨幣,本次修改為:商業銀行等機構運營數字貨幣,一方面,未來的央行數字貨幣運營機構不止侷限於商業銀行,也會有其他相關機構加入,比如,第三方支機構等;另一方面對於這些機構不再只是單純負責投放數字貨幣,而是系統化的參與運營。

全面解讀央行數字貨幣:從運營體系、管理模式到技術路線

1.2採用原因

1.2.1國家現狀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在地區經濟發展、資源、人口受教育程度等都有著巨大的差異,單層運營無法滿足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與複雜性。

1.2.2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避免將風險過度集中

央行是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的直接服務金融機構,而央行數字貨幣直接服務公眾,如果僅靠央行自身力量,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既要滿足安全、高效、穩定的目標,還要滿足用戶體驗需求,同時央行還受制於預算、資源、人員和技術等客觀約束。

1.2.3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的積極性

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經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強,另起爐灶重複建設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

1.2.4避免金融脫媒

單層運營下,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將形成競爭關係。顯然,由央行背書的央行數字貨幣的信用等級高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可能出現“存款搬家”,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此外商業銀行吸納存款能力降低會增加其對同業市場的依賴,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引發“金融脫媒”。為保持其放貸能力和金融穩定,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在極端的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趣鏈注:“金融脫媒”一般是指在進行交易時跳過所有中間人而直接在供需雙方間進行。“金融脫媒”又稱“金融非中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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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近年來,世界各國及地區央行及貨幣當局都得對央行數字貨幣展開研究與探索,我國人民銀行也在該領域積極探索,8月20日人民銀行重新發布修改過的範一飛副行長與穆長春副司長的央行數字貨幣相關文章。本文從我國央行數字貨幣運營體系、管理模式、替代對象、技術、對於智能合約的態度幾個方向出發講解了我國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構想以及趣鏈科技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一些思考。

一、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運營體系

1.1介紹

DC/EP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構兌換給公眾。趣鏈注:在原版本只提及商業銀行投放數字貨幣,本次修改為:商業銀行等機構運營數字貨幣,一方面,未來的央行數字貨幣運營機構不止侷限於商業銀行,也會有其他相關機構加入,比如,第三方支機構等;另一方面對於這些機構不再只是單純負責投放數字貨幣,而是系統化的參與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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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採用原因

1.2.1國家現狀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在地區經濟發展、資源、人口受教育程度等都有著巨大的差異,單層運營無法滿足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與複雜性。

1.2.2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避免將風險過度集中

央行是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的直接服務金融機構,而央行數字貨幣直接服務公眾,如果僅靠央行自身力量,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既要滿足安全、高效、穩定的目標,還要滿足用戶體驗需求,同時央行還受制於預算、資源、人員和技術等客觀約束。

1.2.3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的積極性

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經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強,另起爐灶重複建設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

1.2.4避免金融脫媒

單層運營下,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將形成競爭關係。顯然,由央行背書的央行數字貨幣的信用等級高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可能出現“存款搬家”,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此外商業銀行吸納存款能力降低會增加其對同業市場的依賴,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引發“金融脫媒”。為保持其放貸能力和金融穩定,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在極端的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趣鏈注:“金融脫媒”一般是指在進行交易時跳過所有中間人而直接在供需雙方間進行。“金融脫媒”又稱“金融非中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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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信用擔保

為保證貨幣不超發,運營機構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額繳納準備金。所以,公眾所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1.4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1.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係;

2.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

3.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

4.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

5.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

6.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因此也不會對現行實體經濟運行方式產生負面影響。

趣鏈注:最大程度的保留現有的貨幣運行機制與現狀,實際上數字貨幣還是會對貨幣政策有影響的,“點對點”支付結算將改變不同經濟部門的行為,從而影響貨幣供給。

1.5總結

該模式更有利於發揮央行數字貨幣的優勢,節約成本、提高貨幣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於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有利於抑制公眾對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需求,鞏固我貨幣主權。

趣鏈注:公眾對於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訴求是因為其價值波動具有投資性,而央行數字貨幣是具有較高穩定性的,未來可能會有進一步發展與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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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近年來,世界各國及地區央行及貨幣當局都得對央行數字貨幣展開研究與探索,我國人民銀行也在該領域積極探索,8月20日人民銀行重新發布修改過的範一飛副行長與穆長春副司長的央行數字貨幣相關文章。本文從我國央行數字貨幣運營體系、管理模式、替代對象、技術、對於智能合約的態度幾個方向出發講解了我國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構想以及趣鏈科技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一些思考。

一、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運營體系

1.1介紹

DC/EP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構兌換給公眾。趣鏈注:在原版本只提及商業銀行投放數字貨幣,本次修改為:商業銀行等機構運營數字貨幣,一方面,未來的央行數字貨幣運營機構不止侷限於商業銀行,也會有其他相關機構加入,比如,第三方支機構等;另一方面對於這些機構不再只是單純負責投放數字貨幣,而是系統化的參與運營。

全面解讀央行數字貨幣:從運營體系、管理模式到技術路線

1.2採用原因

1.2.1國家現狀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在地區經濟發展、資源、人口受教育程度等都有著巨大的差異,單層運營無法滿足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與複雜性。

1.2.2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避免將風險過度集中

央行是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的直接服務金融機構,而央行數字貨幣直接服務公眾,如果僅靠央行自身力量,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既要滿足安全、高效、穩定的目標,還要滿足用戶體驗需求,同時央行還受制於預算、資源、人員和技術等客觀約束。

1.2.3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的積極性

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經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強,另起爐灶重複建設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

1.2.4避免金融脫媒

單層運營下,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將形成競爭關係。顯然,由央行背書的央行數字貨幣的信用等級高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可能出現“存款搬家”,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此外商業銀行吸納存款能力降低會增加其對同業市場的依賴,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引發“金融脫媒”。為保持其放貸能力和金融穩定,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在極端的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趣鏈注:“金融脫媒”一般是指在進行交易時跳過所有中間人而直接在供需雙方間進行。“金融脫媒”又稱“金融非中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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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信用擔保

為保證貨幣不超發,運營機構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額繳納準備金。所以,公眾所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1.4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1.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係;

2.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

3.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

4.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

5.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

6.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因此也不會對現行實體經濟運行方式產生負面影響。

趣鏈注:最大程度的保留現有的貨幣運行機制與現狀,實際上數字貨幣還是會對貨幣政策有影響的,“點對點”支付結算將改變不同經濟部門的行為,從而影響貨幣供給。

1.5總結

該模式更有利於發揮央行數字貨幣的優勢,節約成本、提高貨幣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於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有利於抑制公眾對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需求,鞏固我貨幣主權。

趣鏈注:公眾對於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訴求是因為其價值波動具有投資性,而央行數字貨幣是具有較高穩定性的,未來可能會有進一步發展與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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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模式

2.1介紹

在雙層運營體系安排下,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應以賬戶鬆耦合的方式投放,並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2.2原因

為保持央行數字貨幣的屬性,實現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目標,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雙層運營體系應不同於各種代幣的去中心化發行模式。原因如下:

1.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其債權債務關係不隨著貨幣形態而改變,因而仍必須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

2.需要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與貨幣政策調控職能;

3.不改變二元賬戶體系,保持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方式;

4.為避免運營機構超發貨幣,需要有相應安排實現央行對數字貨幣投放的追蹤和監管。

2.3鬆耦合投放方式

這裡所說的中心化運營模式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採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於賬戶鬆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

趣鏈注:前央行行長周小川曾提到央行數字貨幣應符合“前臺自願,後臺實名”的,就像紙鈔或者硬幣的流通一樣,不會像現在的支付寶交易會有記錄。

2.3.1原因

既可以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以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

2.3.2可控匿名

如果沒有交易第三方匿名,會洩露個人信息和隱私;但如果允許實現完全的第三方匿名,會助長犯罪,如逃稅、恐怖融資和洗錢等犯罪行為。所以為取得平衡,必須實現可控匿名,只對央行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數據。

趣鏈注:央行是唯一監管方,二層運營機構無法獲取交易記錄相關數據。

2.3.2.1要求

在鬆耦合賬戶體系下,可要求運營機構每日將交易數據異步傳輸至央行。

趣鏈注:通過統一數據,未來可能會出現統一標準的KYC、AML。

2.3.2.2目的

1.便於央行掌握必要的數據以確保審慎管理;

2.三反(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

3.減輕商業機構的系統負擔。

2.3.3意義

賬戶鬆耦合的投放方式可以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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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近年來,世界各國及地區央行及貨幣當局都得對央行數字貨幣展開研究與探索,我國人民銀行也在該領域積極探索,8月20日人民銀行重新發布修改過的範一飛副行長與穆長春副司長的央行數字貨幣相關文章。本文從我國央行數字貨幣運營體系、管理模式、替代對象、技術、對於智能合約的態度幾個方向出發講解了我國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構想以及趣鏈科技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一些思考。

一、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運營體系

1.1介紹

DC/EP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構兌換給公眾。趣鏈注:在原版本只提及商業銀行投放數字貨幣,本次修改為:商業銀行等機構運營數字貨幣,一方面,未來的央行數字貨幣運營機構不止侷限於商業銀行,也會有其他相關機構加入,比如,第三方支機構等;另一方面對於這些機構不再只是單純負責投放數字貨幣,而是系統化的參與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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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採用原因

1.2.1國家現狀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在地區經濟發展、資源、人口受教育程度等都有著巨大的差異,單層運營無法滿足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與複雜性。

1.2.2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避免將風險過度集中

央行是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的直接服務金融機構,而央行數字貨幣直接服務公眾,如果僅靠央行自身力量,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既要滿足安全、高效、穩定的目標,還要滿足用戶體驗需求,同時央行還受制於預算、資源、人員和技術等客觀約束。

1.2.3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的積極性

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經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強,另起爐灶重複建設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

1.2.4避免金融脫媒

單層運營下,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將形成競爭關係。顯然,由央行背書的央行數字貨幣的信用等級高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可能出現“存款搬家”,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此外商業銀行吸納存款能力降低會增加其對同業市場的依賴,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引發“金融脫媒”。為保持其放貸能力和金融穩定,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在極端的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趣鏈注:“金融脫媒”一般是指在進行交易時跳過所有中間人而直接在供需雙方間進行。“金融脫媒”又稱“金融非中介化 ”。

全面解讀央行數字貨幣:從運營體系、管理模式到技術路線


1.3信用擔保

為保證貨幣不超發,運營機構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額繳納準備金。所以,公眾所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1.4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1.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係;

2.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

3.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

4.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

5.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

6.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因此也不會對現行實體經濟運行方式產生負面影響。

趣鏈注:最大程度的保留現有的貨幣運行機制與現狀,實際上數字貨幣還是會對貨幣政策有影響的,“點對點”支付結算將改變不同經濟部門的行為,從而影響貨幣供給。

1.5總結

該模式更有利於發揮央行數字貨幣的優勢,節約成本、提高貨幣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於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有利於抑制公眾對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需求,鞏固我貨幣主權。

趣鏈注:公眾對於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訴求是因為其價值波動具有投資性,而央行數字貨幣是具有較高穩定性的,未來可能會有進一步發展與延伸。

全面解讀央行數字貨幣:從運營體系、管理模式到技術路線


二、管理模式

2.1介紹

在雙層運營體系安排下,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應以賬戶鬆耦合的方式投放,並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2.2原因

為保持央行數字貨幣的屬性,實現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目標,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雙層運營體系應不同於各種代幣的去中心化發行模式。原因如下:

1.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其債權債務關係不隨著貨幣形態而改變,因而仍必須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

2.需要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與貨幣政策調控職能;

3.不改變二元賬戶體系,保持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方式;

4.為避免運營機構超發貨幣,需要有相應安排實現央行對數字貨幣投放的追蹤和監管。

2.3鬆耦合投放方式

這裡所說的中心化運營模式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採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於賬戶鬆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

趣鏈注:前央行行長周小川曾提到央行數字貨幣應符合“前臺自願,後臺實名”的,就像紙鈔或者硬幣的流通一樣,不會像現在的支付寶交易會有記錄。

2.3.1原因

既可以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以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

2.3.2可控匿名

如果沒有交易第三方匿名,會洩露個人信息和隱私;但如果允許實現完全的第三方匿名,會助長犯罪,如逃稅、恐怖融資和洗錢等犯罪行為。所以為取得平衡,必須實現可控匿名,只對央行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數據。

趣鏈注:央行是唯一監管方,二層運營機構無法獲取交易記錄相關數據。

2.3.2.1要求

在鬆耦合賬戶體系下,可要求運營機構每日將交易數據異步傳輸至央行。

趣鏈注:通過統一數據,未來可能會出現統一標準的KYC、AML。

2.3.2.2目的

1.便於央行掌握必要的數據以確保審慎管理;

2.三反(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

3.減輕商業機構的系統負擔。

2.3.3意義

賬戶鬆耦合的投放方式可以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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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央行數字貨幣是M0替代

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應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3.1原因

3.1.1M1和M2已實現電子化

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如大小額支付系統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等)、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各類網絡支付手段等運轉正常,且在不斷完善升級、日益高效,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需要。而且,用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1和M2,既無助於提高支付效率,還會造成對現有系統和資源的巨大浪費。

3.1.2紙鈔的數字化需求迫切

現有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都比較高,流通體系層級多,且攜帶不便、易被偽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實現數字化的必要性與日俱增。

3.1.3傳統的賬戶緊耦合模式無法滿足需求

非現金支付工具,如傳統的銀行卡和互聯網支付等,都基於賬戶緊耦合模式,無法完全滿足公眾對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務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絡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現鈔的依賴程度仍然很高。

3.1.4最好的替代品

央行數字貨幣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並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Libra也是用所謂的100%的儲備資產抵押,但是它並沒有把自己限定於M0,因有可能會出現Libra進入信貸市場出現貨幣派生和貨幣乘數。這就有可能出現貨幣超發的情況。

3.2定位

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具備貨幣的職能:交易媒介、價值儲藏、計賬單位,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衝擊。

3.3監管

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M0替代,所以也應遵守現行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的規定。為配合反洗錢等相關工作,可要求相關機構就央行數字貨幣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向央行報告。

趣鏈注:將M0納入到“三反”工作中,將有利於打擊犯罪特別是經濟犯罪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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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近年來,世界各國及地區央行及貨幣當局都得對央行數字貨幣展開研究與探索,我國人民銀行也在該領域積極探索,8月20日人民銀行重新發布修改過的範一飛副行長與穆長春副司長的央行數字貨幣相關文章。本文從我國央行數字貨幣運營體系、管理模式、替代對象、技術、對於智能合約的態度幾個方向出發講解了我國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構想以及趣鏈科技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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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EP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構兌換給公眾。趣鏈注:在原版本只提及商業銀行投放數字貨幣,本次修改為:商業銀行等機構運營數字貨幣,一方面,未來的央行數字貨幣運營機構不止侷限於商業銀行,也會有其他相關機構加入,比如,第三方支機構等;另一方面對於這些機構不再只是單純負責投放數字貨幣,而是系統化的參與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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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採用原因

1.2.1國家現狀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在地區經濟發展、資源、人口受教育程度等都有著巨大的差異,單層運營無法滿足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與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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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是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的直接服務金融機構,而央行數字貨幣直接服務公眾,如果僅靠央行自身力量,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既要滿足安全、高效、穩定的目標,還要滿足用戶體驗需求,同時央行還受制於預算、資源、人員和技術等客觀約束。

1.2.3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的積極性

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經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強,另起爐灶重複建設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

1.2.4避免金融脫媒

單層運營下,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將形成競爭關係。顯然,由央行背書的央行數字貨幣的信用等級高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可能出現“存款搬家”,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此外商業銀行吸納存款能力降低會增加其對同業市場的依賴,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引發“金融脫媒”。為保持其放貸能力和金融穩定,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在極端的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趣鏈注:“金融脫媒”一般是指在進行交易時跳過所有中間人而直接在供需雙方間進行。“金融脫媒”又稱“金融非中介化 ”。

全面解讀央行數字貨幣:從運營體系、管理模式到技術路線


1.3信用擔保

為保證貨幣不超發,運營機構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額繳納準備金。所以,公眾所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1.4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1.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係;

2.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

3.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

4.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

5.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

6.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因此也不會對現行實體經濟運行方式產生負面影響。

趣鏈注:最大程度的保留現有的貨幣運行機制與現狀,實際上數字貨幣還是會對貨幣政策有影響的,“點對點”支付結算將改變不同經濟部門的行為,從而影響貨幣供給。

1.5總結

該模式更有利於發揮央行數字貨幣的優勢,節約成本、提高貨幣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於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有利於抑制公眾對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需求,鞏固我貨幣主權。

趣鏈注:公眾對於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訴求是因為其價值波動具有投資性,而央行數字貨幣是具有較高穩定性的,未來可能會有進一步發展與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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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模式

2.1介紹

在雙層運營體系安排下,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應以賬戶鬆耦合的方式投放,並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2.2原因

為保持央行數字貨幣的屬性,實現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目標,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雙層運營體系應不同於各種代幣的去中心化發行模式。原因如下:

1.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其債權債務關係不隨著貨幣形態而改變,因而仍必須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

2.需要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與貨幣政策調控職能;

3.不改變二元賬戶體系,保持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方式;

4.為避免運營機構超發貨幣,需要有相應安排實現央行對數字貨幣投放的追蹤和監管。

2.3鬆耦合投放方式

這裡所說的中心化運營模式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採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於賬戶鬆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

趣鏈注:前央行行長周小川曾提到央行數字貨幣應符合“前臺自願,後臺實名”的,就像紙鈔或者硬幣的流通一樣,不會像現在的支付寶交易會有記錄。

2.3.1原因

既可以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以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

2.3.2可控匿名

如果沒有交易第三方匿名,會洩露個人信息和隱私;但如果允許實現完全的第三方匿名,會助長犯罪,如逃稅、恐怖融資和洗錢等犯罪行為。所以為取得平衡,必須實現可控匿名,只對央行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數據。

趣鏈注:央行是唯一監管方,二層運營機構無法獲取交易記錄相關數據。

2.3.2.1要求

在鬆耦合賬戶體系下,可要求運營機構每日將交易數據異步傳輸至央行。

趣鏈注:通過統一數據,未來可能會出現統一標準的KYC、AML。

2.3.2.2目的

1.便於央行掌握必要的數據以確保審慎管理;

2.三反(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

3.減輕商業機構的系統負擔。

2.3.3意義

賬戶鬆耦合的投放方式可以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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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央行數字貨幣是M0替代

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應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3.1原因

3.1.1M1和M2已實現電子化

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如大小額支付系統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等)、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各類網絡支付手段等運轉正常,且在不斷完善升級、日益高效,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需要。而且,用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1和M2,既無助於提高支付效率,還會造成對現有系統和資源的巨大浪費。

3.1.2紙鈔的數字化需求迫切

現有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都比較高,流通體系層級多,且攜帶不便、易被偽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實現數字化的必要性與日俱增。

3.1.3傳統的賬戶緊耦合模式無法滿足需求

非現金支付工具,如傳統的銀行卡和互聯網支付等,都基於賬戶緊耦合模式,無法完全滿足公眾對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務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絡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現鈔的依賴程度仍然很高。

3.1.4最好的替代品

央行數字貨幣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並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Libra也是用所謂的100%的儲備資產抵押,但是它並沒有把自己限定於M0,因有可能會出現Libra進入信貸市場出現貨幣派生和貨幣乘數。這就有可能出現貨幣超發的情況。

3.2定位

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具備貨幣的職能:交易媒介、價值儲藏、計賬單位,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衝擊。

3.3監管

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M0替代,所以也應遵守現行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的規定。為配合反洗錢等相關工作,可要求相關機構就央行數字貨幣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向央行報告。

趣鏈注:將M0納入到“三反”工作中,將有利於打擊犯罪特別是經濟犯罪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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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使用場景

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

趣鏈注:DC/EP將有望改變零售業整體格局,如果有興趣的讀者,可查看趣鏈科技近期發佈的文章《一文看懂零售巨頭沃爾瑪將如何應用區塊鏈技術》

3.5相關使用規則

3.5.1根據不同級別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餘額限額

為引導央行數字貨幣應用於小額零售業務場景且不對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避免套利和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可對其設置每日及每年累計交易限額,並規定大額預約兌換。必要時,也可考慮對央行數字貨幣的兌換實現分級收費,對於小額、低頻的兌換可不收費,對於大額、高頻兌換和交易收取較高費用以增加兌換成本和制度摩擦。

趣鏈注:DC/EP的發行可為央行提供對M0的監管手段,並可通過不同的金額、交易筆數精細化的制定貨幣政策從而進行更細顆粒度的宏觀調控機制。

3.6未來計劃

在利率零下界的情況下,這種安排還可以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政策創造條件。

趣鏈注:主動實施負利率可有效刺激消費。由於紙幣實際為一種零利率儲蓄,當負利率政策實施時,民眾則會將貨幣從銀行取出兌換為紙幣,從而使得負利率政策失效,DC/EP的推出將為負利率政策提供了可能性。

四、央行數字貨幣加載智能合約應保持審慎態度

4.1原因

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具有無限法償性,承擔了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等職能。原有現鈔並未承載任何社會與行政職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故意損毀人民幣。所以在現鈔上添加額外社會或行政功能實際上有損毀人民幣之嫌。

為保持無限法償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數字貨幣也不應承擔除貨幣應有的四個職能之外的其他社會與行政職能。加載除法定貨幣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約,將影響其法償功能,甚至使其褪化為有價票證,降低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將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還會降低貨幣流通速度,影響貨幣政策傳導和央行履行宏觀審慎職能。同時還可能侵犯公民隱私權,不利於個人權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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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趣鏈科技

綜述:近年來,世界各國及地區央行及貨幣當局都得對央行數字貨幣展開研究與探索,我國人民銀行也在該領域積極探索,8月20日人民銀行重新發布修改過的範一飛副行長與穆長春副司長的央行數字貨幣相關文章。本文從我國央行數字貨幣運營體系、管理模式、替代對象、技術、對於智能合約的態度幾個方向出發講解了我國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構想以及趣鏈科技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一些思考。

一、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運營體系

1.1介紹

DC/EP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構兌換給公眾。趣鏈注:在原版本只提及商業銀行投放數字貨幣,本次修改為:商業銀行等機構運營數字貨幣,一方面,未來的央行數字貨幣運營機構不止侷限於商業銀行,也會有其他相關機構加入,比如,第三方支機構等;另一方面對於這些機構不再只是單純負責投放數字貨幣,而是系統化的參與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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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採用原因

1.2.1國家現狀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在地區經濟發展、資源、人口受教育程度等都有著巨大的差異,單層運營無法滿足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與複雜性。

1.2.2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避免將風險過度集中

央行是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的直接服務金融機構,而央行數字貨幣直接服務公眾,如果僅靠央行自身力量,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既要滿足安全、高效、穩定的目標,還要滿足用戶體驗需求,同時央行還受制於預算、資源、人員和技術等客觀約束。

1.2.3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的積極性

商業銀行等機構的IT基礎設施應用和服務體系已經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強,另起爐灶重複建設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

1.2.4避免金融脫媒

單層運營下,央行直接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將形成競爭關係。顯然,由央行背書的央行數字貨幣的信用等級高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可能出現“存款搬家”,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此外商業銀行吸納存款能力降低會增加其對同業市場的依賴,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引發“金融脫媒”。為保持其放貸能力和金融穩定,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在極端的情況下,還會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出現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統”局面。

趣鏈注:“金融脫媒”一般是指在進行交易時跳過所有中間人而直接在供需雙方間進行。“金融脫媒”又稱“金融非中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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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信用擔保

為保證貨幣不超發,運營機構需要向央行按100%全額繳納準備金。所以,公眾所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1.4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1.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係;

2.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

3.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

4.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

5.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

6.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因此也不會對現行實體經濟運行方式產生負面影響。

趣鏈注:最大程度的保留現有的貨幣運行機制與現狀,實際上數字貨幣還是會對貨幣政策有影響的,“點對點”支付結算將改變不同經濟部門的行為,從而影響貨幣供給。

1.5總結

該模式更有利於發揮央行數字貨幣的優勢,節約成本、提高貨幣流通速度,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此外,由於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有利於抑制公眾對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需求,鞏固我貨幣主權。

趣鏈注:公眾對於私有加密數字貨幣的訴求是因為其價值波動具有投資性,而央行數字貨幣是具有較高穩定性的,未來可能會有進一步發展與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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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模式

2.1介紹

在雙層運營體系安排下,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應以賬戶鬆耦合的方式投放,並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2.2原因

為保持央行數字貨幣的屬性,實現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目標,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雙層運營體系應不同於各種代幣的去中心化發行模式。原因如下:

1.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其債權債務關係不隨著貨幣形態而改變,因而仍必須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

2.需要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與貨幣政策調控職能;

3.不改變二元賬戶體系,保持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方式;

4.為避免運營機構超發貨幣,需要有相應安排實現央行對數字貨幣投放的追蹤和監管。

2.3鬆耦合投放方式

這裡所說的中心化運營模式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採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於賬戶鬆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

趣鏈注:前央行行長周小川曾提到央行數字貨幣應符合“前臺自願,後臺實名”的,就像紙鈔或者硬幣的流通一樣,不會像現在的支付寶交易會有記錄。

2.3.1原因

既可以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以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

2.3.2可控匿名

如果沒有交易第三方匿名,會洩露個人信息和隱私;但如果允許實現完全的第三方匿名,會助長犯罪,如逃稅、恐怖融資和洗錢等犯罪行為。所以為取得平衡,必須實現可控匿名,只對央行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數據。

趣鏈注:央行是唯一監管方,二層運營機構無法獲取交易記錄相關數據。

2.3.2.1要求

在鬆耦合賬戶體系下,可要求運營機構每日將交易數據異步傳輸至央行。

趣鏈注:通過統一數據,未來可能會出現統一標準的KYC、AML。

2.3.2.2目的

1.便於央行掌握必要的數據以確保審慎管理;

2.三反(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

3.減輕商業機構的系統負擔。

2.3.3意義

賬戶鬆耦合的投放方式可以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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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央行數字貨幣是M0替代

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應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3.1原因

3.1.1M1和M2已實現電子化

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如大小額支付系統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等)、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各類網絡支付手段等運轉正常,且在不斷完善升級、日益高效,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需要。而且,用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1和M2,既無助於提高支付效率,還會造成對現有系統和資源的巨大浪費。

3.1.2紙鈔的數字化需求迫切

現有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都比較高,流通體系層級多,且攜帶不便、易被偽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實現數字化的必要性與日俱增。

3.1.3傳統的賬戶緊耦合模式無法滿足需求

非現金支付工具,如傳統的銀行卡和互聯網支付等,都基於賬戶緊耦合模式,無法完全滿足公眾對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務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絡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現鈔的依賴程度仍然很高。

3.1.4最好的替代品

央行數字貨幣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並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Libra也是用所謂的100%的儲備資產抵押,但是它並沒有把自己限定於M0,因有可能會出現Libra進入信貸市場出現貨幣派生和貨幣乘數。這就有可能出現貨幣超發的情況。

3.2定位

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具備貨幣的職能:交易媒介、價值儲藏、計賬單位,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衝擊。

3.3監管

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M0替代,所以也應遵守現行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的規定。為配合反洗錢等相關工作,可要求相關機構就央行數字貨幣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向央行報告。

趣鏈注:將M0納入到“三反”工作中,將有利於打擊犯罪特別是經濟犯罪行為的發生。

全面解讀央行數字貨幣:從運營體系、管理模式到技術路線


3.4使用場景

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

趣鏈注:DC/EP將有望改變零售業整體格局,如果有興趣的讀者,可查看趣鏈科技近期發佈的文章《一文看懂零售巨頭沃爾瑪將如何應用區塊鏈技術》

3.5相關使用規則

3.5.1根據不同級別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餘額限額

為引導央行數字貨幣應用於小額零售業務場景且不對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避免套利和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可對其設置每日及每年累計交易限額,並規定大額預約兌換。必要時,也可考慮對央行數字貨幣的兌換實現分級收費,對於小額、低頻的兌換可不收費,對於大額、高頻兌換和交易收取較高費用以增加兌換成本和制度摩擦。

趣鏈注:DC/EP的發行可為央行提供對M0的監管手段,並可通過不同的金額、交易筆數精細化的制定貨幣政策從而進行更細顆粒度的宏觀調控機制。

3.6未來計劃

在利率零下界的情況下,這種安排還可以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政策創造條件。

趣鏈注:主動實施負利率可有效刺激消費。由於紙幣實際為一種零利率儲蓄,當負利率政策實施時,民眾則會將貨幣從銀行取出兌換為紙幣,從而使得負利率政策失效,DC/EP的推出將為負利率政策提供了可能性。

四、央行數字貨幣加載智能合約應保持審慎態度

4.1原因

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具有無限法償性,承擔了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等職能。原有現鈔並未承載任何社會與行政職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故意損毀人民幣。所以在現鈔上添加額外社會或行政功能實際上有損毀人民幣之嫌。

為保持無限法償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數字貨幣也不應承擔除貨幣應有的四個職能之外的其他社會與行政職能。加載除法定貨幣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約,將影響其法償功能,甚至使其褪化為有價票證,降低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將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還會降低貨幣流通速度,影響貨幣政策傳導和央行履行宏觀審慎職能。同時還可能侵犯公民隱私權,不利於個人權益保護。

全面解讀央行數字貨幣:從運營體系、管理模式到技術路線


4.2態度

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可以考慮,但對超出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應持審慎態度。

五、技術

5.1性能要求

1.高併發:達到零售級別,至少30萬筆/秒;

2.高可擴展。

5.2技術路線

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發行數字貨幣,採用純區塊鏈架構無法實現零售所要求的高併發性能。所以我們決定央行層面應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等機構可以密切合作,不一定是區塊鏈,任何技術路線都可以,我們可以稱它為長期演進技術(Long Term Evolution),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來實現系統優化,共同開發、共同運行。

趣鏈注:央行層面保持技術中性,對於二層運營機構層面並無技術方向明確要求,但至少要達標。

5.3當前狀態

目前還是屬於一個賽馬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DC/EP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就最終會跑贏比賽。所以,這是市場競爭選優的過程。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本文作者:楊映日/趣鏈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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