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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大通發行的 JPM Coin,是一種“數字貨幣”,而 Facebook 的 Libra 自稱為“加密貨幣”,諷刺的是,這可能是為什麼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揪著它不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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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大通發行的 JPM Coin,是一種“數字貨幣”,而 Facebook 的 Libra 自稱為“加密貨幣”,諷刺的是,這可能是為什麼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揪著它不放的原因。

一文搞懂數字貨幣、加密貨幣和虛擬貨幣

儘管 JPM Coin 和 Libra 在設計上有所不同,但是區塊鏈專家認為它們並不是“加密貨幣”,而是“虛擬貨幣”或“數字貨幣”。因為它們是由公司管理的,中心化的。

事實並沒有這麼簡單,雖然去中心化是加密貨幣的一種核心意識形態,但部分加密貨幣可以中心化,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的。

加密貨幣是用強大的加密技術構建的數字或虛擬貨幣(這兩者之間的微妙之處將在本文後面討論),這使得它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不可變性。大多數加密貨幣都基於區塊鏈技術。

然而,沒有區塊鏈的加密貨幣在技術上也是可能的,事實上,DigiCash,20世紀90年代初發布的最早的加密電子支付形式之一,就沒有區塊鏈。

加密貨幣中也有子類別區分,比如,NEO是一種coin,而BNB實際上是一種token。關於coin和token的區別,我們在之前的文章(你真的懂token嗎?)中有詳細介紹。



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

數字貨幣是一個籠統的術語,用來描述所有形式的電子貨幣,無論是虛擬貨幣還是加密貨幣。數字貨幣的概念最早是在1983年提出的。研究者後來以DigiCash的形式實現了它。

數字貨幣的定義特徵是,它們僅以數字或電子形式存在,與實際的紙幣或硬幣不同,它們是無形的。它們只能通過電子錢包或指定連接的網絡在網上擁有和使用。數字貨幣的優點是沒有銀行,交易是即時的,而且交易費用很低。

所以:coin,token,虛擬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

歐洲央行(ecb)在2012年首次定義了虛擬貨幣這個詞:

虛擬貨幣是指“在一個不受監管的環境中,由開發商發行和控制的數字貨幣,並用作特定虛擬社區成員之間的一種支付方式”。

虛擬貨幣的主要用例是在電子遊戲中,比如魔獸世界的點卡,GTA在線現金卡或EA體育遊戲中的積分。這些通常存在於相應的遊戲生態系統中,並被用來解鎖額外的內容。

因此,與普通貨幣,甚至特定的數字貨幣不同,虛擬貨幣不能由中央銀行或其他銀行監管機構發行-這解釋了它們容易出現的波動性。因此,加密貨幣完全獨立於虛擬貨幣,不應混合在一起。



加密貨幣的定義並不具備普適性

加密資產僅存在了10年,而大多數政府機構僅在3-5年前才開始關注它們,當時比特幣的受歡迎程度隨著其價值的急劇上升而開始大幅上升。Facebook 的 Libra 剛剛在金融監管機構中引起了轟動:某些國家正在討論什麼是 Libra 以及如何監管 Libra 。

因此,加密貨幣的定義往往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之間甚至在司法管轄區內有所不同:僅在美國,就有五家不同的監管機構根據各自的權限,以五種不同的方式定義加密貨幣。美國國稅局將加密貨幣和大多數其他虛擬貨幣視為財產,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為它們代表證券,而金融犯罪執法網絡則認為加密貨幣是貨幣。此外,日本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支付服務法案》將加密貨幣定義為一種財產價值,俄羅斯央行行長曾將比特幣稱為一種貨幣替代品。

考慮到區塊鏈一直在以驚人的速度發展,而且監管機構大多處於落後狀態,我們有理由假設,未來可能會出現數字貨幣的新術語,因此跟上當前的術語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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