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無買賣,還有幾人寫?

先說明:書思不反對書法界的商業行為,書法家收錢賣字,天經地義,不可厚非。不過,我們今天的觀點要先從另外一個反方向的角度去做個假設:

“如果書法被禁止買賣了,還有人會去寫嗎?”

相信很多思友會說:“我會寫的,我學書法為修身養性,不會依賴賣字生存…”這種觀點是值得提倡的。但不可否認,也有很多書法人尤其是職業書法家,可不這麼想了。

書法無買賣,還有幾人寫?


正道名利,無可厚非

名利思想人人有之,亦人人求之,事事有之,亦事事為之。打廣告、印簡介、撒名片、出書立傳等等,從生到死就是為了這個名和利。一個單位開拓任何一門業務,一個人做任何一件事情都有著明確的目的—名和利。有利的事就去追求,無利可圖的事就放棄。無論是東方和西方,任何一種文化,任何一種藝術都是以利為原則。如果不是為了名和利,你去做它幹什麼?

所以書法的利,當然可以理解。如果沒有利,我們不會勞那麼多神去鑽研去練字,他們也不會花錢花力來學習。書法的利就在於能使人得到美的享受,受到情操的陶冶,起到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自已也在其中受利,傳情、清心、消愁、解悶、調劑精神、延年益壽等等,我常說,書法是助長劑、清心丸、長壽丹。

書法無買賣,還有幾人寫?


名利變味,怪獸橫行

問題來了,為了利,我們是否能保住節操?在書法界,有些人為了謀取私利,迎合某些想走捷徑而成名成家的思想,採取欺騙手段,發信函、登廣告、打電話,搞什麼大賽、大展、出集子、授“家”、 授“獎”、 授“名” 等等,五花八門,無所不有,進行詐騙。比如田蘊章老師也說曾受過登“典” 的騙。

一位書法人說:最近幾年來我收到了無數的來信來函、請柬、電話、短信,封了我許許多多的“大家”、“主席”、“理事”、“名人”,還有什麼“中國當代藝術協會終身名譽主席”、“ 新中國60年傳世文藝家”, 等等頭銜,還授予了什麼“金獎”、“ 銀獎”,什麼“世界文化藝術最高美學金獎”、“當代國學成就金獎”,如此等等。不得了了,我成了“世界文化藝術大師”了,想起來也蠻好笑的。

書法無買賣,還有幾人寫?


名利鬥法,混淆人心

方才我們說的名利場都是小打小鬧,但凡明眼人都看得透。可書協高層的名利陰鬥,沒這麼容易了。說說“劉正成嫖娼案”吧。劉正成,曾任中國書協副祕書長,是當時中國書協實際做事的人,其主持的全國中青展和主編的《中國書法全集》對中國書壇影響很大。幾年前的一天,劉正成副祕書長到蘭州講學,回京途中路過西安,應朋友之邀到西安某洗浴中心洗浴放鬆,被西安碑林公安分局以“嫖娼”罪名留置訊問,劉以假名在筆錄上籤了字。

事後調查結果表明,劉正成嫖娼罪名不成立,西安公安機關正式發文予以糾正,並通知了劉正成本人和劉的工作單位中國書協。令書法界目瞪口呆的是,設局陷害劉正成的不是別人,正是劉正成的頂頭上司,時任中國書協副主席、中國文聯副主席的劉炳森,劉炳森是當時中國書協的實際主席(主席沈鵬管不了事),位高權重,說一不二。

書法無買賣,還有幾人寫?


劉炳森後患肺癌辭世,終年六十八歲,劉正成因“嫖娼”事件被迫下臺。雖然有“為故者諱”之古訓,但劉炳森故去後,書法界對其人品藝品頗多物議,發言者有石開、曹寶麟等在書壇有影響的人物。這段鬥法,充分暴露了書協高層官場金錢名利地位的陰暗鬥法。

注:本段作者旺林(來自360doc),僅供參考。

混跡名利場,請保護好節操

名和利,利與名,名中有利,利中有名,名利難分。為了多數人的名和利而奮鬥是可敬的,用自己的智慧和勞動而獲得的名和利是可賀的,損人利己,損公利已是可惡的。記住白居易一首詩吧:

吉凶禍福有來由,但要深知不要憂。

只見火光燒潤屋,不聞風浪覆虛舟。

名為公器無多取,利是身災合少求。

雖異匏瓜誰不食?大都食足早宜休。

誰都有名利思想和要求,但不能“貪”, 不能“迷”。匏好吃,但只能“食”可而止,以防吃多了,拉肚子。

書法,也不能當飯吃,她不是你的生存工具。書法人,對名利不必太認真,太認真了的話,一來容易上當,二來容易受傷,三來容易騙別人。在名利面前,請保護好自己的節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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