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梅輪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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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董監高持股的基本情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錸根先生持有浙江梅輪電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8,875,000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89%。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因個人資金需求,公司董事王錸根先生計劃在 2019年8月24日至 2020年2月18日期間以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過2,2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7166%),減持價格按市場價格確定。若在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發生派發紅利、轉增股本等股本除權、除息事項的,將根據股本變動對減持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監高過去12個月內減持股份情況

2018年12月19日,王錸根先生因離婚糾紛執行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調解書》將其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13,090,000 股轉讓給屠曉娟女士,轉讓的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4.26%。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東及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是□否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本人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首次發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鎖定期屆滿後2年內,本人減持公司股票的,減持價格不低於首次發行並上市時公司股票的發行價;公司上市後 6 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 6 個月期末(如該日不是交易日,則該日後第一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將自動延長 6 個月。若公司在首次發行並上市後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應對發行價進行除權除息處理。”

2、“嚴格按照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及本人出具的承諾載明的各項鎖定期限要求,並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規定及監管要求,在鎖定期內不減持公司的股份。在減持公司股票時,減持價格根據當時的二級市場價格確定,並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規則要求;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直接或間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本人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結合證券市場情況、公司股票走勢及公開信息、本人的業務發展需要等情況,自主決策、擇機進行減持。擬減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應提前將減持意向和擬減持數量等信息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並由公司及時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個交易日後,本人方可減持公司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個月內完成,並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存在不確定性風險,董事王錸根先生可能根據其自身資金安排、股票市場價格變化、監管部門政策變化等因素而僅部分實施或放棄實施本次減持計劃。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1、在上述計劃減持期間,公司將督促董事王錸根先生嚴格遵守董監高減持股份的有關規定,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本減持計劃不存在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規定的情況。

特此公告。

浙江梅輪電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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