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食品小作坊昨首獲市食藥監登記認證

食品安全 糕點 蛋糕 創業 光明網 2017-06-17

本報訊 《常州市實施〈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實施兩個月後,我市首批3家小作坊登記證經過申請、現場審批等一系列規定流程後於昨日正式發放,首批發證小作坊分別位於金壇區和天寧區,品種有糕點、滷肉製品等。

6月16日上午,金壇區一家西餅坊的負責人溫先生領到了“食品小作坊登記證”,上面載明瞭作坊名稱、經營者姓名、地址及食品品種範圍等內容。2015年底,溫先生在門店銷售自家加工的蛋糕、麵包,作坊規模不算很小,但達不到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條件,在 1 年多時間裡,他只是持有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現在領證了,感覺對自己對消費者來說,都是一種保障。”溫先生說。

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據不完全統計,常州小作坊有 2800 多家,對食品小作坊與食品攤販長期以來卻缺乏監管的相應依據和標準。去年江蘇省制定了《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我市從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和鼓勵大眾創業兩個方面考慮,並結合了常州實際情況,出臺了辦法,解決長期以來對食品小作坊、攤販監管法規缺失的“老大難”問題。

《辦法》系統規範了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食品攤販經營和監督管理等內容。明確食品小作坊生產的食品包裝形式為散裝或者簡易包裝。食品小作坊不得從事預包裝食品生產加工活動。同時規定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應當在食品容器或者包裝上明示“作坊食品”等字樣,充分保障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通過市場對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消費者的理性選擇,進一步明晰食品生產企業與食品小作坊的邊界。

《辦法》明確食品攤販經營的禁止區域,規定幼兒園、中小學校出入口周邊 200 米內不得劃定為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區域。市、轄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建設特色食品街區,為食品攤販經營提供統一攤位,並提供水、電、垃圾處理等便利。(方曉臻 趙霅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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