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收單機構拓展商戶時,究竟該賣什麼?'

市場營銷 移動支付 硬件 支付百科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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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收單機構拓展商戶時,究竟該賣什麼?

日前,根據央行發佈一季度移動支付相關報告顯示,POS機數量比上一季度有所減少,以此來看,市場競爭將更加激烈。但據另一份研究報告顯示,萬人擁有量還距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POS機仍有較大發展空間。

撰文 | 包力維

編輯 | 維姆

出品 | 支付百科


本文作者從商業模式入手,分析收單機構該如何售賣硬件與服務,來更好的拓展商戶。

縱觀國內收單行業發展20年來,其商業模式大致經歷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通過銷售終端賺差價;第二階段,隨著商戶終端持有飽和,變為賺取交易手續費(終端可不獲利);第三階段是收單行業進化的下一個階段,即以收單為入口,收取增值服務費。

目前收單行業正處於第二階段向第三階段發展的過渡期。這一時期有幾個明顯特徵:一是頭部客戶的收單服務商固化,長尾客戶爭奪白熱化,市場一片紅海;二是終端保有量過度飽和,大量商戶同時持有兩臺以上不同品牌的終端;三是收單機構收入一定程度上仍需依靠手續費,但已在逐漸向增值服務過渡。

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收單機構該如何在規模和收入上實現突破呢?

筆者認為,現階段戰術上的調整已經很難打開局面,收單機構需要的是在戰略上做出根本改變。這改一變不僅要在產品和業務層面的,更重要的是要在營銷思路上尋找新的突破點。

4P營銷

在筆者看來,收單行業過去20年的營銷模式,可謂完美詮釋了現代營銷學之父菲利普•科特勒的經典4P理論:產品(Product)、價格(Price)、渠道(Place)、促銷(Promotion)。

首先,產品(Product)指的是單終端,過去某家收單機構產品稍稍領先競爭對手半步,就能引領市場半年到一年;其次,價格(Price)不僅指終端定價也包含手續費定價,收單產品銷量受價格影響很大;第三,渠道(Place)為王在收單行業被奉為圭臬,收單機構的直營和經銷商體系覆蓋的廣度和深度,很大程度決定了收單機構的交易規模;促銷(Promotion)主要指各家收單機構針對不同商戶、代理商制定的優惠政策,本質上影響的還是價格。

收單機構的營銷4P模式儘管略顯簡單粗暴,但在行業發展的前兩個階段依然十分奏效。甚至可以說,過去收單機構之間的比拼都是在產品、價格、渠道、促銷上做文章。

然而,4P模式之所以過去在收單行業大行其道,是因為:當年行業處於跑馬圈地階段,需求量遠遠沒有飽和;96費改前手續費按行業差別定價,收單機構手續費收入空間較大;監管機構明文規定禁止網上售賣POS機,於是在線下市場爭奪中渠道為王成為必然。

如今受市場飽和、收單手續費規則改變等影響,前兩個前提已不復存在——終端只會過剩、產品高度同質化、終端價格在商戶心裡最好是免費、手續費促銷讓利更是捉襟見肘,4P的營銷模式已走向衰落。

尋找新入口

營銷學有一個理論叫USP,即“獨特的銷售主張”(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USP要求廠商向消費者提出一個其它競爭對手從未提出過的、能夠引起銷售的利益承諾。那麼,收單機構能提出USP嗎?

試想:當商戶購買你的產品時,除了買到一臺終端,他還買到了承諾!

營銷學上,我們把一個完整的產品概念解構為實體產品、核心產品和周邊產品。在收單行業,實體產品就是收單終端;核心產品則是商戶的關切,商戶選擇一種品牌,是為了獲得收款便捷、資金安全、到賬準時等保障;周邊產品是收單服務。

如果不能在實體產品層面提出區隔於競爭對手利益承諾,那就需要在核心產品和周邊產品層面做出高於競爭對手的承諾!

其實,各家收單機構核心產品也是有區別的。比如在到賬時間方面,有些收單機構可以針對不同類型的商戶設置不同的到賬時間,不同的商戶對此有不同的需求。如果承諾“指定行業商戶資金夢裡到賬”就是一個很有影響力的USP。

收單行業有兩類很有價值的服務,一是售後服務,二是增值服務。

收單行業售後服務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及時為商戶解決對賬、終端報錯等問題。因為一旦出現這類問題,就會影響正常收款,這是商戶核心痛點。如果收單機構承諾“24小時內解決對賬問題”或“1小時內送POS打印紙上門”同樣是很有銷售力的USP。

對商戶而言,最有價值的增值服務是“能幫商戶做生意的服務”。比如幫商戶引流、為商戶解決短期資金週轉問題等。如果有收單機構能給餐飲商戶帶來源源不斷的客流,這樣的承諾自然會產生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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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收單機構拓展商戶時,究竟該賣什麼?

日前,根據央行發佈一季度移動支付相關報告顯示,POS機數量比上一季度有所減少,以此來看,市場競爭將更加激烈。但據另一份研究報告顯示,萬人擁有量還距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POS機仍有較大發展空間。

撰文 | 包力維

編輯 | 維姆

出品 | 支付百科


本文作者從商業模式入手,分析收單機構該如何售賣硬件與服務,來更好的拓展商戶。

縱觀國內收單行業發展20年來,其商業模式大致經歷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通過銷售終端賺差價;第二階段,隨著商戶終端持有飽和,變為賺取交易手續費(終端可不獲利);第三階段是收單行業進化的下一個階段,即以收單為入口,收取增值服務費。

目前收單行業正處於第二階段向第三階段發展的過渡期。這一時期有幾個明顯特徵:一是頭部客戶的收單服務商固化,長尾客戶爭奪白熱化,市場一片紅海;二是終端保有量過度飽和,大量商戶同時持有兩臺以上不同品牌的終端;三是收單機構收入一定程度上仍需依靠手續費,但已在逐漸向增值服務過渡。

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收單機構該如何在規模和收入上實現突破呢?

筆者認為,現階段戰術上的調整已經很難打開局面,收單機構需要的是在戰略上做出根本改變。這改一變不僅要在產品和業務層面的,更重要的是要在營銷思路上尋找新的突破點。

4P營銷

在筆者看來,收單行業過去20年的營銷模式,可謂完美詮釋了現代營銷學之父菲利普•科特勒的經典4P理論:產品(Product)、價格(Price)、渠道(Place)、促銷(Promotion)。

首先,產品(Product)指的是單終端,過去某家收單機構產品稍稍領先競爭對手半步,就能引領市場半年到一年;其次,價格(Price)不僅指終端定價也包含手續費定價,收單產品銷量受價格影響很大;第三,渠道(Place)為王在收單行業被奉為圭臬,收單機構的直營和經銷商體系覆蓋的廣度和深度,很大程度決定了收單機構的交易規模;促銷(Promotion)主要指各家收單機構針對不同商戶、代理商制定的優惠政策,本質上影響的還是價格。

收單機構的營銷4P模式儘管略顯簡單粗暴,但在行業發展的前兩個階段依然十分奏效。甚至可以說,過去收單機構之間的比拼都是在產品、價格、渠道、促銷上做文章。

然而,4P模式之所以過去在收單行業大行其道,是因為:當年行業處於跑馬圈地階段,需求量遠遠沒有飽和;96費改前手續費按行業差別定價,收單機構手續費收入空間較大;監管機構明文規定禁止網上售賣POS機,於是在線下市場爭奪中渠道為王成為必然。

如今受市場飽和、收單手續費規則改變等影響,前兩個前提已不復存在——終端只會過剩、產品高度同質化、終端價格在商戶心裡最好是免費、手續費促銷讓利更是捉襟見肘,4P的營銷模式已走向衰落。

尋找新入口

營銷學有一個理論叫USP,即“獨特的銷售主張”(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USP要求廠商向消費者提出一個其它競爭對手從未提出過的、能夠引起銷售的利益承諾。那麼,收單機構能提出USP嗎?

試想:當商戶購買你的產品時,除了買到一臺終端,他還買到了承諾!

營銷學上,我們把一個完整的產品概念解構為實體產品、核心產品和周邊產品。在收單行業,實體產品就是收單終端;核心產品則是商戶的關切,商戶選擇一種品牌,是為了獲得收款便捷、資金安全、到賬準時等保障;周邊產品是收單服務。

如果不能在實體產品層面提出區隔於競爭對手利益承諾,那就需要在核心產品和周邊產品層面做出高於競爭對手的承諾!

其實,各家收單機構核心產品也是有區別的。比如在到賬時間方面,有些收單機構可以針對不同類型的商戶設置不同的到賬時間,不同的商戶對此有不同的需求。如果承諾“指定行業商戶資金夢裡到賬”就是一個很有影響力的USP。

收單行業有兩類很有價值的服務,一是售後服務,二是增值服務。

收單行業售後服務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及時為商戶解決對賬、終端報錯等問題。因為一旦出現這類問題,就會影響正常收款,這是商戶核心痛點。如果收單機構承諾“24小時內解決對賬問題”或“1小時內送POS打印紙上門”同樣是很有銷售力的USP。

對商戶而言,最有價值的增值服務是“能幫商戶做生意的服務”。比如幫商戶引流、為商戶解決短期資金週轉問題等。如果有收單機構能給餐飲商戶帶來源源不斷的客流,這樣的承諾自然會產生吸引力。

當收單機構拓展商戶時,究竟該賣什麼?

重新審視收單市場

目前,收單行業的營銷模式已經到了從4P向4C轉變的時期。任何一個行業營銷模式發生上述轉變,核心原因都是市場從賣方市場轉變為買方市場。國內許多行業已經完成了這一轉變,如快消品、數碼3C行業等。

4C重新定義了市場營銷的4大要素,即消費者(Customer)、成本(Cost)、便利(Convenience)和溝通(Communication)。若從4個C的角度重新審視收單市場,則會發現另一片天地。

首先,收單機構需要從商戶的角度出發,決定生產什麼樣的產品和服務;其次,商戶願意為你的產品付多少錢,在如今一家商戶櫃檯上可以同時放三、四臺終端的情況下,收單機構的產品未來只能以極低的價格甚至是免費來給商戶使用。筆者認為,收單機構平臺化是大勢所趨,區別是部分平臺化還是完全平臺化。

第三,商戶使用產品的便捷性。由於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特殊性,註定其在有些方面不能很便利,比如購機必須通過線下渠道進行驗證等,但在其它方面,收單機構應當想盡辦法讓它更便捷,比如上線智能對賬功能等。

第四,與商戶之間的溝通尤為重要。收單機構只在有和商戶的日常溝通維護中,才能瞭解到商戶的潛在需求,近而開發出有價值的增值服務。

曾經,大多數收單機構在慣性思維下,不屑探索、挖掘商戶的潛在需求。“有什麼產品就讓商戶用什麼產品”是主流思維,商戶的真正需求或者額外需求收單機構一般不會考慮。

買方市場下,收單機構必須建立和商戶雙向溝通的渠道,在不斷和商戶交流過程中挖掘潛在需求,迭代更新產品和增值服務。

相信,收單行業並非缺乏創新,只不過對於需求,從業者總是習慣性地忽略。只有轉變營銷思路,從4C的角度重新審視收單市場,傾聽商戶的真實需求,才能發現新的市場和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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