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鬥毆、開設賭場、暴力討債…施秉法院宣判一起16人涉惡案!'

施秉縣 黔東南 經濟 鎮遠 安順那些事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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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上午,施秉縣人民法院對潘某某等16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潘某某等16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

施秉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自2016年以來,被告人潘某某、吳某付、黃某某、李某、曹某、龐某某、陳某、吳某文、袁某某、張某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在施秉縣、鎮遠縣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開設賭場、聚眾鬥毆、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形成以潘某某為首要分子,以吳某付、黃某某、李某、曹某、龐某某為骨幹分子,以陳某、吳某文、袁某某、張某某為一般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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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上午,施秉縣人民法院對潘某某等16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潘某某等16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

施秉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自2016年以來,被告人潘某某、吳某付、黃某某、李某、曹某、龐某某、陳某、吳某文、袁某某、張某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在施秉縣、鎮遠縣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開設賭場、聚眾鬥毆、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形成以潘某某為首要分子,以吳某付、黃某某、李某、曹某、龐某某為骨幹分子,以陳某、吳某文、袁某某、張某某為一般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聚眾鬥毆、開設賭場、暴力討債…施秉法院宣判一起16人涉惡案!

施秉縣人民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分別以被告人潘某某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強迫賣淫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六萬三千元;以被告人吳某付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二萬五千元;以被告人黃某某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二萬元;另有1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宣判後,9名被告人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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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上午,施秉縣人民法院對潘某某等16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潘某某等16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

施秉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自2016年以來,被告人潘某某、吳某付、黃某某、李某、曹某、龐某某、陳某、吳某文、袁某某、張某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在施秉縣、鎮遠縣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開設賭場、聚眾鬥毆、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形成以潘某某為首要分子,以吳某付、黃某某、李某、曹某、龐某某為骨幹分子,以陳某、吳某文、袁某某、張某某為一般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聚眾鬥毆、開設賭場、暴力討債…施秉法院宣判一起16人涉惡案!

施秉縣人民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分別以被告人潘某某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強迫賣淫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六萬三千元;以被告人吳某付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二萬五千元;以被告人黃某某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二萬元;另有1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宣判後,9名被告人表示上訴。

聚眾鬥毆、開設賭場、暴力討債…施秉法院宣判一起16人涉惡案!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施秉法院已受理涉惡案件3件49人,審結2件19人,下一步,施秉法院將持續發力,重拳出擊,依法嚴厲打擊懲治黑惡勢力犯罪。

來源:施秉縣法院 黔東南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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