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

商朝經歷武丁盛世,文治武功都達到了頂峰。但人終究也只是生命體,隨著歲月流逝,生命也終將終結,武丁這位偉大的商王也終長眠地下。武丁之後,他的兩個二字祖庚、祖甲相繼繼位,延續了商朝的興盛局面;但祖甲的某些政策,為後來商朝的滅亡埋下了禍患。

武丁之後的“商王爭奪戰”

由於甲骨文中鮮有記載商朝君王傳承的政治事件,我們關於祖庚繼位的經歷只能通過後代的史書還原。

商王武丁有三位嫡子作為備選繼承人,分別是祖己、祖庚、祖甲。

祖己作為長子,素來有孝子賢名,而且敢於勸諫武丁,有比較高的政治素養,並且得到眾多臣民的青睞,應當是作為商王的不二人選。但由於祖己的母親早逝,在位的商王后為使自己的兒子祖庚繼承商王之位,便開始使用手段向武丁進讒言,最終武丁被流放民間,死於鄉野。祖己應當死於武丁中期。

"

商朝經歷武丁盛世,文治武功都達到了頂峰。但人終究也只是生命體,隨著歲月流逝,生命也終將終結,武丁這位偉大的商王也終長眠地下。武丁之後,他的兩個二字祖庚、祖甲相繼繼位,延續了商朝的興盛局面;但祖甲的某些政策,為後來商朝的滅亡埋下了禍患。

武丁之後的“商王爭奪戰”

由於甲骨文中鮮有記載商朝君王傳承的政治事件,我們關於祖庚繼位的經歷只能通過後代的史書還原。

商王武丁有三位嫡子作為備選繼承人,分別是祖己、祖庚、祖甲。

祖己作為長子,素來有孝子賢名,而且敢於勸諫武丁,有比較高的政治素養,並且得到眾多臣民的青睞,應當是作為商王的不二人選。但由於祖己的母親早逝,在位的商王后為使自己的兒子祖庚繼承商王之位,便開始使用手段向武丁進讒言,最終武丁被流放民間,死於鄉野。祖己應當死於武丁中期。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殷高宗商王武丁

《太平御覽》:殷高宗有賢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後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祭成湯,明日,有飛雉登鼎耳而呴,武丁懼。祖己曰:“王勿憂,先修政事。”祖己乃訓王曰:“唯天監下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絕其命。民有不若德,不聽罪,天既附命正厥德,乃曰其奈何。鳴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繼,常祀毋禮於棄道。”武丁修政行德,天下鹹歡,殷道復興。

也有人認為武丁將祖己流放,是為了讓他遠離商王的爭奪戰,是一種變相的保護;同時效法當年的自己,在民間歷練,增長見識,鍛鍊能力。

祖庚是武丁次子,也就是害死祖己的王后所生的兒子。在母親陰謀詭計的幫助下,祖庚最終繼承商王之位。

"

商朝經歷武丁盛世,文治武功都達到了頂峰。但人終究也只是生命體,隨著歲月流逝,生命也終將終結,武丁這位偉大的商王也終長眠地下。武丁之後,他的兩個二字祖庚、祖甲相繼繼位,延續了商朝的興盛局面;但祖甲的某些政策,為後來商朝的滅亡埋下了禍患。

武丁之後的“商王爭奪戰”

由於甲骨文中鮮有記載商朝君王傳承的政治事件,我們關於祖庚繼位的經歷只能通過後代的史書還原。

商王武丁有三位嫡子作為備選繼承人,分別是祖己、祖庚、祖甲。

祖己作為長子,素來有孝子賢名,而且敢於勸諫武丁,有比較高的政治素養,並且得到眾多臣民的青睞,應當是作為商王的不二人選。但由於祖己的母親早逝,在位的商王后為使自己的兒子祖庚繼承商王之位,便開始使用手段向武丁進讒言,最終武丁被流放民間,死於鄉野。祖己應當死於武丁中期。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殷高宗商王武丁

《太平御覽》:殷高宗有賢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後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祭成湯,明日,有飛雉登鼎耳而呴,武丁懼。祖己曰:“王勿憂,先修政事。”祖己乃訓王曰:“唯天監下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絕其命。民有不若德,不聽罪,天既附命正厥德,乃曰其奈何。鳴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繼,常祀毋禮於棄道。”武丁修政行德,天下鹹歡,殷道復興。

也有人認為武丁將祖己流放,是為了讓他遠離商王的爭奪戰,是一種變相的保護;同時效法當年的自己,在民間歷練,增長見識,鍛鍊能力。

祖庚是武丁次子,也就是害死祖己的王后所生的兒子。在母親陰謀詭計的幫助下,祖庚最終繼承商王之位。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祖庚

祖甲是武丁的小兒子,更受寵愛。武丁晚年之時想傳位於祖甲,但祖甲深知其中的危險。於是稱自己最年幼,自己如果爭奪是為不義,王位應當傳給哥哥祖庚,然後祖甲逃到民間避難。直到7年後祖庚去世,祖甲才回到中央成為新的商王。

以上的記錄大多來自《太平御覽》,而此書是北宋的官修史書,明顯帶有儒家政治理想、道德觀念的潤色,是宋王朝和儒家宣揚統治的工具。例如武丁與王后對祖己可以不慈,但祖己必須要孝;祖庚作為兄長對弟弟祖甲可以不“友”,但弟弟祖甲對哥哥祖庚必須要“恭”,這都有明顯儒家道德觀的色彩。所以說,此書對這件事的說法是不可盡信的。

"

商朝經歷武丁盛世,文治武功都達到了頂峰。但人終究也只是生命體,隨著歲月流逝,生命也終將終結,武丁這位偉大的商王也終長眠地下。武丁之後,他的兩個二字祖庚、祖甲相繼繼位,延續了商朝的興盛局面;但祖甲的某些政策,為後來商朝的滅亡埋下了禍患。

武丁之後的“商王爭奪戰”

由於甲骨文中鮮有記載商朝君王傳承的政治事件,我們關於祖庚繼位的經歷只能通過後代的史書還原。

商王武丁有三位嫡子作為備選繼承人,分別是祖己、祖庚、祖甲。

祖己作為長子,素來有孝子賢名,而且敢於勸諫武丁,有比較高的政治素養,並且得到眾多臣民的青睞,應當是作為商王的不二人選。但由於祖己的母親早逝,在位的商王后為使自己的兒子祖庚繼承商王之位,便開始使用手段向武丁進讒言,最終武丁被流放民間,死於鄉野。祖己應當死於武丁中期。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殷高宗商王武丁

《太平御覽》:殷高宗有賢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後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祭成湯,明日,有飛雉登鼎耳而呴,武丁懼。祖己曰:“王勿憂,先修政事。”祖己乃訓王曰:“唯天監下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絕其命。民有不若德,不聽罪,天既附命正厥德,乃曰其奈何。鳴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繼,常祀毋禮於棄道。”武丁修政行德,天下鹹歡,殷道復興。

也有人認為武丁將祖己流放,是為了讓他遠離商王的爭奪戰,是一種變相的保護;同時效法當年的自己,在民間歷練,增長見識,鍛鍊能力。

祖庚是武丁次子,也就是害死祖己的王后所生的兒子。在母親陰謀詭計的幫助下,祖庚最終繼承商王之位。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祖庚

祖甲是武丁的小兒子,更受寵愛。武丁晚年之時想傳位於祖甲,但祖甲深知其中的危險。於是稱自己最年幼,自己如果爭奪是為不義,王位應當傳給哥哥祖庚,然後祖甲逃到民間避難。直到7年後祖庚去世,祖甲才回到中央成為新的商王。

以上的記錄大多來自《太平御覽》,而此書是北宋的官修史書,明顯帶有儒家政治理想、道德觀念的潤色,是宋王朝和儒家宣揚統治的工具。例如武丁與王后對祖己可以不慈,但祖己必須要孝;祖庚作為兄長對弟弟祖甲可以不“友”,但弟弟祖甲對哥哥祖庚必須要“恭”,這都有明顯儒家道德觀的色彩。所以說,此書對這件事的說法是不可盡信的。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太平御覽》

我認為以下或許更接近事實:武丁中晚年,他的三個兒子為了爭奪商王之位而爆發了一場血腥鬥爭。

這種推測是基於兩點:一、在世界歷史和中國歷史上最高權力的爭奪往往都是伴隨陰謀和血腥的,這是歷史的共性,也是人心的共性。二、商代從未明確確立類似於周代“嫡長子繼承製”的王位傳承製度,這也是王位爭端的根本。商代王位的傳承多是兄終弟及,甚至爆發過爭奪王位鬥爭的“九世之亂”。

祖庚謹守禮法,延續商朝盛世

由於武丁帝在位59年才去世,等到祖庚繼位的時候他的年齡應該已是五十歲往上。在當時平均年齡僅為35歲的年代,祖庚已經算是一位老人了。祖庚只做了十一年的商王便去世了,之後弟弟祖甲繼承王位。

祖庚在位期間算得上守成之君,太平天子。他繼位後曾命人作《高宗之訓》,就是將父親武丁執政期間的訓誡、訓導之言和經驗教訓記錄下來,以作為施政的指導和參考。

有著父親開創的盛世,祖庚只是謹守法度,秉承父親的政治訓導,不肆意妄為,延續了商朝的強盛局面

歷史記載:

《竹書紀年》:祖庚,名曜。 元年丙午,王即位,居殷,作《高宗之訓》。 十一年,陟。

關於《史記·殷本紀》對祖己記載的勘誤

在《史記·殷本紀》一文中,司馬遷記載祖己在祖庚即位後仍然活著,上表武丁之德行,為武丁定立廟號位商高宗,並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訓》兩篇以匡正祖庚。且《史記》註解中只認為祖己是當時的賢臣的名字。

祖己是武丁之子,也曾被立為太子,這一點在甲骨卜辭中都可以找到證據。在武丁之時和之後的商朝的祭祀譜系中,祖己在祭祀之列:在武丁時代的卜辭中被稱作“小王”;其弟祖庚、祖甲在卜辭中稱他為“兄己”;其侄康丁在位時的卜辭中稱他為“小王父己”;在最後兩任商王帝乙、帝辛(商紂王)的卜辭中,稱他為“且己”。

由此可見,祖己在武丁之時確是太子無疑,並且擁有較高的政治地位。由此可見《史記》關於祖己的記載是錯誤的。

歷史記載: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為德,立其廟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訓。

祖甲商王生涯迥然而異的前半段和後半段

在歷史上,應當將祖甲的商王生涯分成兩段來看,他的商王生涯的前半段和後半段是迥然不同的。前半段勵精圖治、征討西戎、重作《湯刑》、愛惜民力,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後半段確立周祭制度,昏庸亂國,商朝自此又亂,史書上稱“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

祖庚去世之後,祖甲回到都城殷繼承了商王之位。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遵行父兄的政治策略,開拓進取,愛惜民生,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

一、征討西戎

祖甲之時,生活在西北的遊牧民族西戎的一些部落,屢次侵擾商朝邊境。祖甲十二年,親自率軍征討西戎,取得了勝利;第二年,西戎部落派遣使臣前來進貢。

祖甲的此次親征,打敗了外敵的入侵;同時向外敵展示了商王朝的兵峰未衰,震懾外敵

值得一提的是,在戰後不久,因組紺戰功卓著,被任命為邠侯。組紺就是周文王的曾祖父。

"

商朝經歷武丁盛世,文治武功都達到了頂峰。但人終究也只是生命體,隨著歲月流逝,生命也終將終結,武丁這位偉大的商王也終長眠地下。武丁之後,他的兩個二字祖庚、祖甲相繼繼位,延續了商朝的興盛局面;但祖甲的某些政策,為後來商朝的滅亡埋下了禍患。

武丁之後的“商王爭奪戰”

由於甲骨文中鮮有記載商朝君王傳承的政治事件,我們關於祖庚繼位的經歷只能通過後代的史書還原。

商王武丁有三位嫡子作為備選繼承人,分別是祖己、祖庚、祖甲。

祖己作為長子,素來有孝子賢名,而且敢於勸諫武丁,有比較高的政治素養,並且得到眾多臣民的青睞,應當是作為商王的不二人選。但由於祖己的母親早逝,在位的商王后為使自己的兒子祖庚繼承商王之位,便開始使用手段向武丁進讒言,最終武丁被流放民間,死於鄉野。祖己應當死於武丁中期。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殷高宗商王武丁

《太平御覽》:殷高宗有賢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後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祭成湯,明日,有飛雉登鼎耳而呴,武丁懼。祖己曰:“王勿憂,先修政事。”祖己乃訓王曰:“唯天監下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絕其命。民有不若德,不聽罪,天既附命正厥德,乃曰其奈何。鳴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繼,常祀毋禮於棄道。”武丁修政行德,天下鹹歡,殷道復興。

也有人認為武丁將祖己流放,是為了讓他遠離商王的爭奪戰,是一種變相的保護;同時效法當年的自己,在民間歷練,增長見識,鍛鍊能力。

祖庚是武丁次子,也就是害死祖己的王后所生的兒子。在母親陰謀詭計的幫助下,祖庚最終繼承商王之位。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祖庚

祖甲是武丁的小兒子,更受寵愛。武丁晚年之時想傳位於祖甲,但祖甲深知其中的危險。於是稱自己最年幼,自己如果爭奪是為不義,王位應當傳給哥哥祖庚,然後祖甲逃到民間避難。直到7年後祖庚去世,祖甲才回到中央成為新的商王。

以上的記錄大多來自《太平御覽》,而此書是北宋的官修史書,明顯帶有儒家政治理想、道德觀念的潤色,是宋王朝和儒家宣揚統治的工具。例如武丁與王后對祖己可以不慈,但祖己必須要孝;祖庚作為兄長對弟弟祖甲可以不“友”,但弟弟祖甲對哥哥祖庚必須要“恭”,這都有明顯儒家道德觀的色彩。所以說,此書對這件事的說法是不可盡信的。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太平御覽》

我認為以下或許更接近事實:武丁中晚年,他的三個兒子為了爭奪商王之位而爆發了一場血腥鬥爭。

這種推測是基於兩點:一、在世界歷史和中國歷史上最高權力的爭奪往往都是伴隨陰謀和血腥的,這是歷史的共性,也是人心的共性。二、商代從未明確確立類似於周代“嫡長子繼承製”的王位傳承製度,這也是王位爭端的根本。商代王位的傳承多是兄終弟及,甚至爆發過爭奪王位鬥爭的“九世之亂”。

祖庚謹守禮法,延續商朝盛世

由於武丁帝在位59年才去世,等到祖庚繼位的時候他的年齡應該已是五十歲往上。在當時平均年齡僅為35歲的年代,祖庚已經算是一位老人了。祖庚只做了十一年的商王便去世了,之後弟弟祖甲繼承王位。

祖庚在位期間算得上守成之君,太平天子。他繼位後曾命人作《高宗之訓》,就是將父親武丁執政期間的訓誡、訓導之言和經驗教訓記錄下來,以作為施政的指導和參考。

有著父親開創的盛世,祖庚只是謹守法度,秉承父親的政治訓導,不肆意妄為,延續了商朝的強盛局面

歷史記載:

《竹書紀年》:祖庚,名曜。 元年丙午,王即位,居殷,作《高宗之訓》。 十一年,陟。

關於《史記·殷本紀》對祖己記載的勘誤

在《史記·殷本紀》一文中,司馬遷記載祖己在祖庚即位後仍然活著,上表武丁之德行,為武丁定立廟號位商高宗,並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訓》兩篇以匡正祖庚。且《史記》註解中只認為祖己是當時的賢臣的名字。

祖己是武丁之子,也曾被立為太子,這一點在甲骨卜辭中都可以找到證據。在武丁之時和之後的商朝的祭祀譜系中,祖己在祭祀之列:在武丁時代的卜辭中被稱作“小王”;其弟祖庚、祖甲在卜辭中稱他為“兄己”;其侄康丁在位時的卜辭中稱他為“小王父己”;在最後兩任商王帝乙、帝辛(商紂王)的卜辭中,稱他為“且己”。

由此可見,祖己在武丁之時確是太子無疑,並且擁有較高的政治地位。由此可見《史記》關於祖己的記載是錯誤的。

歷史記載: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為德,立其廟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訓。

祖甲商王生涯迥然而異的前半段和後半段

在歷史上,應當將祖甲的商王生涯分成兩段來看,他的商王生涯的前半段和後半段是迥然不同的。前半段勵精圖治、征討西戎、重作《湯刑》、愛惜民力,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後半段確立周祭制度,昏庸亂國,商朝自此又亂,史書上稱“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

祖庚去世之後,祖甲回到都城殷繼承了商王之位。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遵行父兄的政治策略,開拓進取,愛惜民生,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

一、征討西戎

祖甲之時,生活在西北的遊牧民族西戎的一些部落,屢次侵擾商朝邊境。祖甲十二年,親自率軍征討西戎,取得了勝利;第二年,西戎部落派遣使臣前來進貢。

祖甲的此次親征,打敗了外敵的入侵;同時向外敵展示了商王朝的兵峰未衰,震懾外敵

值得一提的是,在戰後不久,因組紺戰功卓著,被任命為邠侯。組紺就是周文王的曾祖父。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周文王像

二、重作《湯刑》

一般認為,《湯刑》是商朝建立之後制定的刑法法律的總稱,因追念商湯建國之偉業,所以用商湯的名字命名。這是一部初具規模的奴隸制的成文法典,注重刑罰,據說刑罰的罪名有300條之多;而他主要實施的對象並非普通民眾和奴隸,而是針對貴族奴隸主和商朝官員的。祖甲二十五年,重新修訂《湯刑》,這一事件的主要影響有以下幾點:

"

商朝經歷武丁盛世,文治武功都達到了頂峰。但人終究也只是生命體,隨著歲月流逝,生命也終將終結,武丁這位偉大的商王也終長眠地下。武丁之後,他的兩個二字祖庚、祖甲相繼繼位,延續了商朝的興盛局面;但祖甲的某些政策,為後來商朝的滅亡埋下了禍患。

武丁之後的“商王爭奪戰”

由於甲骨文中鮮有記載商朝君王傳承的政治事件,我們關於祖庚繼位的經歷只能通過後代的史書還原。

商王武丁有三位嫡子作為備選繼承人,分別是祖己、祖庚、祖甲。

祖己作為長子,素來有孝子賢名,而且敢於勸諫武丁,有比較高的政治素養,並且得到眾多臣民的青睞,應當是作為商王的不二人選。但由於祖己的母親早逝,在位的商王后為使自己的兒子祖庚繼承商王之位,便開始使用手段向武丁進讒言,最終武丁被流放民間,死於鄉野。祖己應當死於武丁中期。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殷高宗商王武丁

《太平御覽》:殷高宗有賢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後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祭成湯,明日,有飛雉登鼎耳而呴,武丁懼。祖己曰:“王勿憂,先修政事。”祖己乃訓王曰:“唯天監下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絕其命。民有不若德,不聽罪,天既附命正厥德,乃曰其奈何。鳴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繼,常祀毋禮於棄道。”武丁修政行德,天下鹹歡,殷道復興。

也有人認為武丁將祖己流放,是為了讓他遠離商王的爭奪戰,是一種變相的保護;同時效法當年的自己,在民間歷練,增長見識,鍛鍊能力。

祖庚是武丁次子,也就是害死祖己的王后所生的兒子。在母親陰謀詭計的幫助下,祖庚最終繼承商王之位。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祖庚

祖甲是武丁的小兒子,更受寵愛。武丁晚年之時想傳位於祖甲,但祖甲深知其中的危險。於是稱自己最年幼,自己如果爭奪是為不義,王位應當傳給哥哥祖庚,然後祖甲逃到民間避難。直到7年後祖庚去世,祖甲才回到中央成為新的商王。

以上的記錄大多來自《太平御覽》,而此書是北宋的官修史書,明顯帶有儒家政治理想、道德觀念的潤色,是宋王朝和儒家宣揚統治的工具。例如武丁與王后對祖己可以不慈,但祖己必須要孝;祖庚作為兄長對弟弟祖甲可以不“友”,但弟弟祖甲對哥哥祖庚必須要“恭”,這都有明顯儒家道德觀的色彩。所以說,此書對這件事的說法是不可盡信的。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太平御覽》

我認為以下或許更接近事實:武丁中晚年,他的三個兒子為了爭奪商王之位而爆發了一場血腥鬥爭。

這種推測是基於兩點:一、在世界歷史和中國歷史上最高權力的爭奪往往都是伴隨陰謀和血腥的,這是歷史的共性,也是人心的共性。二、商代從未明確確立類似於周代“嫡長子繼承製”的王位傳承製度,這也是王位爭端的根本。商代王位的傳承多是兄終弟及,甚至爆發過爭奪王位鬥爭的“九世之亂”。

祖庚謹守禮法,延續商朝盛世

由於武丁帝在位59年才去世,等到祖庚繼位的時候他的年齡應該已是五十歲往上。在當時平均年齡僅為35歲的年代,祖庚已經算是一位老人了。祖庚只做了十一年的商王便去世了,之後弟弟祖甲繼承王位。

祖庚在位期間算得上守成之君,太平天子。他繼位後曾命人作《高宗之訓》,就是將父親武丁執政期間的訓誡、訓導之言和經驗教訓記錄下來,以作為施政的指導和參考。

有著父親開創的盛世,祖庚只是謹守法度,秉承父親的政治訓導,不肆意妄為,延續了商朝的強盛局面

歷史記載:

《竹書紀年》:祖庚,名曜。 元年丙午,王即位,居殷,作《高宗之訓》。 十一年,陟。

關於《史記·殷本紀》對祖己記載的勘誤

在《史記·殷本紀》一文中,司馬遷記載祖己在祖庚即位後仍然活著,上表武丁之德行,為武丁定立廟號位商高宗,並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訓》兩篇以匡正祖庚。且《史記》註解中只認為祖己是當時的賢臣的名字。

祖己是武丁之子,也曾被立為太子,這一點在甲骨卜辭中都可以找到證據。在武丁之時和之後的商朝的祭祀譜系中,祖己在祭祀之列:在武丁時代的卜辭中被稱作“小王”;其弟祖庚、祖甲在卜辭中稱他為“兄己”;其侄康丁在位時的卜辭中稱他為“小王父己”;在最後兩任商王帝乙、帝辛(商紂王)的卜辭中,稱他為“且己”。

由此可見,祖己在武丁之時確是太子無疑,並且擁有較高的政治地位。由此可見《史記》關於祖己的記載是錯誤的。

歷史記載: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為德,立其廟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訓。

祖甲商王生涯迥然而異的前半段和後半段

在歷史上,應當將祖甲的商王生涯分成兩段來看,他的商王生涯的前半段和後半段是迥然不同的。前半段勵精圖治、征討西戎、重作《湯刑》、愛惜民力,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後半段確立周祭制度,昏庸亂國,商朝自此又亂,史書上稱“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

祖庚去世之後,祖甲回到都城殷繼承了商王之位。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遵行父兄的政治策略,開拓進取,愛惜民生,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

一、征討西戎

祖甲之時,生活在西北的遊牧民族西戎的一些部落,屢次侵擾商朝邊境。祖甲十二年,親自率軍征討西戎,取得了勝利;第二年,西戎部落派遣使臣前來進貢。

祖甲的此次親征,打敗了外敵的入侵;同時向外敵展示了商王朝的兵峰未衰,震懾外敵

值得一提的是,在戰後不久,因組紺戰功卓著,被任命為邠侯。組紺就是周文王的曾祖父。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周文王像

二、重作《湯刑》

一般認為,《湯刑》是商朝建立之後制定的刑法法律的總稱,因追念商湯建國之偉業,所以用商湯的名字命名。這是一部初具規模的奴隸制的成文法典,注重刑罰,據說刑罰的罪名有300條之多;而他主要實施的對象並非普通民眾和奴隸,而是針對貴族奴隸主和商朝官員的。祖甲二十五年,重新修訂《湯刑》,這一事件的主要影響有以下幾點: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商湯

1、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貴族和官員對於平民的壓榨,緩和了奴隸主階級和平民階級的矛盾。

2、觸動了奴隸主階級的利益,加劇了奴隸主階層和商王之間的矛盾,這也是商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3、對後世影響深遠,戰國時代的法家深受其影響,有“刑名從商”的說法,但《湯刑》早已散佚,今人無法得觀。

祖甲做商王的後半段

一、確立周祭制度:

之前也講過,商人重祀,但在祖甲之前的祭祀活動所祭祀的對象和順序是十分雜亂的,於是祖甲時期創建了“周祭”之法。周祭這一現象是甲骨學大家董作賓先生最先發現的,因為在甲骨卜辭中是從祖甲時期開始才出現了“周祭”的現象。

周祭是怎樣一回事?

按照商王及其王后的世系順序,並結合廟號(商王及其王后死後,商王朝會對應相應的天干給予廟號)採用彤(彡)、羽(翌)、協(劦)、祭、(甲骨文中是一個上下結構的組合字,從上往下依次是:才冖白匕)五種祭祀典禮從按照先公、先王的順序從上甲微開始輪番祭祀,一直祭祀到現任商王的前一任。以祖甲時代為例,從每年的第一旬開始,對應十個天干、按照商王和王后世系順序、從彤祭儀式開始,甲日開始祭祀上甲微、乙日祭祀報乙......癸日祭祀主癸,如此第一旬結束;然後以此類推,直到祭祀到祖庚為止,第一種祭典完畢,之後再按照上述方法,用第二種祭典進行祭祀,直到第五種祭典將所有先王祭祀完畢。有學者研究,按照上述流程祭祀一圈,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然後下一年繼續循環往復、周而復始。

二、周祭制度對於商朝的影響

1、周祭制度,集中體現了商代的祖宗崇拜,使商代的祭祀系統更加嚴密規範,使商王朝的祭祀活動達到頂峰,也使祭祀對於國家大事的影響更為巨大。

2、周祭制度幾乎是年年不休、日日不休的進行祭祀,勢必會耗費大量的金錢、牲畜、糧食等,在生產力並不發達的商代,周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逐漸蠶食掉商王朝統治的經濟基礎。

3、商王朝統治者為持續祭祀,就會把資源的索取轉向平民階層,繼續對外用兵以獲取戰俘,這樣所有的壓力都轉向了平民階層和奴隸階層,造成了社會矛盾的徹底激化,商王朝逐漸喪失統治的階級基礎。

4、周祭制度的興盛,也使得商地方宗室、方國祭祀的興盛,這就造成了祭祀權逐漸脫離於王權,而祭祀權則被地方的奴隸主所掌控,商王逐漸喪失神權統治;而商朝後期商王為了爭奪神權,勢必會和地方奴隸階層走向對立面,商王朝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已然無法調和,而小奴隸主們最後倒戈相向,投向周武王在牧野之戰中一同討伐商朝,直接導致了商朝的滅亡。

值得一說的是,《史記》中稱祖甲淫亂,這只是孤證,在其他史書中並未有同類說法。

歷史記載:

《竹書紀年》:祖甲,名載。 元年丁巳,王即位,居殷。 十二年,徵西戎。 冬,王返自西戎。十三年,西戎來賓。 命邠侯組紺。 二十四年,重作湯刑。 二十七年,命王子囂、王子良。 三十三年,陟。 王舊在野,及即位,知小人之依,能保惠庶民,不悔鰥寡。迨其末也,繁刑以攜遠,殷道復衰。

《國語》:玄王勤商,十有四世,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史記·殷本紀》:帝祖庚崩,弟祖甲立,是為帝甲。帝甲淫亂,殷復衰。

題外之話——後母戊鼎

現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的鎮館之寶,堪稱國之重器的後母戊鼎,就是在祖庚或祖甲時期鑄造的,是為了祭祀武丁的首位王后婦妌,她死後廟號為戊,所以也稱作妣戊。她也是商王武丁的三位王后之中唯一葬入商代王陵的

"

商朝經歷武丁盛世,文治武功都達到了頂峰。但人終究也只是生命體,隨著歲月流逝,生命也終將終結,武丁這位偉大的商王也終長眠地下。武丁之後,他的兩個二字祖庚、祖甲相繼繼位,延續了商朝的興盛局面;但祖甲的某些政策,為後來商朝的滅亡埋下了禍患。

武丁之後的“商王爭奪戰”

由於甲骨文中鮮有記載商朝君王傳承的政治事件,我們關於祖庚繼位的經歷只能通過後代的史書還原。

商王武丁有三位嫡子作為備選繼承人,分別是祖己、祖庚、祖甲。

祖己作為長子,素來有孝子賢名,而且敢於勸諫武丁,有比較高的政治素養,並且得到眾多臣民的青睞,應當是作為商王的不二人選。但由於祖己的母親早逝,在位的商王后為使自己的兒子祖庚繼承商王之位,便開始使用手段向武丁進讒言,最終武丁被流放民間,死於鄉野。祖己應當死於武丁中期。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殷高宗商王武丁

《太平御覽》:殷高宗有賢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後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祭成湯,明日,有飛雉登鼎耳而呴,武丁懼。祖己曰:“王勿憂,先修政事。”祖己乃訓王曰:“唯天監下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絕其命。民有不若德,不聽罪,天既附命正厥德,乃曰其奈何。鳴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繼,常祀毋禮於棄道。”武丁修政行德,天下鹹歡,殷道復興。

也有人認為武丁將祖己流放,是為了讓他遠離商王的爭奪戰,是一種變相的保護;同時效法當年的自己,在民間歷練,增長見識,鍛鍊能力。

祖庚是武丁次子,也就是害死祖己的王后所生的兒子。在母親陰謀詭計的幫助下,祖庚最終繼承商王之位。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祖庚

祖甲是武丁的小兒子,更受寵愛。武丁晚年之時想傳位於祖甲,但祖甲深知其中的危險。於是稱自己最年幼,自己如果爭奪是為不義,王位應當傳給哥哥祖庚,然後祖甲逃到民間避難。直到7年後祖庚去世,祖甲才回到中央成為新的商王。

以上的記錄大多來自《太平御覽》,而此書是北宋的官修史書,明顯帶有儒家政治理想、道德觀念的潤色,是宋王朝和儒家宣揚統治的工具。例如武丁與王后對祖己可以不慈,但祖己必須要孝;祖庚作為兄長對弟弟祖甲可以不“友”,但弟弟祖甲對哥哥祖庚必須要“恭”,這都有明顯儒家道德觀的色彩。所以說,此書對這件事的說法是不可盡信的。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太平御覽》

我認為以下或許更接近事實:武丁中晚年,他的三個兒子為了爭奪商王之位而爆發了一場血腥鬥爭。

這種推測是基於兩點:一、在世界歷史和中國歷史上最高權力的爭奪往往都是伴隨陰謀和血腥的,這是歷史的共性,也是人心的共性。二、商代從未明確確立類似於周代“嫡長子繼承製”的王位傳承製度,這也是王位爭端的根本。商代王位的傳承多是兄終弟及,甚至爆發過爭奪王位鬥爭的“九世之亂”。

祖庚謹守禮法,延續商朝盛世

由於武丁帝在位59年才去世,等到祖庚繼位的時候他的年齡應該已是五十歲往上。在當時平均年齡僅為35歲的年代,祖庚已經算是一位老人了。祖庚只做了十一年的商王便去世了,之後弟弟祖甲繼承王位。

祖庚在位期間算得上守成之君,太平天子。他繼位後曾命人作《高宗之訓》,就是將父親武丁執政期間的訓誡、訓導之言和經驗教訓記錄下來,以作為施政的指導和參考。

有著父親開創的盛世,祖庚只是謹守法度,秉承父親的政治訓導,不肆意妄為,延續了商朝的強盛局面

歷史記載:

《竹書紀年》:祖庚,名曜。 元年丙午,王即位,居殷,作《高宗之訓》。 十一年,陟。

關於《史記·殷本紀》對祖己記載的勘誤

在《史記·殷本紀》一文中,司馬遷記載祖己在祖庚即位後仍然活著,上表武丁之德行,為武丁定立廟號位商高宗,並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訓》兩篇以匡正祖庚。且《史記》註解中只認為祖己是當時的賢臣的名字。

祖己是武丁之子,也曾被立為太子,這一點在甲骨卜辭中都可以找到證據。在武丁之時和之後的商朝的祭祀譜系中,祖己在祭祀之列:在武丁時代的卜辭中被稱作“小王”;其弟祖庚、祖甲在卜辭中稱他為“兄己”;其侄康丁在位時的卜辭中稱他為“小王父己”;在最後兩任商王帝乙、帝辛(商紂王)的卜辭中,稱他為“且己”。

由此可見,祖己在武丁之時確是太子無疑,並且擁有較高的政治地位。由此可見《史記》關於祖己的記載是錯誤的。

歷史記載: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為德,立其廟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訓。

祖甲商王生涯迥然而異的前半段和後半段

在歷史上,應當將祖甲的商王生涯分成兩段來看,他的商王生涯的前半段和後半段是迥然不同的。前半段勵精圖治、征討西戎、重作《湯刑》、愛惜民力,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後半段確立周祭制度,昏庸亂國,商朝自此又亂,史書上稱“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

祖庚去世之後,祖甲回到都城殷繼承了商王之位。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遵行父兄的政治策略,開拓進取,愛惜民生,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

一、征討西戎

祖甲之時,生活在西北的遊牧民族西戎的一些部落,屢次侵擾商朝邊境。祖甲十二年,親自率軍征討西戎,取得了勝利;第二年,西戎部落派遣使臣前來進貢。

祖甲的此次親征,打敗了外敵的入侵;同時向外敵展示了商王朝的兵峰未衰,震懾外敵

值得一提的是,在戰後不久,因組紺戰功卓著,被任命為邠侯。組紺就是周文王的曾祖父。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周文王像

二、重作《湯刑》

一般認為,《湯刑》是商朝建立之後制定的刑法法律的總稱,因追念商湯建國之偉業,所以用商湯的名字命名。這是一部初具規模的奴隸制的成文法典,注重刑罰,據說刑罰的罪名有300條之多;而他主要實施的對象並非普通民眾和奴隸,而是針對貴族奴隸主和商朝官員的。祖甲二十五年,重新修訂《湯刑》,這一事件的主要影響有以下幾點: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商湯

1、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貴族和官員對於平民的壓榨,緩和了奴隸主階級和平民階級的矛盾。

2、觸動了奴隸主階級的利益,加劇了奴隸主階層和商王之間的矛盾,這也是商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3、對後世影響深遠,戰國時代的法家深受其影響,有“刑名從商”的說法,但《湯刑》早已散佚,今人無法得觀。

祖甲做商王的後半段

一、確立周祭制度:

之前也講過,商人重祀,但在祖甲之前的祭祀活動所祭祀的對象和順序是十分雜亂的,於是祖甲時期創建了“周祭”之法。周祭這一現象是甲骨學大家董作賓先生最先發現的,因為在甲骨卜辭中是從祖甲時期開始才出現了“周祭”的現象。

周祭是怎樣一回事?

按照商王及其王后的世系順序,並結合廟號(商王及其王后死後,商王朝會對應相應的天干給予廟號)採用彤(彡)、羽(翌)、協(劦)、祭、(甲骨文中是一個上下結構的組合字,從上往下依次是:才冖白匕)五種祭祀典禮從按照先公、先王的順序從上甲微開始輪番祭祀,一直祭祀到現任商王的前一任。以祖甲時代為例,從每年的第一旬開始,對應十個天干、按照商王和王后世系順序、從彤祭儀式開始,甲日開始祭祀上甲微、乙日祭祀報乙......癸日祭祀主癸,如此第一旬結束;然後以此類推,直到祭祀到祖庚為止,第一種祭典完畢,之後再按照上述方法,用第二種祭典進行祭祀,直到第五種祭典將所有先王祭祀完畢。有學者研究,按照上述流程祭祀一圈,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然後下一年繼續循環往復、周而復始。

二、周祭制度對於商朝的影響

1、周祭制度,集中體現了商代的祖宗崇拜,使商代的祭祀系統更加嚴密規範,使商王朝的祭祀活動達到頂峰,也使祭祀對於國家大事的影響更為巨大。

2、周祭制度幾乎是年年不休、日日不休的進行祭祀,勢必會耗費大量的金錢、牲畜、糧食等,在生產力並不發達的商代,周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逐漸蠶食掉商王朝統治的經濟基礎。

3、商王朝統治者為持續祭祀,就會把資源的索取轉向平民階層,繼續對外用兵以獲取戰俘,這樣所有的壓力都轉向了平民階層和奴隸階層,造成了社會矛盾的徹底激化,商王朝逐漸喪失統治的階級基礎。

4、周祭制度的興盛,也使得商地方宗室、方國祭祀的興盛,這就造成了祭祀權逐漸脫離於王權,而祭祀權則被地方的奴隸主所掌控,商王逐漸喪失神權統治;而商朝後期商王為了爭奪神權,勢必會和地方奴隸階層走向對立面,商王朝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已然無法調和,而小奴隸主們最後倒戈相向,投向周武王在牧野之戰中一同討伐商朝,直接導致了商朝的滅亡。

值得一說的是,《史記》中稱祖甲淫亂,這只是孤證,在其他史書中並未有同類說法。

歷史記載:

《竹書紀年》:祖甲,名載。 元年丁巳,王即位,居殷。 十二年,徵西戎。 冬,王返自西戎。十三年,西戎來賓。 命邠侯組紺。 二十四年,重作湯刑。 二十七年,命王子囂、王子良。 三十三年,陟。 王舊在野,及即位,知小人之依,能保惠庶民,不悔鰥寡。迨其末也,繁刑以攜遠,殷道復衰。

《國語》:玄王勤商,十有四世,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史記·殷本紀》:帝祖庚崩,弟祖甲立,是為帝甲。帝甲淫亂,殷復衰。

題外之話——後母戊鼎

現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的鎮館之寶,堪稱國之重器的後母戊鼎,就是在祖庚或祖甲時期鑄造的,是為了祭祀武丁的首位王后婦妌,她死後廟號為戊,所以也稱作妣戊。她也是商王武丁的三位王后之中唯一葬入商代王陵的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後母戊銘文與後母戊鼎

後母戊鼎造型厚重典雅,紋飾美觀,是迄今為止發現最大的商代青銅禮器,也反映出了商代高超的青銅製造工藝,是商代青銅文化的代表作。

後母戊鼎因鼎腹壁之上有“後母戊”三字而得名,原被郭沫若識作”司母戊“。但有個奇怪的現象,司母戊鼎已將”司“該做”後“,但向司母辛鼎、司母辛銅四足觥、司母癸銅方尊等器物卻仍以”司“字命名,銘文上同樣的一個字官方為何會有兩種不同的解釋?

"

商朝經歷武丁盛世,文治武功都達到了頂峰。但人終究也只是生命體,隨著歲月流逝,生命也終將終結,武丁這位偉大的商王也終長眠地下。武丁之後,他的兩個二字祖庚、祖甲相繼繼位,延續了商朝的興盛局面;但祖甲的某些政策,為後來商朝的滅亡埋下了禍患。

武丁之後的“商王爭奪戰”

由於甲骨文中鮮有記載商朝君王傳承的政治事件,我們關於祖庚繼位的經歷只能通過後代的史書還原。

商王武丁有三位嫡子作為備選繼承人,分別是祖己、祖庚、祖甲。

祖己作為長子,素來有孝子賢名,而且敢於勸諫武丁,有比較高的政治素養,並且得到眾多臣民的青睞,應當是作為商王的不二人選。但由於祖己的母親早逝,在位的商王后為使自己的兒子祖庚繼承商王之位,便開始使用手段向武丁進讒言,最終武丁被流放民間,死於鄉野。祖己應當死於武丁中期。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殷高宗商王武丁

《太平御覽》:殷高宗有賢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後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祭成湯,明日,有飛雉登鼎耳而呴,武丁懼。祖己曰:“王勿憂,先修政事。”祖己乃訓王曰:“唯天監下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絕其命。民有不若德,不聽罪,天既附命正厥德,乃曰其奈何。鳴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繼,常祀毋禮於棄道。”武丁修政行德,天下鹹歡,殷道復興。

也有人認為武丁將祖己流放,是為了讓他遠離商王的爭奪戰,是一種變相的保護;同時效法當年的自己,在民間歷練,增長見識,鍛鍊能力。

祖庚是武丁次子,也就是害死祖己的王后所生的兒子。在母親陰謀詭計的幫助下,祖庚最終繼承商王之位。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祖庚

祖甲是武丁的小兒子,更受寵愛。武丁晚年之時想傳位於祖甲,但祖甲深知其中的危險。於是稱自己最年幼,自己如果爭奪是為不義,王位應當傳給哥哥祖庚,然後祖甲逃到民間避難。直到7年後祖庚去世,祖甲才回到中央成為新的商王。

以上的記錄大多來自《太平御覽》,而此書是北宋的官修史書,明顯帶有儒家政治理想、道德觀念的潤色,是宋王朝和儒家宣揚統治的工具。例如武丁與王后對祖己可以不慈,但祖己必須要孝;祖庚作為兄長對弟弟祖甲可以不“友”,但弟弟祖甲對哥哥祖庚必須要“恭”,這都有明顯儒家道德觀的色彩。所以說,此書對這件事的說法是不可盡信的。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太平御覽》

我認為以下或許更接近事實:武丁中晚年,他的三個兒子為了爭奪商王之位而爆發了一場血腥鬥爭。

這種推測是基於兩點:一、在世界歷史和中國歷史上最高權力的爭奪往往都是伴隨陰謀和血腥的,這是歷史的共性,也是人心的共性。二、商代從未明確確立類似於周代“嫡長子繼承製”的王位傳承製度,這也是王位爭端的根本。商代王位的傳承多是兄終弟及,甚至爆發過爭奪王位鬥爭的“九世之亂”。

祖庚謹守禮法,延續商朝盛世

由於武丁帝在位59年才去世,等到祖庚繼位的時候他的年齡應該已是五十歲往上。在當時平均年齡僅為35歲的年代,祖庚已經算是一位老人了。祖庚只做了十一年的商王便去世了,之後弟弟祖甲繼承王位。

祖庚在位期間算得上守成之君,太平天子。他繼位後曾命人作《高宗之訓》,就是將父親武丁執政期間的訓誡、訓導之言和經驗教訓記錄下來,以作為施政的指導和參考。

有著父親開創的盛世,祖庚只是謹守法度,秉承父親的政治訓導,不肆意妄為,延續了商朝的強盛局面

歷史記載:

《竹書紀年》:祖庚,名曜。 元年丙午,王即位,居殷,作《高宗之訓》。 十一年,陟。

關於《史記·殷本紀》對祖己記載的勘誤

在《史記·殷本紀》一文中,司馬遷記載祖己在祖庚即位後仍然活著,上表武丁之德行,為武丁定立廟號位商高宗,並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訓》兩篇以匡正祖庚。且《史記》註解中只認為祖己是當時的賢臣的名字。

祖己是武丁之子,也曾被立為太子,這一點在甲骨卜辭中都可以找到證據。在武丁之時和之後的商朝的祭祀譜系中,祖己在祭祀之列:在武丁時代的卜辭中被稱作“小王”;其弟祖庚、祖甲在卜辭中稱他為“兄己”;其侄康丁在位時的卜辭中稱他為“小王父己”;在最後兩任商王帝乙、帝辛(商紂王)的卜辭中,稱他為“且己”。

由此可見,祖己在武丁之時確是太子無疑,並且擁有較高的政治地位。由此可見《史記》關於祖己的記載是錯誤的。

歷史記載: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為德,立其廟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訓。

祖甲商王生涯迥然而異的前半段和後半段

在歷史上,應當將祖甲的商王生涯分成兩段來看,他的商王生涯的前半段和後半段是迥然不同的。前半段勵精圖治、征討西戎、重作《湯刑》、愛惜民力,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後半段確立周祭制度,昏庸亂國,商朝自此又亂,史書上稱“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

祖庚去世之後,祖甲回到都城殷繼承了商王之位。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遵行父兄的政治策略,開拓進取,愛惜民生,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

一、征討西戎

祖甲之時,生活在西北的遊牧民族西戎的一些部落,屢次侵擾商朝邊境。祖甲十二年,親自率軍征討西戎,取得了勝利;第二年,西戎部落派遣使臣前來進貢。

祖甲的此次親征,打敗了外敵的入侵;同時向外敵展示了商王朝的兵峰未衰,震懾外敵

值得一提的是,在戰後不久,因組紺戰功卓著,被任命為邠侯。組紺就是周文王的曾祖父。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周文王像

二、重作《湯刑》

一般認為,《湯刑》是商朝建立之後制定的刑法法律的總稱,因追念商湯建國之偉業,所以用商湯的名字命名。這是一部初具規模的奴隸制的成文法典,注重刑罰,據說刑罰的罪名有300條之多;而他主要實施的對象並非普通民眾和奴隸,而是針對貴族奴隸主和商朝官員的。祖甲二十五年,重新修訂《湯刑》,這一事件的主要影響有以下幾點: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商湯

1、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貴族和官員對於平民的壓榨,緩和了奴隸主階級和平民階級的矛盾。

2、觸動了奴隸主階級的利益,加劇了奴隸主階層和商王之間的矛盾,這也是商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3、對後世影響深遠,戰國時代的法家深受其影響,有“刑名從商”的說法,但《湯刑》早已散佚,今人無法得觀。

祖甲做商王的後半段

一、確立周祭制度:

之前也講過,商人重祀,但在祖甲之前的祭祀活動所祭祀的對象和順序是十分雜亂的,於是祖甲時期創建了“周祭”之法。周祭這一現象是甲骨學大家董作賓先生最先發現的,因為在甲骨卜辭中是從祖甲時期開始才出現了“周祭”的現象。

周祭是怎樣一回事?

按照商王及其王后的世系順序,並結合廟號(商王及其王后死後,商王朝會對應相應的天干給予廟號)採用彤(彡)、羽(翌)、協(劦)、祭、(甲骨文中是一個上下結構的組合字,從上往下依次是:才冖白匕)五種祭祀典禮從按照先公、先王的順序從上甲微開始輪番祭祀,一直祭祀到現任商王的前一任。以祖甲時代為例,從每年的第一旬開始,對應十個天干、按照商王和王后世系順序、從彤祭儀式開始,甲日開始祭祀上甲微、乙日祭祀報乙......癸日祭祀主癸,如此第一旬結束;然後以此類推,直到祭祀到祖庚為止,第一種祭典完畢,之後再按照上述方法,用第二種祭典進行祭祀,直到第五種祭典將所有先王祭祀完畢。有學者研究,按照上述流程祭祀一圈,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然後下一年繼續循環往復、周而復始。

二、周祭制度對於商朝的影響

1、周祭制度,集中體現了商代的祖宗崇拜,使商代的祭祀系統更加嚴密規範,使商王朝的祭祀活動達到頂峰,也使祭祀對於國家大事的影響更為巨大。

2、周祭制度幾乎是年年不休、日日不休的進行祭祀,勢必會耗費大量的金錢、牲畜、糧食等,在生產力並不發達的商代,周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逐漸蠶食掉商王朝統治的經濟基礎。

3、商王朝統治者為持續祭祀,就會把資源的索取轉向平民階層,繼續對外用兵以獲取戰俘,這樣所有的壓力都轉向了平民階層和奴隸階層,造成了社會矛盾的徹底激化,商王朝逐漸喪失統治的階級基礎。

4、周祭制度的興盛,也使得商地方宗室、方國祭祀的興盛,這就造成了祭祀權逐漸脫離於王權,而祭祀權則被地方的奴隸主所掌控,商王逐漸喪失神權統治;而商朝後期商王為了爭奪神權,勢必會和地方奴隸階層走向對立面,商王朝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已然無法調和,而小奴隸主們最後倒戈相向,投向周武王在牧野之戰中一同討伐商朝,直接導致了商朝的滅亡。

值得一說的是,《史記》中稱祖甲淫亂,這只是孤證,在其他史書中並未有同類說法。

歷史記載:

《竹書紀年》:祖甲,名載。 元年丁巳,王即位,居殷。 十二年,徵西戎。 冬,王返自西戎。十三年,西戎來賓。 命邠侯組紺。 二十四年,重作湯刑。 二十七年,命王子囂、王子良。 三十三年,陟。 王舊在野,及即位,知小人之依,能保惠庶民,不悔鰥寡。迨其末也,繁刑以攜遠,殷道復衰。

《國語》:玄王勤商,十有四世,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史記·殷本紀》:帝祖庚崩,弟祖甲立,是為帝甲。帝甲淫亂,殷復衰。

題外之話——後母戊鼎

現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的鎮館之寶,堪稱國之重器的後母戊鼎,就是在祖庚或祖甲時期鑄造的,是為了祭祀武丁的首位王后婦妌,她死後廟號為戊,所以也稱作妣戊。她也是商王武丁的三位王后之中唯一葬入商代王陵的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後母戊銘文與後母戊鼎

後母戊鼎造型厚重典雅,紋飾美觀,是迄今為止發現最大的商代青銅禮器,也反映出了商代高超的青銅製造工藝,是商代青銅文化的代表作。

後母戊鼎因鼎腹壁之上有“後母戊”三字而得名,原被郭沫若識作”司母戊“。但有個奇怪的現象,司母戊鼎已將”司“該做”後“,但向司母辛鼎、司母辛銅四足觥、司母癸銅方尊等器物卻仍以”司“字命名,銘文上同樣的一個字官方為何會有兩種不同的解釋?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司母辛鼎

"

商朝經歷武丁盛世,文治武功都達到了頂峰。但人終究也只是生命體,隨著歲月流逝,生命也終將終結,武丁這位偉大的商王也終長眠地下。武丁之後,他的兩個二字祖庚、祖甲相繼繼位,延續了商朝的興盛局面;但祖甲的某些政策,為後來商朝的滅亡埋下了禍患。

武丁之後的“商王爭奪戰”

由於甲骨文中鮮有記載商朝君王傳承的政治事件,我們關於祖庚繼位的經歷只能通過後代的史書還原。

商王武丁有三位嫡子作為備選繼承人,分別是祖己、祖庚、祖甲。

祖己作為長子,素來有孝子賢名,而且敢於勸諫武丁,有比較高的政治素養,並且得到眾多臣民的青睞,應當是作為商王的不二人選。但由於祖己的母親早逝,在位的商王后為使自己的兒子祖庚繼承商王之位,便開始使用手段向武丁進讒言,最終武丁被流放民間,死於鄉野。祖己應當死於武丁中期。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殷高宗商王武丁

《太平御覽》:殷高宗有賢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後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祭成湯,明日,有飛雉登鼎耳而呴,武丁懼。祖己曰:“王勿憂,先修政事。”祖己乃訓王曰:“唯天監下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絕其命。民有不若德,不聽罪,天既附命正厥德,乃曰其奈何。鳴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繼,常祀毋禮於棄道。”武丁修政行德,天下鹹歡,殷道復興。

也有人認為武丁將祖己流放,是為了讓他遠離商王的爭奪戰,是一種變相的保護;同時效法當年的自己,在民間歷練,增長見識,鍛鍊能力。

祖庚是武丁次子,也就是害死祖己的王后所生的兒子。在母親陰謀詭計的幫助下,祖庚最終繼承商王之位。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祖庚

祖甲是武丁的小兒子,更受寵愛。武丁晚年之時想傳位於祖甲,但祖甲深知其中的危險。於是稱自己最年幼,自己如果爭奪是為不義,王位應當傳給哥哥祖庚,然後祖甲逃到民間避難。直到7年後祖庚去世,祖甲才回到中央成為新的商王。

以上的記錄大多來自《太平御覽》,而此書是北宋的官修史書,明顯帶有儒家政治理想、道德觀念的潤色,是宋王朝和儒家宣揚統治的工具。例如武丁與王后對祖己可以不慈,但祖己必須要孝;祖庚作為兄長對弟弟祖甲可以不“友”,但弟弟祖甲對哥哥祖庚必須要“恭”,這都有明顯儒家道德觀的色彩。所以說,此書對這件事的說法是不可盡信的。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太平御覽》

我認為以下或許更接近事實:武丁中晚年,他的三個兒子為了爭奪商王之位而爆發了一場血腥鬥爭。

這種推測是基於兩點:一、在世界歷史和中國歷史上最高權力的爭奪往往都是伴隨陰謀和血腥的,這是歷史的共性,也是人心的共性。二、商代從未明確確立類似於周代“嫡長子繼承製”的王位傳承製度,這也是王位爭端的根本。商代王位的傳承多是兄終弟及,甚至爆發過爭奪王位鬥爭的“九世之亂”。

祖庚謹守禮法,延續商朝盛世

由於武丁帝在位59年才去世,等到祖庚繼位的時候他的年齡應該已是五十歲往上。在當時平均年齡僅為35歲的年代,祖庚已經算是一位老人了。祖庚只做了十一年的商王便去世了,之後弟弟祖甲繼承王位。

祖庚在位期間算得上守成之君,太平天子。他繼位後曾命人作《高宗之訓》,就是將父親武丁執政期間的訓誡、訓導之言和經驗教訓記錄下來,以作為施政的指導和參考。

有著父親開創的盛世,祖庚只是謹守法度,秉承父親的政治訓導,不肆意妄為,延續了商朝的強盛局面

歷史記載:

《竹書紀年》:祖庚,名曜。 元年丙午,王即位,居殷,作《高宗之訓》。 十一年,陟。

關於《史記·殷本紀》對祖己記載的勘誤

在《史記·殷本紀》一文中,司馬遷記載祖己在祖庚即位後仍然活著,上表武丁之德行,為武丁定立廟號位商高宗,並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訓》兩篇以匡正祖庚。且《史記》註解中只認為祖己是當時的賢臣的名字。

祖己是武丁之子,也曾被立為太子,這一點在甲骨卜辭中都可以找到證據。在武丁之時和之後的商朝的祭祀譜系中,祖己在祭祀之列:在武丁時代的卜辭中被稱作“小王”;其弟祖庚、祖甲在卜辭中稱他為“兄己”;其侄康丁在位時的卜辭中稱他為“小王父己”;在最後兩任商王帝乙、帝辛(商紂王)的卜辭中,稱他為“且己”。

由此可見,祖己在武丁之時確是太子無疑,並且擁有較高的政治地位。由此可見《史記》關於祖己的記載是錯誤的。

歷史記載: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為德,立其廟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訓。

祖甲商王生涯迥然而異的前半段和後半段

在歷史上,應當將祖甲的商王生涯分成兩段來看,他的商王生涯的前半段和後半段是迥然不同的。前半段勵精圖治、征討西戎、重作《湯刑》、愛惜民力,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後半段確立周祭制度,昏庸亂國,商朝自此又亂,史書上稱“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

祖庚去世之後,祖甲回到都城殷繼承了商王之位。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遵行父兄的政治策略,開拓進取,愛惜民生,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

一、征討西戎

祖甲之時,生活在西北的遊牧民族西戎的一些部落,屢次侵擾商朝邊境。祖甲十二年,親自率軍征討西戎,取得了勝利;第二年,西戎部落派遣使臣前來進貢。

祖甲的此次親征,打敗了外敵的入侵;同時向外敵展示了商王朝的兵峰未衰,震懾外敵

值得一提的是,在戰後不久,因組紺戰功卓著,被任命為邠侯。組紺就是周文王的曾祖父。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周文王像

二、重作《湯刑》

一般認為,《湯刑》是商朝建立之後制定的刑法法律的總稱,因追念商湯建國之偉業,所以用商湯的名字命名。這是一部初具規模的奴隸制的成文法典,注重刑罰,據說刑罰的罪名有300條之多;而他主要實施的對象並非普通民眾和奴隸,而是針對貴族奴隸主和商朝官員的。祖甲二十五年,重新修訂《湯刑》,這一事件的主要影響有以下幾點: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商湯

1、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貴族和官員對於平民的壓榨,緩和了奴隸主階級和平民階級的矛盾。

2、觸動了奴隸主階級的利益,加劇了奴隸主階層和商王之間的矛盾,這也是商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3、對後世影響深遠,戰國時代的法家深受其影響,有“刑名從商”的說法,但《湯刑》早已散佚,今人無法得觀。

祖甲做商王的後半段

一、確立周祭制度:

之前也講過,商人重祀,但在祖甲之前的祭祀活動所祭祀的對象和順序是十分雜亂的,於是祖甲時期創建了“周祭”之法。周祭這一現象是甲骨學大家董作賓先生最先發現的,因為在甲骨卜辭中是從祖甲時期開始才出現了“周祭”的現象。

周祭是怎樣一回事?

按照商王及其王后的世系順序,並結合廟號(商王及其王后死後,商王朝會對應相應的天干給予廟號)採用彤(彡)、羽(翌)、協(劦)、祭、(甲骨文中是一個上下結構的組合字,從上往下依次是:才冖白匕)五種祭祀典禮從按照先公、先王的順序從上甲微開始輪番祭祀,一直祭祀到現任商王的前一任。以祖甲時代為例,從每年的第一旬開始,對應十個天干、按照商王和王后世系順序、從彤祭儀式開始,甲日開始祭祀上甲微、乙日祭祀報乙......癸日祭祀主癸,如此第一旬結束;然後以此類推,直到祭祀到祖庚為止,第一種祭典完畢,之後再按照上述方法,用第二種祭典進行祭祀,直到第五種祭典將所有先王祭祀完畢。有學者研究,按照上述流程祭祀一圈,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然後下一年繼續循環往復、周而復始。

二、周祭制度對於商朝的影響

1、周祭制度,集中體現了商代的祖宗崇拜,使商代的祭祀系統更加嚴密規範,使商王朝的祭祀活動達到頂峰,也使祭祀對於國家大事的影響更為巨大。

2、周祭制度幾乎是年年不休、日日不休的進行祭祀,勢必會耗費大量的金錢、牲畜、糧食等,在生產力並不發達的商代,周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逐漸蠶食掉商王朝統治的經濟基礎。

3、商王朝統治者為持續祭祀,就會把資源的索取轉向平民階層,繼續對外用兵以獲取戰俘,這樣所有的壓力都轉向了平民階層和奴隸階層,造成了社會矛盾的徹底激化,商王朝逐漸喪失統治的階級基礎。

4、周祭制度的興盛,也使得商地方宗室、方國祭祀的興盛,這就造成了祭祀權逐漸脫離於王權,而祭祀權則被地方的奴隸主所掌控,商王逐漸喪失神權統治;而商朝後期商王為了爭奪神權,勢必會和地方奴隸階層走向對立面,商王朝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已然無法調和,而小奴隸主們最後倒戈相向,投向周武王在牧野之戰中一同討伐商朝,直接導致了商朝的滅亡。

值得一說的是,《史記》中稱祖甲淫亂,這只是孤證,在其他史書中並未有同類說法。

歷史記載:

《竹書紀年》:祖甲,名載。 元年丁巳,王即位,居殷。 十二年,徵西戎。 冬,王返自西戎。十三年,西戎來賓。 命邠侯組紺。 二十四年,重作湯刑。 二十七年,命王子囂、王子良。 三十三年,陟。 王舊在野,及即位,知小人之依,能保惠庶民,不悔鰥寡。迨其末也,繁刑以攜遠,殷道復衰。

《國語》:玄王勤商,十有四世,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史記·殷本紀》:帝祖庚崩,弟祖甲立,是為帝甲。帝甲淫亂,殷復衰。

題外之話——後母戊鼎

現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的鎮館之寶,堪稱國之重器的後母戊鼎,就是在祖庚或祖甲時期鑄造的,是為了祭祀武丁的首位王后婦妌,她死後廟號為戊,所以也稱作妣戊。她也是商王武丁的三位王后之中唯一葬入商代王陵的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後母戊銘文與後母戊鼎

後母戊鼎造型厚重典雅,紋飾美觀,是迄今為止發現最大的商代青銅禮器,也反映出了商代高超的青銅製造工藝,是商代青銅文化的代表作。

後母戊鼎因鼎腹壁之上有“後母戊”三字而得名,原被郭沫若識作”司母戊“。但有個奇怪的現象,司母戊鼎已將”司“該做”後“,但向司母辛鼎、司母辛銅四足觥、司母癸銅方尊等器物卻仍以”司“字命名,銘文上同樣的一個字官方為何會有兩種不同的解釋?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司母辛鼎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司母辛銅四足觥

"

商朝經歷武丁盛世,文治武功都達到了頂峰。但人終究也只是生命體,隨著歲月流逝,生命也終將終結,武丁這位偉大的商王也終長眠地下。武丁之後,他的兩個二字祖庚、祖甲相繼繼位,延續了商朝的興盛局面;但祖甲的某些政策,為後來商朝的滅亡埋下了禍患。

武丁之後的“商王爭奪戰”

由於甲骨文中鮮有記載商朝君王傳承的政治事件,我們關於祖庚繼位的經歷只能通過後代的史書還原。

商王武丁有三位嫡子作為備選繼承人,分別是祖己、祖庚、祖甲。

祖己作為長子,素來有孝子賢名,而且敢於勸諫武丁,有比較高的政治素養,並且得到眾多臣民的青睞,應當是作為商王的不二人選。但由於祖己的母親早逝,在位的商王后為使自己的兒子祖庚繼承商王之位,便開始使用手段向武丁進讒言,最終武丁被流放民間,死於鄉野。祖己應當死於武丁中期。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殷高宗商王武丁

《太平御覽》:殷高宗有賢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後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祭成湯,明日,有飛雉登鼎耳而呴,武丁懼。祖己曰:“王勿憂,先修政事。”祖己乃訓王曰:“唯天監下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絕其命。民有不若德,不聽罪,天既附命正厥德,乃曰其奈何。鳴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繼,常祀毋禮於棄道。”武丁修政行德,天下鹹歡,殷道復興。

也有人認為武丁將祖己流放,是為了讓他遠離商王的爭奪戰,是一種變相的保護;同時效法當年的自己,在民間歷練,增長見識,鍛鍊能力。

祖庚是武丁次子,也就是害死祖己的王后所生的兒子。在母親陰謀詭計的幫助下,祖庚最終繼承商王之位。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祖庚

祖甲是武丁的小兒子,更受寵愛。武丁晚年之時想傳位於祖甲,但祖甲深知其中的危險。於是稱自己最年幼,自己如果爭奪是為不義,王位應當傳給哥哥祖庚,然後祖甲逃到民間避難。直到7年後祖庚去世,祖甲才回到中央成為新的商王。

以上的記錄大多來自《太平御覽》,而此書是北宋的官修史書,明顯帶有儒家政治理想、道德觀念的潤色,是宋王朝和儒家宣揚統治的工具。例如武丁與王后對祖己可以不慈,但祖己必須要孝;祖庚作為兄長對弟弟祖甲可以不“友”,但弟弟祖甲對哥哥祖庚必須要“恭”,這都有明顯儒家道德觀的色彩。所以說,此書對這件事的說法是不可盡信的。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太平御覽》

我認為以下或許更接近事實:武丁中晚年,他的三個兒子為了爭奪商王之位而爆發了一場血腥鬥爭。

這種推測是基於兩點:一、在世界歷史和中國歷史上最高權力的爭奪往往都是伴隨陰謀和血腥的,這是歷史的共性,也是人心的共性。二、商代從未明確確立類似於周代“嫡長子繼承製”的王位傳承製度,這也是王位爭端的根本。商代王位的傳承多是兄終弟及,甚至爆發過爭奪王位鬥爭的“九世之亂”。

祖庚謹守禮法,延續商朝盛世

由於武丁帝在位59年才去世,等到祖庚繼位的時候他的年齡應該已是五十歲往上。在當時平均年齡僅為35歲的年代,祖庚已經算是一位老人了。祖庚只做了十一年的商王便去世了,之後弟弟祖甲繼承王位。

祖庚在位期間算得上守成之君,太平天子。他繼位後曾命人作《高宗之訓》,就是將父親武丁執政期間的訓誡、訓導之言和經驗教訓記錄下來,以作為施政的指導和參考。

有著父親開創的盛世,祖庚只是謹守法度,秉承父親的政治訓導,不肆意妄為,延續了商朝的強盛局面

歷史記載:

《竹書紀年》:祖庚,名曜。 元年丙午,王即位,居殷,作《高宗之訓》。 十一年,陟。

關於《史記·殷本紀》對祖己記載的勘誤

在《史記·殷本紀》一文中,司馬遷記載祖己在祖庚即位後仍然活著,上表武丁之德行,為武丁定立廟號位商高宗,並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訓》兩篇以匡正祖庚。且《史記》註解中只認為祖己是當時的賢臣的名字。

祖己是武丁之子,也曾被立為太子,這一點在甲骨卜辭中都可以找到證據。在武丁之時和之後的商朝的祭祀譜系中,祖己在祭祀之列:在武丁時代的卜辭中被稱作“小王”;其弟祖庚、祖甲在卜辭中稱他為“兄己”;其侄康丁在位時的卜辭中稱他為“小王父己”;在最後兩任商王帝乙、帝辛(商紂王)的卜辭中,稱他為“且己”。

由此可見,祖己在武丁之時確是太子無疑,並且擁有較高的政治地位。由此可見《史記》關於祖己的記載是錯誤的。

歷史記載:

《史記·殷本紀》: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為德,立其廟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訓。

祖甲商王生涯迥然而異的前半段和後半段

在歷史上,應當將祖甲的商王生涯分成兩段來看,他的商王生涯的前半段和後半段是迥然不同的。前半段勵精圖治、征討西戎、重作《湯刑》、愛惜民力,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後半段確立周祭制度,昏庸亂國,商朝自此又亂,史書上稱“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

祖庚去世之後,祖甲回到都城殷繼承了商王之位。祖甲做商王的前半段,遵行父兄的政治策略,開拓進取,愛惜民生,維持了商朝的興盛局面。

一、征討西戎

祖甲之時,生活在西北的遊牧民族西戎的一些部落,屢次侵擾商朝邊境。祖甲十二年,親自率軍征討西戎,取得了勝利;第二年,西戎部落派遣使臣前來進貢。

祖甲的此次親征,打敗了外敵的入侵;同時向外敵展示了商王朝的兵峰未衰,震懾外敵

值得一提的是,在戰後不久,因組紺戰功卓著,被任命為邠侯。組紺就是周文王的曾祖父。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周文王像

二、重作《湯刑》

一般認為,《湯刑》是商朝建立之後制定的刑法法律的總稱,因追念商湯建國之偉業,所以用商湯的名字命名。這是一部初具規模的奴隸制的成文法典,注重刑罰,據說刑罰的罪名有300條之多;而他主要實施的對象並非普通民眾和奴隸,而是針對貴族奴隸主和商朝官員的。祖甲二十五年,重新修訂《湯刑》,這一事件的主要影響有以下幾點: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商湯

1、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貴族和官員對於平民的壓榨,緩和了奴隸主階級和平民階級的矛盾。

2、觸動了奴隸主階級的利益,加劇了奴隸主階層和商王之間的矛盾,這也是商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3、對後世影響深遠,戰國時代的法家深受其影響,有“刑名從商”的說法,但《湯刑》早已散佚,今人無法得觀。

祖甲做商王的後半段

一、確立周祭制度:

之前也講過,商人重祀,但在祖甲之前的祭祀活動所祭祀的對象和順序是十分雜亂的,於是祖甲時期創建了“周祭”之法。周祭這一現象是甲骨學大家董作賓先生最先發現的,因為在甲骨卜辭中是從祖甲時期開始才出現了“周祭”的現象。

周祭是怎樣一回事?

按照商王及其王后的世系順序,並結合廟號(商王及其王后死後,商王朝會對應相應的天干給予廟號)採用彤(彡)、羽(翌)、協(劦)、祭、(甲骨文中是一個上下結構的組合字,從上往下依次是:才冖白匕)五種祭祀典禮從按照先公、先王的順序從上甲微開始輪番祭祀,一直祭祀到現任商王的前一任。以祖甲時代為例,從每年的第一旬開始,對應十個天干、按照商王和王后世系順序、從彤祭儀式開始,甲日開始祭祀上甲微、乙日祭祀報乙......癸日祭祀主癸,如此第一旬結束;然後以此類推,直到祭祀到祖庚為止,第一種祭典完畢,之後再按照上述方法,用第二種祭典進行祭祀,直到第五種祭典將所有先王祭祀完畢。有學者研究,按照上述流程祭祀一圈,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然後下一年繼續循環往復、周而復始。

二、周祭制度對於商朝的影響

1、周祭制度,集中體現了商代的祖宗崇拜,使商代的祭祀系統更加嚴密規範,使商王朝的祭祀活動達到頂峰,也使祭祀對於國家大事的影響更為巨大。

2、周祭制度幾乎是年年不休、日日不休的進行祭祀,勢必會耗費大量的金錢、牲畜、糧食等,在生產力並不發達的商代,周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逐漸蠶食掉商王朝統治的經濟基礎。

3、商王朝統治者為持續祭祀,就會把資源的索取轉向平民階層,繼續對外用兵以獲取戰俘,這樣所有的壓力都轉向了平民階層和奴隸階層,造成了社會矛盾的徹底激化,商王朝逐漸喪失統治的階級基礎。

4、周祭制度的興盛,也使得商地方宗室、方國祭祀的興盛,這就造成了祭祀權逐漸脫離於王權,而祭祀權則被地方的奴隸主所掌控,商王逐漸喪失神權統治;而商朝後期商王為了爭奪神權,勢必會和地方奴隸階層走向對立面,商王朝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已然無法調和,而小奴隸主們最後倒戈相向,投向周武王在牧野之戰中一同討伐商朝,直接導致了商朝的滅亡。

值得一說的是,《史記》中稱祖甲淫亂,這只是孤證,在其他史書中並未有同類說法。

歷史記載:

《竹書紀年》:祖甲,名載。 元年丁巳,王即位,居殷。 十二年,徵西戎。 冬,王返自西戎。十三年,西戎來賓。 命邠侯組紺。 二十四年,重作湯刑。 二十七年,命王子囂、王子良。 三十三年,陟。 王舊在野,及即位,知小人之依,能保惠庶民,不悔鰥寡。迨其末也,繁刑以攜遠,殷道復衰。

《國語》:玄王勤商,十有四世,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史記·殷本紀》:帝祖庚崩,弟祖甲立,是為帝甲。帝甲淫亂,殷復衰。

題外之話——後母戊鼎

現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的鎮館之寶,堪稱國之重器的後母戊鼎,就是在祖庚或祖甲時期鑄造的,是為了祭祀武丁的首位王后婦妌,她死後廟號為戊,所以也稱作妣戊。她也是商王武丁的三位王后之中唯一葬入商代王陵的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後母戊銘文與後母戊鼎

後母戊鼎造型厚重典雅,紋飾美觀,是迄今為止發現最大的商代青銅禮器,也反映出了商代高超的青銅製造工藝,是商代青銅文化的代表作。

後母戊鼎因鼎腹壁之上有“後母戊”三字而得名,原被郭沫若識作”司母戊“。但有個奇怪的現象,司母戊鼎已將”司“該做”後“,但向司母辛鼎、司母辛銅四足觥、司母癸銅方尊等器物卻仍以”司“字命名,銘文上同樣的一個字官方為何會有兩種不同的解釋?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司母辛鼎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司母辛銅四足觥

祖庚、祖甲相繼為王,商朝持續興盛,而祖甲的施政為亡國埋下禍端

司母癸銅方尊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