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無端告舅舅,輸了官司斷親情

上海 春節家書 法律 中國經濟網 2019-06-02

來源:

舅舅好心讓外甥戶口遷入自家房產,動遷時居然被外甥告了,要求分割130萬元動遷安置利益。我在接手案件後發現,這起糾紛背後,隱藏著另一個祕密。

曹先生一家三口人住在上海中心城區的一套老式公租房內,該房屋為上世紀七十年代曹先生父親單位分配的房屋,原承租人為曹先生的父親,曹先生的父母親分別於1982年、1988年先後去世,1990年該房屋承租人變更為曹先生,曹先生夫妻和其女兒一家三口一直居住在這套房屋內。曹先生姐姐的兒子小李的戶口因落實知青回滬政策於1986年遷入小李的外婆家,1991年小李藉口外婆家的房子要賣掉,懇請舅舅曹先生把自己的戶口遷入曹先生的房屋內,小李承諾一旦自己買了房,就會馬上把戶口遷出。曹先生出於親情考慮就答應了小李。1992年小李在上海買了房子,但無論如何都不肯把戶口遷走,為此曹先生和小李發生多次爭吵,親戚感情逐漸疏遠。2018年7月,上述公房因舊城改造被拆遷,曹先生作為承租人和拆遷人簽訂了徵收補償安置協議。2019年2月曹先生突然收到法院的通知,原來外甥小李已經把舅舅告到法院,訴稱他本人是公房的同住人,對涉案動遷房屋享有動遷安置利益,要求分割動遷款130萬元。

曹先生多方打聽找到了我,在接受我的諮詢後委託我代理應訴。接受委託後,我們律師團隊首先制定應訴方案,開庭前先進行外圍調查,對原告小李的戶籍歷史遷移情況進行調查取證,從中尋找各個戶籍地的房屋信息。庭前我們向法院申請開具調查令,申請調查當年小李外婆房屋的信息和小李目前居住的房屋產權信息。經過調查,終於查到了1991年小李外婆家房屋曾經被動遷,小李已經享受過動遷利益,而且小李目前居住的房屋竟然是1991年動遷時小李本人獲得的動遷安置房。案件開庭時,法庭上的原告小李及其委託代理人看到我們所提供的調查證據,幾乎是無話可說。本案案情已經十分明朗,因原告屬於在涉案公房內空掛戶口,且其在他處已經享受過公房動遷利益,獲得過動遷安置房,本次不能被認定公房同住人,根本不能享有動遷安置利益。雖然原告在法庭上表達了同意調解的意願,但是被告果斷予以拒絕,後法庭依法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本期法律知識點:他處曾享受過動遷利益、享受過福利分房的不能被認定公房的同住人,不能再享有公房動遷安置利益。

上海方洛律師事務所 韓迎春律師

每週六、週日(下午1點到下午6點)為固定接待免費諮詢時間,其他時間當面諮詢需提前預約,預約電話4009204546。

地址:普陀區常德路1211號寶華大廈1606室(軌交7號、13號線長壽路站,6號口出來即到)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