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東可交換公司債券進入換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山東鋼鐵 投資 上交所 鋼鐵行業 證券時報 2017-05-2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股東可交換債券進入換股期基本情況

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的股東萊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鋼集團")於2016年11月17日發行了萊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規模為人民幣22.78億元,發行期限為3年期。具體內容詳見2016年11月19日刊登於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東完成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債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39)。

本次可交換債券將於2017年5月17日進入換股期,換股期自2017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11月16日止。換股期間,萊鋼集團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會因投資者選擇換股而導致減少。

二、對公司的影響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實際控制人山東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山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持有199,667,504 股,通過濟鋼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持有本公司2,544,135,534股,通過萊鋼集團間接持有本公司2,355,115,523股,合計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60.60%。

進入換股期後,萊鋼集團可能會因投資者選擇換股而減少股份。按本次可交換債券當期換股價測算的用於換股股票數量的上限為117,750萬股,本次可交換債券全部完成換股後,萊鋼集團持股數將變更為1,177,615,523股,持股比例將變更為13.99%;山東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合計間接持股比例變更為46.62%,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以上變動為公司根據萊鋼集團本次可交換債發行規模所作的測算,實際是否會發生換股以及因換股導致的實際持股數減少的具體數量等均存在不確定性,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萊鋼集團因其可交換債券投資者換股導致所持公司股份減少的情況,公司將根據相關法規履行持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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