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首起軟暴力催債刑事案件開庭審理

山東 刑法 自行車 音樂 服裝 海報新聞客戶端 2019-04-25

山東首起軟暴力催債刑事案件開庭審理

被告人在債務人父親葬禮上穿紅衣播喜樂放鞭炮

本報記者 徐鵬

報通訊員 李明 王雲偉

潑油漆、拉橫幅、在葬禮上播放音樂……近日,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惡勢力犯罪案,被告人張某等6人使用典型“軟暴力”違法手段催收債務。這是自“兩高兩部”出臺《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後,山東開庭審理的首起“軟暴力”催債刑事案件。

庭審中,長清區人民法院院長畢惠巖、長清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文分別擔任審判長和公訴人。

根據長清區檢察院指控,張某自2014年以來從事高利貸業務,為向金某追索欠款,2016年11月,張某在長清區金某住宅大門、西牆噴塗“金某還錢。張某”;2016年9月18日至20日在金某之父金某某葬禮時,張某等人用大喇叭喊“金某還錢”、在葬禮外聚集、放鞭炮、播放音樂、拉橫幅,直至葬禮結束。同年9月20日上午,經公安人員出警批評制止後,張某等人繼續實施這些行為。

金某證實,自己曾分兩次向張某借款9萬元,每月僅還利息就一萬多元,後來利滾利需還款200多萬元。因無法還清欠款,金某躲到廣東省深圳市。

妻子因此與其離婚,沒多久其父親去世,落得家破人亡。金某自述稱:“我家裡大門都被焊死了,父親出喪也沒敢回去。”

村裡多位證人證實,在金某父親的葬禮上,張某等人放上小喇叭,播放音樂“好日子”;出喪當天,張某團伙成員苑某某在現場穿著紅色衣服。有證人提及,張某等人想把收賬的禮錢拿走,後來看禮錢不多而放棄。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張某庭審現場稱,在金某父親葬禮上,他並未與金某家屬發生糾紛。

根據指控,為了向被害人郝某追索債務,張某於2016年3月11日糾集多人將郝某自行車店內的自行車強行拉走。當日12時30分許,張某還違背郝某表弟董某意願,強行將董某拉走,逼迫其給郝某父親打電話,催促郝某父親還款。之後,張某向郝某父親索要拖運費22200元、送還自行車的“押送費”1500元。張某向郝某父親共勒索財物23700元。

檢察機關還指控稱,2015年以來,張某、賈某某、苑某某、姚某某等人交叉結夥,向張某某、安某某等人實施了在其住宅上潑油漆、砸窗戶、非法拘禁等違法行為。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賈某某、苑某某、姚某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噴字恐嚇等手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已形成以張某為首的惡勢力組織。

當天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今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了《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王文介紹,意見明確了“軟暴力”違法犯罪手段通常的幾種表現形式,其中一條即為擾亂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壞生活設施、設置生活障礙、貼報噴字、拉掛橫幅、燃放鞭炮、播放哀樂、擺放花圈、潑灑汙物、斷水斷電、堵門阻工,以及通過驅趕從業人員、派駐人員據守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廠房、辦公區、經營場所等。張某等人的違法活動中,許多都符合這一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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