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載7人小客車卻“塞”了27人 南京偵辦今年首起超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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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交管部門在滬寧高速查獲一起車輛嚴重超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核載7人的小客車竟坐滿了27人。隨後,南京交管部門對車主和車輛駕駛員以危險駕駛罪立案,並對車主和車輛駕駛員採取刑事拘留措施。據瞭解,這也是今年以來南京交管部門辦理的首起因車輛嚴重超員構成的刑事案件。

9月1日早上5點40分,一輛懸掛揚州號牌的白色福田牌小客車駛入滬寧高速南京收費站。此時,南京高速一大隊交警正在滬寧公安檢查站對進城車輛開展例行檢查。

當小客車駕駛員搖下窗戶出示證件時,交警藉著周圍微弱的光亮發現原本寬敞的車廂內“黑壓壓”一片人,有站著的,有蹲著的。經現場清點,這輛核載7人的小型客車,加上駕駛員塞滿了27人。據車輛駕駛員李某(男,23歲,黑龍江省綏化人)交代,9月1日凌晨4點,根據“老闆”顧某(男,40歲,揚州人)的指示,他在揚州正誼服務區內接上了這26名從河南過來的務工人員,準備將他們送往南京雨花臺區某工廠。

隨後,李某駕車從揚州出發、一路經過儀徵、長江四橋,最後在滬寧高速南京主線收費站被查獲。這輛車是非營運性質,一個多月前李某經人介紹給顧某開車,約定每月6000元工資,主要就是在服務區從事倒客非法營運的活動。一個多月來,先後從事非法營運活動達30餘次,其中8次存在超員違法行為。

根據2015年11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對危險駕駛罪的規定,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將構成危險駕駛罪,面臨拘役並處罰金的處罰。

這也就意味著,嚴重超員已不是交通違法行為,而是上升到了刑事犯罪。當得知將面臨如此嚴重的法律後果,顧某和李某則是悔不當初。9月2日,涉案的顧某、李某已被南京交管部門刑事拘留。目前,該案南京交管部門仍在進一步偵查當中。記者 郭一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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