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坐大巴來西安額頭碰車門受傷 司機把人放在高速口就走了

銅川市民白女士乘大巴前往西安,沒想到大巴車在高速路三原縣陵前段附近爆胎,換乘車輛時,白女士額頭碰到車門血流不止。讓白女士沒想到的是,換乘的這輛大巴車把她放在高速路三原縣出口處離去,讓她自行前往附近醫院治療。

>>乘客說

高速路上換乘大巴碰破額頭

7月10日上午,在銅川小丘鎮白女士家中,白女士拿出事發當天接受救治的門診病歷,病歷上顯示:額部可見一處長約4釐米縱行裂傷,深達關節帽狀腱膜,初步診斷閉合性顱腦損傷,頭皮裂傷等,進行了清創縫合加壓包紮等治療。

白女士說,6月25日一大早,她與丈夫在銅川新區咸豐汽車站乘大巴車前往西安,“車在三原縣陵前鎮附近突然爆胎,一車人下車在高速路邊等救援。大約9時40分,來了一輛換乘車,爆胎車司機招呼大家上車,大家就開始擁著上車。我走到中門時,車門突然打開,直接打到我頭上,血馬上就流到臉上、衣服上……”白女士捂著額頭上了車,其他乘客看到後,給她拿來衛生紙捂住傷口。

事情過去半個多月,白女士額頭縫合部位已經拆線,但傷痕依然清晰可見,白女士說現在還會隱隱作痛。

司機將受傷乘客放高速出口離去

白女士的丈夫鍾先生看到妻子受傷問司機該怎麼辦,司機問他們是回銅川新區還是去西安治療,車上有乘客建議就近找醫院。“我也不知道那裡離銅川新區還是離西安更近。而且是在高速路上,等在那裡也不安全。司機從車裡找來一些急救用品給我做了簡單處理,但血仍在流。當車行駛到高速路三原縣出口時,司機讓我們下車。我說‘你開車快一些儘快送到醫院就行’,但司機稱車上有其他乘客要趕火車,讓我們自己坐車前往,並且說‘我們公司大著呢,有事可以找公司’,然後就把我們放下開車走了。”

“當時我妻子臉上、身上都是血跡,我扶著她在路邊打車,等了好久才等來一輛車直接送到三原縣醫院。”鍾先生氣憤地說,“我們買了車票,因為客車爆胎換乘車輛時受傷,司機就這樣揚長而去,實在令人心寒。”

多方投訴協商賠償無果

事發後,白女士與女兒先後多次到車隊協商解決處理,至今沒處理結果。

白女士的女兒表示:“我們交錢買票合同就已經產生,乘客的安全就應該是客運公司負責。先後幾次溝通,客運公司一直都說我們佔主要責任,司機在人受傷的情況下把人扔在高速路上,這怎麼也說不過去!”為此,白女士將母親受傷經過分別向銅川市第一汽車客運有限責任公司、銅川市交管局客運管理科、市長熱線作了投訴,但一直沒有處理結果。

白女士女兒表示,經過她瞭解和核算,他們提出了包括醫療費、火車票、退票費等幾項費用主張,大約8000元,後來讓步到5000元,但終因爭議太大協商未果。

我們有過錯 但旅客負主要責任

銅川市第一汽車客運有限責任公司新區客運分公司在給銅川市交管局客運管理科的一份情況說明中稱:“旅客從後門擁擠上車時,額頭碰到車門受傷流血不止,兩車駕駛員分頭拿出碘伏、創可貼為其消毒、止血。因車上旅客中有多人趕火車和飛機,在徵得其同意後,駕駛員將其拉到三原出口,讓其和隨行的男性旅客前往醫院,並告訴隨後來車隊協商處理。”新區客運分公司稱,事發後雙方多次協商未果,“我們認為,這件事情的發生,我們有過錯(未安排旅客有序上車,致使旅客發生擁擠),但車是靜止的,不是車碰人,而是人碰到車門上,該旅客負主要責任。雙方按責任分擔費用。”

新區客運分公司負責人稱,公司的每一分錢花費都要有去處,不能旅客說多少就是多少。

白女士的女兒表示:“他們公司規定,對途中出現的一般病痛乘客,乘務員應主動進行安慰,幫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對病危有生命危險的乘客應立即就近送往醫院,同時做好對其他乘客的解釋工作。這個是他們駕駛員、乘務員服務工作規範,但是他們的工作人員是怎麼執行的?”

銅川市交管局客運管理科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曾組織雙方協商,但是最終無果,建議旅客走司法途徑解決。

>>律師說

損害賠償第一責任人是客運企業

陝西法正平安律師事務所屈建國表示,從法律上來說,白女士和客運企業之間屬於旅客運輸合同關係,客運企業有義務把乘客安全地送達目的地。由於客運企業車輛的原因導致需要換乘車輛,在換乘車輛中發生了人身傷害事故,客運企業沒有盡到自己的安全提醒和防範義務,損害賠償的第一責任人就是客運企業。除非客運企業能夠證明白女士是故意致自己受傷或者存在重大過錯,否則客運企業應當承擔白女士的全部損失。 華商報記者 袁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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