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日照考生丟准考證的人,抓了!

日照 泰安 法律 刑法 傳染病 新聞 高考 日照東港發佈 2019-06-10
造謠日照考生丟准考證的人,抓了!

2019年6月7日,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泰安路派出所接到一市民報警稱:其手機接到大量陌生電話諮詢其是否撿到高考准考證,對其正常生活造成嚴重困擾。

接警後,泰安路派出所迅速展開調查。7日下午,嫌疑人楊某被傳喚至派出所,經查,楊某出於惡作劇的心態,將一則留有報警人手機號的丟失準考證的不實消息散佈至多個微信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因涉嫌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楊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傳播謠言要擔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刑法修正案(九):

其中對於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謠日照考生丟准考證的人,抓了!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

傳播謠言、製造恐慌也要擔負法律責任,

所以夥伴們,

以下這9種消息千萬別發!

1、政治敏感話題不發

2、不信謠不傳謠

3、所謂的內部資料不發

4、涉黃、涉毒、涉爆等不發

5、有關港澳臺新聞在官方網站未發佈前不發

6、軍事資料不發

7、有關涉及國家機密文件不發

8、來源不明的疑似偽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視頻不發

9、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信息不發

造謠日照考生丟准考證的人,抓了!

我們生活的城市,是我們共同的家!

文明安定的港城,

更容不得這些人抹黑!

請大家自覺做到

不信謠,不傳謠!

轉發!擴散!

造謠日照考生丟准考證的人,抓了!

(來源:東港警民e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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