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於2019年8月8日9時30分通過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拍賣出讓衢州市柯城區花園街道2018-1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經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於2019年8月8日9時30分通過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拍賣出讓衢州市柯城區花園街道2018-1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經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於2019年8月8日9時30分通過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拍賣出讓衢州市柯城區花園街道2018-1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區位圖
衢化路以東、緯五路以南的柯城區花園街道2018-1號地塊,總用地面積24247㎡,總建築面積≤59648㎡,容積率≤2.46,建築層數≤11層,用地性質為批發市場用地、零售商業、商務金融用地。
經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於2019年8月8日9時30分通過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拍賣出讓衢州市柯城區花園街道2018-1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區位圖
衢化路以東、緯五路以南的柯城區花園街道2018-1號地塊,總用地面積24247㎡,總建築面積≤59648㎡,容積率≤2.46,建築層數≤11層,用地性質為批發市場用地、零售商業、商務金融用地。
拍賣地塊主要要求如下:
1.出讓地塊總建築面積≤59648平方米,其中批發市場用地建築面積≥4000平方米、零售商業用地建築面積≤30000平方米、商務金融用地建築面積≤25000平方米。
出讓地塊項目建成後,零售商業用地和商務金融用地的不動產權登記最小單元須以層為單位,建築面積不得小於3000平方米;批發市場用地不得分割辦理不動產權證。以規劃審批方案和竣工核驗為登記依據。
2. 出讓地塊項目建成後,零售商業用地和商務金融用地的不動產權登記最小單元須以層為單位,建築面積不得小於3000平方米;批發市場用地不得分割辦理不動產權證。以規劃審批方案和竣工核驗為登記依據。
3.出讓地塊項目建成後可整體轉讓。不得按不動產權證單獨轉讓,若因不可控因素需轉讓的,須按規定評估補交土地出讓金。
4.出讓地塊項目建成後須由受讓人統一招商、運營、管理。
5.受讓人在出讓地塊項目實施過程中,對道路、環境、設施等造成影響和破壞的,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由衢州市柯城區專業市場管委會委託第三方實施,所產生的費用由受讓人承擔。
衢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