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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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清朝作為少數民族——滿族建立的大一統封建王朝,八旗制度起到的作用至關重要。在努爾哈赤創設八旗制度的基礎上,清朝建立者皇太極創設八旗漢軍和八旗蒙古,並在清朝入關、統一中原的過程中做出了絕對貢獻。

作為軍政合一的基本社會組織制度,清朝在入關後並沒有遵照“旗人的旗籍都是世代固定的,只有女人因為出嫁會隨夫改變旗籍。對於旗人而言,旗籍是僅次於世系和家族的身份標誌”之規定,八旗制度是一種開放融合的制度,而抬旗、降旗、換旗等具體政治行為就足以證明該制度開放、變動的鮮明特點。


皇太極在八旗滿洲的基礎上加入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就已經能夠說明八旗制度對外具有納入、融合的特點,對內也會經常出現因功過懲罰、恩賞恩遇等變動旗屬。所以“旗人的旗屬都是世代固定”的說法並不準確。伴隨著清朝的發展,八旗制度也在隨之發展變革!

皇太極駕崩以後,年僅6歲的愛新覺羅·福臨登基為帝,多爾袞病逝以後,逐步形成了以“天子親率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為上三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為下五旗的級別差異。與此同時,所在旗屬代表身份貴重與否的意義也逐漸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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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清朝作為少數民族——滿族建立的大一統封建王朝,八旗制度起到的作用至關重要。在努爾哈赤創設八旗制度的基礎上,清朝建立者皇太極創設八旗漢軍和八旗蒙古,並在清朝入關、統一中原的過程中做出了絕對貢獻。

作為軍政合一的基本社會組織制度,清朝在入關後並沒有遵照“旗人的旗籍都是世代固定的,只有女人因為出嫁會隨夫改變旗籍。對於旗人而言,旗籍是僅次於世系和家族的身份標誌”之規定,八旗制度是一種開放融合的制度,而抬旗、降旗、換旗等具體政治行為就足以證明該制度開放、變動的鮮明特點。


皇太極在八旗滿洲的基礎上加入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就已經能夠說明八旗制度對外具有納入、融合的特點,對內也會經常出現因功過懲罰、恩賞恩遇等變動旗屬。所以“旗人的旗屬都是世代固定”的說法並不準確。伴隨著清朝的發展,八旗制度也在隨之發展變革!

皇太極駕崩以後,年僅6歲的愛新覺羅·福臨登基為帝,多爾袞病逝以後,逐步形成了以“天子親率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為上三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為下五旗的級別差異。與此同時,所在旗屬代表身份貴重與否的意義也逐漸凸顯。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滿洲正黃旗旗幟

於是,由下五旗或者八旗包衣抬至上三旗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彰顯隆恩、給予恩賜的常用手段;同樣,由上三旗降至下五旗或者直接貶為八旗包衣也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懲處旗人的重要手段。

清朝嘉慶年間大臣吳振棫所著《養吉齋叢錄》一書中就對八旗旗屬的變動有過說明:

“國初,各部落及漢人之歸附者,分隸滿、蒙、漢八旗,亦時有改易。”

清朝時期,旗人可以通過抬旗、換旗、降旗等政策,改變自己的旗籍,到乾隆七年,乾隆皇帝規定旗人甚至可以出旗,成為民人。由此可見,八旗制度中旗屬的開放和變動乃系清朝統治階層用以穩固皇權統治、增強對八旗旗人社會控制的有效手段。

本文就以清朝具體歷史文獻為依據,從“抬旗、降旗、換旗”三種變動辦法處罰,探究清朝八旗制度的開放、變動特性。

01 抬旗

按照《中國歷史大辭典》對“抬旗”的解釋:

清代給予有功、死難大臣及后妃家屬的一種榮譽。勞績卓著或死難大臣,以及后妃家族,可由下五旗抬入上三旗,或由內務府旗下抬入滿洲八旗,間亦有由漢軍旗抬入滿洲旗者。

可見得出,“抬旗”的主要原因有三種:“有功”、“死難大臣”和“后妃家屬”。而且一般是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由內務府、辛者庫等包衣身份抬至滿洲八旗,又或者是八旗漢軍抬入滿洲旗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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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清朝作為少數民族——滿族建立的大一統封建王朝,八旗制度起到的作用至關重要。在努爾哈赤創設八旗制度的基礎上,清朝建立者皇太極創設八旗漢軍和八旗蒙古,並在清朝入關、統一中原的過程中做出了絕對貢獻。

作為軍政合一的基本社會組織制度,清朝在入關後並沒有遵照“旗人的旗籍都是世代固定的,只有女人因為出嫁會隨夫改變旗籍。對於旗人而言,旗籍是僅次於世系和家族的身份標誌”之規定,八旗制度是一種開放融合的制度,而抬旗、降旗、換旗等具體政治行為就足以證明該制度開放、變動的鮮明特點。


皇太極在八旗滿洲的基礎上加入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就已經能夠說明八旗制度對外具有納入、融合的特點,對內也會經常出現因功過懲罰、恩賞恩遇等變動旗屬。所以“旗人的旗屬都是世代固定”的說法並不準確。伴隨著清朝的發展,八旗制度也在隨之發展變革!

皇太極駕崩以後,年僅6歲的愛新覺羅·福臨登基為帝,多爾袞病逝以後,逐步形成了以“天子親率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為上三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為下五旗的級別差異。與此同時,所在旗屬代表身份貴重與否的意義也逐漸凸顯。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滿洲正黃旗旗幟

於是,由下五旗或者八旗包衣抬至上三旗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彰顯隆恩、給予恩賜的常用手段;同樣,由上三旗降至下五旗或者直接貶為八旗包衣也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懲處旗人的重要手段。

清朝嘉慶年間大臣吳振棫所著《養吉齋叢錄》一書中就對八旗旗屬的變動有過說明:

“國初,各部落及漢人之歸附者,分隸滿、蒙、漢八旗,亦時有改易。”

清朝時期,旗人可以通過抬旗、換旗、降旗等政策,改變自己的旗籍,到乾隆七年,乾隆皇帝規定旗人甚至可以出旗,成為民人。由此可見,八旗制度中旗屬的開放和變動乃系清朝統治階層用以穩固皇權統治、增強對八旗旗人社會控制的有效手段。

本文就以清朝具體歷史文獻為依據,從“抬旗、降旗、換旗”三種變動辦法處罰,探究清朝八旗制度的開放、變動特性。

01 抬旗

按照《中國歷史大辭典》對“抬旗”的解釋:

清代給予有功、死難大臣及后妃家屬的一種榮譽。勞績卓著或死難大臣,以及后妃家族,可由下五旗抬入上三旗,或由內務府旗下抬入滿洲八旗,間亦有由漢軍旗抬入滿洲旗者。

可見得出,“抬旗”的主要原因有三種:“有功”、“死難大臣”和“后妃家屬”。而且一般是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由內務府、辛者庫等包衣身份抬至滿洲八旗,又或者是八旗漢軍抬入滿洲旗屬。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內務府舊址

1、因功抬旗

《清史稿·諸臣列傳》就有對“因功抬旗”的具體記載:

“或以功,或以恩,或以佐領,或以族,或以支,皆出特命”

“因功抬旗”排在抬旗原因的第一位,一般情況下是有功旗人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有功朝臣,不論滿漢都會被皇帝特旨抬入上三旗。在等級分明的八旗制度中,太子親率的上三旗旗屬乃系滿洲旗人的巨大榮耀,而且,因為抬旗原因的所在,必須擁有巨大功勳才會有“抬旗”恩寵,所以旗人都會認為這是朝廷和皇上對於自己所立功勳的認可,從而激勵旗人更加忠心、更加賣力的為朝廷效力。

《清實錄·高宗實錄》就記載了乾隆皇帝對於為國建功的旗人拉布敦,予以“抬旗”恩賜的說明:

原任左都御史拉布敦,除亂以靖地方,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特加恩將拉布敦之子及同在一旗之子弟,俱抬入正黃旗滿洲,以示朕酬功旌勳之至意。

這裡面,乾隆皇帝明確了“抬旗”的原因就是“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將其全族抬入正黃旗滿洲,成為天子親率的上三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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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清朝作為少數民族——滿族建立的大一統封建王朝,八旗制度起到的作用至關重要。在努爾哈赤創設八旗制度的基礎上,清朝建立者皇太極創設八旗漢軍和八旗蒙古,並在清朝入關、統一中原的過程中做出了絕對貢獻。

作為軍政合一的基本社會組織制度,清朝在入關後並沒有遵照“旗人的旗籍都是世代固定的,只有女人因為出嫁會隨夫改變旗籍。對於旗人而言,旗籍是僅次於世系和家族的身份標誌”之規定,八旗制度是一種開放融合的制度,而抬旗、降旗、換旗等具體政治行為就足以證明該制度開放、變動的鮮明特點。


皇太極在八旗滿洲的基礎上加入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就已經能夠說明八旗制度對外具有納入、融合的特點,對內也會經常出現因功過懲罰、恩賞恩遇等變動旗屬。所以“旗人的旗屬都是世代固定”的說法並不準確。伴隨著清朝的發展,八旗制度也在隨之發展變革!

皇太極駕崩以後,年僅6歲的愛新覺羅·福臨登基為帝,多爾袞病逝以後,逐步形成了以“天子親率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為上三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為下五旗的級別差異。與此同時,所在旗屬代表身份貴重與否的意義也逐漸凸顯。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滿洲正黃旗旗幟

於是,由下五旗或者八旗包衣抬至上三旗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彰顯隆恩、給予恩賜的常用手段;同樣,由上三旗降至下五旗或者直接貶為八旗包衣也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懲處旗人的重要手段。

清朝嘉慶年間大臣吳振棫所著《養吉齋叢錄》一書中就對八旗旗屬的變動有過說明:

“國初,各部落及漢人之歸附者,分隸滿、蒙、漢八旗,亦時有改易。”

清朝時期,旗人可以通過抬旗、換旗、降旗等政策,改變自己的旗籍,到乾隆七年,乾隆皇帝規定旗人甚至可以出旗,成為民人。由此可見,八旗制度中旗屬的開放和變動乃系清朝統治階層用以穩固皇權統治、增強對八旗旗人社會控制的有效手段。

本文就以清朝具體歷史文獻為依據,從“抬旗、降旗、換旗”三種變動辦法處罰,探究清朝八旗制度的開放、變動特性。

01 抬旗

按照《中國歷史大辭典》對“抬旗”的解釋:

清代給予有功、死難大臣及后妃家屬的一種榮譽。勞績卓著或死難大臣,以及后妃家族,可由下五旗抬入上三旗,或由內務府旗下抬入滿洲八旗,間亦有由漢軍旗抬入滿洲旗者。

可見得出,“抬旗”的主要原因有三種:“有功”、“死難大臣”和“后妃家屬”。而且一般是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由內務府、辛者庫等包衣身份抬至滿洲八旗,又或者是八旗漢軍抬入滿洲旗屬。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內務府舊址

1、因功抬旗

《清史稿·諸臣列傳》就有對“因功抬旗”的具體記載:

“或以功,或以恩,或以佐領,或以族,或以支,皆出特命”

“因功抬旗”排在抬旗原因的第一位,一般情況下是有功旗人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有功朝臣,不論滿漢都會被皇帝特旨抬入上三旗。在等級分明的八旗制度中,太子親率的上三旗旗屬乃系滿洲旗人的巨大榮耀,而且,因為抬旗原因的所在,必須擁有巨大功勳才會有“抬旗”恩寵,所以旗人都會認為這是朝廷和皇上對於自己所立功勳的認可,從而激勵旗人更加忠心、更加賣力的為朝廷效力。

《清實錄·高宗實錄》就記載了乾隆皇帝對於為國建功的旗人拉布敦,予以“抬旗”恩賜的說明:

原任左都御史拉布敦,除亂以靖地方,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特加恩將拉布敦之子及同在一旗之子弟,俱抬入正黃旗滿洲,以示朕酬功旌勳之至意。

這裡面,乾隆皇帝明確了“抬旗”的原因就是“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將其全族抬入正黃旗滿洲,成為天子親率的上三旗之一。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2、因忠、勤抬旗

其實,滿洲旗人即使沒有建立較大功勳,只要對於清朝統治階層忠心耿耿,辦事勤勉謹慎,只要能得到皇帝的信任和賞識,也會獲得“抬旗”的巨大榮耀。這種恩賞並不僅限於滿洲八旗旗人,為了彰顯統治階層的“懷仁天下”,拉攏和安撫為清朝忠心耿耿、盡心盡力的漢軍八旗反倒的給予了更多。

出身漢軍八旗的順治年間大臣高天爵,因為做事勤勉,侍主忠心,雖然只官至知府,但卻也被順治皇帝發現,予以了重重賞賜。

《清史稿·諸臣列傳》記載了高天爵被抬旗的具體事例:

“高天爵,字君寵。初系漢軍鑲白旗人,至子其位任大學士,始改隸鑲黃旗。”

雖然沒被抬至八旗滿洲,但漢軍八旗中也有上三旗和下五旗的等級差別,從鑲白旗到鑲黃旗,也屬於從下五旗到上三旗的巨大榮耀。這種對於忠心和勤勉的做事恩賞,在雍正皇帝執政期間最為常見。其中對於雍正朝有名的“酷吏”——田文鏡的抬旗恩賞,最具有代表性。田文鏡為官嚴苛,對待屬下非常苛刻,但其對雍正皇帝忠心,堅定的站在雍正皇帝身後,支持和貫徹落實雍正皇帝所有的改革制度,因此受到了雍正皇帝的信賴和寵信,成為雍正皇帝“三大寵臣”之一,而獲得了“抬旗”的殊榮。

授田文鏡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先是,文鏡系正藍旗漢軍,至是奉旨抬入正黃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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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清朝作為少數民族——滿族建立的大一統封建王朝,八旗制度起到的作用至關重要。在努爾哈赤創設八旗制度的基礎上,清朝建立者皇太極創設八旗漢軍和八旗蒙古,並在清朝入關、統一中原的過程中做出了絕對貢獻。

作為軍政合一的基本社會組織制度,清朝在入關後並沒有遵照“旗人的旗籍都是世代固定的,只有女人因為出嫁會隨夫改變旗籍。對於旗人而言,旗籍是僅次於世系和家族的身份標誌”之規定,八旗制度是一種開放融合的制度,而抬旗、降旗、換旗等具體政治行為就足以證明該制度開放、變動的鮮明特點。


皇太極在八旗滿洲的基礎上加入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就已經能夠說明八旗制度對外具有納入、融合的特點,對內也會經常出現因功過懲罰、恩賞恩遇等變動旗屬。所以“旗人的旗屬都是世代固定”的說法並不準確。伴隨著清朝的發展,八旗制度也在隨之發展變革!

皇太極駕崩以後,年僅6歲的愛新覺羅·福臨登基為帝,多爾袞病逝以後,逐步形成了以“天子親率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為上三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為下五旗的級別差異。與此同時,所在旗屬代表身份貴重與否的意義也逐漸凸顯。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滿洲正黃旗旗幟

於是,由下五旗或者八旗包衣抬至上三旗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彰顯隆恩、給予恩賜的常用手段;同樣,由上三旗降至下五旗或者直接貶為八旗包衣也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懲處旗人的重要手段。

清朝嘉慶年間大臣吳振棫所著《養吉齋叢錄》一書中就對八旗旗屬的變動有過說明:

“國初,各部落及漢人之歸附者,分隸滿、蒙、漢八旗,亦時有改易。”

清朝時期,旗人可以通過抬旗、換旗、降旗等政策,改變自己的旗籍,到乾隆七年,乾隆皇帝規定旗人甚至可以出旗,成為民人。由此可見,八旗制度中旗屬的開放和變動乃系清朝統治階層用以穩固皇權統治、增強對八旗旗人社會控制的有效手段。

本文就以清朝具體歷史文獻為依據,從“抬旗、降旗、換旗”三種變動辦法處罰,探究清朝八旗制度的開放、變動特性。

01 抬旗

按照《中國歷史大辭典》對“抬旗”的解釋:

清代給予有功、死難大臣及后妃家屬的一種榮譽。勞績卓著或死難大臣,以及后妃家族,可由下五旗抬入上三旗,或由內務府旗下抬入滿洲八旗,間亦有由漢軍旗抬入滿洲旗者。

可見得出,“抬旗”的主要原因有三種:“有功”、“死難大臣”和“后妃家屬”。而且一般是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由內務府、辛者庫等包衣身份抬至滿洲八旗,又或者是八旗漢軍抬入滿洲旗屬。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內務府舊址

1、因功抬旗

《清史稿·諸臣列傳》就有對“因功抬旗”的具體記載:

“或以功,或以恩,或以佐領,或以族,或以支,皆出特命”

“因功抬旗”排在抬旗原因的第一位,一般情況下是有功旗人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有功朝臣,不論滿漢都會被皇帝特旨抬入上三旗。在等級分明的八旗制度中,太子親率的上三旗旗屬乃系滿洲旗人的巨大榮耀,而且,因為抬旗原因的所在,必須擁有巨大功勳才會有“抬旗”恩寵,所以旗人都會認為這是朝廷和皇上對於自己所立功勳的認可,從而激勵旗人更加忠心、更加賣力的為朝廷效力。

《清實錄·高宗實錄》就記載了乾隆皇帝對於為國建功的旗人拉布敦,予以“抬旗”恩賜的說明:

原任左都御史拉布敦,除亂以靖地方,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特加恩將拉布敦之子及同在一旗之子弟,俱抬入正黃旗滿洲,以示朕酬功旌勳之至意。

這裡面,乾隆皇帝明確了“抬旗”的原因就是“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將其全族抬入正黃旗滿洲,成為天子親率的上三旗之一。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2、因忠、勤抬旗

其實,滿洲旗人即使沒有建立較大功勳,只要對於清朝統治階層忠心耿耿,辦事勤勉謹慎,只要能得到皇帝的信任和賞識,也會獲得“抬旗”的巨大榮耀。這種恩賞並不僅限於滿洲八旗旗人,為了彰顯統治階層的“懷仁天下”,拉攏和安撫為清朝忠心耿耿、盡心盡力的漢軍八旗反倒的給予了更多。

出身漢軍八旗的順治年間大臣高天爵,因為做事勤勉,侍主忠心,雖然只官至知府,但卻也被順治皇帝發現,予以了重重賞賜。

《清史稿·諸臣列傳》記載了高天爵被抬旗的具體事例:

“高天爵,字君寵。初系漢軍鑲白旗人,至子其位任大學士,始改隸鑲黃旗。”

雖然沒被抬至八旗滿洲,但漢軍八旗中也有上三旗和下五旗的等級差別,從鑲白旗到鑲黃旗,也屬於從下五旗到上三旗的巨大榮耀。這種對於忠心和勤勉的做事恩賞,在雍正皇帝執政期間最為常見。其中對於雍正朝有名的“酷吏”——田文鏡的抬旗恩賞,最具有代表性。田文鏡為官嚴苛,對待屬下非常苛刻,但其對雍正皇帝忠心,堅定的站在雍正皇帝身後,支持和貫徹落實雍正皇帝所有的改革制度,因此受到了雍正皇帝的信賴和寵信,成為雍正皇帝“三大寵臣”之一,而獲得了“抬旗”的殊榮。

授田文鏡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先是,文鏡系正藍旗漢軍,至是奉旨抬入正黃旗。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3、因罪抬旗

這種情況非常特殊,在清朝也不常出現,而且主要出現在清朝初期,主要用於獲罪的諸王貝勒所屬旗人,其主要目的就在於便於皇上親自監督和約束這類人。

一手製造了清初時期最大的“手足相殘案”的冷僧機乃系葉赫部滅亡之後歸降,隸正藍旗。天聰九年,他告發莽古爾泰等人結黨。皇太極將屯布祿等家產全部分給冷僧機,並將其改隸正黃旗。就是為了便於監管和控制他。

4、后妃抬旗

有清一朝,皇帝對於后妃出身、皇子出身都非常重視,對於自己生母的出身更是視為維護自身權威的重要手段。所以,新皇登基以後,一般都會將自己生母母族所在旗屬抬至上三旗,以人為改變生母出身。順治朝,為后妃抬旗還並未形成定例,康熙朝開始,經過雍正朝的發展,皇帝偽後宮嬪妃抬旗幾乎成為了必須手段。

利用“抬旗”為提供皇帝皇權權威的同時,也是皇帝拉攏、安撫后妃所在母家強大勢力的重要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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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清朝作為少數民族——滿族建立的大一統封建王朝,八旗制度起到的作用至關重要。在努爾哈赤創設八旗制度的基礎上,清朝建立者皇太極創設八旗漢軍和八旗蒙古,並在清朝入關、統一中原的過程中做出了絕對貢獻。

作為軍政合一的基本社會組織制度,清朝在入關後並沒有遵照“旗人的旗籍都是世代固定的,只有女人因為出嫁會隨夫改變旗籍。對於旗人而言,旗籍是僅次於世系和家族的身份標誌”之規定,八旗制度是一種開放融合的制度,而抬旗、降旗、換旗等具體政治行為就足以證明該制度開放、變動的鮮明特點。


皇太極在八旗滿洲的基礎上加入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就已經能夠說明八旗制度對外具有納入、融合的特點,對內也會經常出現因功過懲罰、恩賞恩遇等變動旗屬。所以“旗人的旗屬都是世代固定”的說法並不準確。伴隨著清朝的發展,八旗制度也在隨之發展變革!

皇太極駕崩以後,年僅6歲的愛新覺羅·福臨登基為帝,多爾袞病逝以後,逐步形成了以“天子親率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為上三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為下五旗的級別差異。與此同時,所在旗屬代表身份貴重與否的意義也逐漸凸顯。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滿洲正黃旗旗幟

於是,由下五旗或者八旗包衣抬至上三旗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彰顯隆恩、給予恩賜的常用手段;同樣,由上三旗降至下五旗或者直接貶為八旗包衣也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懲處旗人的重要手段。

清朝嘉慶年間大臣吳振棫所著《養吉齋叢錄》一書中就對八旗旗屬的變動有過說明:

“國初,各部落及漢人之歸附者,分隸滿、蒙、漢八旗,亦時有改易。”

清朝時期,旗人可以通過抬旗、換旗、降旗等政策,改變自己的旗籍,到乾隆七年,乾隆皇帝規定旗人甚至可以出旗,成為民人。由此可見,八旗制度中旗屬的開放和變動乃系清朝統治階層用以穩固皇權統治、增強對八旗旗人社會控制的有效手段。

本文就以清朝具體歷史文獻為依據,從“抬旗、降旗、換旗”三種變動辦法處罰,探究清朝八旗制度的開放、變動特性。

01 抬旗

按照《中國歷史大辭典》對“抬旗”的解釋:

清代給予有功、死難大臣及后妃家屬的一種榮譽。勞績卓著或死難大臣,以及后妃家族,可由下五旗抬入上三旗,或由內務府旗下抬入滿洲八旗,間亦有由漢軍旗抬入滿洲旗者。

可見得出,“抬旗”的主要原因有三種:“有功”、“死難大臣”和“后妃家屬”。而且一般是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由內務府、辛者庫等包衣身份抬至滿洲八旗,又或者是八旗漢軍抬入滿洲旗屬。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內務府舊址

1、因功抬旗

《清史稿·諸臣列傳》就有對“因功抬旗”的具體記載:

“或以功,或以恩,或以佐領,或以族,或以支,皆出特命”

“因功抬旗”排在抬旗原因的第一位,一般情況下是有功旗人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有功朝臣,不論滿漢都會被皇帝特旨抬入上三旗。在等級分明的八旗制度中,太子親率的上三旗旗屬乃系滿洲旗人的巨大榮耀,而且,因為抬旗原因的所在,必須擁有巨大功勳才會有“抬旗”恩寵,所以旗人都會認為這是朝廷和皇上對於自己所立功勳的認可,從而激勵旗人更加忠心、更加賣力的為朝廷效力。

《清實錄·高宗實錄》就記載了乾隆皇帝對於為國建功的旗人拉布敦,予以“抬旗”恩賜的說明:

原任左都御史拉布敦,除亂以靖地方,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特加恩將拉布敦之子及同在一旗之子弟,俱抬入正黃旗滿洲,以示朕酬功旌勳之至意。

這裡面,乾隆皇帝明確了“抬旗”的原因就是“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將其全族抬入正黃旗滿洲,成為天子親率的上三旗之一。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2、因忠、勤抬旗

其實,滿洲旗人即使沒有建立較大功勳,只要對於清朝統治階層忠心耿耿,辦事勤勉謹慎,只要能得到皇帝的信任和賞識,也會獲得“抬旗”的巨大榮耀。這種恩賞並不僅限於滿洲八旗旗人,為了彰顯統治階層的“懷仁天下”,拉攏和安撫為清朝忠心耿耿、盡心盡力的漢軍八旗反倒的給予了更多。

出身漢軍八旗的順治年間大臣高天爵,因為做事勤勉,侍主忠心,雖然只官至知府,但卻也被順治皇帝發現,予以了重重賞賜。

《清史稿·諸臣列傳》記載了高天爵被抬旗的具體事例:

“高天爵,字君寵。初系漢軍鑲白旗人,至子其位任大學士,始改隸鑲黃旗。”

雖然沒被抬至八旗滿洲,但漢軍八旗中也有上三旗和下五旗的等級差別,從鑲白旗到鑲黃旗,也屬於從下五旗到上三旗的巨大榮耀。這種對於忠心和勤勉的做事恩賞,在雍正皇帝執政期間最為常見。其中對於雍正朝有名的“酷吏”——田文鏡的抬旗恩賞,最具有代表性。田文鏡為官嚴苛,對待屬下非常苛刻,但其對雍正皇帝忠心,堅定的站在雍正皇帝身後,支持和貫徹落實雍正皇帝所有的改革制度,因此受到了雍正皇帝的信賴和寵信,成為雍正皇帝“三大寵臣”之一,而獲得了“抬旗”的殊榮。

授田文鏡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先是,文鏡系正藍旗漢軍,至是奉旨抬入正黃旗。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3、因罪抬旗

這種情況非常特殊,在清朝也不常出現,而且主要出現在清朝初期,主要用於獲罪的諸王貝勒所屬旗人,其主要目的就在於便於皇上親自監督和約束這類人。

一手製造了清初時期最大的“手足相殘案”的冷僧機乃系葉赫部滅亡之後歸降,隸正藍旗。天聰九年,他告發莽古爾泰等人結黨。皇太極將屯布祿等家產全部分給冷僧機,並將其改隸正黃旗。就是為了便於監管和控制他。

4、后妃抬旗

有清一朝,皇帝對於后妃出身、皇子出身都非常重視,對於自己生母的出身更是視為維護自身權威的重要手段。所以,新皇登基以後,一般都會將自己生母母族所在旗屬抬至上三旗,以人為改變生母出身。順治朝,為后妃抬旗還並未形成定例,康熙朝開始,經過雍正朝的發展,皇帝偽後宮嬪妃抬旗幾乎成為了必須手段。

利用“抬旗”為提供皇帝皇權權威的同時,也是皇帝拉攏、安撫后妃所在母家強大勢力的重要辦法。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滿洲正黃旗包衣抬旗至滿洲正黃旗的雍正生母烏雅氏

抬旗是旗人榮升和改變身份、地位的一種重要手段,是一種顯赫的榮耀,也是皇帝褒獎、酬勞、激勵八旗子弟之舉, 籠絡、吸引旗人官員、兵將為其統治而忘身報國,忠心事君,恪勤盡職。

抬旗制度,不僅僅是心理上暗示旗人上進,也是經濟上的刺激,人才資源的集中。儘管這只是八旗內部人事關係的部分調整與完善,無礙於八旗整體擴張與收縮。但是,抬旗是八旗子弟實現上下流動的重要手段,這項制度加強了八旗的縱向聯繫,從而增強了八旗的整體意識。

02 降旗

旗人可以通過立功或得到皇帝的信賴而抬旗,抬旗成為旗人晉升的一條重要途徑。有上自然就有下,當旗人因咎或受牽連,會被皇帝從上三旗打入下五旗,或從外八旗編入包衣旗,或由滿洲旗降至蒙古旗與漢軍旗。

"

導語:清朝作為少數民族——滿族建立的大一統封建王朝,八旗制度起到的作用至關重要。在努爾哈赤創設八旗制度的基礎上,清朝建立者皇太極創設八旗漢軍和八旗蒙古,並在清朝入關、統一中原的過程中做出了絕對貢獻。

作為軍政合一的基本社會組織制度,清朝在入關後並沒有遵照“旗人的旗籍都是世代固定的,只有女人因為出嫁會隨夫改變旗籍。對於旗人而言,旗籍是僅次於世系和家族的身份標誌”之規定,八旗制度是一種開放融合的制度,而抬旗、降旗、換旗等具體政治行為就足以證明該制度開放、變動的鮮明特點。


皇太極在八旗滿洲的基礎上加入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就已經能夠說明八旗制度對外具有納入、融合的特點,對內也會經常出現因功過懲罰、恩賞恩遇等變動旗屬。所以“旗人的旗屬都是世代固定”的說法並不準確。伴隨著清朝的發展,八旗制度也在隨之發展變革!

皇太極駕崩以後,年僅6歲的愛新覺羅·福臨登基為帝,多爾袞病逝以後,逐步形成了以“天子親率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為上三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為下五旗的級別差異。與此同時,所在旗屬代表身份貴重與否的意義也逐漸凸顯。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滿洲正黃旗旗幟

於是,由下五旗或者八旗包衣抬至上三旗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彰顯隆恩、給予恩賜的常用手段;同樣,由上三旗降至下五旗或者直接貶為八旗包衣也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懲處旗人的重要手段。

清朝嘉慶年間大臣吳振棫所著《養吉齋叢錄》一書中就對八旗旗屬的變動有過說明:

“國初,各部落及漢人之歸附者,分隸滿、蒙、漢八旗,亦時有改易。”

清朝時期,旗人可以通過抬旗、換旗、降旗等政策,改變自己的旗籍,到乾隆七年,乾隆皇帝規定旗人甚至可以出旗,成為民人。由此可見,八旗制度中旗屬的開放和變動乃系清朝統治階層用以穩固皇權統治、增強對八旗旗人社會控制的有效手段。

本文就以清朝具體歷史文獻為依據,從“抬旗、降旗、換旗”三種變動辦法處罰,探究清朝八旗制度的開放、變動特性。

01 抬旗

按照《中國歷史大辭典》對“抬旗”的解釋:

清代給予有功、死難大臣及后妃家屬的一種榮譽。勞績卓著或死難大臣,以及后妃家族,可由下五旗抬入上三旗,或由內務府旗下抬入滿洲八旗,間亦有由漢軍旗抬入滿洲旗者。

可見得出,“抬旗”的主要原因有三種:“有功”、“死難大臣”和“后妃家屬”。而且一般是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由內務府、辛者庫等包衣身份抬至滿洲八旗,又或者是八旗漢軍抬入滿洲旗屬。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內務府舊址

1、因功抬旗

《清史稿·諸臣列傳》就有對“因功抬旗”的具體記載:

“或以功,或以恩,或以佐領,或以族,或以支,皆出特命”

“因功抬旗”排在抬旗原因的第一位,一般情況下是有功旗人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有功朝臣,不論滿漢都會被皇帝特旨抬入上三旗。在等級分明的八旗制度中,太子親率的上三旗旗屬乃系滿洲旗人的巨大榮耀,而且,因為抬旗原因的所在,必須擁有巨大功勳才會有“抬旗”恩寵,所以旗人都會認為這是朝廷和皇上對於自己所立功勳的認可,從而激勵旗人更加忠心、更加賣力的為朝廷效力。

《清實錄·高宗實錄》就記載了乾隆皇帝對於為國建功的旗人拉布敦,予以“抬旗”恩賜的說明:

原任左都御史拉布敦,除亂以靖地方,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特加恩將拉布敦之子及同在一旗之子弟,俱抬入正黃旗滿洲,以示朕酬功旌勳之至意。

這裡面,乾隆皇帝明確了“抬旗”的原因就是“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將其全族抬入正黃旗滿洲,成為天子親率的上三旗之一。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2、因忠、勤抬旗

其實,滿洲旗人即使沒有建立較大功勳,只要對於清朝統治階層忠心耿耿,辦事勤勉謹慎,只要能得到皇帝的信任和賞識,也會獲得“抬旗”的巨大榮耀。這種恩賞並不僅限於滿洲八旗旗人,為了彰顯統治階層的“懷仁天下”,拉攏和安撫為清朝忠心耿耿、盡心盡力的漢軍八旗反倒的給予了更多。

出身漢軍八旗的順治年間大臣高天爵,因為做事勤勉,侍主忠心,雖然只官至知府,但卻也被順治皇帝發現,予以了重重賞賜。

《清史稿·諸臣列傳》記載了高天爵被抬旗的具體事例:

“高天爵,字君寵。初系漢軍鑲白旗人,至子其位任大學士,始改隸鑲黃旗。”

雖然沒被抬至八旗滿洲,但漢軍八旗中也有上三旗和下五旗的等級差別,從鑲白旗到鑲黃旗,也屬於從下五旗到上三旗的巨大榮耀。這種對於忠心和勤勉的做事恩賞,在雍正皇帝執政期間最為常見。其中對於雍正朝有名的“酷吏”——田文鏡的抬旗恩賞,最具有代表性。田文鏡為官嚴苛,對待屬下非常苛刻,但其對雍正皇帝忠心,堅定的站在雍正皇帝身後,支持和貫徹落實雍正皇帝所有的改革制度,因此受到了雍正皇帝的信賴和寵信,成為雍正皇帝“三大寵臣”之一,而獲得了“抬旗”的殊榮。

授田文鏡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先是,文鏡系正藍旗漢軍,至是奉旨抬入正黃旗。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3、因罪抬旗

這種情況非常特殊,在清朝也不常出現,而且主要出現在清朝初期,主要用於獲罪的諸王貝勒所屬旗人,其主要目的就在於便於皇上親自監督和約束這類人。

一手製造了清初時期最大的“手足相殘案”的冷僧機乃系葉赫部滅亡之後歸降,隸正藍旗。天聰九年,他告發莽古爾泰等人結黨。皇太極將屯布祿等家產全部分給冷僧機,並將其改隸正黃旗。就是為了便於監管和控制他。

4、后妃抬旗

有清一朝,皇帝對於后妃出身、皇子出身都非常重視,對於自己生母的出身更是視為維護自身權威的重要手段。所以,新皇登基以後,一般都會將自己生母母族所在旗屬抬至上三旗,以人為改變生母出身。順治朝,為后妃抬旗還並未形成定例,康熙朝開始,經過雍正朝的發展,皇帝偽後宮嬪妃抬旗幾乎成為了必須手段。

利用“抬旗”為提供皇帝皇權權威的同時,也是皇帝拉攏、安撫后妃所在母家強大勢力的重要辦法。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滿洲正黃旗包衣抬旗至滿洲正黃旗的雍正生母烏雅氏

抬旗是旗人榮升和改變身份、地位的一種重要手段,是一種顯赫的榮耀,也是皇帝褒獎、酬勞、激勵八旗子弟之舉, 籠絡、吸引旗人官員、兵將為其統治而忘身報國,忠心事君,恪勤盡職。

抬旗制度,不僅僅是心理上暗示旗人上進,也是經濟上的刺激,人才資源的集中。儘管這只是八旗內部人事關係的部分調整與完善,無礙於八旗整體擴張與收縮。但是,抬旗是八旗子弟實現上下流動的重要手段,這項制度加強了八旗的縱向聯繫,從而增強了八旗的整體意識。

02 降旗

旗人可以通過立功或得到皇帝的信賴而抬旗,抬旗成為旗人晉升的一條重要途徑。有上自然就有下,當旗人因咎或受牽連,會被皇帝從上三旗打入下五旗,或從外八旗編入包衣旗,或由滿洲旗降至蒙古旗與漢軍旗。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下五旗

“降旗”作為一種對旗人重要的懲罰手段,對旗人以示懲戒,甚至比“抬旗”出現的都早,早在入關之前,皇太極就通過革除旗人的旗籍或將有過失的旗人打入包衣旗,作為懲罰的手段。清朝初期將領石廷柱原為滿洲正白旗,但因為受到了多爾袞的牽累,而受到了“降旗”處分。《石氏家譜》中就記載了其“降旗”的經過:

公幼孤,育於姑丈,名巴拜者。當鼎革之際,屢經遷易,上世多不可考。族屬先隸睿忠親王府籍。公獨依姑母,即隨姑丈,名巴拜者,為鑲白旗人,後入內務府隸正白旗。

從上三旗之一的滿洲正白旗將至內務府正白旗,就等於從主子降為了奴才,這不但是身份上的巨大改變,更是聲譽和地位的嚴重損傷。清朝統治階層用“降旗”這一嚴苛手段來對旗人懲罰,達到的警示作用可想而知。

另外,在清朝“遞降承襲爵位”的制度下,改變旗屬或者“降旗”以對應爵位的改變,也是清朝旗人“降旗”的主要原因之一。清初著名將領胡有升和其後代的旗屬更變就能很好的說明這個問題。

《清史稿·諸臣列傳》記載:

有升因功,被賜之以妻室、奴僕、鞍馬等,並授予三等梅勒章京世職,隸屬於漢軍鑲黃旗中。康熙九年病逝,子啟泰雖承襲世職,但因其無功,改隸為漢軍正白旗 。

這就是因為世襲爵位的變化帶來的“降旗”旗屬變更,這並不是對於旗人的懲罰,而是制度的具體規定。

需要注意的是,八旗制度中的“降旗”處罰並不僅限於普通旗人,對於清朝皇族中的宗室、覺羅等也會根據具體罪行處以“降旗”懲罰。

《清實錄·世宗實錄》記載:

先宗室覺羅內,有罪之緣故,抽了帶子,系紫帶子,子孫不入玉牒。署理鑲黃旗包衣佐領事務、正黃旗佐領覺爾察七十等,懇祈王大臣等具呈,我們覺爾察入在宗人府藍檔子上,祈為轉行正黃旗滿洲旗下。

"

導語:清朝作為少數民族——滿族建立的大一統封建王朝,八旗制度起到的作用至關重要。在努爾哈赤創設八旗制度的基礎上,清朝建立者皇太極創設八旗漢軍和八旗蒙古,並在清朝入關、統一中原的過程中做出了絕對貢獻。

作為軍政合一的基本社會組織制度,清朝在入關後並沒有遵照“旗人的旗籍都是世代固定的,只有女人因為出嫁會隨夫改變旗籍。對於旗人而言,旗籍是僅次於世系和家族的身份標誌”之規定,八旗制度是一種開放融合的制度,而抬旗、降旗、換旗等具體政治行為就足以證明該制度開放、變動的鮮明特點。


皇太極在八旗滿洲的基礎上加入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就已經能夠說明八旗制度對外具有納入、融合的特點,對內也會經常出現因功過懲罰、恩賞恩遇等變動旗屬。所以“旗人的旗屬都是世代固定”的說法並不準確。伴隨著清朝的發展,八旗制度也在隨之發展變革!

皇太極駕崩以後,年僅6歲的愛新覺羅·福臨登基為帝,多爾袞病逝以後,逐步形成了以“天子親率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為上三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為下五旗的級別差異。與此同時,所在旗屬代表身份貴重與否的意義也逐漸凸顯。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滿洲正黃旗旗幟

於是,由下五旗或者八旗包衣抬至上三旗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彰顯隆恩、給予恩賜的常用手段;同樣,由上三旗降至下五旗或者直接貶為八旗包衣也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懲處旗人的重要手段。

清朝嘉慶年間大臣吳振棫所著《養吉齋叢錄》一書中就對八旗旗屬的變動有過說明:

“國初,各部落及漢人之歸附者,分隸滿、蒙、漢八旗,亦時有改易。”

清朝時期,旗人可以通過抬旗、換旗、降旗等政策,改變自己的旗籍,到乾隆七年,乾隆皇帝規定旗人甚至可以出旗,成為民人。由此可見,八旗制度中旗屬的開放和變動乃系清朝統治階層用以穩固皇權統治、增強對八旗旗人社會控制的有效手段。

本文就以清朝具體歷史文獻為依據,從“抬旗、降旗、換旗”三種變動辦法處罰,探究清朝八旗制度的開放、變動特性。

01 抬旗

按照《中國歷史大辭典》對“抬旗”的解釋:

清代給予有功、死難大臣及后妃家屬的一種榮譽。勞績卓著或死難大臣,以及后妃家族,可由下五旗抬入上三旗,或由內務府旗下抬入滿洲八旗,間亦有由漢軍旗抬入滿洲旗者。

可見得出,“抬旗”的主要原因有三種:“有功”、“死難大臣”和“后妃家屬”。而且一般是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由內務府、辛者庫等包衣身份抬至滿洲八旗,又或者是八旗漢軍抬入滿洲旗屬。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內務府舊址

1、因功抬旗

《清史稿·諸臣列傳》就有對“因功抬旗”的具體記載:

“或以功,或以恩,或以佐領,或以族,或以支,皆出特命”

“因功抬旗”排在抬旗原因的第一位,一般情況下是有功旗人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有功朝臣,不論滿漢都會被皇帝特旨抬入上三旗。在等級分明的八旗制度中,太子親率的上三旗旗屬乃系滿洲旗人的巨大榮耀,而且,因為抬旗原因的所在,必須擁有巨大功勳才會有“抬旗”恩寵,所以旗人都會認為這是朝廷和皇上對於自己所立功勳的認可,從而激勵旗人更加忠心、更加賣力的為朝廷效力。

《清實錄·高宗實錄》就記載了乾隆皇帝對於為國建功的旗人拉布敦,予以“抬旗”恩賜的說明:

原任左都御史拉布敦,除亂以靖地方,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特加恩將拉布敦之子及同在一旗之子弟,俱抬入正黃旗滿洲,以示朕酬功旌勳之至意。

這裡面,乾隆皇帝明確了“抬旗”的原因就是“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將其全族抬入正黃旗滿洲,成為天子親率的上三旗之一。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2、因忠、勤抬旗

其實,滿洲旗人即使沒有建立較大功勳,只要對於清朝統治階層忠心耿耿,辦事勤勉謹慎,只要能得到皇帝的信任和賞識,也會獲得“抬旗”的巨大榮耀。這種恩賞並不僅限於滿洲八旗旗人,為了彰顯統治階層的“懷仁天下”,拉攏和安撫為清朝忠心耿耿、盡心盡力的漢軍八旗反倒的給予了更多。

出身漢軍八旗的順治年間大臣高天爵,因為做事勤勉,侍主忠心,雖然只官至知府,但卻也被順治皇帝發現,予以了重重賞賜。

《清史稿·諸臣列傳》記載了高天爵被抬旗的具體事例:

“高天爵,字君寵。初系漢軍鑲白旗人,至子其位任大學士,始改隸鑲黃旗。”

雖然沒被抬至八旗滿洲,但漢軍八旗中也有上三旗和下五旗的等級差別,從鑲白旗到鑲黃旗,也屬於從下五旗到上三旗的巨大榮耀。這種對於忠心和勤勉的做事恩賞,在雍正皇帝執政期間最為常見。其中對於雍正朝有名的“酷吏”——田文鏡的抬旗恩賞,最具有代表性。田文鏡為官嚴苛,對待屬下非常苛刻,但其對雍正皇帝忠心,堅定的站在雍正皇帝身後,支持和貫徹落實雍正皇帝所有的改革制度,因此受到了雍正皇帝的信賴和寵信,成為雍正皇帝“三大寵臣”之一,而獲得了“抬旗”的殊榮。

授田文鏡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先是,文鏡系正藍旗漢軍,至是奉旨抬入正黃旗。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3、因罪抬旗

這種情況非常特殊,在清朝也不常出現,而且主要出現在清朝初期,主要用於獲罪的諸王貝勒所屬旗人,其主要目的就在於便於皇上親自監督和約束這類人。

一手製造了清初時期最大的“手足相殘案”的冷僧機乃系葉赫部滅亡之後歸降,隸正藍旗。天聰九年,他告發莽古爾泰等人結黨。皇太極將屯布祿等家產全部分給冷僧機,並將其改隸正黃旗。就是為了便於監管和控制他。

4、后妃抬旗

有清一朝,皇帝對於后妃出身、皇子出身都非常重視,對於自己生母的出身更是視為維護自身權威的重要手段。所以,新皇登基以後,一般都會將自己生母母族所在旗屬抬至上三旗,以人為改變生母出身。順治朝,為后妃抬旗還並未形成定例,康熙朝開始,經過雍正朝的發展,皇帝偽後宮嬪妃抬旗幾乎成為了必須手段。

利用“抬旗”為提供皇帝皇權權威的同時,也是皇帝拉攏、安撫后妃所在母家強大勢力的重要辦法。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滿洲正黃旗包衣抬旗至滿洲正黃旗的雍正生母烏雅氏

抬旗是旗人榮升和改變身份、地位的一種重要手段,是一種顯赫的榮耀,也是皇帝褒獎、酬勞、激勵八旗子弟之舉, 籠絡、吸引旗人官員、兵將為其統治而忘身報國,忠心事君,恪勤盡職。

抬旗制度,不僅僅是心理上暗示旗人上進,也是經濟上的刺激,人才資源的集中。儘管這只是八旗內部人事關係的部分調整與完善,無礙於八旗整體擴張與收縮。但是,抬旗是八旗子弟實現上下流動的重要手段,這項制度加強了八旗的縱向聯繫,從而增強了八旗的整體意識。

02 降旗

旗人可以通過立功或得到皇帝的信賴而抬旗,抬旗成為旗人晉升的一條重要途徑。有上自然就有下,當旗人因咎或受牽連,會被皇帝從上三旗打入下五旗,或從外八旗編入包衣旗,或由滿洲旗降至蒙古旗與漢軍旗。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下五旗

“降旗”作為一種對旗人重要的懲罰手段,對旗人以示懲戒,甚至比“抬旗”出現的都早,早在入關之前,皇太極就通過革除旗人的旗籍或將有過失的旗人打入包衣旗,作為懲罰的手段。清朝初期將領石廷柱原為滿洲正白旗,但因為受到了多爾袞的牽累,而受到了“降旗”處分。《石氏家譜》中就記載了其“降旗”的經過:

公幼孤,育於姑丈,名巴拜者。當鼎革之際,屢經遷易,上世多不可考。族屬先隸睿忠親王府籍。公獨依姑母,即隨姑丈,名巴拜者,為鑲白旗人,後入內務府隸正白旗。

從上三旗之一的滿洲正白旗將至內務府正白旗,就等於從主子降為了奴才,這不但是身份上的巨大改變,更是聲譽和地位的嚴重損傷。清朝統治階層用“降旗”這一嚴苛手段來對旗人懲罰,達到的警示作用可想而知。

另外,在清朝“遞降承襲爵位”的制度下,改變旗屬或者“降旗”以對應爵位的改變,也是清朝旗人“降旗”的主要原因之一。清初著名將領胡有升和其後代的旗屬更變就能很好的說明這個問題。

《清史稿·諸臣列傳》記載:

有升因功,被賜之以妻室、奴僕、鞍馬等,並授予三等梅勒章京世職,隸屬於漢軍鑲黃旗中。康熙九年病逝,子啟泰雖承襲世職,但因其無功,改隸為漢軍正白旗 。

這就是因為世襲爵位的變化帶來的“降旗”旗屬變更,這並不是對於旗人的懲罰,而是制度的具體規定。

需要注意的是,八旗制度中的“降旗”處罰並不僅限於普通旗人,對於清朝皇族中的宗室、覺羅等也會根據具體罪行處以“降旗”懲罰。

《清實錄·世宗實錄》記載:

先宗室覺羅內,有罪之緣故,抽了帶子,系紫帶子,子孫不入玉牒。署理鑲黃旗包衣佐領事務、正黃旗佐領覺爾察七十等,懇祈王大臣等具呈,我們覺爾察入在宗人府藍檔子上,祈為轉行正黃旗滿洲旗下。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當然對於宗室、覺羅等皇室成員的“降旗”處罰在雍正年間,出現的較多,其餘皇帝執政期間,很少出現。康熙朝晚年出現的“九王奪嫡”事件的影響巨大,僥倖險勝的雍正皇帝自登基之初就被冠以“弒君篡逆”的罪名,為了鞏固皇權,為了更好地推行改革新政,雍正皇帝只能利用各種手段將對自己新政和皇權穩固處處掣肘的皇室兄弟逐一清除。在雍正皇帝被迫的“冷血處理”下,皇八子胤禩、皇九子胤禟等人都受到了改名、除玉碟、逐出宗室等嚴厲懲罰,“降旗”當然也是懲罰手段之一。

03 換旗

換旗在歷史文獻中的記載,包括現今的影視劇演繹中都出現甚少,後世對於這一八旗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研究不多。但,“換旗”制度作為清朝八旗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清朝入關前後,甚至是統一中原地區以後都在時刻發生。

在八旗制度中,抬旗與降旗是旗人縱向上下流動的途徑,而換旗則是旗人平行流動的手段。抬旗與降旗加強了八旗內部上下之間的聯繫和整合,而換旗則實現了八旗內部橫向的溝通與融合。所以,“換旗”對於八旗制度的完善和細分,也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清初名將圖賴的旗屬變更就是滿洲八旗制度中“換旗”制度的典型代表,《清史稿·諸臣列傳》記載:

費英東第七子圖賴初隸屬於滿洲鑲黃旗,因其兄納蓋、弟蘇完顏隸屬於正黃旗,努爾哈赤將圖賴改隸於滿洲正黃旗之中。

有圖賴的事例可以說明,和“抬旗”、“降旗”均不同,“換旗”乃系家族繁衍、家族成員分散後的正常更換,而且一般是同等級別旗屬的更換,並不是牽扯功過的獎賞。

清朝入關以後,原本人口稀少的滿洲旗人開始大量繁衍,人口數量迅速增長。但滿洲家族因為原始人口基數的不同,人口增長和家族人員數量也開始出現嚴重的差別,其所屬的八旗人口數量當然會隨之發生變化。為了保證八旗氣人數量的平均,也會出現“換旗”以平衡八旗人口數量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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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清朝作為少數民族——滿族建立的大一統封建王朝,八旗制度起到的作用至關重要。在努爾哈赤創設八旗制度的基礎上,清朝建立者皇太極創設八旗漢軍和八旗蒙古,並在清朝入關、統一中原的過程中做出了絕對貢獻。

作為軍政合一的基本社會組織制度,清朝在入關後並沒有遵照“旗人的旗籍都是世代固定的,只有女人因為出嫁會隨夫改變旗籍。對於旗人而言,旗籍是僅次於世系和家族的身份標誌”之規定,八旗制度是一種開放融合的制度,而抬旗、降旗、換旗等具體政治行為就足以證明該制度開放、變動的鮮明特點。


皇太極在八旗滿洲的基礎上加入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就已經能夠說明八旗制度對外具有納入、融合的特點,對內也會經常出現因功過懲罰、恩賞恩遇等變動旗屬。所以“旗人的旗屬都是世代固定”的說法並不準確。伴隨著清朝的發展,八旗制度也在隨之發展變革!

皇太極駕崩以後,年僅6歲的愛新覺羅·福臨登基為帝,多爾袞病逝以後,逐步形成了以“天子親率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為上三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為下五旗的級別差異。與此同時,所在旗屬代表身份貴重與否的意義也逐漸凸顯。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滿洲正黃旗旗幟

於是,由下五旗或者八旗包衣抬至上三旗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彰顯隆恩、給予恩賜的常用手段;同樣,由上三旗降至下五旗或者直接貶為八旗包衣也就成為了清朝統治階層懲處旗人的重要手段。

清朝嘉慶年間大臣吳振棫所著《養吉齋叢錄》一書中就對八旗旗屬的變動有過說明:

“國初,各部落及漢人之歸附者,分隸滿、蒙、漢八旗,亦時有改易。”

清朝時期,旗人可以通過抬旗、換旗、降旗等政策,改變自己的旗籍,到乾隆七年,乾隆皇帝規定旗人甚至可以出旗,成為民人。由此可見,八旗制度中旗屬的開放和變動乃系清朝統治階層用以穩固皇權統治、增強對八旗旗人社會控制的有效手段。

本文就以清朝具體歷史文獻為依據,從“抬旗、降旗、換旗”三種變動辦法處罰,探究清朝八旗制度的開放、變動特性。

01 抬旗

按照《中國歷史大辭典》對“抬旗”的解釋:

清代給予有功、死難大臣及后妃家屬的一種榮譽。勞績卓著或死難大臣,以及后妃家族,可由下五旗抬入上三旗,或由內務府旗下抬入滿洲八旗,間亦有由漢軍旗抬入滿洲旗者。

可見得出,“抬旗”的主要原因有三種:“有功”、“死難大臣”和“后妃家屬”。而且一般是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由內務府、辛者庫等包衣身份抬至滿洲八旗,又或者是八旗漢軍抬入滿洲旗屬。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內務府舊址

1、因功抬旗

《清史稿·諸臣列傳》就有對“因功抬旗”的具體記載:

“或以功,或以恩,或以佐領,或以族,或以支,皆出特命”

“因功抬旗”排在抬旗原因的第一位,一般情況下是有功旗人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或者有功朝臣,不論滿漢都會被皇帝特旨抬入上三旗。在等級分明的八旗制度中,太子親率的上三旗旗屬乃系滿洲旗人的巨大榮耀,而且,因為抬旗原因的所在,必須擁有巨大功勳才會有“抬旗”恩寵,所以旗人都會認為這是朝廷和皇上對於自己所立功勳的認可,從而激勵旗人更加忠心、更加賣力的為朝廷效力。

《清實錄·高宗實錄》就記載了乾隆皇帝對於為國建功的旗人拉布敦,予以“抬旗”恩賜的說明:

原任左都御史拉布敦,除亂以靖地方,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特加恩將拉布敦之子及同在一旗之子弟,俱抬入正黃旗滿洲,以示朕酬功旌勳之至意。

這裡面,乾隆皇帝明確了“抬旗”的原因就是“以國家之故,忘身效力”,將其全族抬入正黃旗滿洲,成為天子親率的上三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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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忠、勤抬旗

其實,滿洲旗人即使沒有建立較大功勳,只要對於清朝統治階層忠心耿耿,辦事勤勉謹慎,只要能得到皇帝的信任和賞識,也會獲得“抬旗”的巨大榮耀。這種恩賞並不僅限於滿洲八旗旗人,為了彰顯統治階層的“懷仁天下”,拉攏和安撫為清朝忠心耿耿、盡心盡力的漢軍八旗反倒的給予了更多。

出身漢軍八旗的順治年間大臣高天爵,因為做事勤勉,侍主忠心,雖然只官至知府,但卻也被順治皇帝發現,予以了重重賞賜。

《清史稿·諸臣列傳》記載了高天爵被抬旗的具體事例:

“高天爵,字君寵。初系漢軍鑲白旗人,至子其位任大學士,始改隸鑲黃旗。”

雖然沒被抬至八旗滿洲,但漢軍八旗中也有上三旗和下五旗的等級差別,從鑲白旗到鑲黃旗,也屬於從下五旗到上三旗的巨大榮耀。這種對於忠心和勤勉的做事恩賞,在雍正皇帝執政期間最為常見。其中對於雍正朝有名的“酷吏”——田文鏡的抬旗恩賞,最具有代表性。田文鏡為官嚴苛,對待屬下非常苛刻,但其對雍正皇帝忠心,堅定的站在雍正皇帝身後,支持和貫徹落實雍正皇帝所有的改革制度,因此受到了雍正皇帝的信賴和寵信,成為雍正皇帝“三大寵臣”之一,而獲得了“抬旗”的殊榮。

授田文鏡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先是,文鏡系正藍旗漢軍,至是奉旨抬入正黃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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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罪抬旗

這種情況非常特殊,在清朝也不常出現,而且主要出現在清朝初期,主要用於獲罪的諸王貝勒所屬旗人,其主要目的就在於便於皇上親自監督和約束這類人。

一手製造了清初時期最大的“手足相殘案”的冷僧機乃系葉赫部滅亡之後歸降,隸正藍旗。天聰九年,他告發莽古爾泰等人結黨。皇太極將屯布祿等家產全部分給冷僧機,並將其改隸正黃旗。就是為了便於監管和控制他。

4、后妃抬旗

有清一朝,皇帝對於后妃出身、皇子出身都非常重視,對於自己生母的出身更是視為維護自身權威的重要手段。所以,新皇登基以後,一般都會將自己生母母族所在旗屬抬至上三旗,以人為改變生母出身。順治朝,為后妃抬旗還並未形成定例,康熙朝開始,經過雍正朝的發展,皇帝偽後宮嬪妃抬旗幾乎成為了必須手段。

利用“抬旗”為提供皇帝皇權權威的同時,也是皇帝拉攏、安撫后妃所在母家強大勢力的重要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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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正黃旗包衣抬旗至滿洲正黃旗的雍正生母烏雅氏

抬旗是旗人榮升和改變身份、地位的一種重要手段,是一種顯赫的榮耀,也是皇帝褒獎、酬勞、激勵八旗子弟之舉, 籠絡、吸引旗人官員、兵將為其統治而忘身報國,忠心事君,恪勤盡職。

抬旗制度,不僅僅是心理上暗示旗人上進,也是經濟上的刺激,人才資源的集中。儘管這只是八旗內部人事關係的部分調整與完善,無礙於八旗整體擴張與收縮。但是,抬旗是八旗子弟實現上下流動的重要手段,這項制度加強了八旗的縱向聯繫,從而增強了八旗的整體意識。

02 降旗

旗人可以通過立功或得到皇帝的信賴而抬旗,抬旗成為旗人晉升的一條重要途徑。有上自然就有下,當旗人因咎或受牽連,會被皇帝從上三旗打入下五旗,或從外八旗編入包衣旗,或由滿洲旗降至蒙古旗與漢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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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五旗

“降旗”作為一種對旗人重要的懲罰手段,對旗人以示懲戒,甚至比“抬旗”出現的都早,早在入關之前,皇太極就通過革除旗人的旗籍或將有過失的旗人打入包衣旗,作為懲罰的手段。清朝初期將領石廷柱原為滿洲正白旗,但因為受到了多爾袞的牽累,而受到了“降旗”處分。《石氏家譜》中就記載了其“降旗”的經過:

公幼孤,育於姑丈,名巴拜者。當鼎革之際,屢經遷易,上世多不可考。族屬先隸睿忠親王府籍。公獨依姑母,即隨姑丈,名巴拜者,為鑲白旗人,後入內務府隸正白旗。

從上三旗之一的滿洲正白旗將至內務府正白旗,就等於從主子降為了奴才,這不但是身份上的巨大改變,更是聲譽和地位的嚴重損傷。清朝統治階層用“降旗”這一嚴苛手段來對旗人懲罰,達到的警示作用可想而知。

另外,在清朝“遞降承襲爵位”的制度下,改變旗屬或者“降旗”以對應爵位的改變,也是清朝旗人“降旗”的主要原因之一。清初著名將領胡有升和其後代的旗屬更變就能很好的說明這個問題。

《清史稿·諸臣列傳》記載:

有升因功,被賜之以妻室、奴僕、鞍馬等,並授予三等梅勒章京世職,隸屬於漢軍鑲黃旗中。康熙九年病逝,子啟泰雖承襲世職,但因其無功,改隸為漢軍正白旗 。

這就是因為世襲爵位的變化帶來的“降旗”旗屬變更,這並不是對於旗人的懲罰,而是制度的具體規定。

需要注意的是,八旗制度中的“降旗”處罰並不僅限於普通旗人,對於清朝皇族中的宗室、覺羅等也會根據具體罪行處以“降旗”懲罰。

《清實錄·世宗實錄》記載:

先宗室覺羅內,有罪之緣故,抽了帶子,系紫帶子,子孫不入玉牒。署理鑲黃旗包衣佐領事務、正黃旗佐領覺爾察七十等,懇祈王大臣等具呈,我們覺爾察入在宗人府藍檔子上,祈為轉行正黃旗滿洲旗下。

從抬旗、降旗、換旗出發,淺析八旗制度對於清朝發展的重要意義

當然對於宗室、覺羅等皇室成員的“降旗”處罰在雍正年間,出現的較多,其餘皇帝執政期間,很少出現。康熙朝晚年出現的“九王奪嫡”事件的影響巨大,僥倖險勝的雍正皇帝自登基之初就被冠以“弒君篡逆”的罪名,為了鞏固皇權,為了更好地推行改革新政,雍正皇帝只能利用各種手段將對自己新政和皇權穩固處處掣肘的皇室兄弟逐一清除。在雍正皇帝被迫的“冷血處理”下,皇八子胤禩、皇九子胤禟等人都受到了改名、除玉碟、逐出宗室等嚴厲懲罰,“降旗”當然也是懲罰手段之一。

03 換旗

換旗在歷史文獻中的記載,包括現今的影視劇演繹中都出現甚少,後世對於這一八旗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研究不多。但,“換旗”制度作為清朝八旗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清朝入關前後,甚至是統一中原地區以後都在時刻發生。

在八旗制度中,抬旗與降旗是旗人縱向上下流動的途徑,而換旗則是旗人平行流動的手段。抬旗與降旗加強了八旗內部上下之間的聯繫和整合,而換旗則實現了八旗內部橫向的溝通與融合。所以,“換旗”對於八旗制度的完善和細分,也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清初名將圖賴的旗屬變更就是滿洲八旗制度中“換旗”制度的典型代表,《清史稿·諸臣列傳》記載:

費英東第七子圖賴初隸屬於滿洲鑲黃旗,因其兄納蓋、弟蘇完顏隸屬於正黃旗,努爾哈赤將圖賴改隸於滿洲正黃旗之中。

有圖賴的事例可以說明,和“抬旗”、“降旗”均不同,“換旗”乃系家族繁衍、家族成員分散後的正常更換,而且一般是同等級別旗屬的更換,並不是牽扯功過的獎賞。

清朝入關以後,原本人口稀少的滿洲旗人開始大量繁衍,人口數量迅速增長。但滿洲家族因為原始人口基數的不同,人口增長和家族人員數量也開始出現嚴重的差別,其所屬的八旗人口數量當然會隨之發生變化。為了保證八旗氣人數量的平均,也會出現“換旗”以平衡八旗人口數量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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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載滿洲貴族家族瓜爾佳氏發展沿革的《遼濱塔瓜爾佳氏譜稿》記載:

每從徵役,所向多功,因入鑲黃旗。至八世費祖直義公以後,族大戶繁,有自鑲黃分入於正黃、鑲白者,迄今數百年,從未有自別旗入於鑲黃旗者。

有瓜爾佳氏的例子就能看出,因為家族成員的累計繁衍,家族人口數量達到一定程度後,原本隸屬滿洲鑲黃旗的族人就會被分散至滿洲正黃旗、滿洲鑲白旗等。如此做法,一方面能夠保證滿洲八旗人數的平均,以防出現厚此薄彼的狀態;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因為家族勢力的壯大,而影響皇帝對各個旗屬的嚴格控制。

入關之後,因戰事和政治鬥爭頻繁,八旗內部的換旗現象更加的頻繁。一些旗人因為換防移駐他處,需要進行旗分的調整。

作為清朝軍政合一的基本社會制度,八旗制度對於清朝建立和壯大,並發展成為大一統的封建王朝起到了關鍵作用。八旗制度的先進和使用在於清朝統治階層對於該制度的變換和完善,更在於利用該制度創設了一個等級森嚴、紀律嚴明、賞罰共存的生態環境。“抬旗”、“降旗”、“換旗”等具體制度的施行,讓清朝統治階層在把控八旗力量、鞏固皇權統治的過程中確實收到了事半功倍的實際效果。

參考文獻:《清史稿》、《清實錄》、《欽定八旗通志》、《養吉齋叢錄》、《中國歷史大辭典》、《石氏家譜》、《遼濱塔瓜爾佳氏譜稿》、《清朝八旗制度論述》、《八旗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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