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嚐鮮出租車確權改革 的哥的姐可選擇不交“份子錢”

青島 交通 讀書 樂居網 2019-05-26

日前,青島市印發《關於規範巡遊出租汽車經營關係等有關事宜的通知》,對巡遊出租車經營關係進行了政策調整:明確車輛產權、經營權屬車主,建立自主經營與合作經營並存的經營模式,車主可自主選擇。這意味著以後青島的出租車司機可以自主選擇是否掛靠出租公司了,不再掛靠公司的出租司機“份子錢”可以不用交了。

青島嚐鮮出租車確權改革 的哥的姐可選擇不交“份子錢”

車輛確權是此次新政的重點。《通知》明確將車輛產權、經營權等相關證件登記在車主名下。《通知》要求,原管理服務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無糾紛的,企業應當主動會同車主申請將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等證件的所有人變更為車主。

新政策堅持經營權有期限無償使用。收回原特許給企業的經營權,特許給車主,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向車主發放經營權證明,使用期限為8年(自發放之日起計算);在此經營權使用期限內,車輛產權發生變更的,車主可以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經營權變更申請,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將經營權證明登記在新車主名下,變更後使用期限為該車經營權剩餘使用期限。收回原特許給企業的經營權後,給予企業一定補償,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職權變更企業經營許可,企業與車主原管理服務合同作廢。

“新政策強化了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建立車主自主選擇機制和企業、車主雙向選擇機制,車主可以自主選擇經營模式,選擇自主經營的,應當取得企業法人資格,並符合其他許可條件;選擇合作經營的,應當與已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企業按照權責對等、風險共擔的原則,開展合作經營。”青島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新政策還提出,要完善以服務質量信譽為導向的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建立行業誠信體系,健全考核標準,形成經營者、車輛、駕駛員三方考核體系。強化退出機制,對經營權使用期限內出現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違法經營行為、服務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收回經營權重新配置。

新規下月施行

出租車司機將有更多選擇,有出租公司將設食堂以招攬更多駕駛員

據悉,目前,青島市市區巡遊出租汽車10884輛,企業29家。車輛經營權和產權掛靠出租公司的有8818輛,佔81%,涉及企業24家,佔83%,其中只有一家公車公營的出租車公司。

記者瞭解到,率先出臺政策規範巡遊出租汽車經營關係青島在全省屬於第一個,青島市交通運輸局將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政策宣講。6月1日起,將開始辦理相關證件,公安、交通運輸、審批、稅務等部門將開通綠色通道便捷辦理。

“我現在還沒想好繼續掛靠公司,還是自己當法人。”一位從事出租車行業20多年的老司機說,他的出租車車輛產權早已落在個人名下,但經營權一直是公司的,這次改革後對他來說是好事,因為他可以有更多的選擇了,“如果想省心,我可以繼續找公司掛靠,誰家服務好我就可以選擇誰家。”

“新政策說駕駛員可選擇自主經營,那麼幾個駕駛員可以合夥成立個法人公司,至於700元的管理服務費,就屬於可交可不交的範疇了。”一位出租車公司的負責人認為,此次改革對出租公司影響較大,因為以前公司掌握車輛經營權時,公司有抓手,可以管理駕駛員,如果公司放掉經營權,那出租公司就純粹成了提供服務的了,駕駛員可以對比選擇服務更好、費用更低的出租公司掛靠,這無疑將對他們出租公司提出更多要求。

“後面出租車公司的競爭將更激烈,我們提前跟駕駛員溝通過,目前有半數以上的駕駛員希望繼續留在公司。”該出租公司負責人稱,後期他們調研了一些便利化的服務舉措,比如開設的哥食堂、停車休息、體檢等服務,以招攬更多駕駛員投靠他們。

延伸閱讀

出租車此前為何大都掛靠公司?

記者瞭解到,在青島,車輛產權和經營權都屬於公司的,只有海博出租公司一家。該公司共有1000餘輛出租車,這部分車也被稱為公車公營,海博出租公司實行公司化管理,駕駛員每月繳納3000餘元,申請車輛使用權(有駕駛員稱這個費用是“份子錢”),營運掙得費用多勞多得。

此前,出租車為何大都掛靠出租公司?記者梳理獲悉,青島市上輪出租汽車行業政策調整是在2006年,當時青島市政府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將經營權特許給企業,期限8年無償使用,個人出資購車,企業按政府定價收取管理服務費(700元/月),車主自主組織營運的經營關係。

對於這個700元的管理服務費,實為駕駛員掛靠出租公司繳納的“掛靠費”。2014年,青島市政府發文將上述政策延續了8年。至今,隨著新政實施,青島出租車將實現“兩權”合一,統一歸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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