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印發意見:全面推開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

原標題:全面推開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趙 波

近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提出進一步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和政府指定的公共服務予以補助,對公立醫院債務進行清理化解。

6區市各至少建成1個醫共體

《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醫療、預防、保健、康復、中醫機構網格化,服務一體化的區域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新格局。現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標準可適當上浮,最高不超過服務人口的1‰。在已建和新建農村社區推進中心衛生室建設,城市小區同步規劃建設社區衛生服務設施。到2020年,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達到省頒基本標準。

在推進縣域醫療資源一體化管理方面,《意見》提出建設緊密型醫共體。2019年,青島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各至少建成1個有明顯成效的醫共體。

《意見》要求加快完善分級診療工作新機制。完善基層醫療衛生簽約服務項目、價格等,擴大首診病種範圍。完善與分級診療相銜接的醫保支付政策。探索對縱向合作的醫聯體等實行醫保總額付費。

清理化解公立醫院債務

《意見》提出,進一步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和政府指定的公共服務予以補助;進一步落實對精神衛生、傳染病、職業病等醫療機構投入傾斜政策;按照上級規定,對公立醫院債務進行清理化解。

對於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意見》要求加快建立與醫療控費、薪酬制度、醫保支付、分級診療等措施相銜接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年調整1次政府定價的醫療服務價格,加快審核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意見》要求加快推進薪酬制度改革。按照要求,在現有水平基礎上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和績效工資總量。公立醫院在核定的薪酬總量內進行自主分配。產科、兒科醫師、助產士等薪酬待遇不低於本單位同級別醫務人員收入平均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公立醫院探索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等。在試點基礎上,全面推開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

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病種數不少於130個

《意見》指出,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開展基於疾病診斷相關分組的績效評估和付費試點,全市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病種數不少於130個。組織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協商談判,按規定支付費用,推進按區域人頭總額付費改革試點,2019年在全市逐步推開。

為完善藥品供應保障機制,落實新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推動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增加艾滋病、結核病防治的特殊藥物免費供給,落實抗癌藥集中採購政策,加強特殊人群基本用藥保障,對短缺藥品實時監測預警、分級應對,逐步推進醫療機構處方、醫保結算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

將中藥配方顆粒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意見》指出,支持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加大醫保支持力度,將門診優勢病種納入統籌支付或按日間病房管理。按照上級規定,將中藥配方顆粒納入醫保報銷範圍;對醫療機構配製中藥製劑實施備案管理,允許在各級醫療機構內調劑使用,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價格。

在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方面,做好引進國醫大師、建設知名中醫藥專家工作室工作。《意見》提出,建設山東中醫藥大學青島中醫藥科學院和中國中醫研究院青島技術合作中心。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各至少辦好1所政府舉辦、達到二甲標準的中醫醫院。

《意見》要求強化信息化支撐作用,統籌推進市、區(市)兩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2020年實現全部醫療機構信息互聯互通。

加快推進居民實名就醫,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推進互聯網醫院、遠程醫療等建設,推動醫療健康領域公共信息資源對外開放。

[來源:青島日報 編輯: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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