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了!齊河這兩個村的土地補償安置費出爐~

齊河 山東 人力資源 農村 農民 德州 交通 濟南房產資訊臺 2019-06-05

前幾天,我們發佈過一篇關於齊河這10個村莊土地將要被徵收的文章,其中就包括2019第5批次的祝阿鎮劉王村和晏城鎮池莊村。

來了!齊河這兩個村的土地補償安置費出爐~

政府網站上現在已經對劉王村和池莊村的土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公示,正文如下:

劉王村

根據齊河縣人民政府決定,為提供城鎮建設用地的需要,擬徵收劉王村集體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了《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已報齊河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徵收的土地位於劉王村境內,徵收土地總面積為3.2007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2.6378公頃,林地0.4265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48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884公頃。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15〕286號文件公佈的徵地綜合區片地價標準執行。

農用地位於第Ⅱ級區片,徵地補償費標準為81萬元/公頃。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徵收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259.2567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種類和數量,詳見《土地徵收勘測調查清單》,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關於德州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95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村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259.2567萬元,由齊河縣財政局撥付到劉王村村委會賬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村民議事規定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齊河縣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 1.5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費72.0158萬元,由齊河縣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齊河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鎮政府、村委會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此方案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2019年4 月9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止。本方案同時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示。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齊河縣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齊河縣國土資源局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齊河縣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齊河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示。

池莊村

根據齊河縣人民政府決定,為提供城鎮建設用地的需要,擬徵收池莊村集體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了《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已報齊河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徵收的土地位於池莊村境內,徵收土地總面積為6.3553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其中林地5.908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91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3563公頃。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15〕286號文件公佈的徵地綜合區片地價標準執行。

農用地位於第Ⅱ級區片,徵地補償費標準為81萬元/公頃。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徵收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514.7793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種類和數量,詳見《土地徵收勘測調查清單》,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關於德州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95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村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514.7793萬元,由齊河縣財政局撥付到池莊村村委會賬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村民議事規定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齊河縣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 1.5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費142.9943萬元,由齊河縣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齊河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鎮政府、村委會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此方案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2019年4 月9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止。本方案同時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示。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齊河縣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齊河縣國土資源局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齊河縣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齊河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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