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萬州事故的司機,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汽車用品 法律 民用航空 社會 新民晚報 2018-11-29

文 | 小龍不是蝦

我不開車。平日出行——公交、地鐵、出租車而已。

看到重慶萬州公交22路出了如此嚴重的狀況——司機和撒潑乘客劉某扭打、互毆,導致公交車直接墜江,車上15人遇難,覺得危險確實離我不遠。(前情提要,請戳《撒潑的女乘客和失控的男司機》)

好在現在連公交車都有了黑匣子,可以觀看視頻回放。根據視頻顯示,乘客劉某和司機確實呈扭打狀態。根據重慶警方的調查,乘客劉某在乘坐公交車過程中,與正在駕車行駛中的公交車駕駛員冉某發生爭吵,兩次持手機攻擊冉某,嚴重危害車輛行駛安全。冉某作為公交車駕駛人員,在駕駛公交車行進中,與乘客劉某發生爭吵,遭遇劉某攻擊後,沒有認識到還擊及抓扯行為會嚴重危害車輛行駛安全,未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行車安全,將右手放開方向盤還擊劉某,後又用右手格擋劉某的攻擊,並與劉某抓扯,其行為嚴重違反公交車駕駛人職業規定。

重慶警方認為,兩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涉嫌犯罪。


重慶萬州事故的司機,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當車輛打撈上岸的時候,我不禁在想一個問題——這樣的現象,難道真的無法杜絕嗎?顯然不是!

重慶公安對冉某、劉某涉嫌犯罪的調查已經披露,但冉某、劉某已經和車上無辜乘客一起西去,未來無論怎樣走法律程序,往生者無法復生。我們現在更應該反思的,無疑是此種現象該如何杜絕。

反覆觀看萬州公交車事故的視頻,我突然想到——為何這輛公交車上,乘客與司機竟然能夠互毆起來?公交公司是怎麼培訓員工的?難道冉某身上完全沒有應急預案嗎?

所以這起事故,首先的問題,在於司機冉某措施不當!

遇到乘客撒潑,非專業人士當然不知所措。但對於有資格上崗的公交司機,在遇到劉某這樣的乘客時,只有一邊把著方向盤,甚至脫開方向盤,去回擊對打一個選擇麼?

遇到乘客打人,停車報警可不可以?遇到司乘矛盾影響行車安全,請乘務管理部門協助處置可不可以?做好相應安撫工作可不可以?顯然,辦法很多,可惜冉某選擇了最罪不可恕的一招!

在崗的冉某,顯然對不起他這份職業!

重慶萬州事故的司機,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由此可見,萬州公交司乘培訓是很不到位的!如果不加急補救,對現有司機隊伍做行之有效的培訓,未來還是有可能再發生事故的!

像冉某遇到過的問題,其他公交車駕駛員並非沒有遇到過。

譬如2016年5月27日下午,武漢610路女司機戚婷婷就遇到過與冉某遇到的相似一幕。當時,當戚婷婷開著610路行駛在武漢長江二橋中部時,一名中年女乘客突然上前搶奪她手中的方向盤。

和萬州劉某的要求一樣,這位乘客要求戚婷婷停車!

戚婷婷見狀,仍好言相勸:“這裡不能停車。”沒想到的是,這個婦女仍撲向戚婷婷,搶奪方向盤。

面對突發情況,戚婷婷二話不說,踩腳剎!拉手剎!

這迅疾的兩個連續動作,不僅讓車子立即停了下來,更保護了車上約20名乘客。

兩相比較,萬州事件和戚婷婷的遭遇幾乎一模一樣,然而,兩相比較,戚婷婷在公交車正以40公里的時速行駛時,以急剎車保障了車上人的安全,而萬州司機冉某,卻陷入與乘客的爭執之中,自己喪命,還連帶了一整車人。


重慶萬州事故的司機,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第二方面,公交車駕駛室是否與乘客做到了隔離?

因萬州事故,我想到了民航客機駕駛室。沒錯,民航客機的駕駛室,無論你是頭等艙還是經濟艙乘客,當然,也包括商務艙,未經允許,根本不可能進入!

如果民航客機失事,一般正常狀態,完全可以排除乘客進入駕駛室搗亂的可能性。

那麼,在這一點上,城市公交車是否無法效仿呢?

當然不是!事實上,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的大多數公交車早就實現司機與乘客的隔離!


重慶萬州事故的司機,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1980年代,記得那時候的公交車,許多是鉸鏈式的“大篷車”。上客的車門與司機駕駛室有一段距離。當年的公交車,以柴油車為主,發動機被內藏在駕駛室旁邊。儘管發動機箱右側還有一個副駕駛座位,但乘客無論如何都無法進入這個位置。車廂再擠,這裡空著也就空著了!

1980年代,比如京滬穗等大城市,上下班高峰,公交車的擁擠程度比如今厲害得多,但駕駛室與載客空間之間,是有一個鎖死的橫槓的。

當年,筆者還是個小學生,每天獨自坐上海的54路公交車上下學,一直喜歡站在這橫槓前。原因是這裡視線開闊,可以看到前路。但無論如何,這裡是無法觸碰到駕駛員的!一有人越過橫槓,司機必然會高聲斷喝提醒,甚至立即停車!


重慶萬州事故的司機,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如今的公交車,許多采用了蓄電池設備,也就是電力車,這樣一來,在車輛設計上,就可以“秒刪”四衝程柴油發動機那龐大的位置。沒有了那一殼子機箱,為了節省空間,絕大多數公交車的前門與駕駛員之間,已經是零距離接觸了。加之投幣、刷卡設施與駕駛室比較接近,駕駛員又負有“安全員”職責,有時候需要盤查乘客所帶行李是否合規,造成了駕駛員與乘客之間失去了人為的隔離帶。

這就是事故隱患!

重慶萬州事故的司機,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且看出事故的萬州公交,如果遇到乘客突然襲擊,司機是否有辦法不受干擾呢?顯然不可能!

必須要說明一點,除了乘客有意挑釁——比如這次這個用手機襲擾司機的劉某以外,也有一個情況,那就是在擁擠的環境下,不排除個體會發生精神異常的可能性。前些年的鐵路春運,就碰到過乘客因車輛擁擠,突發精神病,襲擊乘客和列車乘務員的案例,甚至有列車員因此而喪生!如此看來,司機與乘客的隔離裝置,則顯得尤為必要!


重慶萬州事故的司機,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另一個可以參考的案例,則是前些年,許多城市的出租車,為了防範搶劫等行為,而特為在司機駕駛空間外,包上了隔離裝置。

這樣的隔離裝置,其實不僅是在保護出租車司機,也在保護乘客。在前不久滴滴順風車司機強姦殺人案發的時候,我就想到了——出租車司機本身是一個專門行業,其專門的隔離欄,事實上起到了既保護司機,也保護乘客的作用,這是順風車之類無法達到的。而公交車,原本是有這樣的隔離欄的!


重慶萬州事故的司機,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在萬州公交出現此等事故之前,國內一些城市已經意識到此種問題仍有必要狠抓。譬如山東濟南,在2015年公交司機董丹在駕駛過程車中被人持刀劫持後,濟南公交逐步設立了駕駛員安全艙,避免司機與乘客的肢體接觸。可惜,這樣的情況尚未在全國推廣!


重慶萬州事故的司機,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類似的駕駛員安全隔離,在許多國家是有的。譬如在美國,芝加哥等地部分地方在公交車上安裝了玻璃隔斷。其主要原因也是由於此前司機曾經遇襲。


重慶萬州事故的司機,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萬州遇難公交內部究竟是何情況,我尚不得知。整車人墜江遇難,讓我想到另一個小問題——不知車內是否有安全錘?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多數地方的公交車都安裝了安全錘。如果遇到突發的事故,乘客應該掌握如何通過安全錘砸開車窗自救!可這次萬州事故,似乎沒有乘客想到採用安全錘。


重慶萬州事故的司機,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第三個問題,在譬如經過大橋、火車站、機場等較為特殊場合的公交車上,是否該增加人員配備?

前文已述,目前一些公交車司機還要擔負安全員職責。這是因為有相關規定——公交車上必須配備安全員。然而,安全員,並非在已有的工作制服上套個紅袖箍,就能形式主義地解決問題。

在一些城市,在大多數公交實現無人售票、刷卡上車的情況下,在途經火車站、飛機場的線路上,配備了售票員。筆者近日在崑山跨城公交C1路上,遇到了全程站立的專職安全員。每逢有老人、小孩上車,或者有提著較多行李的人上車,安全員都會主動熱情招呼,做好攙扶工作。對於有乘客有牢騷的,也會語言安撫。由此,我想到——萬州22路是要過大橋的,如果在這趟車上配置安全員,或者售票員,增加人力,或許這位女乘客的矛頭所指,就會轉移,無論如何,可以不那麼激烈地影響到駕駛員。

總之,這次事故,看似由於劉某這樣的無知者無畏的乘客誘發,而根源,還得從公交公司管理方面去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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