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皇后樂隊到《樂隊的夏天》,這個夏天我們可以燥起來嗎?

最近有個節目《樂隊的夏天》火了。節目集結了31支樂隊進行競演,爭奪top5席位。這是近幾年如火如荼的選秀文化向樂隊的進擊。首播豆評7.2,有觀眾評價,這個節目裡只有少數人還有情懷和搖滾精神,大部分人都在插科打諢地做綜藝罷了。第二集播出後,評分有所上升。


年輕氣盛、躁動夏日、鼓點強烈似乎總是關聯在一起的,我們的夏天記憶裡也總有一隻樂隊存在。年初上映的《波西米亞狂想曲》就喚起了一波回憶殺,大家又想起了曾經追過的狂野男孩們。有的成為樂壇傳奇,有的可能籍籍無名,有的可能只是青春裡的某間教室,幾個男孩子青春飛揚。玩樂隊,多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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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全球披頭士狂潮

成立於1960年的The Beatles,是一支英國搖滾樂隊。名字是beat(節奏)+beetles(甲殼蟲)的組合,所以國內也會譯成甲殼蟲樂隊。

從組合成立到解散的十年間,披頭士創造了無數奇蹟,用現在追星術語講就是數據非常能打。出道未三年,來自利物浦的小樂隊便在全國走紅。1964年他們進軍美國,很快包攬billboard榜單,並獲得格萊美最佳樂隊獎。

媒體大肆報道這場樂隊引起的文化狂潮,並將狂熱的披頭士粉絲稱為“Beatlemania”,自此披頭士樂隊開始了他們的征服全球粉絲之旅。

作為英國人,披頭士直接受到了美國搖滾樂的影響,他們生活在一個全球化逐漸成為現實的時代,二戰後各國文化勃興,媒介進步帶來的交流變多,大眾也愈加包容。

披頭士受歡迎的原因看上去很簡單,才華是首要原因,他們自己寫歌,風格與主題都變化多端,十分豐富,“從個人的心情、現實的即景、嗑藥的幻境到社會的批評。”(余光中)

還有不得不提,梳著中長髮的四個男孩充滿了年輕的力量。青春形象正好,“披髮當風,鼓琴而歌”。(余光中)

搖滾樂是青年反抗性的典型表現形式,“搖滾樂與嬉皮士文化的興盛,拒絕消費主義和資本主義的學生運動,這些被歐美視為一場震動社會的青春地震(Youthquake)”。這場青春地震很快席捲了亞洲,尤以日本最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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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eatles


60年代日本的青年文化主力軍,是被稱為“團塊世代”的一代人,是指出生於日本戰後第一次生育高峰期(1947~1950)的人群。

強調個性的英國摩斯族時尚風格及搖滾音樂被引入日本並迅速流行,通過披頭士的訪日演出達到高潮。模仿披頭士,以電吉他等樂器演奏音樂的日本年輕偶像在受到青少年歡迎的同時,這種新的音樂形式明顯將上一代人隔離在外了。”披頭士的來襲,使青年的主體性覺醒顯露出來。文化變為了同世代的共享,而不是階層共享。

有日本學者(阪本博志)指出,20世紀50年代可以被視為政治的季節及青年反抗文化誕生的時代,到六十年代,消費主義的瘋狂生長加劇了青年群體的反抗性。權威階層的人物大多對披頭士的音樂感到不快,這幾乎是在推進搖滾樂向“青年發聲器”的轉變。接著,日本本土開始出現搖滾樂。

命運安排我們沉醉其中

《解憂雜貨店》中有個關於披頭士的故事:《聽著披頭士默禱》。

故事裡愛好音樂的少年浩介家境優渥,是個披頭士的死忠粉,有條件的他常常叫朋友們來家裡聽音樂。可是慢慢地,他感受到家裡發生了一些變化,自己該買新衣服了媽媽卻讓他再湊合一陣子,還有父母無休止的爭吵。他意識到可能是家裡不再有錢了。就在這時,突然傳來一個令他難以置信的消息——披頭士解散了。

一面是時代風潮的風起雲湧,一面是家境的急轉直下。有天媽媽告訴他,他們要為了逃避債務舉家逃亡。可是少年不想遠走,於是他就給浪矢老爺爺寫信諮詢,署名是保羅·列儂。(披頭士兩名主唱約翰·列儂+保羅·麥克特尼)

在離家的最後一天,少年去東京看了披頭士的紀錄電影《順其自然》,據說看過披頭士那個電影的人,都知道了他們為何解散。

在電影中,少年看到他們的心已經疏遠了。沒有發生爭吵,也不是拒絕演出,四個人都在盡力完成眼前的課題。然而他們心裡似乎都清楚,以後再也不會有任何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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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這裡,少年有所感悟:

人與人之間情斷義絕,並不需要什麼具體的理由。就算表面上有,也很可能只是心離開的結果,事後才編造出的藉口而已。因為倘若心沒有離開,當將會導致關係破裂的事態發生時,理應有人努力去挽救。如果沒有,說明其實關係早已破裂。


比起披頭士解散的突然,親眼看到他們四個之間早已出現破裂,才是更刺痛的。少年覺得自己無比珍視的東西崩塌了。同時也認清了自己的內心,原來自己與父母也已失去了信任。所以在逃跑的路上,少年一個人跑走了。

東野圭吾在這個故事裡用了許多披頭士元素,披頭士的成長和離散都是與小說情節同步進行的。少年逃跑後偽造生日,說是6月29日,那是披頭士來日本的那一天。

1966年6月披頭士在日本武道館舉辦演唱會,現場已達到狂熱。武道館容量一萬四千人左右,每天兩場場場爆滿。NTV電視臺在七月一日晚九點播出了白天場次的演唱會,儘管是壓縮為一小時精編版,收視率仍高達56.5%。

那一年,東野圭吾8歲,村上春樹17歲。

村上春樹在小說和散文中幾乎不間斷地提到披頭士。小說《挪威的森林》據說是來自披頭士同名歌曲。

他描述起自己第一次聽披頭士的場景:

“我腦海裡浮現的是十來歲時自己的模樣、在自己的房間裡,我坐在小半導體收音機前,有生以來頭一次聽沙灘男孩,聽披頭士,心靈深受震撼,暗想:‘這是多麼美妙的音樂啊,以前可從來沒聽過這樣的音樂!’那音樂為我的靈魂開啟了一扇嶄新的窗戶。”


音樂能被樂迷記住,並在多年後回想時仍有初次的震撼,這是每個歌手和樂隊的畢生心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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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eatles


流行音樂也好,搖滾樂也好。他們一定是時代的產物,並且會被記憶提煉成時代的符號。所以我們看到五六十年代生人的日本作家們,他們會不自覺地在作品中用到這段記憶。

“在這重要的60年代裡,我們充分吸取這個時代粗野狂暴的空氣,也理所當然地讓命運安排我們沉醉其中。”(村上春樹)

從披頭士到鮑勃·迪倫,這些時代的背景音樂,已充分發揮了它的作用。我們今天常說,中國的搖滾樂黃金年代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黃金時代有著它們獨特的意義,不僅是因為那群人的音樂實力優越,還有迷人的時代氣質。

說到底,音樂的本質不在於大眾還是小眾,而是它能否成為彼時的遠光照進此刻。你有一個聽著樂隊的夏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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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小澤征爾共度的午後音樂時光》

[日]村上春樹 著

劉名揚 譯

就像愛一樣,好音樂永遠不嫌多。

享譽世界的音樂大師和名滿天下的作家相遇 聊些什麼?就是這本小澤征爾與村上春樹一起寫成的,六堂關於古典音樂、關於人生的“公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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