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變“資產”,農民變“股民” 慶雲27個村試點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農民 經濟 合作社 農村 德州新聞網 德州新聞網 2017-08-03

德州新聞網訊 7月28日,慶雲縣渤海路街道範庵村71歲的村民劉德森,從一個普通農民變成“股民”。就在當天,範庵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在慶雲縣舉行的首批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成立大會上正式揭牌成立,該村1582位農民以後每年都可從合作社領到一份分紅。而這,正是得益於慶雲縣實施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截至目前,慶雲縣範庵村等15個村的股份經濟合作社先後依法選舉產生了理事會、監事會以及理事長、監事長。8月份,27個試點村將全部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

據瞭解,所謂的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是在堅持村集體資源集體所有,村集體財產不可分割前提下,將村集體資產折股量化到人,確定村民對村集體資產的個人佔有權、利益分配權、民主決策權和民主管理權。

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的成立,有利於促進村“兩委”科學管理,有利於補齊農村產權保護不夠、村集體經濟活力不足、要素市場發育不全三大短板,有利於大力發展農業“新六產”、促進現代綠色農業提質增效。“慶雲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作為農業農村領域新舊動能轉換的重大工程,一方面摸清家底確權到戶,一方面壯大集體資產增強村級活力,真正實現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民’。”慶雲縣委書記王曉東介紹說。

據介紹,慶雲縣下一步將更好地釋放改革紅利,各試點村依託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鄉鎮交易所,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核心任務,開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產業運營,促進資產保值增值,以集體經濟的不斷增收惠及群眾、凝聚群眾。“改革後的村集體資產如何運營對改革成果至關重要。”慶雲縣經管局局長吳炳治介紹說,慶雲探索實施了“政經分離”新模式,對晒在陽光下的集體資產通過成立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的形式進行自主經營,合作社單獨核算、獨立經營,理事長、監事長都要在股東(代表)大會時選舉產生,給集體資產安上了一道“防火牆”。

同時,該縣還建立了“農村經管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涵蓋農村三資管理、綜合產權交易、產權改革信息管理、農村財務網上公開、合作社登記系統等。

目前,慶雲縣27個試點村共清理登記村集體的出租房、盈利性企業等經營性資產5757.98萬元;集體機動地、四荒地、荒溝荒坡、坑塘水面等資源性資產16451.58畝;文化大院、辦公用房等非經營性資產1889.39萬元,三類資產價值均比改革前的賬目價值大幅增加,尤其是經營性資產增加了2000餘萬元。(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鄭乃春通訊員張秀葵董建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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