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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我國從1958年開始劃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由此帶來了社會權益的不同;農業戶口的權益主要是責任田和宅基地,非農業戶口的權益主要體現在教育、醫療、就業、保險、住房等方面;
正是因為過去城市戶口所具備的社會保障福利,很多農村人就選擇將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然而今時不同往日,隨著農村土地確權的大力開展、全國31省份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提出全面取消農業戶口的政策;現如今,具備農業戶口倒是人人欣羨的一件事了;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由於土地確權的開展,再加上此次新提出的,農村土地二輪承包期到期後,繼續保持現有承包關係保持三十年不變,足以說明農村土地的價值已經不可同日而語,不敢說很值錢,但是,一定值錢;
再者,此次戶籍制度的改革,是全面取消農民的農業戶口身份,不會影響到農村居民所擁有的集體土地承包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村集體經濟分配權等“三權”,也就是說,等到明年年初土地確權全面結束,開始取消農業戶口時,全國農村農民將變成擁有土地的農村居民!此舉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原先具備農業戶口的農村農民,將繼續享有相關土地權利,並很多可能獲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福利!
因此,全國農轉非的農民注意了,如果你們不想失去土地,想要重新獲得土地,那麼,還有最後一個機會——將戶口遷回;
城市戶口如何遷回農村?
城市戶口遷回農村所需的證明材料
村民小組三分之二戶或70%以上村民簽名同意的書面申請報告;
村小組、村委會同意接收證明;
戶口簿;
身份證;
大中專研究生畢業回原籍的,提供畢業證和未就業證明;
在農村有宅基地和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證或房產證;
城市戶口遷回農村的條件
因讀大中專院校或技工學校而農轉非,畢業後沒有工作,無法回原籍的畢業生;
夫妻一方是農業戶口,另一方為非農業戶口,且在城鎮無固定職業,在農村居住生活的;
在城鎮沒有固定職業和住所,和父母在農村居住的未婚人員;
在城鎮沒有固定職業,在農村分有宅基地和住房的;
屬於自理口糧的非農業戶口人員,自理口糧人員是國家八十年代中期實施的一種臨時戶口的政策;
特別注意:已經掛牌“村改居”的村委會,不能辦理“非轉農”業務,所以,大家有辦理不成功的情況,可能是這個原因;
綜上,農轉非的居民想要重新獲得土地權益的,抓緊這最後三個月的時間辦理!因為2018年年初,土地確權全面結束後,各省份肯定會陸續落實全面取消農業戶口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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