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檢察機關依法對寧陽縣首例“套路貸”案件提起公訴

寧陽 泰安 刑法 泰安市人民檢察院 2019-06-26
泰安檢察機關依法對寧陽縣首例“套路貸”案件提起公訴泰安檢察機關依法對寧陽縣首例“套路貸”案件提起公訴

近日,寧陽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劉某某、左某某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重婚罪向寧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系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五督導組於2018年9月交辦,也是寧陽首例“套路貸”刑事案件。

寧陽縣公安局以劉某某、左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並於2018年12月移送寧陽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被告人劉某某、左某某原為夫妻,長期從事高利放貸活動。2010年至2014年期間,兩名被告人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簽訂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不動產買賣合同”等方式,採用欺騙、脅迫、滋擾、敲詐勒索、惡意訴訟等手段,非法佔有多名被害人財物,數額合計200餘萬元,強行霸佔被害人房產及其他不動產,迫使多名被害人在外租房居住,嚴重侵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

該案案情重大、複雜,經多次召開員額檢察官聯席會議研究,最終,以被告人劉某某、左某某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重婚罪向寧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寧陽縣人民檢察院

泰安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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