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檢察機關分別對兩名廳官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安徽 淮北 銅陵 投資 刑法 祁東 生活報 201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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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9月12日電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日前安徽檢察機關分別依法對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張春雷(正廳級)、安徽省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鄧西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案提起公訴。

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春雷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張春雷(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淮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淮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張春雷在擔任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鄧西清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安徽省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鄧西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銅陵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銅陵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0年至2018年,被告人鄧西清利用擔任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祁東煤礦執行董事、總經理及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工程款結算、職務提拔、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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