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

""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

寧晉縣城區戶外廣告牌匾整治明白紙

一、整治要求

以淨化美化寧晉縣市容環境為目標,堅持“減量規範、特色突出、美觀安全”的整治原則,對未清除到位的各類違規戶外廣告、門頭牌匾、樓頂廣告等進行全面清理;徹底消除“一店多牌”、“雙眼皮”、“大花臉”等戶外廣告亂象,並形成長效動態管理機制。

二、整治依據

依據《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河北省城市廣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動方案》、《邢臺市城市廣告牌匾整治推進方案》、《寧晉縣城區廣告牌匾整治推進方案》的規定,對城區內戶外廣告牌匾進行集中整治。

三、整治範圍

寧晉縣城區(和平大街以南、九河大街以北、新興路以東、平安路以西)範圍內的主次幹道、小街小巷、城市出入口、迎賓大道。

四、整治時間

力爭在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按照整治進度續延)。

五、整改內容及標準

(一)樓頂廣告。對沒有審批手續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給予強制拆除。

(二)門頭牌匾。按照“突出特色、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要求,禁止“一店多牌”、“雙眼皮”、“上下多牌”。對不符合設置規範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給予強制拆除;取得審批手續但畫面破舊殘缺的,責令其限期更換、維修或拆除。

(三)招貼廣告。禁止張貼、噴塗、刻畫和散發招貼式小廣告。對沿街散發小廣告的,發現一起、扣繳一起;全面清理單位、門店利用門口、櫥窗、牆面擅自設置張貼各類單透廣告、宣傳單、單體字等“大花臉”現象。

(四)立面廣告。全面清除現有的利用城市建築物、構築物設置的商業性牆體廣告、牆體字,以及隨意設置、張貼、懸掛的各類布幅、條幅、標語等。

(五)電子廣告。對架設在城市公共空間、建(構)築物外牆以及依附在建(構)築物及其他設施設備門(窗)上向外展示的LED顯示屏等各類電子顯示設備進行全面清理。

(六)燈箱廣告。全面清除在城市道路兩側擅自設置、擺放的各類燈箱廣告、廣告牌,清除影響市容、違規設置在賓館(酒店)、娛樂場所、商業綜合體周邊和燈杆、果皮箱、公交站亭等公共設施上的各類燈箱廣告和其他商業廣告。

(七)樓宇標識。樓宇標識僅展示樓宇名稱和商業標識,不得設置其他宣傳廣告內容。樓宇標識出現缺筆少劃、燈光不亮、汙損變形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修復或拆除;有其它宣傳廣告內容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強制拆除。高層樓宇標識應設置在建築物立面外側,不得在樓頂設置。

(八)流動廣告。對出租車、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噴繪、安裝的各類廣告,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督促產權單位限期自行清除。其他交通車輛上的移動廣告(含電子顯示廣告),由機動車主管部門暫扣車輛,當場整改。在各類停車場、交通護欄、車站、侯車站等設施上及公共空間內設置的移動氣球、標語、彩旗、窗貼等宣傳品的清除工作由其主管部門負責。

"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

寧晉縣城區戶外廣告牌匾整治明白紙

一、整治要求

以淨化美化寧晉縣市容環境為目標,堅持“減量規範、特色突出、美觀安全”的整治原則,對未清除到位的各類違規戶外廣告、門頭牌匾、樓頂廣告等進行全面清理;徹底消除“一店多牌”、“雙眼皮”、“大花臉”等戶外廣告亂象,並形成長效動態管理機制。

二、整治依據

依據《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河北省城市廣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動方案》、《邢臺市城市廣告牌匾整治推進方案》、《寧晉縣城區廣告牌匾整治推進方案》的規定,對城區內戶外廣告牌匾進行集中整治。

三、整治範圍

寧晉縣城區(和平大街以南、九河大街以北、新興路以東、平安路以西)範圍內的主次幹道、小街小巷、城市出入口、迎賓大道。

四、整治時間

力爭在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按照整治進度續延)。

五、整改內容及標準

(一)樓頂廣告。對沒有審批手續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給予強制拆除。

(二)門頭牌匾。按照“突出特色、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要求,禁止“一店多牌”、“雙眼皮”、“上下多牌”。對不符合設置規範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給予強制拆除;取得審批手續但畫面破舊殘缺的,責令其限期更換、維修或拆除。

(三)招貼廣告。禁止張貼、噴塗、刻畫和散發招貼式小廣告。對沿街散發小廣告的,發現一起、扣繳一起;全面清理單位、門店利用門口、櫥窗、牆面擅自設置張貼各類單透廣告、宣傳單、單體字等“大花臉”現象。

(四)立面廣告。全面清除現有的利用城市建築物、構築物設置的商業性牆體廣告、牆體字,以及隨意設置、張貼、懸掛的各類布幅、條幅、標語等。

(五)電子廣告。對架設在城市公共空間、建(構)築物外牆以及依附在建(構)築物及其他設施設備門(窗)上向外展示的LED顯示屏等各類電子顯示設備進行全面清理。

(六)燈箱廣告。全面清除在城市道路兩側擅自設置、擺放的各類燈箱廣告、廣告牌,清除影響市容、違規設置在賓館(酒店)、娛樂場所、商業綜合體周邊和燈杆、果皮箱、公交站亭等公共設施上的各類燈箱廣告和其他商業廣告。

(七)樓宇標識。樓宇標識僅展示樓宇名稱和商業標識,不得設置其他宣傳廣告內容。樓宇標識出現缺筆少劃、燈光不亮、汙損變形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修復或拆除;有其它宣傳廣告內容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強制拆除。高層樓宇標識應設置在建築物立面外側,不得在樓頂設置。

(八)流動廣告。對出租車、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噴繪、安裝的各類廣告,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督促產權單位限期自行清除。其他交通車輛上的移動廣告(含電子顯示廣告),由機動車主管部門暫扣車輛,當場整改。在各類停車場、交通護欄、車站、侯車站等設施上及公共空間內設置的移動氣球、標語、彩旗、窗貼等宣傳品的清除工作由其主管部門負責。

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

寧晉縣城區戶外廣告牌匾整治明白紙

一、整治要求

以淨化美化寧晉縣市容環境為目標,堅持“減量規範、特色突出、美觀安全”的整治原則,對未清除到位的各類違規戶外廣告、門頭牌匾、樓頂廣告等進行全面清理;徹底消除“一店多牌”、“雙眼皮”、“大花臉”等戶外廣告亂象,並形成長效動態管理機制。

二、整治依據

依據《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河北省城市廣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動方案》、《邢臺市城市廣告牌匾整治推進方案》、《寧晉縣城區廣告牌匾整治推進方案》的規定,對城區內戶外廣告牌匾進行集中整治。

三、整治範圍

寧晉縣城區(和平大街以南、九河大街以北、新興路以東、平安路以西)範圍內的主次幹道、小街小巷、城市出入口、迎賓大道。

四、整治時間

力爭在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按照整治進度續延)。

五、整改內容及標準

(一)樓頂廣告。對沒有審批手續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給予強制拆除。

(二)門頭牌匾。按照“突出特色、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要求,禁止“一店多牌”、“雙眼皮”、“上下多牌”。對不符合設置規範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給予強制拆除;取得審批手續但畫面破舊殘缺的,責令其限期更換、維修或拆除。

(三)招貼廣告。禁止張貼、噴塗、刻畫和散發招貼式小廣告。對沿街散發小廣告的,發現一起、扣繳一起;全面清理單位、門店利用門口、櫥窗、牆面擅自設置張貼各類單透廣告、宣傳單、單體字等“大花臉”現象。

(四)立面廣告。全面清除現有的利用城市建築物、構築物設置的商業性牆體廣告、牆體字,以及隨意設置、張貼、懸掛的各類布幅、條幅、標語等。

(五)電子廣告。對架設在城市公共空間、建(構)築物外牆以及依附在建(構)築物及其他設施設備門(窗)上向外展示的LED顯示屏等各類電子顯示設備進行全面清理。

(六)燈箱廣告。全面清除在城市道路兩側擅自設置、擺放的各類燈箱廣告、廣告牌,清除影響市容、違規設置在賓館(酒店)、娛樂場所、商業綜合體周邊和燈杆、果皮箱、公交站亭等公共設施上的各類燈箱廣告和其他商業廣告。

(七)樓宇標識。樓宇標識僅展示樓宇名稱和商業標識,不得設置其他宣傳廣告內容。樓宇標識出現缺筆少劃、燈光不亮、汙損變形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修復或拆除;有其它宣傳廣告內容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強制拆除。高層樓宇標識應設置在建築物立面外側,不得在樓頂設置。

(八)流動廣告。對出租車、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噴繪、安裝的各類廣告,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督促產權單位限期自行清除。其他交通車輛上的移動廣告(含電子顯示廣告),由機動車主管部門暫扣車輛,當場整改。在各類停車場、交通護欄、車站、侯車站等設施上及公共空間內設置的移動氣球、標語、彩旗、窗貼等宣傳品的清除工作由其主管部門負責。

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

責編張 括

編審賈 凡

監製段振巖

"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

寧晉縣城區戶外廣告牌匾整治明白紙

一、整治要求

以淨化美化寧晉縣市容環境為目標,堅持“減量規範、特色突出、美觀安全”的整治原則,對未清除到位的各類違規戶外廣告、門頭牌匾、樓頂廣告等進行全面清理;徹底消除“一店多牌”、“雙眼皮”、“大花臉”等戶外廣告亂象,並形成長效動態管理機制。

二、整治依據

依據《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河北省城市廣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動方案》、《邢臺市城市廣告牌匾整治推進方案》、《寧晉縣城區廣告牌匾整治推進方案》的規定,對城區內戶外廣告牌匾進行集中整治。

三、整治範圍

寧晉縣城區(和平大街以南、九河大街以北、新興路以東、平安路以西)範圍內的主次幹道、小街小巷、城市出入口、迎賓大道。

四、整治時間

力爭在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按照整治進度續延)。

五、整改內容及標準

(一)樓頂廣告。對沒有審批手續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給予強制拆除。

(二)門頭牌匾。按照“突出特色、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要求,禁止“一店多牌”、“雙眼皮”、“上下多牌”。對不符合設置規範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給予強制拆除;取得審批手續但畫面破舊殘缺的,責令其限期更換、維修或拆除。

(三)招貼廣告。禁止張貼、噴塗、刻畫和散發招貼式小廣告。對沿街散發小廣告的,發現一起、扣繳一起;全面清理單位、門店利用門口、櫥窗、牆面擅自設置張貼各類單透廣告、宣傳單、單體字等“大花臉”現象。

(四)立面廣告。全面清除現有的利用城市建築物、構築物設置的商業性牆體廣告、牆體字,以及隨意設置、張貼、懸掛的各類布幅、條幅、標語等。

(五)電子廣告。對架設在城市公共空間、建(構)築物外牆以及依附在建(構)築物及其他設施設備門(窗)上向外展示的LED顯示屏等各類電子顯示設備進行全面清理。

(六)燈箱廣告。全面清除在城市道路兩側擅自設置、擺放的各類燈箱廣告、廣告牌,清除影響市容、違規設置在賓館(酒店)、娛樂場所、商業綜合體周邊和燈杆、果皮箱、公交站亭等公共設施上的各類燈箱廣告和其他商業廣告。

(七)樓宇標識。樓宇標識僅展示樓宇名稱和商業標識,不得設置其他宣傳廣告內容。樓宇標識出現缺筆少劃、燈光不亮、汙損變形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修復或拆除;有其它宣傳廣告內容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強制拆除。高層樓宇標識應設置在建築物立面外側,不得在樓頂設置。

(八)流動廣告。對出租車、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噴繪、安裝的各類廣告,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督促產權單位限期自行清除。其他交通車輛上的移動廣告(含電子顯示廣告),由機動車主管部門暫扣車輛,當場整改。在各類停車場、交通護欄、車站、侯車站等設施上及公共空間內設置的移動氣球、標語、彩旗、窗貼等宣傳品的清除工作由其主管部門負責。

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

責編張 括

編審賈 凡

監製段振巖

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

寧晉縣城區戶外廣告牌匾整治明白紙

一、整治要求

以淨化美化寧晉縣市容環境為目標,堅持“減量規範、特色突出、美觀安全”的整治原則,對未清除到位的各類違規戶外廣告、門頭牌匾、樓頂廣告等進行全面清理;徹底消除“一店多牌”、“雙眼皮”、“大花臉”等戶外廣告亂象,並形成長效動態管理機制。

二、整治依據

依據《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河北省城市廣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動方案》、《邢臺市城市廣告牌匾整治推進方案》、《寧晉縣城區廣告牌匾整治推進方案》的規定,對城區內戶外廣告牌匾進行集中整治。

三、整治範圍

寧晉縣城區(和平大街以南、九河大街以北、新興路以東、平安路以西)範圍內的主次幹道、小街小巷、城市出入口、迎賓大道。

四、整治時間

力爭在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按照整治進度續延)。

五、整改內容及標準

(一)樓頂廣告。對沒有審批手續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給予強制拆除。

(二)門頭牌匾。按照“突出特色、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要求,禁止“一店多牌”、“雙眼皮”、“上下多牌”。對不符合設置規範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給予強制拆除;取得審批手續但畫面破舊殘缺的,責令其限期更換、維修或拆除。

(三)招貼廣告。禁止張貼、噴塗、刻畫和散發招貼式小廣告。對沿街散發小廣告的,發現一起、扣繳一起;全面清理單位、門店利用門口、櫥窗、牆面擅自設置張貼各類單透廣告、宣傳單、單體字等“大花臉”現象。

(四)立面廣告。全面清除現有的利用城市建築物、構築物設置的商業性牆體廣告、牆體字,以及隨意設置、張貼、懸掛的各類布幅、條幅、標語等。

(五)電子廣告。對架設在城市公共空間、建(構)築物外牆以及依附在建(構)築物及其他設施設備門(窗)上向外展示的LED顯示屏等各類電子顯示設備進行全面清理。

(六)燈箱廣告。全面清除在城市道路兩側擅自設置、擺放的各類燈箱廣告、廣告牌,清除影響市容、違規設置在賓館(酒店)、娛樂場所、商業綜合體周邊和燈杆、果皮箱、公交站亭等公共設施上的各類燈箱廣告和其他商業廣告。

(七)樓宇標識。樓宇標識僅展示樓宇名稱和商業標識,不得設置其他宣傳廣告內容。樓宇標識出現缺筆少劃、燈光不亮、汙損變形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修復或拆除;有其它宣傳廣告內容的,責令設置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聯合執法組強制拆除。高層樓宇標識應設置在建築物立面外側,不得在樓頂設置。

(八)流動廣告。對出租車、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噴繪、安裝的各類廣告,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督促產權單位限期自行清除。其他交通車輛上的移動廣告(含電子顯示廣告),由機動車主管部門暫扣車輛,當場整改。在各類停車場、交通護欄、車站、侯車站等設施上及公共空間內設置的移動氣球、標語、彩旗、窗貼等宣傳品的清除工作由其主管部門負責。

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

責編張 括

編審賈 凡

監製段振巖

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集中整治,專門針對寧晉這件事!

你正“在看”,就是對我的最大鼓勵!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