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調壓器維修費取消

能源 民生 社會 華商報 2017-05-23

華商報訊(記者 毛蜜娜) 昨日,西安市物價局清理規範天然氣收費行為,同時結合目前存在問題,對《西安市物價局天然氣管道等燃氣設施維修費用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

西安市物價局明確,燃氣企業為用戶提供自建築紅線內管道設施起至燃氣用氣器具之間的輸配氣設施維修等服務可收取費用,因省市明令取消1元/戶·月居民天然氣維修費,市物發〔2005〕46號文中調壓器維護維修居民用戶12元/年·戶收費標準予以取消;其他收費仍按原標準執行。這些費用包括補辦天然氣IC卡工本費9.8元,居民用戶燃氣表維修費為每塊130元,含換表人工費、合格表費用、校驗費和IC卡工本費,並對更換的燃氣表保修一年等。

天然氣用戶安裝工料費權限已下放到市級物價部門,目前收費標準仍按原標準執行,居民用戶收費標準每戶1300元,不包括IC卡表費用。

西安市物價局要求燃氣企業要嚴格按規定標準執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各級價格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價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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