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成新寵,青島市民卻遭遇小區充電樁安裝難題,怎麼解?'

"

新能源汽車已是消費者的“新寵”,這一產業呈現穩步上行的發展走勢。不過,家住西海岸新區的王先生近日向本報輿論監督部反映了充電樁配套電錶安裝中遇到的困惑。

王先生家住西海岸某小區,今年6月,他購入一輛國產新能源汽車。上個月,他向小區物業公司申請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電錶。物業公司表示,需經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才能出具同意安裝的證明。

“按照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電錶的程序,沒有小區物業出具同意安裝的證明,供電公司不予受理。沒辦法,我現在只能在小區外面充電,不安全,也不方便。”王先生向記者表達了他的不理解,“自己申請在車位上安裝電錶,為何還要經過小區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

記者查閱了相關政策瞭解到,為了切實解決當前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難題,2016年7月,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對專用固定停車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賃期車位),按“一表一車位”模式進行配套供電設施增容改造,每個停車位配置適當容量電能表。

《通知》附件《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示範文本》規定了安裝流程:申報人準備材料包括購車意向協議或購車發票、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固定車位產權證明、停車位(庫)平面圖或現場環境照片、物業出具同意安裝充電樁的證明材料。在接到用戶自用樁安裝申請之後,物業應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若不同意需書面說明具體理由。

“充電樁佈線安裝前,車主需要將上述材料遞交至供電公司申請用於充電樁的電錶,用於計量電費,其中就包括物業公司同意安裝的證明。”王先生說,沒想到申請的第一步就如此“坎坷”,“我們小區這麼大,也沒有業委會,怎麼可能組織這麼多業主為我簽字同意。”

在王先生提出充電樁走線問題後,小區物業人員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地下車庫屬於人防設施,佈線需要從小區外引電源線才能安裝。”

這樣的說法讓王先生一頭霧水,安裝計劃只能暫時擱淺。

近日,記者來到王先生所在小區實地探訪,在小區單元樓負一層,王先生的車位位於牆體一側中間位置,並且車位上方懸掛著“私家車位”的標識牌,因為充電不方便,他的愛車只能在這裡趴窩。

記者致電市發改委經濟運行調節處,工作人員稱,小區居民在自有車位安裝充電樁沒有限制,在政府政策層面從來沒有“三分之二業主同意,物業才能蓋章”的規定。如果存在不符合安裝條件的情況,物業公司要出具書面材料說明具體理由。

物業管理部門給出了同樣的說法,小區居民安裝充電樁,無需經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

此事並非個例。家住李滄區金水路某小區的於先生在自家車位上申請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時,同樣被物業“叫停”。物業給出的禁令原因是:存在消防安全隱患拒絕出具同意證明。

“沒有解決的辦法,我不得不從家裡扯電線為汽車充電,現在家中使用空調、熱水器比較多,每個月用電超過一定的電量之後,電價會相應上漲。”於先生對物業給出的理由表示不解,“我們這樣從家裡扯電線就安全嗎?既然提倡購買新能源汽車,為什麼物業的一紙證明就可以成為上路的‘路障’?”

記者在小區隨機採訪了幾位市民,大家對安裝充電樁表達了自己的想法:“在地下車庫安裝充電樁,而且功率很大,操作不慎引起安全事故,這不是一個小事。”這也是很多小區物業遲遲不願在同意證明上簽字的原因。

針對居民對安裝充電樁存在顧慮,記者聯繫到的一位供電系統工作人員稱,目前,居民區安裝的是慢充充電樁,居民用電就能夠滿足條件,個別業主安裝對小區整體安全用電影響微乎其微。

小區業主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安全性如何?記者諮詢國內數家新能源汽車企業及充電服務企業得知,目前,小區業主自用充電樁在充電過程中可提供過流保護、浪湧保護、過溫保護、漏電保護,能夠保證小區整體用電及汽車充電過程中的安全。如果小區安裝充電樁需求較大,可選擇建立充電網,使充電汽車群管群控、有序充電,按需求和負荷分配功率,減少對小區電網的衝擊,充電網可對車輛的數據、電池的數據、電池管理系統的數據、充電的數據等綜合採集、分析,且對利用雲端大數據監控到的異常情況,同樣會啟動保護機制。

就有些物業公司提出的需要住建部門同意才能出具相關證明一事,記者致電住建部門,工作人員稱,國家鼓勵居民購買新能源汽車,在自有車位安裝充電樁,業主不需要經過住建部門審批同意就能安裝。

其他城市在充電樁安裝方面有哪些規定?記者瞭解到,2016年,深圳發佈《深圳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規定已建住宅、大型公共建築物和社會公共停車場按車位數量的10%配建慢速充電樁,未按要求配建以及未完成驗收備案的,不予辦理停車經營許可證。

2016年,杭州也發佈了《杭州市推進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辦法》。《辦法》規定,對既有居住小區配套停車場自用充電樁增建工作,由新能源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納入其銷售服務體系並組織實施。自用充電樁產權主體為新能源電動汽車車主,使用充電樁期間安全管理責任由產權主體承擔,並且充電樁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通過檢驗檢測或質量認證後方可投入使用,依法建立健全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運營商備案制度。

記者又查閱了相關國家政策。2015年,國務院發佈《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規定,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要按照示範文本,主動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引導業主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新能源汽車蓬勃發展,與其相關的政策紛沓而來,如何做好居民區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是有關部門需要思考的問題。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邱 正)

記者點評

新能源汽車上路,需要大家推一把

車買了,車位也有了,可謂“萬事俱備,只欠電錶”。一塊電錶被物業用各種藉口擋在了新能源汽車使用鏈條之外,傷的是市民對新能源汽車的熱情;害的是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長遠發展。

堤潰蟻孔,氣洩鍼芒。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不僅事關汽車製造企業,更與消費者的體驗密不可分,這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物業服務部門吃透政策,做好服務。

從2015年開始,國家、省、市陸續出臺了《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旨在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解決電動汽車充電難題,為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提供保障。

充電設施是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重要配套,也是這一產業鏈條上的重要一環。新能源汽車要順利上路,新能源汽車產業要實現持續發展,必須解決這一問題。

源自:青島日報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