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發佈虛假恐怖信息,南寧一男子受審'

南寧 跳槽那些事兒 朔州 廣西 山西 南國早報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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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一家公司員工覃某為洩憤,故意編造虛假的恐怖信息發至網上,公安機關為此採取了緊急應對措施。7月15日,覃某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案,在南寧市興寧區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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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一家公司員工覃某為洩憤,故意編造虛假的恐怖信息發至網上,公安機關為此採取了緊急應對措施。7月15日,覃某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案,在南寧市興寧區法院開庭審理。

在網上發佈虛假恐怖信息,南寧一男子受審

現年24歲的覃某是南寧市某公司員工。今年2月22日,因對個人境遇不滿,覃某通過複製、編造等方式在其新浪微博賬號上發佈相關言論,很快被刪除了。覃某為逞一時之氣,編造了一條攻擊朔州公安局的虛假恐怖信息,發佈至山西省朔州市網警的微博賬號。

朔州警方將該信息上報,山西警方馬上啟動反恐應急措施,連夜排查,於當晚查明覃某的真實身份,同時派遣兩名民警前往廣西進一步核查。2月24日,南寧市公安局三塘派出所民警通過線索排查鎖定覃某。2月28日,覃某被傳喚至三塘派出所調查並於當日被刑事拘留。

南寧市興寧區檢察院認為,覃某主觀上明知其故意編造虛假恐怖信息而傳播的行為會嚴重擾亂正常社會秩序,並放任該結果的發生,客觀上實施了編造虛假恐怖信息並故意傳播的行為,造成了公安部門採取緊急應對措施的後果。覃某所發內容雖然涉及恐怖主義性質,但是該內容屬於虛假恐怖信息,覃某的行為已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被告人覃某當庭自願認罪,深刻認識到自己編造恐怖信息故意傳播的行為造成的嚴重後果,給網絡環境帶來的不好影響,保證以後遵紀守法,並希望他人引以為戒。法院將擇日宣判。

編輯 | 褚瑞懿 實習生 覃曉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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