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皇帝替魏忠賢收屍,清朝人不敢記錄,原因有三個

明朝 崇禎 魏忠賢 明史 凡人摸史 2017-05-16

崇禎皇帝喜歡病急亂投醫。比如,內憂外患的崇禎十四年(1641),他竟然下詔“諭各部臣特開奇謀異勇科”。

什麼意思呢?

大家注意一個關鍵詞就好了,“特開”。特者,特事特辦也。明朝有文舉有武舉。但此時這些文武官員,顯然已無法拯救大明於危難之中。為了讓江山不至於陷落在自己手裡,朱由檢也不知道是聽了誰的餿主意,來一次全國能人異士大比拼。牛掰者,皇上自然不會吝嗇金錢與官位——畢竟,再不大方,兩者都不會是自己的了。

崇禎皇帝替魏忠賢收屍,清朝人不敢記錄,原因有三個

(圖片來源網絡,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此時,後來著名的某派太極拳的創始人,正好四十歲。為國效力,義不容辭吧?可惜,他跟當時大明所有武功高手一樣,不給崇禎皇帝面子。“詔下,無應者”。由是可知,天下之人,對大明,對他朱由檢,失望到了何種程度。

如果說這件無用功,崇禎還是想救國,那下面這件亂吃藥的事,在很多人看來,就是他的自我否定與救贖。

我們都知道,大太監魏忠賢,被稱為九千歲。黨羽遍天下,殺戮滿朝堂。生祠建滿全國,誰對他不敬,哪怕在萬里之外,也有人迅速報信,沒好果子吃。明史記載,“自內閣、六部至四方總督、巡撫,遍置死黨”,導致的結果就是“正人去國”“群小益媚”。更有個叫陸九齡的大明最高學府國子監學生,竟然請求“以忠賢配孔子,以忠賢父配啟聖公”。孔聖人泉下有知,只怕要氣得打幾個滾。

崇禎皇帝替魏忠賢收屍,清朝人不敢記錄,原因有三個

(孔子劇照 圖片來源網絡,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崇禎皇帝上臺,好了,魏忠賢先是被斥,最終在畏罪上吊之後,“詔磔其屍。懸首河間”。直到此時,崇禎皇帝心頭之恨方解。

然,十幾年後,當李自成將打進京城,崇禎皇帝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竟然做了件任何人都想不到的事——他“傳諭收葬忠賢骸首”。為何要如此?原因在於太監曹化淳說,“忠賢若在,時事必不至此”。

也就是說,他認為,大明若有魏忠賢這個又忠又賢之人,一定不會到今天風雨飄搖的境地。

崇禎皇帝替魏忠賢收屍,清朝人不敢記錄,原因有三個

(影視劇裡的魏忠賢 圖片來源網絡,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朱由檢聽後,“惻然”,很傷感,便做出了收葬之事。

然,此事在《明史》魏忠賢的傳記裡,卻並無半個字的記錄。為何會如此?

我覺得是清朝人不敢。

以史為鑑。史書既是給當時的人看的,又是給後人看的。如果把崇禎皇帝“出爾反爾”的事情記載下來,以證明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魏忠賢於國家於民族做的很多事情,都是有遠見的,那清朝,還要不要壓制太監?清朝的太監們看了這些事,會不會有起亂子之心?

第二個不敢,在於百多年過去,該放下的都放下了。據說康熙曾定下基調,少揭明朝皇帝的短。且崇禎皇帝的剛烈,是清朝人要推崇的。因此,這件事,絕對不能記到崇禎皇帝頭上,否則,就是給他抹黑啊,不利於豎立他比較偉岸的形象。記載他收葬魏忠賢的是明朝著名文學家,創作了“三言”的馮夢龍。他在相關文字之後的評價是——嗚呼!此真謬舉矣。唉呀,崇禎皇帝好傻缺啊!

崇禎皇帝替魏忠賢收屍,清朝人不敢記錄,原因有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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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不敢,我覺得是最主要的。前面我們說了,《明史》等正史中,並無此事。而馮夢龍則是寫在《燕都日記》裡。看標題,似乎是在京裡寫的,但他老人家,一輩子做到的最大的官,也就是縣令而已。高層之事,還寫得那麼活靈活現,我想,大概是他發揮了文學家的特長吧。儘管清朝人編《明史》《四庫全書》,是按自己的需要裁剪,且讓很多書從此無法傳世,但這件事,應該是他們覺得於史無據,因此未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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