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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聞網成都8月23日訊(記者 李丹)23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網獲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四川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指出,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著力解決建築業產業結構不優、行業科技創新不足、企業核心競爭力不強、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等突出問題,促進建築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動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提出此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指出,到2022年,龍頭骨幹建築企業競爭力帶動力明顯增強,新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和建造方式推進效果顯著。每個市(州)培育3至5家龍頭骨幹建築企業,年產值超過百億元的建築企業15家以上,新開工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30%,建築業完成總產值達到1.8萬億元以上。

到2025年,建築業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綠色建築實現規模化發展。甲級建築設計單位以及特級、一級建築施工企業基本具備建築信息模型技術應用能力。建築業總產值達到2.5萬億元以上,年產值超過千億元的建築企業2家。

到2035年,建築業總產值、增加值等指標名列全國前茅,建築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明顯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顯著提高,適應高質量發展的建築產業工人隊伍基本形成,建築業支柱產業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建築業總產值佔全國建築業總產值6.5%以上,建築業增加值佔全省國內地區生產總值7%以上。

《實施意見》總共四大方面十八條措施。四川要全面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實施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建立完善裝配式建築技術和標準體系,支持企業研究開發與裝配式建築相關的技術、標準、工法。加強裝配式建築質量安全監管,推行裝配式裝修,加大裝配式建築推廣應用,加快形成裝配式建築發展的市場機制和發展環境。推進裝配式建築試點城市和示範基地建設,在宜賓、廣安、甘孜、涼山等地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

積極推廣綠色建築。堅持“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築方針,加強設計理念創新,注重空間佈局、公共服務功能、資源節約利用、地域文化和諧共生,提升建築品質和特色。制定完善綠色設計、綠色施工、綠色運營等標準規範和評價體系,在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地塊規劃條件或項目設計方案審查、初步設計中明確綠色建築等級和技術要求,推動綠色建築規模化發展。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倡導有條件的地方採用現代夯土技術建設綠色農村住房。推進新建商品住宅全裝修,提高全裝修成品住宅比例。推行綠色施工,加強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和噪音管控。大力發展和使用綠色建材,鼓勵支持建築企業優先使用資源化利用工業固體廢棄物的綠色建材,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到2022年,全省城鎮新建建築60%達到綠色建築標準,成都市所有城鎮新建建築達到綠色建築標準。

發展建築業總部經濟。推動建築業集群發展,制定土地、財政、員工住房和子女入學等相關優惠政策,吸引央企和省外優質建築企業到我省設立總部或區域中心,為四川建築業發展注入新活力。鼓勵建設建築產業園區,推動建材生產、設計諮詢、建築施工、教育培訓、市場信息服務、資金物流等要素部門、企業入駐產業園區,形成建築業新的增長極。支持瀘州、達州等地設立建築產業園區。

加快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諮詢等新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完善工程總承包管理制度,工程總承包項目實行固定總價合同的,在工程結算和審核時,僅需對合同約定的變更調整部分和暫估價部分進行審核。加強工程總承包企業綜合能力培育,提高企業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管控能力和管理水平。鼓勵投資諮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企業採取聯合經營、併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建立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技術標準體系,制定全過程諮詢合同示範文本,完善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酬金計取方式,鼓勵建設單位根據諮詢服務節約的投資額對諮詢單位予以獎勵。

推行工程擔保制度。落實國務院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工作要求,建築企業可以銀行保函、專業擔保公司擔保函、保證保險等方式替代現金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建築工人工資保證金。推行建築工人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管理,減輕企業負擔。加強擔保機構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積極發展電子保函,鼓勵擔保機構對信用狀況良好的建築企業降低擔保費用、簡化擔保程序。

創新工程造價管理。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工程造價管理機制,完善裝配式建築、軌道交通、海綿城市、綜合管廊等新型工程計價依據和規則。建立建築材料信息價格修正機制,依據市場材料價格異常波動,及時發佈工程價款結算指導性意見。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同步完成施工過程結算並支付工程款。審計機關要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政府或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及時辦理工程結算,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未進行或未完成審計為由延期結算、拖欠工程款。

大力培育骨幹企業。支持我省建築企業做大做強做優,建立重點扶持骨幹建築企業名錄和日常聯繫服務制度,在資質升級、資金籌措、工程擔保、科技創新等方面給予支持。引導建築企業向房屋建築、市政、公路、水利、鐵路、機場、海綿城市、“城市雙修”(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及其他專項工程等全領域綜合發展,支持骨幹建築企業以聯合體投標方式參與省內橋樑隧道、綜合管廊、軌道交通等技術含量高的項目建設。鼓勵骨幹企業與央企、省外優勢企業建立經營協作關係,借力開展多元化、一體化產業協作。推動工程建設領域軍民融合,推進我省骨幹建築企業進入部隊民用建築領域。

增強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引導建築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力度,鼓勵企業建立國家級、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編制先進適用的工藝、工法和標準。推進建築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合作,提升解決“高、大、難、特”項目的技術能力。支持建築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經認定的企業按規定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推進建築信息模型化技術廣泛應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週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完善建築垃圾再生產品標準體系和應用技術規範,推動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到2022年,全省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0%。

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落實國家和省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扶持和優惠政策,清理對民營建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設置的不平等限制條件和要求,任何地方和部門(單位)不得直接或變相設置各種障礙,限制民營建築企業參與投標或承攬業務,保證民營企業平等競爭地位。支持推動民營建築企業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走“專精特”發展道路。在省級工法評審、建築業新技術應用示範工程和創建各類優質工程等方面,加強對民營建築企業的指導幫助。探索在具備一定規模和實力的民營建築企業開展建築工程等相關專業中級職稱自主評審試點。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120個工作日內(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開展建築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試點工作。強化建築市場動態監管,大力整治圍標、串標、轉包、違法分包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建築市場亂點亂象,加大對質量安全事故和失信企業及其責任人員聯合懲戒力度。依法依規處置長期未承攬建設工程的“殭屍企業”。清理和廢除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備案、登記、入庫、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等市場準入要求,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築市場。著力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提升監管服務水平,營造公平公正、規範有序、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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