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將集中依法處理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呂梁 法律 黃河新聞網呂梁頻道 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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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和社會秩序,市委政法委牽頭,市公安局、市信訪局等部門配合,在全市集中開展為期兩個月的依法處理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

這次專項行動是根據市委部署要求,從維護群眾利益、維護法律權威、維護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的高度出發開展的,將重點依法處理信訪活動中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主要包括:以謀取個人利益為目的,多次纏訪、鬧訪、多次赴省進京上訪,故意製造影響、擾亂社會秩序的;無正常理由、不走正常法律渠道、拒不執行司法機關的判決、裁定、決定等法律文書,多次在國家機關纏訪、鬧訪的;煽動、串聯、脅迫、誘使他人採取過激方式表達訴求,擾亂信訪秩序的;在公共場所張貼、散發材料,喊口號、打橫幅、出示狀紙,或者非法聚集,以及在舉辦各類大型活動期間實施違法上訪行為的;通過網絡煽動、組織、策劃非法上訪的;信訪事項已出具信訪答覆(複查)意見,信訪人不依法提出複查(複核)申請,而是在信訪活動中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向黨政機關施加壓力的;信訪事項已經依法終結,仍就同一信訪事項進行信訪並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已簽訂息訪協議並實際接受相應補償救助,仍就同一信訪事項進行信訪並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組織、指揮、串聯、煽動、資助違法信訪活動的組織者和骨幹分子等。

市委要求,各級政法機關在辦理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案件時,要依法客觀、全面、及時收集證據;要統一思想認識,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做好相關環節的銜接工作。對於絕大多數行為人,要以說服教育、疏導勸誡為主,對於違反法律規定,應當依法處理的,以治安管理處罰為主。行為人的訴求有理或者部分有理的,要作為從輕情節予以考慮,經說服教育後,行為人認識錯誤,並書面出具悔過書的,可以終結訴訟程序或者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對於極少數符合入刑條件,行為人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大、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且拒不悔改的,一律依法處理。(記者 劉子璇)

呂梁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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