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檢法兩長帶頭辦案 共同審理搶劫、放火案'

洛陽 法律 刑法 可視化技術 政治 洛陽檢察 2019-09-07
""洛陽檢法兩長帶頭辦案 共同審理搶劫、放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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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法兩長共同審理案件

2019年9月4日上午,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被告人張衝鋒搶劫、放火一案,由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曲海濱擔任審判長,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志軍出席法庭支持公訴,檢法兩長共同審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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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法兩長共同審理案件

2019年9月4日上午,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被告人張衝鋒搶劫、放火一案,由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曲海濱擔任審判長,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志軍出席法庭支持公訴,檢法兩長共同審理案件。

洛陽檢法兩長帶頭辦案 共同審理搶劫、放火案

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衝鋒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攜帶凶器入室盜竊,被發現後當場使用暴力,致兩人死亡;案發後為毀滅作案現場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利用“智慧出庭助手”,圍繞指控事實開展舉證、質證、辯論,高清的音頻和圖像,可視化的證據展示,讓庭審現場處處體現著科技元素,集中體現了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智慧檢務建設的最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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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法兩長共同審理案件

2019年9月4日上午,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被告人張衝鋒搶劫、放火一案,由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曲海濱擔任審判長,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志軍出席法庭支持公訴,檢法兩長共同審理案件。

洛陽檢法兩長帶頭辦案 共同審理搶劫、放火案

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衝鋒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攜帶凶器入室盜竊,被發現後當場使用暴力,致兩人死亡;案發後為毀滅作案現場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利用“智慧出庭助手”,圍繞指控事實開展舉證、質證、辯論,高清的音頻和圖像,可視化的證據展示,讓庭審現場處處體現著科技元素,集中體現了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智慧檢務建設的最新成果。

洛陽檢法兩長帶頭辦案 共同審理搶劫、放火案

隨後,控辯雙方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張衝鋒最後陳述表示認罪悔罪。被害人家屬、被告人家屬及其他群眾共計5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法兩長帶頭辦案

已成常態化

檢法兩長帶頭辦案、共同審理案件,充分發揮了引領示範作用,是落實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實踐。帶頭辦案,特別是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有助於充分激發和調動檢察活力,增強司法公信力。以辦案為中心的智慧檢務建設,則助力提升了檢察機關司法辦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全面提升了檢察為民服務質效。

(市院第二檢察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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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法兩長共同審理案件

2019年9月4日上午,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被告人張衝鋒搶劫、放火一案,由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曲海濱擔任審判長,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志軍出席法庭支持公訴,檢法兩長共同審理案件。

洛陽檢法兩長帶頭辦案 共同審理搶劫、放火案

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衝鋒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攜帶凶器入室盜竊,被發現後當場使用暴力,致兩人死亡;案發後為毀滅作案現場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利用“智慧出庭助手”,圍繞指控事實開展舉證、質證、辯論,高清的音頻和圖像,可視化的證據展示,讓庭審現場處處體現著科技元素,集中體現了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智慧檢務建設的最新成果。

洛陽檢法兩長帶頭辦案 共同審理搶劫、放火案

隨後,控辯雙方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張衝鋒最後陳述表示認罪悔罪。被害人家屬、被告人家屬及其他群眾共計5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法兩長帶頭辦案

已成常態化

檢法兩長帶頭辦案、共同審理案件,充分發揮了引領示範作用,是落實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實踐。帶頭辦案,特別是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有助於充分激發和調動檢察活力,增強司法公信力。以辦案為中心的智慧檢務建設,則助力提升了檢察機關司法辦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全面提升了檢察為民服務質效。

(市院第二檢察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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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法兩長共同審理案件

2019年9月4日上午,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被告人張衝鋒搶劫、放火一案,由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曲海濱擔任審判長,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志軍出席法庭支持公訴,檢法兩長共同審理案件。

洛陽檢法兩長帶頭辦案 共同審理搶劫、放火案

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衝鋒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攜帶凶器入室盜竊,被發現後當場使用暴力,致兩人死亡;案發後為毀滅作案現場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利用“智慧出庭助手”,圍繞指控事實開展舉證、質證、辯論,高清的音頻和圖像,可視化的證據展示,讓庭審現場處處體現著科技元素,集中體現了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智慧檢務建設的最新成果。

洛陽檢法兩長帶頭辦案 共同審理搶劫、放火案

隨後,控辯雙方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張衝鋒最後陳述表示認罪悔罪。被害人家屬、被告人家屬及其他群眾共計5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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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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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第二檢察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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