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膽量

林語堂: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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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作家賽珍珠,在中國生活40年,寫出了獲得諾貝爾獎的小說《大地》。儘管如此,但她對中國文化仍有隔閡,希望有一箇中國人,能用流暢的英語,向西方世界介紹真正的中國。

她找到的這個人就是,林語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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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同意了這個要求,因為他正想用英文寫一本書,針對西方對中國的偏見和誤解,來寫出中國文化的精髓與靈魂。在他看來,以中國通自居的西方人,對中國的認識大多是皮毛之見,男人的辮子和女人的小腳都只是別的國家對中國的淺層認知,那不是真正的中國。

第二年,林語堂撰寫的《吾國與吾民》在美國出版,位列美國暢銷書榜首,曾一度成為許多美國人睡前必讀的枕邊書,無數歐美讀者也正是通過閱讀林語堂筆下的文字,認識了一個豐富、生動,令人嚮往的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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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珍珠在上海為《吾國與吾民》作序,她寫道:“它實事求是,不為真實而羞愧。它寫得驕傲,寫得幽默,寫得美妙,既嚴肅又歡快,對古今中國都能給予正確的理解和評價。我認為是迄今為止最真實、最深刻、最完備、最重要的一部關於中國的著作。更值得稱道的是,它是由一箇中國人寫的,一位現代的中國人,他的根基深深地紮在過去,他豐碩的果實卻結在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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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僅用包括《吾國吾民》、《生活的藝術》、《蘇東坡傳》、《京華煙雲》等三十多部英文作品,向西方世界普及中國文化,他甚至著文煞有介事地論證“長衫優於西裝”。

尤其是《生活的藝術》更是風靡西方,在美國《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上,穩居榜首達52周,光在美國就印了超過四十版,還被翻譯成十幾種文字,在歐美各階層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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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書評家曾說,“讀完這本書之後,令我想跑到唐人街,每遇到一箇中國人便向他深深鞠躬。”

還有一名書商想推薦五名東方作家,思來想去,除了一個林語堂,竟再想不起來還有誰有足夠的分量了。

幾十年後,美國前總統老布什曾在1989年美國國會上說,“林語堂講的話,寫的作品反映了中國文化的特點,至今仍在影響美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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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也被西方社會譽為除孔夫子外,另一位最廣為西方人認識的中國文人。

《中國時報》社論說:“林氏可能是近百年來受西方文化薰染極深而對國際宣揚中國傳統文化貢獻最大的一位作家與學人。其《吾國與吾民》及《生活的藝術》以各種文字的版本風行於世。若干淺識的西方人知有林語堂而後知有中國,知有中國而後知有中國的燦爛文化。尤可貴者,其一生沉潛於英語英文,而絕不成為‘西化’的俘虜,其重返中國文化的知識勇氣,及其接物處世的雍容謙和皆不失為一典型的中國學者。”

他對自己的評價很中肯,“我的長處是對外國人講中國文化,而對中國人講外國文化。”

真當是,“兩腳踏中西文化,一心評宇宙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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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的家庭很是清貧,但充滿了快樂。

1895年10月10日,他出生在福建省平和縣阪仔鎮,一個四面青山環繞、花果月月應市的地方。他引以為傲的就是有個“純天然的童年”。

他說,“山影響了我對人生的看法。我在山裡長大,使我心思和偏好都簡樸,令我建樹一種立身處世的超然觀念,而不流為政治的、文藝的、學院的和其他種種各式的騙子。童年時與自然接近,足為我一生在智識與道德上的後盾,使我鄙視社會上的偽善和人情的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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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林語堂,才有底氣說出,“我從未寫過一行討當局喜歡或是求當局愛慕的文章,我也從來沒說過討哪個人喜歡的話,連那個想法也壓根兒沒有。

林語堂的父親是個自學成才,幽默風趣的牧師,母親更是一個賢妻良母。家裡的家教就是,每個人都要“友好和善”,每晚輪流讀《聖經》。平時父親會教他一些古詩詞和對子,也會跟家裡人說幾個有趣的笑聞。

在簡樸卻不失靈性的自然環境中,在歡聲笑語的家庭環境中長大的林語堂,有這一個非常快樂的童年,讓“幽默”“歡笑”這樣的種子從小根植在心裡,長成了一生用之不竭的精神力量,使得他的生活是充滿了情趣,總是洋溢著和孩子一樣的天真無邪的童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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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中華文明五千年,“幽默”一詞的出現不過短短80年,它源於英文“humor”(或寫作humour)。第一個把這詞譯成中文的是王國維,他把這詞翻譯成“歐穆亞”,李青崖意譯為“語妙”,陳望道譯為“優罵”。只有林語堂翻譯成,幽默,遂流傳普及開來,所以大家也稱林語堂為“幽默大師”。

他說,人生在世,不就是時不時笑笑人家,有時給人家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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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一夕話》中曾寫,“沒有幽默滋潤的國民,其文化必日趨虛偽,生活必日趨欺詐,思想必日趨迂腐,文學必日趨乾枯,而人的心靈必日趨頑固。”

法國的公園或街上,常用男女熱情擁吻。林語堂見了,笑嘻嘻地用法語大聲喊叫:“1、2、3、4……”為別人計時他們的親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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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對什麼都感興趣。1936年,林語堂舉家從上海搬到美國後,沒有傭人,家務樣樣都得自己做。尤其是擦皮鞋,他特別喜歡,會站在路上仔細觀察擦皮鞋的小童怎樣把皮鞋擦得發亮,然後親自教給孩子們。他先在鞋上抹油,用一條軟布劈劈啪啪地擦,手勢就和街口小童一樣,擦出來的鞋和小童的一樣光亮,他得意得不得了。

就如曾跟隨林語堂編纂《英漢詞典》的馬驥伸說,“他從不矯飾,很少挑剔;對一切新鮮的人、事、物都充滿了純真的好奇,但大都淺嘗輒止,並不耽溺。”

小女兒生日的時候,他一大早就跑到廚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寫女兒的名字,自己高興得像一個孩子。當大家唱生日快樂歌的時候,他為女兒們甜美的歌聲感動,淚流滿面,抱著小女兒不停地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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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教女兒們學習中文,講授中國歷史、文化和哲學。有一次,在講唐詩“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的時候,聲情並茂地把詩詞中的故事也講出來了,哭得涕泗橫流。

他喜歡演講,可太多了也膩味。尤其是到臺灣定居後,幾乎每個星期都需講上數次。其他人的演講特別長,半天沒有講到重點,客氣寒暄話起承轉合,林語堂苦不堪言。一次,輪到林語堂講時已是中午過半,與會者飢腸轆轆,又不得不裝出饒有興致的樣子。他上臺後說:“紳士的演講應該像女士的裙子,越短越迷人!”說完就結束了發言。臺下掌聲雷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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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在東吳大學法學院講英文課,開學第一天,先生帶來了一個皮包。皮包裡鼓鼓的裝著一包帶殼花生。他不慌不忙地把花生分給學生們,用一口流暢的英語講吃花生之道,“吃花生必吃帶殼的,一切味道與風趣,全在剝殼。剝殼愈有勁,花生米愈有味道。”然後話鋒一轉,說,“花生米又叫長生果。諸君第一天上課,請吃我的長生果。祝諸君長生不老!以後我上課不點名,願諸君吃了長生果,更有長性子,不要逃學,則幸甚幸甚,三生有幸。”學生們鬨堂大笑。林語堂微笑著招呼學生:“請吃!請吃!”同學們開心地剝起了花生,他便宣佈下課,夾起自己的包包飄然而去。這之後,林語堂的課,雖然從不點名,但從無學生缺課,永遠都座無虛席,還有別班別校的學生趕來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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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課確實有意思,從不要求學生死記硬背,上課的課本也不固定,大多都是從報紙雜誌上學來的,生動有趣,異懂實用。

比如,他說中文的“笑”,便引出了英文的“大笑”、“假笑”、“苦笑”、“微笑”等做比較,讓學生可以觸類旁通,大呼有趣。而他也沒有什麼拿腔作調,從來都是笑顏常開,笑語連篇的。講課的時候,在講臺上惰來踱去,有時坐椅子有時靠講臺,興起的時候乾脆一屁股坐到講臺上,或者把腳蹺到講臺上,也是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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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一個極為賢良又廚藝超絕的妻子,過著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日子。他不負文人的稱謂,卻沒有文人的清高,還可以當文人致富的榜樣了,被認為是“活得最快樂,過得最通透”的那個人。

他功成名就,靜享天倫,於81歲,安然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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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他的人生何其圓滿令人歆羨。但是,真的有人天生圓滿嗎?

一切的圓滿,不過是在所得所失中,學會了選擇自己想要的,並且堅持罷了。畢竟,“人本過客無來處,休說故里在何方,隨遇而安無不可,人間到處有花香。”

面對生活的種種,他始終秉承自己曾說過的那句話:“生命的目的是要真正享受人生,我們知道終必一死,終於會像燭光一樣熄滅。但是最重要的是:我們雖然知道生命有限,仍能決心明智地、誠實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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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己而言,林語堂這一生,從未辜負。他知道人生不過如此,且行且珍惜,自己永遠是自己的主角,從不願意在別人的戲劇裡充當著配角。所以他才可以保持獨立的精神和自由的思想,從不為了名利權貴而去委屈自己的自由靈魂,拒絕自己的腦子裡裝著別人的思維。

也就只有這樣的林語堂,才能喊出“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膽量。”

這,也是我們對自己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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