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兩級法院全力做好抗災救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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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今年第9號超強颱風“利奇馬”影響,8月10日開始,全市普降大到暴雨,部分縣市區和鄉鎮受災嚴重。面對暴雨引發的災情和險情,市中級法院及所轄青州、壽光、昌樂、臨朐等基層法院迅速行動,爭分奪秒,全力做好抗災救災工作。

市中級法院積極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力保障抗災救災各項工作開展。為嚴厲打擊抗災救災期間違法犯罪行為,市中級法院全面落實與市委政法委、市監委、市檢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抗災救災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通過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破壞災區生產和生活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抗災救災期間的良好社會秩序。同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及時疏導和化解矛盾糾紛,指導轄區法院做好因災損失賠償、災後重建、保險理賠等所引發糾紛的處置工作,做好釋法析理和糾紛調解工作,儘量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和萌芽狀態。為積極做好幫扶村抗災救災工作,市中級法院選派的駐村“第一書記”與村“兩委”成員一起,動員發動群眾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逐戶動員村內低窪處、老舊房屋住戶人員撤離轉移,多次冒雨查看周邊水庫堤壩安全、洩洪疏通情況,確保了幫扶村無一人傷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各基層法院立足各地實際,積極開展抗災救災工作。青州法院對涉及受災群眾和企業的案件,依法減免訴訟費,快立快審快執,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對用於搶險救災的資金、設備等,不得采取查封、扣押、變賣等強制措施,對受災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企業負責人,原則上不採取罰款、拘傳、拘留等強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司法程序對受災群眾和企業生產自救的影響。壽光法院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抗洪防汛應急預案,組織38名法警成立防汛應急突擊隊,24小時待命,組織100名男幹警分5組前往包靠重點村,全天在崗值班,開展風險巡查,加固防汛堤壩;颱風登陸後,迅速投入抗災救災,幫助150餘名群眾轉移,協調、捐助抽水機和排水泵28臺。臨朐法院由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帶隊,組織部分班子成員和黨員幹警,到臨朐龍泉水務參加抗災救災,廣大幹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冒雨奮戰10多個小時,直到颱風預警解除。颱風過後,該院45名包村幫扶幹部,及時與所幫扶的130戶貧困群眾對接,並主動與鎮、村協調,積極開展生產自救。同時,組織80餘名幹警,參加彌河兩岸清淤工作,組織黨員志願者與城市志願者共20餘人,到共建單位城關街道陡溝社區開展服務活動,清理社區及周邊道路衛生,幫助群眾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昌樂法院把抗災減災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成立防汛抗洪應急分隊,每個法庭都成立防汛抗洪預備隊,法庭庭長全部堅守崗位,隨時應對突發狀況,積極開展抗災救災工作。(記者於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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