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背後|千里培訓只為“最後玩一把”

麗江 大理 淄博 昆明 山東 雲南 酒店 濟南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19-05-20

5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五一、端午期間‘四風’問題監督舉報曝光專區”通報的10起典型案例中,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商務局外事辦副主任肖振芳等4人,借外出培訓之機公款旅遊。有著20年黨齡的肖振芳等4人是如何走上違紀之路的?

從山東到雲南千里迢迢培訓只為“最後玩一把”

“到昆明參加這次培訓,當時考慮我們4人都是‘老同志’了,又不幹具體業務工作,以後出差的機會很少,就想借這次培訓順便旅遊一下……”2018年9月26日,淄博市淄川區商務局外事辦副主任肖振芳在接受區紀委監委調查時坦言。

原來,2017年12月26日至30日,淄川區商務局外事辦副主任肖振芳、機關黨支部副書記楊實慶、外企服務中心綜合科科長戚思海、外企服務中心業務科科長張明功4人赴昆明參加培訓期間,經肖振芳提議,4人擅自退出培訓,於12月28日至31日赴大理、麗江等地旅遊。

據瞭解,肖振芳等4人蔘加的培訓班名為“對外開放與投資促進能力建設高級研修班”,是由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主辦,旨在幫助各地理解和把握新一輪對外開放發展的新內涵和新要求,學習交流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的創新思路和推動策略。但肖振芳等4人因一念之私,將公務培訓當做公款旅遊,把寶貴的學習機會用來遊山玩水,從山東到雲南千里迢迢培訓只為“最後玩一把”。

為逃避監督苦心規劃“隱形旅遊線路”

“培訓時間是提前定好的,返程時間應該比較充裕,為什麼要選擇一班很晚的飛機回來?”2018年8月,淄川區委巡察組工作人員帶著這一疑問,調取肖振芳等4人的培訓筆記,發現5天的學習,4人的筆記僅僅記了幾頁紙,而且所記的內容幾乎一致。巡察組經過綜合研判後,將這4人公款旅遊的問題線索在第一時間移交給了區紀委監委。

淄川區紀委監委調查發現,肖振芳等4人於2017年12月26日在昆明報到;27日參加一天培訓,當晚即乘車從昆明趕往大理並於28日晚入住大理一家酒店;29日又從大理趕往麗江併入住當地酒店;30日從麗江返回昆明,31日晚搭乘飛機離開,於2018年1月 1日凌晨返回濟南。隨後,以住宿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名義從區商務局財務公款報銷相關費用共計19134元。至此,一條“隱形旅遊線路”浮出水面。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肖振芳等人自以為給公款旅遊披上參加培訓的“隱身衣”便可掩人耳目,但在鐵證面前,4人很快承認了借培訓之機到大理、麗江公款旅遊的違紀事實。

漠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終受處分,黨員幹部要繃緊紀律這根弦

黨的十八大以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效顯著。但必須清醒看到,治理隱形變異新動向、解決“四風”深層次問題的任務還很艱鉅。

本案中,肖振芳等4人置黨中央三令五申於不顧,仍然我行我素、對前車之鑑漠然視之。肖振芳等4人均為有著20年左右黨齡的老黨員,但一名黨員的黨性不會隨著黨齡和年齡的增長而自然提高。肖振芳等4人恰恰忽視了黨性修養的錘鍊,最終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作為一名老黨員,我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平時對自己要求不嚴,一念之差,放縱了自己,帶壞了隊伍,辜負了領導的信任……”肖振芳在檢討材料中這樣寫到。

觸碰黨紀“高壓線”必然受到懲處。2018年11月30日,淄川區紀委給予肖振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區委區直機關工委分別給予楊實慶、戚思海、張明功黨內警告處分,收繳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借培訓之機,私自變更行程;利用公款,行遊山玩水之實。該案的發生,一方面,揭露出當事人心存僥倖心理,對紀律、規矩缺乏敬畏之心;特權思想作祟,把本應提升業務水平的培訓,變成了公款旅遊,當成了一種理所應當的福利和享受,這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更損害了群眾的利益。另一方面,本案也充分暴露出,當前‘四風’問題的老病根尚未徹底根除,違紀手法呈現出由明轉暗、花樣翻新的特點,黨員幹部‘不想’的思想自覺尚未普遍形成。”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李德波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趙國利 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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