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良民證”,沒它也不許出行,抗戰時期的日偽路條
有“良民證”,沒它也不許出行,抗戰時期的日偽路條
有“良民證”,沒它也不許出行,抗戰時期的日偽路條
有“良民證”,沒它也不許出行,抗戰時期的日偽路條
有“良民證”,沒它也不許出行,抗戰時期的日偽路條
有“良民證”,沒它也不許出行,抗戰時期的日偽路條
有“良民證”,沒它也不許出行,抗戰時期的日偽路條
有“良民證”,沒它也不許出行,抗戰時期的日偽路條
有“良民證”,沒它也不許出行,抗戰時期的日偽路條
日本侵華圖志
1/8 通行許可證,是日軍特務機關發給佔領區人民的出行許可證明。持有此證人們才可以安全出行。該證有有效期,過期作廢,且需退還。通過發給通行許可證這種方式,日軍加強了對佔領區人民的監視與控制。圖為1939年5月,日軍特務部發放上海市民孫百克的第101575號的通行許可證,持證人為江南水泥公司社員孫百克。通行證的左下方有日軍上海憲兵隊本部的蓋章。該證有效期為一個月。〔楊建明提供〕
2/8 圖為日本侵佔上海時期家住上海齊齊哈爾路254弄7號的黃張坤持有的《復歸者家族通行許可證》。本證由海軍特務部上海復興班制發。〔王延友提供〕
3/8 猶太難民進入日軍設立的虹口隔離區後,須得到通行證才能外出。圖為1943年11月,由日本上海無國籍難民事務所發給僑居上海的德國系猶太難民的移動許可證。〔上海猶太難民紀念館藏〕
4/8 圖為昭和十七年(1942)1月10日,第四二二一部隊(駐寬甸)頒發的通行許可證。偽滿時期的寬甸,百姓的通行證都是由日本軍方頒發,偽滿地方政府沒有資格。
5/8 圖為1943年2月5日,南京特別市聯絡部和日軍特務機關發給家住南京中華門外45號女學生姚玉香的第2304號“北南支旅行通行許可證”。〔王延友提供〕
6/8 圖為1944年元月4日南京特別市聯絡部和日軍特務機關發給南京商人朱梅花的第2273號“北南支旅行通行許可證”。〔王延友提供〕
7/8 圖為1944年,大連日偽警察部門發給原籍山東牟平的胡某回牟平探望父親的通行證。其行程的路線是從大連經海路到芝罘(煙臺)再到牟平。其往返時間也有明確嚴格的限定。〔王延友提供〕
8/8 以上圖文選自《日本侵華圖志》第二十四卷《生態破壞與社會控制》,武菁編著,山東畫報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日本侵華圖志》共二十五卷,南京大學資深榮譽教授張憲文主編。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南京大學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山東畫報出版社有限公司合作項目,併入選“十二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國家新聞出版改革發展項目庫 2014 年度入庫項目。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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