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義敏:良法善治保障軍民深度融合

軍事裝備 經濟 法律 中國航天 光明網頭條號 2017-04-21

作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政治學院 成義敏

2015年3月,習近平主席提出要將軍民融合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並在“十三五”規劃中列明,主張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格局。習主席在今年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解放軍代表團全體會議時又特別指出,黨中央決定成立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在中央層面加強對軍民融合發展集中統一領導。要以機制和政策制度改革為抓手,構建系統完備的科技軍民融合政策制度體系。

自十八大以來,我國軍民融合發展日新月異:工業和信息化部先後印發《促進軍民融合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及《軍民融合深度發展2015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對軍工開放、民參軍、軍民資源共享、軍民科技成果轉化等提供明確的政策依據;國防科技工業局實施2016年軍民融合專項行動計劃,持續吸納優質社會資源與優勢民營企業進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以及原總裝備部(現為軍委裝備發展部)頒佈《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承製單位資格審查管理規定》《裝備採購合同履行監督工作管理暫行規定》等政策文件,為引導和鼓勵優勢民營企業參與軍品研製生產、安全保密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礎;在網絡信息服務平臺方面,“全軍武器裝備採購信息網”、“國家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臺”也陸續上線運作;航天雲網(中國航天科工集團)、中航愛創客(中國航空工業集團)等網絡服務平臺,整合軍民資源共享與運用雲計算、大數據建立“互聯網+”概念,這些在強化合作與資源分配方面起了積極推動作用。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軍民融合要實現深度發展必須按照習主席要求,堅持法治先行,以法律形式對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程序、機制、要素等加以規範,有效發揮法規制度對軍民融合的引導、推動、規範和保障作用,從而推動其步入法治化運轉的快車道。

實現兩個“貫通”

軍民融合的本質就是要破除軍民界限,以國家利益為主配置資源,進而增進整體資源利用率,以及國家整體建設效益。確立軍民融合發展的法律機制,就是要通過法律規範的形式,在經濟發展與國防建設之間建立一個開放系統,消除軍內軍外一切妨礙體系作戰能力生成的條條框框和融合障礙,實現兩個“貫通”:一是在國防和軍隊內部消除各自為政的格局,真正形成統一規劃、統一融合需求、統一資源配置,實現國防和軍隊系統內的貫通;二是在此基礎上,消除軍地之間相互隔離的格局,實現軍地大系統間的貫通。

完善法規制度

完善基本法律與制度建設,是軍民融合能否深入發展的關鍵,也是軍民融合被提升為國家戰略後的必要舉措。按照十八屆四中和五中全會的決議要求,加速推動軍民融合法制化進程已成為必然趨勢,如《軍民融合法》《國民經濟動員法》以及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採購供應等“軍民融合”相關的法律法規皆為立法重點。此外,有關國防科技工業軍民融合的專項性政策法規必須保障國防科技研發、投資與知識產權等利益,這些涉及軍民通用認證、標準化、監管、保密、採購等相關的配套政策也應儘快建立完備,諸如制定軍品分類管理機制和准入標準;制定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健全公平競爭運行機制,為民企進入軍品市場創造良好法治環境;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法規,健全完善軍民融合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加快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和知識產權制度建設。

健全管理體制

軍民深度融合特點是:國家主導、需求牽引、市場運作。其中又以國家主導市場、引導產業分配最為關鍵。這就迫切需要一個能夠全面統籌軍民融合或國防科技工業軍民融合事務的權威管理機構。

今年黨中央決定成立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在中央層面加強對軍民融合發展的集中統一領導,就能夠實現軍方和政府部門相互協調與規範原有分散在各級部門的職能和管理運作方式,有利於釐清軍民融合工作的權責劃分。軍民融合要健康順暢發展,除了法規制度的牽引完善,還必須理順由上而下的管理體制,建立一套以國家為領導中心,有效協調軍地軍民關係以及資源分配的管理體系。

統籌資源配置

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必須兼顧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的資源共享,藉由民間投資、技術轉移、人才流動等方式,發揮國防建設溢出效應,共同促進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具體而言,首先應當研究制定軍民通用科研與試驗資源的共享措施,擴大軍民資源開放共享模式,使整體運用效益最大化。其次,為確保軍民融合發展戰略能夠實現預期效益,必須重視國防科技工業的軍品供給與民品發展之間的統籌規劃、互通互補,進而強化市場競爭力與平戰轉換能力;還要完善國防軍工科技人員薪酬機制和成果獎勵機制,尊重和體現職務發明人對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收益,積極探索軍隊職務發明人以技術入股、技術期權等方式獲得成果獎勵和收益的制度創新。通過合理有效的資源配置,逐步形成適應市場經濟環境的軍民融合體制機制,不僅可以通過“軍轉民”消化國防工業過剩產能,而且可以通過民用技術反哺軍工實現“民擁軍”。

培育法律文化

軍民融合作為一項國家戰略,具有獨特的時代內涵。因此,只有在法治的引導下,軍民融合的政策管理、制度設計才能達到國防科技工業能軍能民的戰略目標。法律文化的培育必然要和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時代內涵相一致。

目前,世界各主要國家展開的激烈軍事競爭,實質是對未來國防安全主導權的爭奪,是現代國防安全理念的交鋒與競賽,比拼的是誰的軍事制度更具適應性、更具變革能力、更能夠通過軍民融合來凝聚國家意志,支撐和孵化更高層次的技術創新。在這種激烈競爭中,積極培育軍民融合法律文化才能使國防安全取得全社會支撐力。所以,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必須以習主席強調的“要強化大局意識,軍地雙方要樹立一盤棋思想”等為指導思想。這些思想為軍民融合發展法律文化的目標價值培育提供了定位和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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