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囂張的國家,犯了戰爭罪卻無人敢處罰

軍事歷史 二戰 法律 日本 中東局勢 貝勒爺講歷史 2018-11-29

法律從來都是用來遵守的。就算是國際法也是一樣的。國際法對戰爭定罪標準是:謀殺和虐待還有奴役被放逐的平民;謀殺和侮辱還有虐待戰俘人員;搶奪公私財產和殺害人質,故意破壞鄉村城鎮、又或是,非軍事上必要的破壞民用設施等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先後建立了海牙國際法庭還有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去審判犯戰爭罪之人。

世界上最囂張的國家,犯了戰爭罪卻無人敢處罰

東條英機受絞刑

遠東國際法庭中,被戰爭罪判決過的,主要有日本的土肥原賢二和東條英機還有鬆井石根,板垣徵四郎等等。侵華戰爭之時,日本的戰犯破壞鄉鎮又屠殺平民,還奴役虐待百姓,搶奪公私財產。太平洋戰場上,臭名昭著的日本“巴丹死亡行軍”,還有在南京大屠殺之時,殺了三十萬人(這裡麵包括八萬多的國軍戰俘),虐待又殘殺戰俘。日本戰犯的這些行為,完全符合戰爭罪的所有情節。

世界上最囂張的國家,犯了戰爭罪卻無人敢處罰

米洛舍維奇

海牙國際法庭中審判過犯了戰爭罪的人,有前波黑塞族的領導人布爾查寧,因992年波黑戰爭中對克羅地亞還有塞族穆斯林,進行種族清洗,所以被判三十二年的有期徒刑。前南斯拉夫的領導人米洛舍維奇,戰爭中對克羅地亞族人進行的戰爭罪惡,還有科索沃危機之中,鎮壓阿爾巴尼亞的族人遭到了海牙法庭的審判。但是幸運的是,判決還沒有下達他就病死了。納粹們也沒能逃脫,其中有被意大利游擊隊殺死的墨索里尼還有畏罪自殺的希特勒,但是,就算死了,也會被“追認”為戰犯。

上面講的這些被判罪的(除了米洛舍維奇),犯罪經過都非常清楚,適用法律還有量刑也都恰當標準。

再來說一下美國總統之中的戰爭罪犯還有誰。在2003年之時的伊拉克戰爭。美國政府打的軍隊虐待囚犯的風波曾經讓世界各國都一片譁然。就連薩達姆也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美國政府的士兵們槍殺平民也是經常性的,當時的相關士兵們受到了處理。美國軍隊轟炸伊拉克,炸燬了無數的民房還有民用設施。美國的政府推翻了薩達姆後,有些西方的大能源公司們開始進駐伊拉克,不是強搶,而是“文搶”。但是文搶也是搶!其實照這來說的話,小布什也是犯了戰爭罪的。而且小布什發動伊拉克戰爭的理由(大殺器)也沒證實。再往遠一點說的話,以色列把巴勒斯坦人從家園之中驅趕出去,也算是犯了戰爭罪了。

世界上最囂張的國家,犯了戰爭罪卻無人敢處罰

不過美國的小布什沒有被抓。許多人喜歡從美國憲法的角度去理解。就像美國憲法中規定,宣戰權在國會,照這麼說的話美國總統並沒有犯罪。這一種心理也是奇怪。戰爭罪還要區分內外。對內種族的清理使用國內法律判他也行,若是用國際法判他罪也行。美國政府發動對外戰爭,如果要判美國的戰爭罪的話,那就一定要使用國際法,管他美國政府的憲法是如何規定的?若是德國還要日本沒有戰爭罪規定的話,他們就可以免除戰爭罪的審判了嗎?這肯定是說不過去的。

這也不能說這是在為美國的總統找什麼法律漏洞,只能說他們迫於無奈,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掩飾他們的無能為力。要說到為什麼我們會無能為力?

因為,沒有人能夠像打敗日本還要德國跟南聯盟與伊拉克一樣打敗美國,然後和抓米洛舍維奇與薩達姆一樣抓到小布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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