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中同盟國只是為正義而戰嗎?

軍事歷史 英國 二戰 美國 小賴NO1 小賴NO1 2017-09-23

《大西洋憲章》,它曾經被英國《泰晤士報》讚譽為“匯聚了全世界正義的力量”、“一切為了被壓迫民族的自由和重建”。1941年8月,美國總統羅斯福和英國首相溫斯頓·丘吉爾簽署聯合宣言,聲稱要確保“尊重所有民族選擇他們願意的生活於旗下的政府形式之權利”;斯大林也隨即發表聲明,稱“蘇聯將對《大西洋憲章》的基本原則給予全力的支持和贊同”。

可當丘吉爾把《大西洋憲章》的內容帶回到英國議會下院的時候,他卻強調說“無論在何種情況下,(憲章的)這一原則都不應被用於解釋大英帝國內部的各種政策……”,它只適用於“那些正處於納粹統治之下的歐洲國家和民族”。但是,即便是這種有限定條件的解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也仍然不免被忽視。1944年10月,英國和蘇聯領導人舉行會晤並商定:之前的共識“過於粗糙,甚至顯得有些冷酷無情,所以不能作為任何公文的基礎……”雙方另外達成了一項祕密的“百分比協議”。然而,在自負和虛榮心的驅使下,丘吉爾最終還是對這一協定的產生內容作了公開說明:

這是商談的有利時機,因此我提議說……如果你們(蘇聯)在羅馬尼亞佔據90%的勢力範圍,而我們(英國)在希臘佔據90%的勢力範圍,雙方在南斯拉夫各佔50%如何?……

雖然美國方面沒有參與莫斯科會談,但它尋求和平的方式也未見得有多麼公正和高尚。正如一名政治領袖所言:“按照目前事情的進展來看,我們正在致力於建設的和平以及我們將來要實現的和平,是要確保我們的石油和黃金的安全,確保全球航運的安全……並不涉及什麼道德上的目的……”羅斯福政府時期的國務卿赫爾則進一步解釋說:這或許不牽涉什麼崇高的道德目標,但是美國將會引領“一個嶄新的國際關係體系……這主要是出於純粹的國家利益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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