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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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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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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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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漢高祖劉邦看來,如果秦王朝能夠像周王朝那樣,將同姓子弟分封於諸戰略要地,那麼在王朝遇到被顛覆危機之時,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求,這些以血緣為紐帶的封國,將會自發進行反制,以緩解帝國中央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制雖然使得周王朝的國祚看起來維持了將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眾所周之的是,被分割為“春秋”“戰國”兩段的 “東周”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漢王朝,同樣不會願意重走這樣一條老路。在這種情況下,漢王朝試圖用“郡國並行制”這種雙軌制模式,來結合“分封制”與“中央集權”模式的優點。

所謂“郡國並行制”,簡單點說就是將劉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國與郡縣相雜。理想狀態下,這兩種體制應該能互相制衡,共同成為王朝穩定的基石。無奈的是,分封體系與中央集權體系之間的矛盾,是結構性的存在。而漢王朝初創“郡國並行制”時,受矯枉過正心理的影響,又賦予了封國過高的權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駐兩個最高等級的官員以外(太傅、丞相),這些地方政權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存在。

西漢元年地緣結構示意圖(公元前2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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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漢高祖劉邦看來,如果秦王朝能夠像周王朝那樣,將同姓子弟分封於諸戰略要地,那麼在王朝遇到被顛覆危機之時,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求,這些以血緣為紐帶的封國,將會自發進行反制,以緩解帝國中央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制雖然使得周王朝的國祚看起來維持了將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眾所周之的是,被分割為“春秋”“戰國”兩段的 “東周”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漢王朝,同樣不會願意重走這樣一條老路。在這種情況下,漢王朝試圖用“郡國並行制”這種雙軌制模式,來結合“分封制”與“中央集權”模式的優點。

所謂“郡國並行制”,簡單點說就是將劉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國與郡縣相雜。理想狀態下,這兩種體制應該能互相制衡,共同成為王朝穩定的基石。無奈的是,分封體系與中央集權體系之間的矛盾,是結構性的存在。而漢王朝初創“郡國並行制”時,受矯枉過正心理的影響,又賦予了封國過高的權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駐兩個最高等級的官員以外(太傅、丞相),這些地方政權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存在。

西漢元年地緣結構示意圖(公元前202年)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公元前2世紀中葉,始建於公元前202年的漢王朝,正處在第一個地緣量變期完成的關鍵階段。帝國中央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亦累積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如果任由這些過於強大、自主的諸侯國繼續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裡壯大,漢王朝最終將很可能成為周王朝的翻版。在這種情況下,帝國的第四位君主(漢景帝)決定縮減諸侯國的規模,將資源進一步集中在朝廷手中。

顯然,那些尾大不掉的地方諸侯,不會願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害。朝廷的這一“削藩”之舉,引發了史稱“七國之亂”的諸侯國叛亂。這場叛亂並不是“郡國並行制”設計者——漢高祖劉邦所希望看到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者試圖用子弟分封的形式,來確保王朝認同不被顛覆的目的還是達到了。最起碼有實力叛亂的都是劉氏子弟。無論結果如何,勝利者都會延續王朝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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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漢高祖劉邦看來,如果秦王朝能夠像周王朝那樣,將同姓子弟分封於諸戰略要地,那麼在王朝遇到被顛覆危機之時,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求,這些以血緣為紐帶的封國,將會自發進行反制,以緩解帝國中央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制雖然使得周王朝的國祚看起來維持了將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眾所周之的是,被分割為“春秋”“戰國”兩段的 “東周”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漢王朝,同樣不會願意重走這樣一條老路。在這種情況下,漢王朝試圖用“郡國並行制”這種雙軌制模式,來結合“分封制”與“中央集權”模式的優點。

所謂“郡國並行制”,簡單點說就是將劉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國與郡縣相雜。理想狀態下,這兩種體制應該能互相制衡,共同成為王朝穩定的基石。無奈的是,分封體系與中央集權體系之間的矛盾,是結構性的存在。而漢王朝初創“郡國並行制”時,受矯枉過正心理的影響,又賦予了封國過高的權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駐兩個最高等級的官員以外(太傅、丞相),這些地方政權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存在。

西漢元年地緣結構示意圖(公元前202年)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公元前2世紀中葉,始建於公元前202年的漢王朝,正處在第一個地緣量變期完成的關鍵階段。帝國中央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亦累積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如果任由這些過於強大、自主的諸侯國繼續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裡壯大,漢王朝最終將很可能成為周王朝的翻版。在這種情況下,帝國的第四位君主(漢景帝)決定縮減諸侯國的規模,將資源進一步集中在朝廷手中。

顯然,那些尾大不掉的地方諸侯,不會願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害。朝廷的這一“削藩”之舉,引發了史稱“七國之亂”的諸侯國叛亂。這場叛亂並不是“郡國並行制”設計者——漢高祖劉邦所希望看到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者試圖用子弟分封的形式,來確保王朝認同不被顛覆的目的還是達到了。最起碼有實力叛亂的都是劉氏子弟。無論結果如何,勝利者都會延續王朝的存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初代“地緣量變期”內,一個新生王朝有兩年最重要事情要做:一是消除國民對前朝的記憶,建立對新王朝的認同感;二是創建一個可持續的治理體系。相比之下,第一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當一個王朝的絕大部分臣民,最初的記憶都是始於這個王朝之時,習慣的力量將會成為一筆重要的政治資產。

反之,當一個王朝分崩離析時,王朝的記憶同樣會成為一筆政治遺產。由此你會明白,無論是後來曹操的“挾天子以令諸侯”,還是劉備的漢室宗親身份,所爭奪的都是“人心思漢”的遺產。


"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漢高祖劉邦看來,如果秦王朝能夠像周王朝那樣,將同姓子弟分封於諸戰略要地,那麼在王朝遇到被顛覆危機之時,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求,這些以血緣為紐帶的封國,將會自發進行反制,以緩解帝國中央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制雖然使得周王朝的國祚看起來維持了將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眾所周之的是,被分割為“春秋”“戰國”兩段的 “東周”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漢王朝,同樣不會願意重走這樣一條老路。在這種情況下,漢王朝試圖用“郡國並行制”這種雙軌制模式,來結合“分封制”與“中央集權”模式的優點。

所謂“郡國並行制”,簡單點說就是將劉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國與郡縣相雜。理想狀態下,這兩種體制應該能互相制衡,共同成為王朝穩定的基石。無奈的是,分封體系與中央集權體系之間的矛盾,是結構性的存在。而漢王朝初創“郡國並行制”時,受矯枉過正心理的影響,又賦予了封國過高的權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駐兩個最高等級的官員以外(太傅、丞相),這些地方政權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存在。

西漢元年地緣結構示意圖(公元前202年)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公元前2世紀中葉,始建於公元前202年的漢王朝,正處在第一個地緣量變期完成的關鍵階段。帝國中央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亦累積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如果任由這些過於強大、自主的諸侯國繼續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裡壯大,漢王朝最終將很可能成為周王朝的翻版。在這種情況下,帝國的第四位君主(漢景帝)決定縮減諸侯國的規模,將資源進一步集中在朝廷手中。

顯然,那些尾大不掉的地方諸侯,不會願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害。朝廷的這一“削藩”之舉,引發了史稱“七國之亂”的諸侯國叛亂。這場叛亂並不是“郡國並行制”設計者——漢高祖劉邦所希望看到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者試圖用子弟分封的形式,來確保王朝認同不被顛覆的目的還是達到了。最起碼有實力叛亂的都是劉氏子弟。無論結果如何,勝利者都會延續王朝的存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初代“地緣量變期”內,一個新生王朝有兩年最重要事情要做:一是消除國民對前朝的記憶,建立對新王朝的認同感;二是創建一個可持續的治理體系。相比之下,第一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當一個王朝的絕大部分臣民,最初的記憶都是始於這個王朝之時,習慣的力量將會成為一筆重要的政治資產。

反之,當一個王朝分崩離析時,王朝的記憶同樣會成為一筆政治遺產。由此你會明白,無論是後來曹操的“挾天子以令諸侯”,還是劉備的漢室宗親身份,所爭奪的都是“人心思漢”的遺產。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那麼“人心思漢”的心理,是不是地緣要素呢?答案是肯定的。總體來說,地緣要素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物理性”的。比如山川地勢、氣候,包括種族都是屬於這一類型。人類可以用技術對物理性地緣要素做一定改造(比如大禹治水),但更多是要學會尊重自然規律,讓自身的活動與自然規律相適配;另一種類型則是“群體心理”性的。

人類的宗教意識、國族認同、政黨/主義等等都是屬於這種類型。相較於前者,“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要更容易改變也更容易被創造出來。但這種改變和創造,一定要經過時間的沉澱和考驗(最少是一個地緣量變期),才能夠升級為一個地緣級別的影響要素。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其特徵產生必須與“物理性”要素相適配的,或者說以之為基礎。比如說一個產生於熱帶沙漠地區的宗教,在傳播至熱帶雨林地區時,就勢必需要做出一定形式的改造;而認定兩個意識形態趨同的地緣政治板塊,並不會因此就天然走到一起。決定彼此關係的,更多是物理環境上的異財之處。為此,我們可以將物理性地緣要素,稱之“原生性地緣要素”;群體心理性地緣要素,稱之為“次生性地緣要素”。

作為一個“群體心理”級別的地緣要素,王朝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愈發的減值,並在一個“地緣量變期”後幾近消失。諸葛亮明知蜀漢在三國之中實力偏弱的情況下,還高頻率的北伐,很大程度就是試圖在這筆政治遺產的影響力消失之前,為後來的蜀漢謀得一個地理上的好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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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漢高祖劉邦看來,如果秦王朝能夠像周王朝那樣,將同姓子弟分封於諸戰略要地,那麼在王朝遇到被顛覆危機之時,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求,這些以血緣為紐帶的封國,將會自發進行反制,以緩解帝國中央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制雖然使得周王朝的國祚看起來維持了將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眾所周之的是,被分割為“春秋”“戰國”兩段的 “東周”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漢王朝,同樣不會願意重走這樣一條老路。在這種情況下,漢王朝試圖用“郡國並行制”這種雙軌制模式,來結合“分封制”與“中央集權”模式的優點。

所謂“郡國並行制”,簡單點說就是將劉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國與郡縣相雜。理想狀態下,這兩種體制應該能互相制衡,共同成為王朝穩定的基石。無奈的是,分封體系與中央集權體系之間的矛盾,是結構性的存在。而漢王朝初創“郡國並行制”時,受矯枉過正心理的影響,又賦予了封國過高的權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駐兩個最高等級的官員以外(太傅、丞相),這些地方政權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存在。

西漢元年地緣結構示意圖(公元前202年)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公元前2世紀中葉,始建於公元前202年的漢王朝,正處在第一個地緣量變期完成的關鍵階段。帝國中央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亦累積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如果任由這些過於強大、自主的諸侯國繼續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裡壯大,漢王朝最終將很可能成為周王朝的翻版。在這種情況下,帝國的第四位君主(漢景帝)決定縮減諸侯國的規模,將資源進一步集中在朝廷手中。

顯然,那些尾大不掉的地方諸侯,不會願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害。朝廷的這一“削藩”之舉,引發了史稱“七國之亂”的諸侯國叛亂。這場叛亂並不是“郡國並行制”設計者——漢高祖劉邦所希望看到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者試圖用子弟分封的形式,來確保王朝認同不被顛覆的目的還是達到了。最起碼有實力叛亂的都是劉氏子弟。無論結果如何,勝利者都會延續王朝的存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初代“地緣量變期”內,一個新生王朝有兩年最重要事情要做:一是消除國民對前朝的記憶,建立對新王朝的認同感;二是創建一個可持續的治理體系。相比之下,第一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當一個王朝的絕大部分臣民,最初的記憶都是始於這個王朝之時,習慣的力量將會成為一筆重要的政治資產。

反之,當一個王朝分崩離析時,王朝的記憶同樣會成為一筆政治遺產。由此你會明白,無論是後來曹操的“挾天子以令諸侯”,還是劉備的漢室宗親身份,所爭奪的都是“人心思漢”的遺產。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那麼“人心思漢”的心理,是不是地緣要素呢?答案是肯定的。總體來說,地緣要素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物理性”的。比如山川地勢、氣候,包括種族都是屬於這一類型。人類可以用技術對物理性地緣要素做一定改造(比如大禹治水),但更多是要學會尊重自然規律,讓自身的活動與自然規律相適配;另一種類型則是“群體心理”性的。

人類的宗教意識、國族認同、政黨/主義等等都是屬於這種類型。相較於前者,“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要更容易改變也更容易被創造出來。但這種改變和創造,一定要經過時間的沉澱和考驗(最少是一個地緣量變期),才能夠升級為一個地緣級別的影響要素。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其特徵產生必須與“物理性”要素相適配的,或者說以之為基礎。比如說一個產生於熱帶沙漠地區的宗教,在傳播至熱帶雨林地區時,就勢必需要做出一定形式的改造;而認定兩個意識形態趨同的地緣政治板塊,並不會因此就天然走到一起。決定彼此關係的,更多是物理環境上的異財之處。為此,我們可以將物理性地緣要素,稱之“原生性地緣要素”;群體心理性地緣要素,稱之為“次生性地緣要素”。

作為一個“群體心理”級別的地緣要素,王朝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愈發的減值,並在一個“地緣量變期”後幾近消失。諸葛亮明知蜀漢在三國之中實力偏弱的情況下,還高頻率的北伐,很大程度就是試圖在這筆政治遺產的影響力消失之前,為後來的蜀漢謀得一個地理上的好身位。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回到漢王朝的行政區劃問題上來。與基於同樣原因爆發過“八王之亂”的西晉王朝相比,西漢王朝的中央集權力還是要強上許多,“七國之亂”很快就在朝廷的強力鎮壓下被平定。此後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取消諸侯治理封國的權力(權力僅限於收取封地的租稅作為俸祿);實施“推恩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子弟(以使得封國的面積越來越小)等等,極大的削弱了諸侯國的存在感。

終兩漢之世,封國的力量都是被壓制和弱化的,以至於到了三國群英並起的東漢末年,你在地緣政治舞臺上已然看不到封國的力量在發揮作用。然而漢王朝始終還是沒有摒棄“郡國並行制”。從技術上看,維護“分封”體系存在的最大意義,並不在於讓諸侯們享有多大的政治權力(因為這種政治權力與中央集權的需求,本質是矛盾的),而是將對王朝具備天然感情的宗族血親廣佈於地方。

正因為如此,你才會發現在東、西兩漢大廈將傾之時,諸如劉備、劉秀這種已經不具備貴族身份的漢室血親,能夠自下而上的扛起中興漢室的大旗(區別在於前者成功了,而後者無力迴天)。

既然“封國”性質的諸侯,在三國時代已經沒有了存在感,那麼我們為什麼又要耗費筆墨去鋪陳呢?難道僅僅是為了說明劉邦當年的設計,讓漢王朝在兩次遇到危機時,都能有子孫試圖挽狂瀾於既倒?情況並沒有那麼簡單。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結構,在漢武帝統治時期,催生了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

漢武帝是公元前141年登上帝位的,此時距離漢高祖劉邦建立王朝(公元前202年),正好過去了一甲子的時段。這意味著,帝國正在進入第二個地緣量變期。通常情況下,一個王朝如果能穩定度過第一個地緣量變期,那麼它的積累將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爆發。對漢武帝個人來說,更幸運的是他的在位時間長達54年(前141年-前87年)。在與帝國相伴度過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的同時,能夠盡享了這個高峰期所帶來的紅利。

帝國版圖的對外擴張,並不是漢武帝時期在地緣政治層面的唯一變化。在內政問題上,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模式,使得王朝在內部治理問題上,始終存在著結構性矛盾。當封國尾大不掉時,這種矛盾一般體現為諸侯們對帝國派駐地方官員的無視;而在封國權力大大削弱之後,那些直接受命於朝廷的帝國官員,又往往對另一體系內的皇親貴胄缺乏足夠的尊重。

更為複雜的是,隨著“推恩令”的推行,帝國的行政結構變得更加的細碎。這一局面使得帝國中央,需要在“郡-國”兩大體系之上另做頂層設計,以監察和調和諸行政區之間得失、矛盾。由此便應運而生了“十三刺史部”這個影響深遠的地緣政治設計。

東漢十三州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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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漢高祖劉邦看來,如果秦王朝能夠像周王朝那樣,將同姓子弟分封於諸戰略要地,那麼在王朝遇到被顛覆危機之時,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求,這些以血緣為紐帶的封國,將會自發進行反制,以緩解帝國中央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制雖然使得周王朝的國祚看起來維持了將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眾所周之的是,被分割為“春秋”“戰國”兩段的 “東周”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漢王朝,同樣不會願意重走這樣一條老路。在這種情況下,漢王朝試圖用“郡國並行制”這種雙軌制模式,來結合“分封制”與“中央集權”模式的優點。

所謂“郡國並行制”,簡單點說就是將劉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國與郡縣相雜。理想狀態下,這兩種體制應該能互相制衡,共同成為王朝穩定的基石。無奈的是,分封體系與中央集權體系之間的矛盾,是結構性的存在。而漢王朝初創“郡國並行制”時,受矯枉過正心理的影響,又賦予了封國過高的權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駐兩個最高等級的官員以外(太傅、丞相),這些地方政權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存在。

西漢元年地緣結構示意圖(公元前202年)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公元前2世紀中葉,始建於公元前202年的漢王朝,正處在第一個地緣量變期完成的關鍵階段。帝國中央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亦累積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如果任由這些過於強大、自主的諸侯國繼續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裡壯大,漢王朝最終將很可能成為周王朝的翻版。在這種情況下,帝國的第四位君主(漢景帝)決定縮減諸侯國的規模,將資源進一步集中在朝廷手中。

顯然,那些尾大不掉的地方諸侯,不會願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害。朝廷的這一“削藩”之舉,引發了史稱“七國之亂”的諸侯國叛亂。這場叛亂並不是“郡國並行制”設計者——漢高祖劉邦所希望看到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者試圖用子弟分封的形式,來確保王朝認同不被顛覆的目的還是達到了。最起碼有實力叛亂的都是劉氏子弟。無論結果如何,勝利者都會延續王朝的存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初代“地緣量變期”內,一個新生王朝有兩年最重要事情要做:一是消除國民對前朝的記憶,建立對新王朝的認同感;二是創建一個可持續的治理體系。相比之下,第一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當一個王朝的絕大部分臣民,最初的記憶都是始於這個王朝之時,習慣的力量將會成為一筆重要的政治資產。

反之,當一個王朝分崩離析時,王朝的記憶同樣會成為一筆政治遺產。由此你會明白,無論是後來曹操的“挾天子以令諸侯”,還是劉備的漢室宗親身份,所爭奪的都是“人心思漢”的遺產。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那麼“人心思漢”的心理,是不是地緣要素呢?答案是肯定的。總體來說,地緣要素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物理性”的。比如山川地勢、氣候,包括種族都是屬於這一類型。人類可以用技術對物理性地緣要素做一定改造(比如大禹治水),但更多是要學會尊重自然規律,讓自身的活動與自然規律相適配;另一種類型則是“群體心理”性的。

人類的宗教意識、國族認同、政黨/主義等等都是屬於這種類型。相較於前者,“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要更容易改變也更容易被創造出來。但這種改變和創造,一定要經過時間的沉澱和考驗(最少是一個地緣量變期),才能夠升級為一個地緣級別的影響要素。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其特徵產生必須與“物理性”要素相適配的,或者說以之為基礎。比如說一個產生於熱帶沙漠地區的宗教,在傳播至熱帶雨林地區時,就勢必需要做出一定形式的改造;而認定兩個意識形態趨同的地緣政治板塊,並不會因此就天然走到一起。決定彼此關係的,更多是物理環境上的異財之處。為此,我們可以將物理性地緣要素,稱之“原生性地緣要素”;群體心理性地緣要素,稱之為“次生性地緣要素”。

作為一個“群體心理”級別的地緣要素,王朝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愈發的減值,並在一個“地緣量變期”後幾近消失。諸葛亮明知蜀漢在三國之中實力偏弱的情況下,還高頻率的北伐,很大程度就是試圖在這筆政治遺產的影響力消失之前,為後來的蜀漢謀得一個地理上的好身位。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回到漢王朝的行政區劃問題上來。與基於同樣原因爆發過“八王之亂”的西晉王朝相比,西漢王朝的中央集權力還是要強上許多,“七國之亂”很快就在朝廷的強力鎮壓下被平定。此後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取消諸侯治理封國的權力(權力僅限於收取封地的租稅作為俸祿);實施“推恩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子弟(以使得封國的面積越來越小)等等,極大的削弱了諸侯國的存在感。

終兩漢之世,封國的力量都是被壓制和弱化的,以至於到了三國群英並起的東漢末年,你在地緣政治舞臺上已然看不到封國的力量在發揮作用。然而漢王朝始終還是沒有摒棄“郡國並行制”。從技術上看,維護“分封”體系存在的最大意義,並不在於讓諸侯們享有多大的政治權力(因為這種政治權力與中央集權的需求,本質是矛盾的),而是將對王朝具備天然感情的宗族血親廣佈於地方。

正因為如此,你才會發現在東、西兩漢大廈將傾之時,諸如劉備、劉秀這種已經不具備貴族身份的漢室血親,能夠自下而上的扛起中興漢室的大旗(區別在於前者成功了,而後者無力迴天)。

既然“封國”性質的諸侯,在三國時代已經沒有了存在感,那麼我們為什麼又要耗費筆墨去鋪陳呢?難道僅僅是為了說明劉邦當年的設計,讓漢王朝在兩次遇到危機時,都能有子孫試圖挽狂瀾於既倒?情況並沒有那麼簡單。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結構,在漢武帝統治時期,催生了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

漢武帝是公元前141年登上帝位的,此時距離漢高祖劉邦建立王朝(公元前202年),正好過去了一甲子的時段。這意味著,帝國正在進入第二個地緣量變期。通常情況下,一個王朝如果能穩定度過第一個地緣量變期,那麼它的積累將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爆發。對漢武帝個人來說,更幸運的是他的在位時間長達54年(前141年-前87年)。在與帝國相伴度過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的同時,能夠盡享了這個高峰期所帶來的紅利。

帝國版圖的對外擴張,並不是漢武帝時期在地緣政治層面的唯一變化。在內政問題上,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模式,使得王朝在內部治理問題上,始終存在著結構性矛盾。當封國尾大不掉時,這種矛盾一般體現為諸侯們對帝國派駐地方官員的無視;而在封國權力大大削弱之後,那些直接受命於朝廷的帝國官員,又往往對另一體系內的皇親貴胄缺乏足夠的尊重。

更為複雜的是,隨著“推恩令”的推行,帝國的行政結構變得更加的細碎。這一局面使得帝國中央,需要在“郡-國”兩大體系之上另做頂層設計,以監察和調和諸行政區之間得失、矛盾。由此便應運而生了“十三刺史部”這個影響深遠的地緣政治設計。

東漢十三州郡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所謂“十三刺史部”在最初被設計出來的時候,並不是一級行政區。準確的說,漢武帝是將帝國核心區劃分為了十三個“監察區”,每區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負責監察這一區諸郡/縣、封國的吏政,並在出現矛盾之時,進行調解、評判,或者向帝國中央彙報真實的情況。應該說,在行政雙軌制及政區細碎化的情況下,身為中央與地方連接紐帶的“刺史部”,能夠幫助漢王朝的國家機器運行的更加流暢。

從公元前106年被設計出來,一直到公元188年間的將近300年時間裡, “十三刺史部”都忠實的履行著自己監察區的職責,只是在王莽的“新朝”及後來的東漢時期,在數量和範圍上做了些許微調。此後則由於時局的需要,晉升成為了一級行政區,並很快以之為基礎形成了割據狀態。這一局面的產生,意味著進入三國時代之後,漢武帝當年為監控地方、加強中央集權所做的地緣政治設計,反過來悲劇性的促成了王朝的崩塌。

關於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在後面的“黃巾之亂”部分會有所解讀。現在要解釋的問題是,最初我們說到的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又與現在解讀的“十三刺史部”有什麼樣的關聯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刺史部的具體名稱,基本都是以“州”命名的。在它們由一級虛設的“監察區”轉化為一級行政區後,原本只負有監察職責的“刺史”一職,亦變化為了總管一州的軍政大權的“州牧”。接下的內容,我們將全景式的展現,“州”這個地緣政治概念是如何產生的。其在漢王朝的設計,又遵循了什麼樣的地緣規則。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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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漢高祖劉邦看來,如果秦王朝能夠像周王朝那樣,將同姓子弟分封於諸戰略要地,那麼在王朝遇到被顛覆危機之時,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求,這些以血緣為紐帶的封國,將會自發進行反制,以緩解帝國中央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制雖然使得周王朝的國祚看起來維持了將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眾所周之的是,被分割為“春秋”“戰國”兩段的 “東周”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漢王朝,同樣不會願意重走這樣一條老路。在這種情況下,漢王朝試圖用“郡國並行制”這種雙軌制模式,來結合“分封制”與“中央集權”模式的優點。

所謂“郡國並行制”,簡單點說就是將劉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國與郡縣相雜。理想狀態下,這兩種體制應該能互相制衡,共同成為王朝穩定的基石。無奈的是,分封體系與中央集權體系之間的矛盾,是結構性的存在。而漢王朝初創“郡國並行制”時,受矯枉過正心理的影響,又賦予了封國過高的權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駐兩個最高等級的官員以外(太傅、丞相),這些地方政權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存在。

西漢元年地緣結構示意圖(公元前202年)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公元前2世紀中葉,始建於公元前202年的漢王朝,正處在第一個地緣量變期完成的關鍵階段。帝國中央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亦累積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如果任由這些過於強大、自主的諸侯國繼續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裡壯大,漢王朝最終將很可能成為周王朝的翻版。在這種情況下,帝國的第四位君主(漢景帝)決定縮減諸侯國的規模,將資源進一步集中在朝廷手中。

顯然,那些尾大不掉的地方諸侯,不會願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害。朝廷的這一“削藩”之舉,引發了史稱“七國之亂”的諸侯國叛亂。這場叛亂並不是“郡國並行制”設計者——漢高祖劉邦所希望看到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者試圖用子弟分封的形式,來確保王朝認同不被顛覆的目的還是達到了。最起碼有實力叛亂的都是劉氏子弟。無論結果如何,勝利者都會延續王朝的存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初代“地緣量變期”內,一個新生王朝有兩年最重要事情要做:一是消除國民對前朝的記憶,建立對新王朝的認同感;二是創建一個可持續的治理體系。相比之下,第一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當一個王朝的絕大部分臣民,最初的記憶都是始於這個王朝之時,習慣的力量將會成為一筆重要的政治資產。

反之,當一個王朝分崩離析時,王朝的記憶同樣會成為一筆政治遺產。由此你會明白,無論是後來曹操的“挾天子以令諸侯”,還是劉備的漢室宗親身份,所爭奪的都是“人心思漢”的遺產。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那麼“人心思漢”的心理,是不是地緣要素呢?答案是肯定的。總體來說,地緣要素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物理性”的。比如山川地勢、氣候,包括種族都是屬於這一類型。人類可以用技術對物理性地緣要素做一定改造(比如大禹治水),但更多是要學會尊重自然規律,讓自身的活動與自然規律相適配;另一種類型則是“群體心理”性的。

人類的宗教意識、國族認同、政黨/主義等等都是屬於這種類型。相較於前者,“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要更容易改變也更容易被創造出來。但這種改變和創造,一定要經過時間的沉澱和考驗(最少是一個地緣量變期),才能夠升級為一個地緣級別的影響要素。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其特徵產生必須與“物理性”要素相適配的,或者說以之為基礎。比如說一個產生於熱帶沙漠地區的宗教,在傳播至熱帶雨林地區時,就勢必需要做出一定形式的改造;而認定兩個意識形態趨同的地緣政治板塊,並不會因此就天然走到一起。決定彼此關係的,更多是物理環境上的異財之處。為此,我們可以將物理性地緣要素,稱之“原生性地緣要素”;群體心理性地緣要素,稱之為“次生性地緣要素”。

作為一個“群體心理”級別的地緣要素,王朝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愈發的減值,並在一個“地緣量變期”後幾近消失。諸葛亮明知蜀漢在三國之中實力偏弱的情況下,還高頻率的北伐,很大程度就是試圖在這筆政治遺產的影響力消失之前,為後來的蜀漢謀得一個地理上的好身位。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回到漢王朝的行政區劃問題上來。與基於同樣原因爆發過“八王之亂”的西晉王朝相比,西漢王朝的中央集權力還是要強上許多,“七國之亂”很快就在朝廷的強力鎮壓下被平定。此後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取消諸侯治理封國的權力(權力僅限於收取封地的租稅作為俸祿);實施“推恩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子弟(以使得封國的面積越來越小)等等,極大的削弱了諸侯國的存在感。

終兩漢之世,封國的力量都是被壓制和弱化的,以至於到了三國群英並起的東漢末年,你在地緣政治舞臺上已然看不到封國的力量在發揮作用。然而漢王朝始終還是沒有摒棄“郡國並行制”。從技術上看,維護“分封”體系存在的最大意義,並不在於讓諸侯們享有多大的政治權力(因為這種政治權力與中央集權的需求,本質是矛盾的),而是將對王朝具備天然感情的宗族血親廣佈於地方。

正因為如此,你才會發現在東、西兩漢大廈將傾之時,諸如劉備、劉秀這種已經不具備貴族身份的漢室血親,能夠自下而上的扛起中興漢室的大旗(區別在於前者成功了,而後者無力迴天)。

既然“封國”性質的諸侯,在三國時代已經沒有了存在感,那麼我們為什麼又要耗費筆墨去鋪陳呢?難道僅僅是為了說明劉邦當年的設計,讓漢王朝在兩次遇到危機時,都能有子孫試圖挽狂瀾於既倒?情況並沒有那麼簡單。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結構,在漢武帝統治時期,催生了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

漢武帝是公元前141年登上帝位的,此時距離漢高祖劉邦建立王朝(公元前202年),正好過去了一甲子的時段。這意味著,帝國正在進入第二個地緣量變期。通常情況下,一個王朝如果能穩定度過第一個地緣量變期,那麼它的積累將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爆發。對漢武帝個人來說,更幸運的是他的在位時間長達54年(前141年-前87年)。在與帝國相伴度過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的同時,能夠盡享了這個高峰期所帶來的紅利。

帝國版圖的對外擴張,並不是漢武帝時期在地緣政治層面的唯一變化。在內政問題上,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模式,使得王朝在內部治理問題上,始終存在著結構性矛盾。當封國尾大不掉時,這種矛盾一般體現為諸侯們對帝國派駐地方官員的無視;而在封國權力大大削弱之後,那些直接受命於朝廷的帝國官員,又往往對另一體系內的皇親貴胄缺乏足夠的尊重。

更為複雜的是,隨著“推恩令”的推行,帝國的行政結構變得更加的細碎。這一局面使得帝國中央,需要在“郡-國”兩大體系之上另做頂層設計,以監察和調和諸行政區之間得失、矛盾。由此便應運而生了“十三刺史部”這個影響深遠的地緣政治設計。

東漢十三州郡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所謂“十三刺史部”在最初被設計出來的時候,並不是一級行政區。準確的說,漢武帝是將帝國核心區劃分為了十三個“監察區”,每區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負責監察這一區諸郡/縣、封國的吏政,並在出現矛盾之時,進行調解、評判,或者向帝國中央彙報真實的情況。應該說,在行政雙軌制及政區細碎化的情況下,身為中央與地方連接紐帶的“刺史部”,能夠幫助漢王朝的國家機器運行的更加流暢。

從公元前106年被設計出來,一直到公元188年間的將近300年時間裡, “十三刺史部”都忠實的履行著自己監察區的職責,只是在王莽的“新朝”及後來的東漢時期,在數量和範圍上做了些許微調。此後則由於時局的需要,晉升成為了一級行政區,並很快以之為基礎形成了割據狀態。這一局面的產生,意味著進入三國時代之後,漢武帝當年為監控地方、加強中央集權所做的地緣政治設計,反過來悲劇性的促成了王朝的崩塌。

關於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在後面的“黃巾之亂”部分會有所解讀。現在要解釋的問題是,最初我們說到的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又與現在解讀的“十三刺史部”有什麼樣的關聯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刺史部的具體名稱,基本都是以“州”命名的。在它們由一級虛設的“監察區”轉化為一級行政區後,原本只負有監察職責的“刺史”一職,亦變化為了總管一州的軍政大權的“州牧”。接下的內容,我們將全景式的展現,“州”這個地緣政治概念是如何產生的。其在漢王朝的設計,又遵循了什麼樣的地緣規則。


- END -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漢高祖劉邦看來,如果秦王朝能夠像周王朝那樣,將同姓子弟分封於諸戰略要地,那麼在王朝遇到被顛覆危機之時,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求,這些以血緣為紐帶的封國,將會自發進行反制,以緩解帝國中央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制雖然使得周王朝的國祚看起來維持了將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眾所周之的是,被分割為“春秋”“戰國”兩段的 “東周”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漢王朝,同樣不會願意重走這樣一條老路。在這種情況下,漢王朝試圖用“郡國並行制”這種雙軌制模式,來結合“分封制”與“中央集權”模式的優點。

所謂“郡國並行制”,簡單點說就是將劉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國與郡縣相雜。理想狀態下,這兩種體制應該能互相制衡,共同成為王朝穩定的基石。無奈的是,分封體系與中央集權體系之間的矛盾,是結構性的存在。而漢王朝初創“郡國並行制”時,受矯枉過正心理的影響,又賦予了封國過高的權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駐兩個最高等級的官員以外(太傅、丞相),這些地方政權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存在。

西漢元年地緣結構示意圖(公元前202年)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公元前2世紀中葉,始建於公元前202年的漢王朝,正處在第一個地緣量變期完成的關鍵階段。帝國中央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亦累積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如果任由這些過於強大、自主的諸侯國繼續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裡壯大,漢王朝最終將很可能成為周王朝的翻版。在這種情況下,帝國的第四位君主(漢景帝)決定縮減諸侯國的規模,將資源進一步集中在朝廷手中。

顯然,那些尾大不掉的地方諸侯,不會願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害。朝廷的這一“削藩”之舉,引發了史稱“七國之亂”的諸侯國叛亂。這場叛亂並不是“郡國並行制”設計者——漢高祖劉邦所希望看到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者試圖用子弟分封的形式,來確保王朝認同不被顛覆的目的還是達到了。最起碼有實力叛亂的都是劉氏子弟。無論結果如何,勝利者都會延續王朝的存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初代“地緣量變期”內,一個新生王朝有兩年最重要事情要做:一是消除國民對前朝的記憶,建立對新王朝的認同感;二是創建一個可持續的治理體系。相比之下,第一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當一個王朝的絕大部分臣民,最初的記憶都是始於這個王朝之時,習慣的力量將會成為一筆重要的政治資產。

反之,當一個王朝分崩離析時,王朝的記憶同樣會成為一筆政治遺產。由此你會明白,無論是後來曹操的“挾天子以令諸侯”,還是劉備的漢室宗親身份,所爭奪的都是“人心思漢”的遺產。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那麼“人心思漢”的心理,是不是地緣要素呢?答案是肯定的。總體來說,地緣要素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物理性”的。比如山川地勢、氣候,包括種族都是屬於這一類型。人類可以用技術對物理性地緣要素做一定改造(比如大禹治水),但更多是要學會尊重自然規律,讓自身的活動與自然規律相適配;另一種類型則是“群體心理”性的。

人類的宗教意識、國族認同、政黨/主義等等都是屬於這種類型。相較於前者,“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要更容易改變也更容易被創造出來。但這種改變和創造,一定要經過時間的沉澱和考驗(最少是一個地緣量變期),才能夠升級為一個地緣級別的影響要素。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其特徵產生必須與“物理性”要素相適配的,或者說以之為基礎。比如說一個產生於熱帶沙漠地區的宗教,在傳播至熱帶雨林地區時,就勢必需要做出一定形式的改造;而認定兩個意識形態趨同的地緣政治板塊,並不會因此就天然走到一起。決定彼此關係的,更多是物理環境上的異財之處。為此,我們可以將物理性地緣要素,稱之“原生性地緣要素”;群體心理性地緣要素,稱之為“次生性地緣要素”。

作為一個“群體心理”級別的地緣要素,王朝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愈發的減值,並在一個“地緣量變期”後幾近消失。諸葛亮明知蜀漢在三國之中實力偏弱的情況下,還高頻率的北伐,很大程度就是試圖在這筆政治遺產的影響力消失之前,為後來的蜀漢謀得一個地理上的好身位。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回到漢王朝的行政區劃問題上來。與基於同樣原因爆發過“八王之亂”的西晉王朝相比,西漢王朝的中央集權力還是要強上許多,“七國之亂”很快就在朝廷的強力鎮壓下被平定。此後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取消諸侯治理封國的權力(權力僅限於收取封地的租稅作為俸祿);實施“推恩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子弟(以使得封國的面積越來越小)等等,極大的削弱了諸侯國的存在感。

終兩漢之世,封國的力量都是被壓制和弱化的,以至於到了三國群英並起的東漢末年,你在地緣政治舞臺上已然看不到封國的力量在發揮作用。然而漢王朝始終還是沒有摒棄“郡國並行制”。從技術上看,維護“分封”體系存在的最大意義,並不在於讓諸侯們享有多大的政治權力(因為這種政治權力與中央集權的需求,本質是矛盾的),而是將對王朝具備天然感情的宗族血親廣佈於地方。

正因為如此,你才會發現在東、西兩漢大廈將傾之時,諸如劉備、劉秀這種已經不具備貴族身份的漢室血親,能夠自下而上的扛起中興漢室的大旗(區別在於前者成功了,而後者無力迴天)。

既然“封國”性質的諸侯,在三國時代已經沒有了存在感,那麼我們為什麼又要耗費筆墨去鋪陳呢?難道僅僅是為了說明劉邦當年的設計,讓漢王朝在兩次遇到危機時,都能有子孫試圖挽狂瀾於既倒?情況並沒有那麼簡單。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結構,在漢武帝統治時期,催生了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

漢武帝是公元前141年登上帝位的,此時距離漢高祖劉邦建立王朝(公元前202年),正好過去了一甲子的時段。這意味著,帝國正在進入第二個地緣量變期。通常情況下,一個王朝如果能穩定度過第一個地緣量變期,那麼它的積累將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爆發。對漢武帝個人來說,更幸運的是他的在位時間長達54年(前141年-前87年)。在與帝國相伴度過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的同時,能夠盡享了這個高峰期所帶來的紅利。

帝國版圖的對外擴張,並不是漢武帝時期在地緣政治層面的唯一變化。在內政問題上,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模式,使得王朝在內部治理問題上,始終存在著結構性矛盾。當封國尾大不掉時,這種矛盾一般體現為諸侯們對帝國派駐地方官員的無視;而在封國權力大大削弱之後,那些直接受命於朝廷的帝國官員,又往往對另一體系內的皇親貴胄缺乏足夠的尊重。

更為複雜的是,隨著“推恩令”的推行,帝國的行政結構變得更加的細碎。這一局面使得帝國中央,需要在“郡-國”兩大體系之上另做頂層設計,以監察和調和諸行政區之間得失、矛盾。由此便應運而生了“十三刺史部”這個影響深遠的地緣政治設計。

東漢十三州郡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所謂“十三刺史部”在最初被設計出來的時候,並不是一級行政區。準確的說,漢武帝是將帝國核心區劃分為了十三個“監察區”,每區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負責監察這一區諸郡/縣、封國的吏政,並在出現矛盾之時,進行調解、評判,或者向帝國中央彙報真實的情況。應該說,在行政雙軌制及政區細碎化的情況下,身為中央與地方連接紐帶的“刺史部”,能夠幫助漢王朝的國家機器運行的更加流暢。

從公元前106年被設計出來,一直到公元188年間的將近300年時間裡, “十三刺史部”都忠實的履行著自己監察區的職責,只是在王莽的“新朝”及後來的東漢時期,在數量和範圍上做了些許微調。此後則由於時局的需要,晉升成為了一級行政區,並很快以之為基礎形成了割據狀態。這一局面的產生,意味著進入三國時代之後,漢武帝當年為監控地方、加強中央集權所做的地緣政治設計,反過來悲劇性的促成了王朝的崩塌。

關於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在後面的“黃巾之亂”部分會有所解讀。現在要解釋的問題是,最初我們說到的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又與現在解讀的“十三刺史部”有什麼樣的關聯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刺史部的具體名稱,基本都是以“州”命名的。在它們由一級虛設的“監察區”轉化為一級行政區後,原本只負有監察職責的“刺史”一職,亦變化為了總管一州的軍政大權的“州牧”。接下的內容,我們將全景式的展現,“州”這個地緣政治概念是如何產生的。其在漢王朝的設計,又遵循了什麼樣的地緣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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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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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漢高祖劉邦看來,如果秦王朝能夠像周王朝那樣,將同姓子弟分封於諸戰略要地,那麼在王朝遇到被顛覆危機之時,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求,這些以血緣為紐帶的封國,將會自發進行反制,以緩解帝國中央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制雖然使得周王朝的國祚看起來維持了將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眾所周之的是,被分割為“春秋”“戰國”兩段的 “東周”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漢王朝,同樣不會願意重走這樣一條老路。在這種情況下,漢王朝試圖用“郡國並行制”這種雙軌制模式,來結合“分封制”與“中央集權”模式的優點。

所謂“郡國並行制”,簡單點說就是將劉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國與郡縣相雜。理想狀態下,這兩種體制應該能互相制衡,共同成為王朝穩定的基石。無奈的是,分封體系與中央集權體系之間的矛盾,是結構性的存在。而漢王朝初創“郡國並行制”時,受矯枉過正心理的影響,又賦予了封國過高的權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駐兩個最高等級的官員以外(太傅、丞相),這些地方政權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存在。

西漢元年地緣結構示意圖(公元前202年)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公元前2世紀中葉,始建於公元前202年的漢王朝,正處在第一個地緣量變期完成的關鍵階段。帝國中央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亦累積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如果任由這些過於強大、自主的諸侯國繼續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裡壯大,漢王朝最終將很可能成為周王朝的翻版。在這種情況下,帝國的第四位君主(漢景帝)決定縮減諸侯國的規模,將資源進一步集中在朝廷手中。

顯然,那些尾大不掉的地方諸侯,不會願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害。朝廷的這一“削藩”之舉,引發了史稱“七國之亂”的諸侯國叛亂。這場叛亂並不是“郡國並行制”設計者——漢高祖劉邦所希望看到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者試圖用子弟分封的形式,來確保王朝認同不被顛覆的目的還是達到了。最起碼有實力叛亂的都是劉氏子弟。無論結果如何,勝利者都會延續王朝的存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初代“地緣量變期”內,一個新生王朝有兩年最重要事情要做:一是消除國民對前朝的記憶,建立對新王朝的認同感;二是創建一個可持續的治理體系。相比之下,第一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當一個王朝的絕大部分臣民,最初的記憶都是始於這個王朝之時,習慣的力量將會成為一筆重要的政治資產。

反之,當一個王朝分崩離析時,王朝的記憶同樣會成為一筆政治遺產。由此你會明白,無論是後來曹操的“挾天子以令諸侯”,還是劉備的漢室宗親身份,所爭奪的都是“人心思漢”的遺產。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那麼“人心思漢”的心理,是不是地緣要素呢?答案是肯定的。總體來說,地緣要素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物理性”的。比如山川地勢、氣候,包括種族都是屬於這一類型。人類可以用技術對物理性地緣要素做一定改造(比如大禹治水),但更多是要學會尊重自然規律,讓自身的活動與自然規律相適配;另一種類型則是“群體心理”性的。

人類的宗教意識、國族認同、政黨/主義等等都是屬於這種類型。相較於前者,“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要更容易改變也更容易被創造出來。但這種改變和創造,一定要經過時間的沉澱和考驗(最少是一個地緣量變期),才能夠升級為一個地緣級別的影響要素。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其特徵產生必須與“物理性”要素相適配的,或者說以之為基礎。比如說一個產生於熱帶沙漠地區的宗教,在傳播至熱帶雨林地區時,就勢必需要做出一定形式的改造;而認定兩個意識形態趨同的地緣政治板塊,並不會因此就天然走到一起。決定彼此關係的,更多是物理環境上的異財之處。為此,我們可以將物理性地緣要素,稱之“原生性地緣要素”;群體心理性地緣要素,稱之為“次生性地緣要素”。

作為一個“群體心理”級別的地緣要素,王朝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愈發的減值,並在一個“地緣量變期”後幾近消失。諸葛亮明知蜀漢在三國之中實力偏弱的情況下,還高頻率的北伐,很大程度就是試圖在這筆政治遺產的影響力消失之前,為後來的蜀漢謀得一個地理上的好身位。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回到漢王朝的行政區劃問題上來。與基於同樣原因爆發過“八王之亂”的西晉王朝相比,西漢王朝的中央集權力還是要強上許多,“七國之亂”很快就在朝廷的強力鎮壓下被平定。此後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取消諸侯治理封國的權力(權力僅限於收取封地的租稅作為俸祿);實施“推恩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子弟(以使得封國的面積越來越小)等等,極大的削弱了諸侯國的存在感。

終兩漢之世,封國的力量都是被壓制和弱化的,以至於到了三國群英並起的東漢末年,你在地緣政治舞臺上已然看不到封國的力量在發揮作用。然而漢王朝始終還是沒有摒棄“郡國並行制”。從技術上看,維護“分封”體系存在的最大意義,並不在於讓諸侯們享有多大的政治權力(因為這種政治權力與中央集權的需求,本質是矛盾的),而是將對王朝具備天然感情的宗族血親廣佈於地方。

正因為如此,你才會發現在東、西兩漢大廈將傾之時,諸如劉備、劉秀這種已經不具備貴族身份的漢室血親,能夠自下而上的扛起中興漢室的大旗(區別在於前者成功了,而後者無力迴天)。

既然“封國”性質的諸侯,在三國時代已經沒有了存在感,那麼我們為什麼又要耗費筆墨去鋪陳呢?難道僅僅是為了說明劉邦當年的設計,讓漢王朝在兩次遇到危機時,都能有子孫試圖挽狂瀾於既倒?情況並沒有那麼簡單。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結構,在漢武帝統治時期,催生了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

漢武帝是公元前141年登上帝位的,此時距離漢高祖劉邦建立王朝(公元前202年),正好過去了一甲子的時段。這意味著,帝國正在進入第二個地緣量變期。通常情況下,一個王朝如果能穩定度過第一個地緣量變期,那麼它的積累將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爆發。對漢武帝個人來說,更幸運的是他的在位時間長達54年(前141年-前87年)。在與帝國相伴度過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的同時,能夠盡享了這個高峰期所帶來的紅利。

帝國版圖的對外擴張,並不是漢武帝時期在地緣政治層面的唯一變化。在內政問題上,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模式,使得王朝在內部治理問題上,始終存在著結構性矛盾。當封國尾大不掉時,這種矛盾一般體現為諸侯們對帝國派駐地方官員的無視;而在封國權力大大削弱之後,那些直接受命於朝廷的帝國官員,又往往對另一體系內的皇親貴胄缺乏足夠的尊重。

更為複雜的是,隨著“推恩令”的推行,帝國的行政結構變得更加的細碎。這一局面使得帝國中央,需要在“郡-國”兩大體系之上另做頂層設計,以監察和調和諸行政區之間得失、矛盾。由此便應運而生了“十三刺史部”這個影響深遠的地緣政治設計。

東漢十三州郡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所謂“十三刺史部”在最初被設計出來的時候,並不是一級行政區。準確的說,漢武帝是將帝國核心區劃分為了十三個“監察區”,每區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負責監察這一區諸郡/縣、封國的吏政,並在出現矛盾之時,進行調解、評判,或者向帝國中央彙報真實的情況。應該說,在行政雙軌制及政區細碎化的情況下,身為中央與地方連接紐帶的“刺史部”,能夠幫助漢王朝的國家機器運行的更加流暢。

從公元前106年被設計出來,一直到公元188年間的將近300年時間裡, “十三刺史部”都忠實的履行著自己監察區的職責,只是在王莽的“新朝”及後來的東漢時期,在數量和範圍上做了些許微調。此後則由於時局的需要,晉升成為了一級行政區,並很快以之為基礎形成了割據狀態。這一局面的產生,意味著進入三國時代之後,漢武帝當年為監控地方、加強中央集權所做的地緣政治設計,反過來悲劇性的促成了王朝的崩塌。

關於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在後面的“黃巾之亂”部分會有所解讀。現在要解釋的問題是,最初我們說到的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又與現在解讀的“十三刺史部”有什麼樣的關聯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刺史部的具體名稱,基本都是以“州”命名的。在它們由一級虛設的“監察區”轉化為一級行政區後,原本只負有監察職責的“刺史”一職,亦變化為了總管一州的軍政大權的“州牧”。接下的內容,我們將全景式的展現,“州”這個地緣政治概念是如何產生的。其在漢王朝的設計,又遵循了什麼樣的地緣規則。


- END -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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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漢高祖劉邦看來,如果秦王朝能夠像周王朝那樣,將同姓子弟分封於諸戰略要地,那麼在王朝遇到被顛覆危機之時,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求,這些以血緣為紐帶的封國,將會自發進行反制,以緩解帝國中央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制雖然使得周王朝的國祚看起來維持了將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眾所周之的是,被分割為“春秋”“戰國”兩段的 “東周”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漢王朝,同樣不會願意重走這樣一條老路。在這種情況下,漢王朝試圖用“郡國並行制”這種雙軌制模式,來結合“分封制”與“中央集權”模式的優點。

所謂“郡國並行制”,簡單點說就是將劉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國與郡縣相雜。理想狀態下,這兩種體制應該能互相制衡,共同成為王朝穩定的基石。無奈的是,分封體系與中央集權體系之間的矛盾,是結構性的存在。而漢王朝初創“郡國並行制”時,受矯枉過正心理的影響,又賦予了封國過高的權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駐兩個最高等級的官員以外(太傅、丞相),這些地方政權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存在。

西漢元年地緣結構示意圖(公元前202年)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公元前2世紀中葉,始建於公元前202年的漢王朝,正處在第一個地緣量變期完成的關鍵階段。帝國中央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亦累積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如果任由這些過於強大、自主的諸侯國繼續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裡壯大,漢王朝最終將很可能成為周王朝的翻版。在這種情況下,帝國的第四位君主(漢景帝)決定縮減諸侯國的規模,將資源進一步集中在朝廷手中。

顯然,那些尾大不掉的地方諸侯,不會願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害。朝廷的這一“削藩”之舉,引發了史稱“七國之亂”的諸侯國叛亂。這場叛亂並不是“郡國並行制”設計者——漢高祖劉邦所希望看到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者試圖用子弟分封的形式,來確保王朝認同不被顛覆的目的還是達到了。最起碼有實力叛亂的都是劉氏子弟。無論結果如何,勝利者都會延續王朝的存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初代“地緣量變期”內,一個新生王朝有兩年最重要事情要做:一是消除國民對前朝的記憶,建立對新王朝的認同感;二是創建一個可持續的治理體系。相比之下,第一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當一個王朝的絕大部分臣民,最初的記憶都是始於這個王朝之時,習慣的力量將會成為一筆重要的政治資產。

反之,當一個王朝分崩離析時,王朝的記憶同樣會成為一筆政治遺產。由此你會明白,無論是後來曹操的“挾天子以令諸侯”,還是劉備的漢室宗親身份,所爭奪的都是“人心思漢”的遺產。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那麼“人心思漢”的心理,是不是地緣要素呢?答案是肯定的。總體來說,地緣要素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物理性”的。比如山川地勢、氣候,包括種族都是屬於這一類型。人類可以用技術對物理性地緣要素做一定改造(比如大禹治水),但更多是要學會尊重自然規律,讓自身的活動與自然規律相適配;另一種類型則是“群體心理”性的。

人類的宗教意識、國族認同、政黨/主義等等都是屬於這種類型。相較於前者,“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要更容易改變也更容易被創造出來。但這種改變和創造,一定要經過時間的沉澱和考驗(最少是一個地緣量變期),才能夠升級為一個地緣級別的影響要素。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其特徵產生必須與“物理性”要素相適配的,或者說以之為基礎。比如說一個產生於熱帶沙漠地區的宗教,在傳播至熱帶雨林地區時,就勢必需要做出一定形式的改造;而認定兩個意識形態趨同的地緣政治板塊,並不會因此就天然走到一起。決定彼此關係的,更多是物理環境上的異財之處。為此,我們可以將物理性地緣要素,稱之“原生性地緣要素”;群體心理性地緣要素,稱之為“次生性地緣要素”。

作為一個“群體心理”級別的地緣要素,王朝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愈發的減值,並在一個“地緣量變期”後幾近消失。諸葛亮明知蜀漢在三國之中實力偏弱的情況下,還高頻率的北伐,很大程度就是試圖在這筆政治遺產的影響力消失之前,為後來的蜀漢謀得一個地理上的好身位。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回到漢王朝的行政區劃問題上來。與基於同樣原因爆發過“八王之亂”的西晉王朝相比,西漢王朝的中央集權力還是要強上許多,“七國之亂”很快就在朝廷的強力鎮壓下被平定。此後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取消諸侯治理封國的權力(權力僅限於收取封地的租稅作為俸祿);實施“推恩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子弟(以使得封國的面積越來越小)等等,極大的削弱了諸侯國的存在感。

終兩漢之世,封國的力量都是被壓制和弱化的,以至於到了三國群英並起的東漢末年,你在地緣政治舞臺上已然看不到封國的力量在發揮作用。然而漢王朝始終還是沒有摒棄“郡國並行制”。從技術上看,維護“分封”體系存在的最大意義,並不在於讓諸侯們享有多大的政治權力(因為這種政治權力與中央集權的需求,本質是矛盾的),而是將對王朝具備天然感情的宗族血親廣佈於地方。

正因為如此,你才會發現在東、西兩漢大廈將傾之時,諸如劉備、劉秀這種已經不具備貴族身份的漢室血親,能夠自下而上的扛起中興漢室的大旗(區別在於前者成功了,而後者無力迴天)。

既然“封國”性質的諸侯,在三國時代已經沒有了存在感,那麼我們為什麼又要耗費筆墨去鋪陳呢?難道僅僅是為了說明劉邦當年的設計,讓漢王朝在兩次遇到危機時,都能有子孫試圖挽狂瀾於既倒?情況並沒有那麼簡單。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結構,在漢武帝統治時期,催生了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

漢武帝是公元前141年登上帝位的,此時距離漢高祖劉邦建立王朝(公元前202年),正好過去了一甲子的時段。這意味著,帝國正在進入第二個地緣量變期。通常情況下,一個王朝如果能穩定度過第一個地緣量變期,那麼它的積累將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爆發。對漢武帝個人來說,更幸運的是他的在位時間長達54年(前141年-前87年)。在與帝國相伴度過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的同時,能夠盡享了這個高峰期所帶來的紅利。

帝國版圖的對外擴張,並不是漢武帝時期在地緣政治層面的唯一變化。在內政問題上,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模式,使得王朝在內部治理問題上,始終存在著結構性矛盾。當封國尾大不掉時,這種矛盾一般體現為諸侯們對帝國派駐地方官員的無視;而在封國權力大大削弱之後,那些直接受命於朝廷的帝國官員,又往往對另一體系內的皇親貴胄缺乏足夠的尊重。

更為複雜的是,隨著“推恩令”的推行,帝國的行政結構變得更加的細碎。這一局面使得帝國中央,需要在“郡-國”兩大體系之上另做頂層設計,以監察和調和諸行政區之間得失、矛盾。由此便應運而生了“十三刺史部”這個影響深遠的地緣政治設計。

東漢十三州郡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所謂“十三刺史部”在最初被設計出來的時候,並不是一級行政區。準確的說,漢武帝是將帝國核心區劃分為了十三個“監察區”,每區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負責監察這一區諸郡/縣、封國的吏政,並在出現矛盾之時,進行調解、評判,或者向帝國中央彙報真實的情況。應該說,在行政雙軌制及政區細碎化的情況下,身為中央與地方連接紐帶的“刺史部”,能夠幫助漢王朝的國家機器運行的更加流暢。

從公元前106年被設計出來,一直到公元188年間的將近300年時間裡, “十三刺史部”都忠實的履行著自己監察區的職責,只是在王莽的“新朝”及後來的東漢時期,在數量和範圍上做了些許微調。此後則由於時局的需要,晉升成為了一級行政區,並很快以之為基礎形成了割據狀態。這一局面的產生,意味著進入三國時代之後,漢武帝當年為監控地方、加強中央集權所做的地緣政治設計,反過來悲劇性的促成了王朝的崩塌。

關於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在後面的“黃巾之亂”部分會有所解讀。現在要解釋的問題是,最初我們說到的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又與現在解讀的“十三刺史部”有什麼樣的關聯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刺史部的具體名稱,基本都是以“州”命名的。在它們由一級虛設的“監察區”轉化為一級行政區後,原本只負有監察職責的“刺史”一職,亦變化為了總管一州的軍政大權的“州牧”。接下的內容,我們將全景式的展現,“州”這個地緣政治概念是如何產生的。其在漢王朝的設計,又遵循了什麼樣的地緣規則。


- END -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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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漢高祖劉邦看來,如果秦王朝能夠像周王朝那樣,將同姓子弟分封於諸戰略要地,那麼在王朝遇到被顛覆危機之時,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求,這些以血緣為紐帶的封國,將會自發進行反制,以緩解帝國中央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制雖然使得周王朝的國祚看起來維持了將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眾所周之的是,被分割為“春秋”“戰國”兩段的 “東周”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漢王朝,同樣不會願意重走這樣一條老路。在這種情況下,漢王朝試圖用“郡國並行制”這種雙軌制模式,來結合“分封制”與“中央集權”模式的優點。

所謂“郡國並行制”,簡單點說就是將劉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國與郡縣相雜。理想狀態下,這兩種體制應該能互相制衡,共同成為王朝穩定的基石。無奈的是,分封體系與中央集權體系之間的矛盾,是結構性的存在。而漢王朝初創“郡國並行制”時,受矯枉過正心理的影響,又賦予了封國過高的權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駐兩個最高等級的官員以外(太傅、丞相),這些地方政權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存在。

西漢元年地緣結構示意圖(公元前202年)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公元前2世紀中葉,始建於公元前202年的漢王朝,正處在第一個地緣量變期完成的關鍵階段。帝國中央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亦累積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如果任由這些過於強大、自主的諸侯國繼續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裡壯大,漢王朝最終將很可能成為周王朝的翻版。在這種情況下,帝國的第四位君主(漢景帝)決定縮減諸侯國的規模,將資源進一步集中在朝廷手中。

顯然,那些尾大不掉的地方諸侯,不會願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害。朝廷的這一“削藩”之舉,引發了史稱“七國之亂”的諸侯國叛亂。這場叛亂並不是“郡國並行制”設計者——漢高祖劉邦所希望看到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者試圖用子弟分封的形式,來確保王朝認同不被顛覆的目的還是達到了。最起碼有實力叛亂的都是劉氏子弟。無論結果如何,勝利者都會延續王朝的存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初代“地緣量變期”內,一個新生王朝有兩年最重要事情要做:一是消除國民對前朝的記憶,建立對新王朝的認同感;二是創建一個可持續的治理體系。相比之下,第一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當一個王朝的絕大部分臣民,最初的記憶都是始於這個王朝之時,習慣的力量將會成為一筆重要的政治資產。

反之,當一個王朝分崩離析時,王朝的記憶同樣會成為一筆政治遺產。由此你會明白,無論是後來曹操的“挾天子以令諸侯”,還是劉備的漢室宗親身份,所爭奪的都是“人心思漢”的遺產。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那麼“人心思漢”的心理,是不是地緣要素呢?答案是肯定的。總體來說,地緣要素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物理性”的。比如山川地勢、氣候,包括種族都是屬於這一類型。人類可以用技術對物理性地緣要素做一定改造(比如大禹治水),但更多是要學會尊重自然規律,讓自身的活動與自然規律相適配;另一種類型則是“群體心理”性的。

人類的宗教意識、國族認同、政黨/主義等等都是屬於這種類型。相較於前者,“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要更容易改變也更容易被創造出來。但這種改變和創造,一定要經過時間的沉澱和考驗(最少是一個地緣量變期),才能夠升級為一個地緣級別的影響要素。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其特徵產生必須與“物理性”要素相適配的,或者說以之為基礎。比如說一個產生於熱帶沙漠地區的宗教,在傳播至熱帶雨林地區時,就勢必需要做出一定形式的改造;而認定兩個意識形態趨同的地緣政治板塊,並不會因此就天然走到一起。決定彼此關係的,更多是物理環境上的異財之處。為此,我們可以將物理性地緣要素,稱之“原生性地緣要素”;群體心理性地緣要素,稱之為“次生性地緣要素”。

作為一個“群體心理”級別的地緣要素,王朝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愈發的減值,並在一個“地緣量變期”後幾近消失。諸葛亮明知蜀漢在三國之中實力偏弱的情況下,還高頻率的北伐,很大程度就是試圖在這筆政治遺產的影響力消失之前,為後來的蜀漢謀得一個地理上的好身位。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回到漢王朝的行政區劃問題上來。與基於同樣原因爆發過“八王之亂”的西晉王朝相比,西漢王朝的中央集權力還是要強上許多,“七國之亂”很快就在朝廷的強力鎮壓下被平定。此後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取消諸侯治理封國的權力(權力僅限於收取封地的租稅作為俸祿);實施“推恩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子弟(以使得封國的面積越來越小)等等,極大的削弱了諸侯國的存在感。

終兩漢之世,封國的力量都是被壓制和弱化的,以至於到了三國群英並起的東漢末年,你在地緣政治舞臺上已然看不到封國的力量在發揮作用。然而漢王朝始終還是沒有摒棄“郡國並行制”。從技術上看,維護“分封”體系存在的最大意義,並不在於讓諸侯們享有多大的政治權力(因為這種政治權力與中央集權的需求,本質是矛盾的),而是將對王朝具備天然感情的宗族血親廣佈於地方。

正因為如此,你才會發現在東、西兩漢大廈將傾之時,諸如劉備、劉秀這種已經不具備貴族身份的漢室血親,能夠自下而上的扛起中興漢室的大旗(區別在於前者成功了,而後者無力迴天)。

既然“封國”性質的諸侯,在三國時代已經沒有了存在感,那麼我們為什麼又要耗費筆墨去鋪陳呢?難道僅僅是為了說明劉邦當年的設計,讓漢王朝在兩次遇到危機時,都能有子孫試圖挽狂瀾於既倒?情況並沒有那麼簡單。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結構,在漢武帝統治時期,催生了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

漢武帝是公元前141年登上帝位的,此時距離漢高祖劉邦建立王朝(公元前202年),正好過去了一甲子的時段。這意味著,帝國正在進入第二個地緣量變期。通常情況下,一個王朝如果能穩定度過第一個地緣量變期,那麼它的積累將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爆發。對漢武帝個人來說,更幸運的是他的在位時間長達54年(前141年-前87年)。在與帝國相伴度過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的同時,能夠盡享了這個高峰期所帶來的紅利。

帝國版圖的對外擴張,並不是漢武帝時期在地緣政治層面的唯一變化。在內政問題上,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模式,使得王朝在內部治理問題上,始終存在著結構性矛盾。當封國尾大不掉時,這種矛盾一般體現為諸侯們對帝國派駐地方官員的無視;而在封國權力大大削弱之後,那些直接受命於朝廷的帝國官員,又往往對另一體系內的皇親貴胄缺乏足夠的尊重。

更為複雜的是,隨著“推恩令”的推行,帝國的行政結構變得更加的細碎。這一局面使得帝國中央,需要在“郡-國”兩大體系之上另做頂層設計,以監察和調和諸行政區之間得失、矛盾。由此便應運而生了“十三刺史部”這個影響深遠的地緣政治設計。

東漢十三州郡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所謂“十三刺史部”在最初被設計出來的時候,並不是一級行政區。準確的說,漢武帝是將帝國核心區劃分為了十三個“監察區”,每區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負責監察這一區諸郡/縣、封國的吏政,並在出現矛盾之時,進行調解、評判,或者向帝國中央彙報真實的情況。應該說,在行政雙軌制及政區細碎化的情況下,身為中央與地方連接紐帶的“刺史部”,能夠幫助漢王朝的國家機器運行的更加流暢。

從公元前106年被設計出來,一直到公元188年間的將近300年時間裡, “十三刺史部”都忠實的履行著自己監察區的職責,只是在王莽的“新朝”及後來的東漢時期,在數量和範圍上做了些許微調。此後則由於時局的需要,晉升成為了一級行政區,並很快以之為基礎形成了割據狀態。這一局面的產生,意味著進入三國時代之後,漢武帝當年為監控地方、加強中央集權所做的地緣政治設計,反過來悲劇性的促成了王朝的崩塌。

關於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在後面的“黃巾之亂”部分會有所解讀。現在要解釋的問題是,最初我們說到的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又與現在解讀的“十三刺史部”有什麼樣的關聯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刺史部的具體名稱,基本都是以“州”命名的。在它們由一級虛設的“監察區”轉化為一級行政區後,原本只負有監察職責的“刺史”一職,亦變化為了總管一州的軍政大權的“州牧”。接下的內容,我們將全景式的展現,“州”這個地緣政治概念是如何產生的。其在漢王朝的設計,又遵循了什麼樣的地緣規則。


- END -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漢高祖劉邦看來,如果秦王朝能夠像周王朝那樣,將同姓子弟分封於諸戰略要地,那麼在王朝遇到被顛覆危機之時,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求,這些以血緣為紐帶的封國,將會自發進行反制,以緩解帝國中央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制雖然使得周王朝的國祚看起來維持了將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眾所周之的是,被分割為“春秋”“戰國”兩段的 “東周”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漢王朝,同樣不會願意重走這樣一條老路。在這種情況下,漢王朝試圖用“郡國並行制”這種雙軌制模式,來結合“分封制”與“中央集權”模式的優點。

所謂“郡國並行制”,簡單點說就是將劉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國與郡縣相雜。理想狀態下,這兩種體制應該能互相制衡,共同成為王朝穩定的基石。無奈的是,分封體系與中央集權體系之間的矛盾,是結構性的存在。而漢王朝初創“郡國並行制”時,受矯枉過正心理的影響,又賦予了封國過高的權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駐兩個最高等級的官員以外(太傅、丞相),這些地方政權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存在。

西漢元年地緣結構示意圖(公元前202年)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公元前2世紀中葉,始建於公元前202年的漢王朝,正處在第一個地緣量變期完成的關鍵階段。帝國中央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亦累積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如果任由這些過於強大、自主的諸侯國繼續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裡壯大,漢王朝最終將很可能成為周王朝的翻版。在這種情況下,帝國的第四位君主(漢景帝)決定縮減諸侯國的規模,將資源進一步集中在朝廷手中。

顯然,那些尾大不掉的地方諸侯,不會願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害。朝廷的這一“削藩”之舉,引發了史稱“七國之亂”的諸侯國叛亂。這場叛亂並不是“郡國並行制”設計者——漢高祖劉邦所希望看到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者試圖用子弟分封的形式,來確保王朝認同不被顛覆的目的還是達到了。最起碼有實力叛亂的都是劉氏子弟。無論結果如何,勝利者都會延續王朝的存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初代“地緣量變期”內,一個新生王朝有兩年最重要事情要做:一是消除國民對前朝的記憶,建立對新王朝的認同感;二是創建一個可持續的治理體系。相比之下,第一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當一個王朝的絕大部分臣民,最初的記憶都是始於這個王朝之時,習慣的力量將會成為一筆重要的政治資產。

反之,當一個王朝分崩離析時,王朝的記憶同樣會成為一筆政治遺產。由此你會明白,無論是後來曹操的“挾天子以令諸侯”,還是劉備的漢室宗親身份,所爭奪的都是“人心思漢”的遺產。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那麼“人心思漢”的心理,是不是地緣要素呢?答案是肯定的。總體來說,地緣要素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物理性”的。比如山川地勢、氣候,包括種族都是屬於這一類型。人類可以用技術對物理性地緣要素做一定改造(比如大禹治水),但更多是要學會尊重自然規律,讓自身的活動與自然規律相適配;另一種類型則是“群體心理”性的。

人類的宗教意識、國族認同、政黨/主義等等都是屬於這種類型。相較於前者,“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要更容易改變也更容易被創造出來。但這種改變和創造,一定要經過時間的沉澱和考驗(最少是一個地緣量變期),才能夠升級為一個地緣級別的影響要素。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其特徵產生必須與“物理性”要素相適配的,或者說以之為基礎。比如說一個產生於熱帶沙漠地區的宗教,在傳播至熱帶雨林地區時,就勢必需要做出一定形式的改造;而認定兩個意識形態趨同的地緣政治板塊,並不會因此就天然走到一起。決定彼此關係的,更多是物理環境上的異財之處。為此,我們可以將物理性地緣要素,稱之“原生性地緣要素”;群體心理性地緣要素,稱之為“次生性地緣要素”。

作為一個“群體心理”級別的地緣要素,王朝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愈發的減值,並在一個“地緣量變期”後幾近消失。諸葛亮明知蜀漢在三國之中實力偏弱的情況下,還高頻率的北伐,很大程度就是試圖在這筆政治遺產的影響力消失之前,為後來的蜀漢謀得一個地理上的好身位。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回到漢王朝的行政區劃問題上來。與基於同樣原因爆發過“八王之亂”的西晉王朝相比,西漢王朝的中央集權力還是要強上許多,“七國之亂”很快就在朝廷的強力鎮壓下被平定。此後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取消諸侯治理封國的權力(權力僅限於收取封地的租稅作為俸祿);實施“推恩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子弟(以使得封國的面積越來越小)等等,極大的削弱了諸侯國的存在感。

終兩漢之世,封國的力量都是被壓制和弱化的,以至於到了三國群英並起的東漢末年,你在地緣政治舞臺上已然看不到封國的力量在發揮作用。然而漢王朝始終還是沒有摒棄“郡國並行制”。從技術上看,維護“分封”體系存在的最大意義,並不在於讓諸侯們享有多大的政治權力(因為這種政治權力與中央集權的需求,本質是矛盾的),而是將對王朝具備天然感情的宗族血親廣佈於地方。

正因為如此,你才會發現在東、西兩漢大廈將傾之時,諸如劉備、劉秀這種已經不具備貴族身份的漢室血親,能夠自下而上的扛起中興漢室的大旗(區別在於前者成功了,而後者無力迴天)。

既然“封國”性質的諸侯,在三國時代已經沒有了存在感,那麼我們為什麼又要耗費筆墨去鋪陳呢?難道僅僅是為了說明劉邦當年的設計,讓漢王朝在兩次遇到危機時,都能有子孫試圖挽狂瀾於既倒?情況並沒有那麼簡單。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結構,在漢武帝統治時期,催生了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

漢武帝是公元前141年登上帝位的,此時距離漢高祖劉邦建立王朝(公元前202年),正好過去了一甲子的時段。這意味著,帝國正在進入第二個地緣量變期。通常情況下,一個王朝如果能穩定度過第一個地緣量變期,那麼它的積累將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爆發。對漢武帝個人來說,更幸運的是他的在位時間長達54年(前141年-前87年)。在與帝國相伴度過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的同時,能夠盡享了這個高峰期所帶來的紅利。

帝國版圖的對外擴張,並不是漢武帝時期在地緣政治層面的唯一變化。在內政問題上,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模式,使得王朝在內部治理問題上,始終存在著結構性矛盾。當封國尾大不掉時,這種矛盾一般體現為諸侯們對帝國派駐地方官員的無視;而在封國權力大大削弱之後,那些直接受命於朝廷的帝國官員,又往往對另一體系內的皇親貴胄缺乏足夠的尊重。

更為複雜的是,隨著“推恩令”的推行,帝國的行政結構變得更加的細碎。這一局面使得帝國中央,需要在“郡-國”兩大體系之上另做頂層設計,以監察和調和諸行政區之間得失、矛盾。由此便應運而生了“十三刺史部”這個影響深遠的地緣政治設計。

東漢十三州郡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所謂“十三刺史部”在最初被設計出來的時候,並不是一級行政區。準確的說,漢武帝是將帝國核心區劃分為了十三個“監察區”,每區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負責監察這一區諸郡/縣、封國的吏政,並在出現矛盾之時,進行調解、評判,或者向帝國中央彙報真實的情況。應該說,在行政雙軌制及政區細碎化的情況下,身為中央與地方連接紐帶的“刺史部”,能夠幫助漢王朝的國家機器運行的更加流暢。

從公元前106年被設計出來,一直到公元188年間的將近300年時間裡, “十三刺史部”都忠實的履行著自己監察區的職責,只是在王莽的“新朝”及後來的東漢時期,在數量和範圍上做了些許微調。此後則由於時局的需要,晉升成為了一級行政區,並很快以之為基礎形成了割據狀態。這一局面的產生,意味著進入三國時代之後,漢武帝當年為監控地方、加強中央集權所做的地緣政治設計,反過來悲劇性的促成了王朝的崩塌。

關於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在後面的“黃巾之亂”部分會有所解讀。現在要解釋的問題是,最初我們說到的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又與現在解讀的“十三刺史部”有什麼樣的關聯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刺史部的具體名稱,基本都是以“州”命名的。在它們由一級虛設的“監察區”轉化為一級行政區後,原本只負有監察職責的“刺史”一職,亦變化為了總管一州的軍政大權的“州牧”。接下的內容,我們將全景式的展現,“州”這個地緣政治概念是如何產生的。其在漢王朝的設計,又遵循了什麼樣的地緣規則。


- END -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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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中央之國的形成<三國篇> [第1節]

作者:溫駿軒

編輯:塵埃 / 主播:安妮


引子

時間:作為中國人最為熟知的一段歷史,世人所理解的“三國”時代一般起自公元184年,也就是“黃巾之亂”發生的那一年。而從法理上來說,三國時代則應起算於曹丕正式終結漢帝國,建立魏王朝的公元220年,結束於吳國為晉所滅的公元280年。當然,若單純從鼎立格局的形成,來認定三國時代的起點,那麼這個起點更應落在劉備入主益州,從劉璋手中奪走益州牧的公元214年。

之所以要把上述時間點羅列出來,是因為在地緣視角中,“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地緣要素。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影響最終走向的很多地緣要素,並不能充分顯現出作用來。半個世紀或者一甲子(60年)的時段,是考察地緣結構變化的最小時間單位,我們可稱之為“地緣量變期”。在一個充滿機會的亂世,一個創業者能否脫穎而出,更多取決於他的謀斷。而一旦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並且經由一個地緣量變期沉澱的話,那麼最終的地緣政治走向,就非一人一世之力所能左右的了。

三國時代吸引人的地方,在於它即包含有新地緣政治格局的草創過程,又有地緣政治格局趨於穩定後的博弈。以此來說,儘管“東漢末年”並不能在法理上認定為是三國時代的一部分,但作為三國時代的形成期,其過程被納入“三國”概念中是不會有爭議的。換句話說,“地緣•三國”的時間跨度,將與大家所熟悉的“三國演義”一樣,起始於“黃巾之亂”,結束於“三家歸晉”。

如無特別說明,行文中所述及的“三國時代”,時間範圍將涵蓋公元184-280年的這段歷史。前後近百年的跨度,讓我們有機會從各個角度觀察諸如:天時、地利、人和這類地緣要素,在不同時空下的轉換和作用。

空間:就地理層面來說,一如我在前言中所描述的那樣,三國之爭很大程度可以被概括為: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的博弈。魏國之所以具備以一敵二的能力,在於其統一了以黃河流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反之分享長江流域的吳國和蜀國,則必須聯合起來才有實力對抗前者。至於以四川盆地(長江上游)為根基之地的蜀國,與以江東平原為根基之地的吳國之間,誰更有比較優勢,在於誰能控制身處兩湖平原(長江中游)屬性荊州。

上述“品”字型博弈格局,向為世人所熟知。發現在這一空間內的三國故事,自然也是“地緣•三國”的解讀重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視野就僅僅侷限於此。那些過往不那麼為大家在研究三國時所重視的邊緣板塊,同樣將展現在大家面前。可以這樣說,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瞭解1800年前這些邊緣板塊,到底在發生什麼樣的變化,甚至比三國博弈的故事更加重要。

考慮到所謂“西晉”在完成統一之後,幾乎馬上就因為“八王之亂”而陷入了分裂狀態。其後進入的“五胡十六國”、“南北朝”時代,又都是中國歷史中著名的混亂時代。一直到唐王朝的建立,中央之國才真正迎來了新的大一統時代。你會發現,被認定為三國時代導火索的“黃巾之亂”,其所觸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延續時間遠不止百年,而是長達434年(公元184-618年)。

然而把中國歷史中這場跨越4個多世紀的大混亂,歸因於一場延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農民起義,顯然是不公平的。你很難想象,那些在“三家歸晉”後不久,就開始在中央之國核心區爭霸,並觸發“衣冠南渡”現象的邊緣民族,是一夜之間獲得這些機遇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把“地緣•三國”的空間範圍擴大化。

可以這樣說,今天中國領土所涉及到的地理單元,基本都會在行文中出場。這些板塊各自有什麼樣的地緣特點,以及在三國時代的地緣面貌(如當時為什麼樣的民族所覆蓋、經濟上呈現什麼樣的結構,與中原地區呈現什麼樣的關係),則會隨著時間線的延伸,在不同的階段展示出來。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如果從公元184年的“黃巾之亂”開啟三國故事的話,那麼這個激情澎湃的年代有36年其實是發生在東漢末年。這意味著漢王朝所做的行政設計,將成為三國諸侯們博弈的地緣政治基礎。理解這些行政區的地理、歷史背景,是對這個時代進行地緣解讀的前提。

將王朝所控制的疆域劃分為郡、縣級,並且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員,是秦朝乃至此後大一統王朝,落實中央集權體制的核心模式。問題在於,秦王朝過快崩潰的前車之鑑,一度讓漢王朝在承接秦制時產生了懷疑。

秦帝國三十六郡示意圖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漢高祖劉邦看來,如果秦王朝能夠像周王朝那樣,將同姓子弟分封於諸戰略要地,那麼在王朝遇到被顛覆危機之時,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需求,這些以血緣為紐帶的封國,將會自發進行反制,以緩解帝國中央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周王朝的分封制雖然使得周王朝的國祚看起來維持了將近八百年(前1046年—前256年),但眾所周之的是,被分割為“春秋”“戰國”兩段的 “東周”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周天子只是如傀儡般的存在。新生的漢王朝,同樣不會願意重走這樣一條老路。在這種情況下,漢王朝試圖用“郡國並行制”這種雙軌制模式,來結合“分封制”與“中央集權”模式的優點。

所謂“郡國並行制”,簡單點說就是將劉姓子弟所受封的封國與郡縣相雜。理想狀態下,這兩種體制應該能互相制衡,共同成為王朝穩定的基石。無奈的是,分封體系與中央集權體系之間的矛盾,是結構性的存在。而漢王朝初創“郡國並行制”時,受矯枉過正心理的影響,又賦予了封國過高的權力。除了接受朝廷派駐兩個最高等級的官員以外(太傅、丞相),這些地方政權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存在。

西漢元年地緣結構示意圖(公元前202年)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公元前2世紀中葉,始建於公元前202年的漢王朝,正處在第一個地緣量變期完成的關鍵階段。帝國中央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亦累積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如果任由這些過於強大、自主的諸侯國繼續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裡壯大,漢王朝最終將很可能成為周王朝的翻版。在這種情況下,帝國的第四位君主(漢景帝)決定縮減諸侯國的規模,將資源進一步集中在朝廷手中。

顯然,那些尾大不掉的地方諸侯,不會願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侵害。朝廷的這一“削藩”之舉,引發了史稱“七國之亂”的諸侯國叛亂。這場叛亂並不是“郡國並行制”設計者——漢高祖劉邦所希望看到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設計者試圖用子弟分封的形式,來確保王朝認同不被顛覆的目的還是達到了。最起碼有實力叛亂的都是劉氏子弟。無論結果如何,勝利者都會延續王朝的存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在初代“地緣量變期”內,一個新生王朝有兩年最重要事情要做:一是消除國民對前朝的記憶,建立對新王朝的認同感;二是創建一個可持續的治理體系。相比之下,第一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當一個王朝的絕大部分臣民,最初的記憶都是始於這個王朝之時,習慣的力量將會成為一筆重要的政治資產。

反之,當一個王朝分崩離析時,王朝的記憶同樣會成為一筆政治遺產。由此你會明白,無論是後來曹操的“挾天子以令諸侯”,還是劉備的漢室宗親身份,所爭奪的都是“人心思漢”的遺產。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那麼“人心思漢”的心理,是不是地緣要素呢?答案是肯定的。總體來說,地緣要素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物理性”的。比如山川地勢、氣候,包括種族都是屬於這一類型。人類可以用技術對物理性地緣要素做一定改造(比如大禹治水),但更多是要學會尊重自然規律,讓自身的活動與自然規律相適配;另一種類型則是“群體心理”性的。

人類的宗教意識、國族認同、政黨/主義等等都是屬於這種類型。相較於前者,“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要更容易改變也更容易被創造出來。但這種改變和創造,一定要經過時間的沉澱和考驗(最少是一個地緣量變期),才能夠升級為一個地緣級別的影響要素。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群體心理”性的地緣要素,其特徵產生必須與“物理性”要素相適配的,或者說以之為基礎。比如說一個產生於熱帶沙漠地區的宗教,在傳播至熱帶雨林地區時,就勢必需要做出一定形式的改造;而認定兩個意識形態趨同的地緣政治板塊,並不會因此就天然走到一起。決定彼此關係的,更多是物理環境上的異財之處。為此,我們可以將物理性地緣要素,稱之“原生性地緣要素”;群體心理性地緣要素,稱之為“次生性地緣要素”。

作為一個“群體心理”級別的地緣要素,王朝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愈發的減值,並在一個“地緣量變期”後幾近消失。諸葛亮明知蜀漢在三國之中實力偏弱的情況下,還高頻率的北伐,很大程度就是試圖在這筆政治遺產的影響力消失之前,為後來的蜀漢謀得一個地理上的好身位。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回到漢王朝的行政區劃問題上來。與基於同樣原因爆發過“八王之亂”的西晉王朝相比,西漢王朝的中央集權力還是要強上許多,“七國之亂”很快就在朝廷的強力鎮壓下被平定。此後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取消諸侯治理封國的權力(權力僅限於收取封地的租稅作為俸祿);實施“推恩令”,要求諸侯王將自己的封地分給子弟(以使得封國的面積越來越小)等等,極大的削弱了諸侯國的存在感。

終兩漢之世,封國的力量都是被壓制和弱化的,以至於到了三國群英並起的東漢末年,你在地緣政治舞臺上已然看不到封國的力量在發揮作用。然而漢王朝始終還是沒有摒棄“郡國並行制”。從技術上看,維護“分封”體系存在的最大意義,並不在於讓諸侯們享有多大的政治權力(因為這種政治權力與中央集權的需求,本質是矛盾的),而是將對王朝具備天然感情的宗族血親廣佈於地方。

正因為如此,你才會發現在東、西兩漢大廈將傾之時,諸如劉備、劉秀這種已經不具備貴族身份的漢室血親,能夠自下而上的扛起中興漢室的大旗(區別在於前者成功了,而後者無力迴天)。

既然“封國”性質的諸侯,在三國時代已經沒有了存在感,那麼我們為什麼又要耗費筆墨去鋪陳呢?難道僅僅是為了說明劉邦當年的設計,讓漢王朝在兩次遇到危機時,都能有子孫試圖挽狂瀾於既倒?情況並沒有那麼簡單。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結構,在漢武帝統治時期,催生了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

漢武帝是公元前141年登上帝位的,此時距離漢高祖劉邦建立王朝(公元前202年),正好過去了一甲子的時段。這意味著,帝國正在進入第二個地緣量變期。通常情況下,一個王朝如果能穩定度過第一個地緣量變期,那麼它的積累將在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爆發。對漢武帝個人來說,更幸運的是他的在位時間長達54年(前141年-前87年)。在與帝國相伴度過第二個地緣量變期的同時,能夠盡享了這個高峰期所帶來的紅利。

帝國版圖的對外擴張,並不是漢武帝時期在地緣政治層面的唯一變化。在內政問題上,封國與郡縣並存的“雙軌制”模式,使得王朝在內部治理問題上,始終存在著結構性矛盾。當封國尾大不掉時,這種矛盾一般體現為諸侯們對帝國派駐地方官員的無視;而在封國權力大大削弱之後,那些直接受命於朝廷的帝國官員,又往往對另一體系內的皇親貴胄缺乏足夠的尊重。

更為複雜的是,隨著“推恩令”的推行,帝國的行政結構變得更加的細碎。這一局面使得帝國中央,需要在“郡-國”兩大體系之上另做頂層設計,以監察和調和諸行政區之間得失、矛盾。由此便應運而生了“十三刺史部”這個影響深遠的地緣政治設計。

東漢十三州郡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所謂“十三刺史部”在最初被設計出來的時候,並不是一級行政區。準確的說,漢武帝是將帝國核心區劃分為了十三個“監察區”,每區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負責監察這一區諸郡/縣、封國的吏政,並在出現矛盾之時,進行調解、評判,或者向帝國中央彙報真實的情況。應該說,在行政雙軌制及政區細碎化的情況下,身為中央與地方連接紐帶的“刺史部”,能夠幫助漢王朝的國家機器運行的更加流暢。

從公元前106年被設計出來,一直到公元188年間的將近300年時間裡, “十三刺史部”都忠實的履行著自己監察區的職責,只是在王莽的“新朝”及後來的東漢時期,在數量和範圍上做了些許微調。此後則由於時局的需要,晉升成為了一級行政區,並很快以之為基礎形成了割據狀態。這一局面的產生,意味著進入三國時代之後,漢武帝當年為監控地方、加強中央集權所做的地緣政治設計,反過來悲劇性的促成了王朝的崩塌。

關於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在後面的“黃巾之亂”部分會有所解讀。現在要解釋的問題是,最初我們說到的三國時代最重要的行政建制——州,又與現在解讀的“十三刺史部”有什麼樣的關聯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刺史部的具體名稱,基本都是以“州”命名的。在它們由一級虛設的“監察區”轉化為一級行政區後,原本只負有監察職責的“刺史”一職,亦變化為了總管一州的軍政大權的“州牧”。接下的內容,我們將全景式的展現,“州”這個地緣政治概念是如何產生的。其在漢王朝的設計,又遵循了什麼樣的地緣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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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郡國並行制”與“十三刺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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