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9月1日起公務活動全面禁酒 白酒行業路在何方

白酒 茅臺 分析師 第一財經 第一財經 2017-08-26

2017年9月1日起,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根據規定,貴州省範圍內的公務活動將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的酒類。

貴州:公務活動一律禁酒

據新華社記者21日從《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規定》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規定》適用範圍包括貴州省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省屬國有(獨資或控股)企業、國有金融企業參照本規定執行。

按照《規定》,貴州省範圍內的公務活動,一律禁止公款贈送任何酒類。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一律不準飲酒。

《規定》明確,重大外事活動和招商引資活動,確需提供酒類和飲酒的,須按一事一購買、一事一審批的原則,由承辦單位報分管該單位或該項工作的負責同志審批,同時報同級紀委備案。提供酒類的數量、標準等,要從嚴控制。

貴州省紀委副書記張平說,《規定》施行之後,紀檢監察機關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凡發現新的頂風違紀行為,將從重或加重處分,並倒查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公務接待或迎來全面“禁酒”

此前,浙江、黑龍江、吉林、江蘇、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臺公務接待“禁酒令”。其中,黑龍江、吉林在2014年出臺有關公務接待規定,要求省內公務活動一律不飲酒。

2016年7月,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省內公務活動禁止飲酒規定》,一律不得飲用任何人和任何單位提供的酒類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2016年7月,江蘇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華要求,要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精神,嚴格按照省委最新要求,嚴禁公款送禮、公款旅遊、違規公款吃喝,省內公務接待一律不喝酒,特別要防止接受當事人宴請等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2016年9月,新疆出臺《自治區公務接待禁止飲酒的規定》,自治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在自治區範圍內所有的公務接待一律禁止飲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飲酒的,報本級紀檢機關審核批准。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2013年12月發佈,對接待活動食、宿、行等關鍵環節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規定公務宴請“不得提供香菸和高檔酒水”。新疆去年出臺的規定是在此基礎上的升級細化,將“高檔酒水”範圍擴大至“任何酒類”。

白酒行業路在何方

白酒行業對於政策的變化非常敏感。上一輪2012年開始白酒行業大調整。2015年開始,隨著一線高端白酒的快速回暖,高端白酒尤其是茅臺的價格進入了新一輪上漲空間,而這一輪相關規定的下發,也讓剛剛復甦的高端白酒必須正確面對現實環境。

白酒分析師蔡學飛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首先意味著以茅臺為代表的高端酒水漲價熱潮會被政策打斷;其次,中國白酒企業處境或將面臨惡化,品牌化和資本化的速度會加快。

記者注意到,此次整治似乎主要在政府範圍內,而近年來隨著白酒的不斷回暖,廠方普遍把回暖的原因歸於消費渠道從政務消費轉向了商務和大眾消費,看似這一整治行動對酒廠的影響應該並不大。

此前國內一家酒商董事長向第一財經記者透露,茅臺的消費方式發生了改變,轉向個人消費和商務消費。但單從消費群體來看,茅臺的消費群體並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

不過目前業內還是有所擔心,畢竟白酒行業才剛剛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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