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11條”讓大開放促進深改革'

"

 法治週末特約評論員 王石川

近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宣佈,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遲”的原則,推出了11條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消息甫出,不僅廣受業內激賞,也成為公共輿論場中的一大熱點。

“金融11條”的確不同凡響,可圈可點。從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參與設立、投資入股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到允許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設立、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再到“外資人身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從51%提高至100%的過渡期”提前至2020年……每一條都有含金量,都釋放積極信號,也都標註中國金融業開放而自信的鏗鏘步伐。

眾所周知,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也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正因如此,一個國家的金融業擴大開放,不是小事,也絕非易事,稍有不慎,不僅影響一個國家的金融安全,還會殃及社會穩定。

與此同時,我們既需要利用好金融這個資源配置和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使之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也需要全面推動金融領域的改革開放,加快完善種類齊全、結構合理、服務高效、安全穩健的現代金融市場體系。而這次“金融11條”的出臺,就是金融開放的生動詮釋。

以“外資人身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從51%提高至100%的過渡期”提前至2020年為例,表面看,將原來規定2021年取消外資壽險股比限制提前至2020年只是一年之差,但實際上傳遞的信息是,中國金融開放不僅堅定履行承諾,更願意主動積極踐諾。此舉的積極意義是,為更多優質外資保險機構進入中國市場開闢通道,掃清路障,依託於龐大的中國市場,相關外資保險機構將如魚得水,在“攻城略地”中賺得盆滿缽溢。

更應該看到,外資企業的融入具有衝擊力,它們先進的經營理念、成熟的管理體系和在市場中閃轉騰挪的本領都不容小覷。一方面,它們進入中國市場,會給中國金融業帶來壓力,比如,外資保險機構的魅力和吸引力將使國內的一些保險企業受到影響,導致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外資保險企業投保。而另一方面,它們的經驗也為國內企業所借鑑,有利於提升企業競爭力。更重要的是,更加多元化的壽險產品投入市場,當保險市場更有活力,受益的是普通用戶。

著名企業家張瑞敏說過:“只有成為‘狼’,中國企業和企業家才能在全球化進程中與‘狼’共舞,如果擺在羊的位置,結果只有被吃掉。”誠如斯言,關門搞建設不可能發展壯大,自顧自的低水平重複貽害甚巨。與高手過招,勇於向高手學習,善於汲取力量,我們的企業就更能抗挫,更能抗摔打。如今,我國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有動力也更有能力擴大金融業開放。

“金融11條”已經發布,需要叩問的是,外國資本準備好了嗎?我們的相關企業又是否準備好了?以允許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設立、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為例,當前,國內養老金管理公司還處於試點階段,只有1家由中國建設很行設立的建信養老金管理公司。允許外資設立養老金管理公司,當然是好事,在我國已是老齡化國家的時代背景中,允許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設立、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有利於增加主體類型,增強市場活力,引入成熟養老金管理經驗,提升養老金投資管理水平。

但是相關部門該如何讓這一善政落到實處?養老市場是個“藍海”,前程無量,“錢”程無限,不連貫不行,過度監管也不行。放任不管,市場的自我淨化能力能滿足人們的期待嗎?過度監管,會不會管得過死?監管是一門藝術,需要拿捏得當,避免不作為,也避免亂作為。據報道,銀保監會將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並繼續採取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方式,會同相關部委共同做好養老金管理公司許可准入工作。明乎此,便知將監管納入法治軌道內,可實現多贏。

據權威統計顯示,2018年,金融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高達7.7%,這一數值高於大多數世界發達國家的水平。但不必諱言,我國金融業對GDP的拉動率和貢獻度還比較低,金融業發展還有巨大的提高空間。為此,必須向改革要動力,以更大力度改革謀求金融發展。

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經濟興,金融興;經濟強,金融強。以開放促改革,以改革促發展,最終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這是我們的重要使命。值得一提的是,當前上下都意識到,全方位、高質量的對外開放是實現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當開放的力度越大,質量更大,金融業的未來也就更可期待。

責編:高恆濤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