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場所持械隨意毆打他人 一涉惡團伙15人獲刑

靜寧 平涼 經濟 甘肅 中國經濟網 2019-05-11

來源:正義網

正義網平涼5月9日電(記者南茂林)近日,由甘肅省平涼市靜寧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任某、高某某、趙某、王某某等15人涉惡一案在靜寧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庭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對任某等1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四年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期間,任某、高某某、趙某、王某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夥同其他11名被告人在靜寧縣體育場、KTV、酒吧、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持械或使用其他手段隨意毆打他人、損壞財物,共計作案11起,致三人輕傷二級,十一人輕微傷,損毀財物價值1485元。任某等人以暴力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經靜寧縣檢察院審查認定為惡勢力。任某、高某某、趙某、王某某四人及其餘11名被告人在公共場所持械或使用其他手段,隨意毆打他人或任意損毀財物,情節惡劣,其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

法院對任某等15人尋釁滋事一案依法開庭審理,對檢方依法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予以認定,並對提出的量刑建議予以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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