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適應平臺經濟發展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

經濟 體育 電子商務 跳槽那些事兒 文化 經濟視野網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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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圍繞更大激發市場活力,聚焦平臺經濟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大政策引導、支持和保障力度,落實和完善包容審慎監管要求,推動建立健全適應平臺經濟發展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著力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為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優化完善市場準入條件,降低企業合規成本。推進登記註冊便利化,進一步簡化平臺企業分支機構設立手續,放寬新興行業企業名稱登記限制;清理和規範制約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的行政許可、資質資格等事項,指導督促有關地方評估網約車、旅遊民宿等領域的政策落實情況,優化完善准入條件、審批流程和服務;加快完善新業態標準體系,為新產品新服務進入市場提供保障。

二是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探索適應新業態特點、有利於公平競爭的公正監管辦法,分領域制定監管規則和標準,在嚴守安全底線的前提下為新業態發展留足空間;科學合理界定平臺責任,加快研究出臺平臺盡職免責的具體辦法;建立健全協同監管機制,積極推進“互聯網+監管”,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三是鼓勵發展平臺經濟新業態,加快培育新的增長點。發展“互聯網+服務業”,支持社會資本進入基於互聯網的醫療健康、教育培訓、養老家政、文化、旅遊、體育等新興服務領域;發展“互聯網+生產”,推進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推進“互聯網+創業創新”,依託互聯網平臺完善全方位創業創新服務體系;加強網絡支撐能力建設。

四是優化平臺經濟發展環境,夯實新業態成長基礎。加強政府部門與平臺數據共享,上線運行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加大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開放力度,支持平臺提升管理水平;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儘快制定電子商務法實施中的有關信息公示、零星小額交易等配套規則。

五是切實保護平臺經濟參與者合法權益,強化平臺經濟發展法治保障。抓緊研究完善平臺企業用工和靈活就業等從業人員社保政策,開展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督促平臺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和舉報機制;完善平臺經濟相關法律法規。

原標題:國辦印發指導意見 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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