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難以取得發票稅收問題解決方法

經濟 國內宏觀 宏觀經濟 財經 辰元財經 2018-12-04

【問題提出】基於目前中國經濟結構和企業組織形式的實際情況,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各環節全部取得交易發票有一定的難度;而增值稅作為鏈條稅在稅制結構設計時,採用了購進扣稅法,每環節徵稅、每環節扣稅。如果企業在交易鏈條中某個環節無法取得發票,無疑會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同時根據目前我國發票管理法規的相關規定,企業還面臨著“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風險。

如何解決企業實踐中“難以取得發票”的問題,最大限度的降低稅收風險,以下提出一些思路,供大家參考。

一、政策依據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

根據現行增值稅法的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徵收稅統一為3%,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2、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無論採取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方式均可按照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3、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應採取核定徵收方式徵收企業所得稅:(1)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設賬簿的或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設置但未設置賬薄的。(2)只能準確核算收入總額,或收入總額能夠查實,但其成本費用支出不能準確核算的。(3)只能準確核算成本費用支出,或成本費用支出能夠查實,但其收入總額不能準確核算的。(4)收入總額及成本費用支出均不能正確核算,不能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真實、完整納稅資料,難以查實的。(5)賬目設置和核算雖然符合規定,但並未按規定保存有關賬簿、憑證及有關納稅資料的;(6)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所得稅徵收方式由納稅人提出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定;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辦法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稅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稅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應稅所得率應按下表規定的標準執行:

農、林、牧、漁業:3—11%

製造業:5-15%

批發和零售貿易業:4-15%

交通運輸業:7-15%

建築業:8-20%

飲食業:8-25%

娛樂業:15-30%

其他行業:10-30%

4、個人獨資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可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財稅[2000]91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採取核定徵收方式徵收個人所得稅:

(1)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2)企業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2)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核定徵收方式,包括定額徵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徵收方式。

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方式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 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應稅所得率表(%)

工業、交通運輸業、商業:5~20

建築業、房地產開發業:7~20

飲食服務業:7~25

娛樂業:20~40

其他行業:10~30

5、個體工商戶核定徵收個稅的規定

根據《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3號)的規定,個體工商可以採用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因此,註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或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都可以申請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徵收個人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采取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方式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能準確核算收入總額的)

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能準確核算成本費用的)。

二、解決“企業難以取得發票”的思路

1、解決難以取得發票的問題

通過設立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小企業,將公司業務拆分或外包,利用小微企業增值稅簡易徵收政策,可以解決此需要,同時,稅負擔也不會加重。

設立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將公司業務分拆或外包,利用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增值稅政策、個人所得稅政策。

2、入駐稅收政策窪地,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即選擇核定定率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按照其收入額(或者說是開發票金額)依據稅務機關核定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然後按照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同時,在稅收凹地註冊公司還可以享受政策的財政補貼(獎勵),其實就是稅收返還,只是換了個叫法而已。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