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作區國土資源分局通過土地置換的方式順利完成了一宗閒置土地的處置工作。
該宗閒置用地由於涉及鐵路沿線保護範圍,造成企業不能如期開工建設,致使部分土地閒置。合作區國土資源分局本著為企業解決實際困難,消除閒置,保障企業經濟發展的原則,根據《閒置土地處置辦法》相關規定,啟動閒置用地處置程序。經與企業協商,滿洲裡市人民政府批准決定收回該企業部分用地,並通過土地置換的方式異地對企業等面積置換。
通過土地置換,幫助企業解決了用地困難,盤活了存量土地,實現了土地合理利用,大大地提高了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緩解了土地供需矛盾,促進了土地市場更加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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