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金昌市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批信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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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至8月4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金昌市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批信訪案件共10件。其中:涉及大氣汙染問題3件,揚塵汙染問題2件,垃圾和噪聲汙染問題2件,其他3件。截止8月4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共交辦我市41件,辦結19件,22件正在辦理過程中。已辦理信訪件中,責令改正63家,立案處罰4家,罰款2.94萬元,約談10人,立案偵查1件。

一、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批信訪案的基本情況如下:

(一)第二十批信訪案件

1.受理編號1425:金川區寧遠堡鎮高岸子村三隊北側、開發區公租房南側道路曾被規劃為天美路,現為荒灘砂石路,至今未修。該路段車流量大,大貨車經過時塵土飛揚,喇叭刺耳,嚴重汙染環境。

責任單位:金川區政府、市住建局

2.受理編號1445:(1)金川集團銅業有限公司新建銅系統酸水處理裝置,常年有硫化氫和有毒有害氣體洩漏超標排放,主要洩漏部位:未封閉的放映槽罐頂部、風機與吸收塔洩漏點之間正壓管線、吸收塔不正常運行(液鹼加入不夠或未加)時煙囪排口;(2)一期熔鍊(30萬噸硫酸)廢氣排放口顆粒物汙染因子在線監測數據長期作假,測量顯示和上傳數據實際值偏低,顆粒物指標超標,通過隨意修改(縮小)塵度係數和粉塵儀光程,導致顆粒物監測值失真(偏低)。具體操作手段:利用在線監測設備軟件(廠家:北京雪迪龍)漏洞,修改塵度係數,在軟件確認界面不點擊確認,導致塵度係數修改操作已生效,但軟件操作日誌不保留操作痕跡;在粉塵儀安裝點位將粉塵儀光程調至極小,導致其不能反應正常顆粒物真實變化情況;(3)該公司涉及鉛、砷、銅、酸、鹼等多種固(危)廢的堆存,轉運管理不規範,存在以原料分廠原料庫房代替固(危)廢儲存場所,堆存場所缺少防滲防洩漏等措施,各類固(危)廢混合堆放可能發生酸鹼反應的,無隔離、洩漏收集、警示標誌等措施;堆存、轉運、交接臺賬缺失或與現場情況不符;(4)制酸系統產生酸泥處置不規範,與環評要求不符,且未進行環評變更,私自利用企業內部自身裝置僅對固(危)廢中有價值的金屬進行提取,對砷等其他汙染物存在未處置的情況,產生的廢觸媒(附著鉛、砷、銅、酸等釩催化劑),常年違規超期存放,未執行環評處置要求,產生、儲存、交接、轉運、處置臺賬記錄混亂,存在危險廢物流失和去向不明的情況;(5)危險廢物資源化處置項目運行過程中涉及鉛、砷、銅、酸、鹼等多種固(危)廢存在穩定化、固化控制不達標,固(危)廢環境風險不可控、危險性未消除的情況下隨意填埋的情況;(6)公司內產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垃圾管理混亂,交接處置及臺賬記錄混亂、隨意傾倒。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第二十一批信訪案件

1.受理編號1476:永昌縣河西堡鎮建河路甘肅潤豐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距永電花園小區300米處建設了幾千噸的大型瀝青貯存庫,燒瀝青時有刺鼻的味道,整個區都瀰漫在瀝青煙氣中,附近居民和金昌二中上千學生在承受著苯並芘致癌物的汙染。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市生態環境局

2.受理編號1534:金川區14區1-8棟東側一單元安裝的地埋式垃圾箱,垃圾箱蓋損壞,造成垃圾遺灑地面,另該垃圾箱釦蓋時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金川區政府、市住建局

(三)第二十二批信訪案件

1.受理編號1611:2019年3月22日,金昌市發改委《永昌縣丁家峽等5座水電站竣工驗收會議紀要》中丁家峽水電站未通過竣工驗收(2010年丁家峽水電站以(甘水發[2010]297號)已通過驗收),多次申請驗收,但至今不予通過。2019年5月20日永昌縣水務局將丁家峽水電站強行停水停產。企業認為是丁家峽水電站與永昌水電開發公司存在債權糾紛問題導致,認為發改委存在不作為、水務局存在亂作為的問題。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水務局、永昌縣政府

2.受理編號1621:金川區金川路通往貴陽路的道路(天悅商務賓館旁)多年來一直未硬化,塵土飛揚,汙染空氣。

責任單位:金川區政府、市住建局

(四)第二十三批信訪案件

1.受理編號1679:永昌縣水務局搞環保“一刀切”將永昌縣丁家峽水電站(該水電站各項手續齊全)強行關停,截至目前未做任何答覆。

責任單位:市水務局、永昌縣政府

2. 受理編號1680:永昌縣水務局搞環保“一刀切”將永昌縣丁家峽水電站(該水電站各項手續齊全)強行關停,截至目前未做任何答覆(重複投訴)。

責任單位:市水務局、永昌縣政府

3. 受理編號1725:永昌縣國道幹線和驪靬交叉路口南關汽車站居民樓下道路自設置振盪標線(也叫噪音標線)以來,過往車輛尾氣汙染嚴重,噪音汙染嚴重.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市住建局

4. 受理編號1748:金川區昌豐里社區南京路港島街西側建築工地內有一條大型犬,每日19:00-次日6:00狗吠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金川區政府、市住建局

二、第十七批、十八批、十九批信訪案件辦理情況:

對於督察組交辦的群眾信訪案件,我市按照“立行立改、邊督邊改,包抓督導、專案專責,嚴格核實、整改到位,對外公開、接受監督”的原則,實施臺賬管理、辦結銷號。具體查處情況如下:

(一)第十七批信訪案件辦理情況

受理編號1149:(1)金川區雙灣鎮古城村金武公路中天養殖業東側60米處有一大坑,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汙染環境。(2)國道與寧遠堡鎮龍景園交界處廢棄河道內有大量建築垃圾。

責任單位:金川區政府、市住建局

此問題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關於“金川區雙灣鎮古城村金武公路中天養殖業東側60米處有一大坑,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汙染環境”問題:投訴對象為金昌中天羊業有限公司,在該公司南門東側60米處有一大坑,坑內堆積約7立方米左右的生活垃圾和黴變廢棄飼料,場區周圍多處有生活垃圾。針對存在問題,責成該公司對坑內垃圾立即進行清理,對場區周圍其他垃圾做全面清理,制定《生活垃圾處置管理辦法》,建立周邊環境定期巡察整治長效機制;同時,對該公司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其加強內部管理,加大環境衛生整治力度。截止7月31日,該公司制定了《生活垃圾處置管理辦法》,建立了公司外圍環境定期整治長效機制,坑內生活垃圾、黴變廢棄飼料以及場區周圍垃圾已清理完畢。

關於G570國道與寧遠堡鎮龍景園交界處廢棄河道內有大量建築垃圾問題:投訴所指地點為國道G570與寧遠堡鎮龍景陵園交界處,此處為自然形成的窪地而非廢棄河道。在國道G570岔路口至龍景陵園方向約140米的道路兩側堆存有歷年積存的建築垃圾。針對此問題,採取如下整改措施:一是組織人員立即對積存的建築垃圾進行清理,並於8月2日全部清理完畢;二是在國道G570與寧遠堡鎮龍景陵園交界區域安裝監控設備,實行24小時在線監管;三是在道路兩側醒目位置設立警示牌,並加強對附近拉運人員的宣傳教育,引導其自覺將建築垃圾傾倒在金昌市建築垃圾消納場內;四是進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對亂倒建築垃圾的行為嚴厲查處。目前,國道G570岔路口至龍景陵園方向道路兩側堆存的建築垃圾已全部清理,安裝了監控設備,設立了警示牌。

(二)第十八批信訪案件辦理情況

1.受理編號1187:永昌縣東大河、西大河(兩條河從祁連山發源)河道有18傢俬營採沙場(西大河6家:三道河砂料場、宏新石料廠、旺盛砂石料銷售有限公司、鑫興啟元砂石料開採場、瑞盛砂石料廠、永川方園砂石料運銷廠;東大河12家:福宏砂料場、瑞新砂料場、福祺採砂場、永財砂石料廠、盛源採砂場、溶淤聚石料有限責任公司、聚源砂廠、萬昌砂石廠、張成山砂石料廠、長宏砂石料廠、金三舵建材有限公司、學福砂石料廠)均持有河道採砂證,2019年6月3日下午永昌縣水務局、永昌縣環保局聯合發佈通知,稱東大河、西大河2015年已經劃入溼地範圍,要求東大河、西大河18家採砂場在3日內自行拆除,否則將強拆。目前18家已經強拆。市民認為東大河、西大河列入溼地範圍,未提前通知,造成18家砂廠損失嚴重,認為政府“一刀切”做法不合理。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市水務局

此問題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核查,為規範河道採砂審批管理,永昌縣2018年11月28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河道採砂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永昌縣全部《河道採砂許可證》到期後不再換髮,並通過招標、掛牌、拍賣等形式對採砂權公開出讓。2019年5月20日,省環保督察辦公室向我市下發《關於交辦涉及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等有關問題的函》指出:金昌市永昌縣在制定河道採砂規劃將溼地保護區劃入可採區,存在違規審批採砂場的問題。5月24日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要加大對河道採砂問題整改工作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採砂企業要加強監管,確保採砂行為規範有序;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嚴格執行關停措施,堅決關閉退出。同時要結合國土“三調”工作,對已經劃定的溼地、草原範圍進行嚴密協調對接,準確界定河道、溼地、草原的管理保護範圍,並依規加強監管。永昌縣自然資源局隨後對全縣採砂場範圍與溼地數據庫逐一進行了核對,確定東大河、西大河河道內有18家採砂場均位於溼地範圍,並於2019年5月30日以《關於河道採砂場佔用溼地問題核實情況的函》函告永昌縣水務局。6月2日,市政府主要領導調研全市生態環保問題整改工作時,召開了市長現場辦公會,要求永昌縣政府要立即制定方案,採取有效措施,加快整改進度,確保6月10日前全面完成採砂生產設備及附屬設施拆除,並迅速啟動地貌恢復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溼地保護管理規定》《甘肅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永昌縣6月3日製定了《永昌縣東西大河河道採砂場關閉退出工作實施方案》,並向18家採砂企業下發了《關於關閉退出東西大河河道溼地範圍內採砂場的通知》和《關於註銷採砂許可證的公告》,要求18家採砂場於2019年6月6日前將生產設備、附屬設施等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組織強制拆除,對7月31日前完成河道恢復治理的採砂場,認定為自行關閉退出。截止8月1日,永昌縣東西大河溼地保護範圍內的18家河道採砂場均已自行拆除完畢,僅有部分成品砂石料仍在轉運中,與信訪反映“18家已經強拆”不符。

針對信訪反映“市民認為東大河、西大河列入溼地範圍,未提前通知”的問題,永昌縣林業局2017年3月2日以《關於停發在溼地範圍內頒發採砂取土許可證的函》函告永昌縣水務局,永昌縣水務局在收到文件後未高度重視,仍按正常河道採砂程序向溼地範圍內的18家河道採砂場換髮了《河道採砂許可證》,直到2018年12月31日才停止《河道採砂許可證》的換髮,存在河道採砂證發放不規範的問題。永昌縣政府已對相關單位及工作人員進行了問責。

針對信訪反映“造成18家砂廠損失嚴重”的問題,18家採砂場的生產設備、運輸工具均由砂場業主自己決定處置方式,充分考慮採砂場業主利益,有關部門積極幫助業主聯繫用砂單位和砂石存放場地,幫助採砂場業主出售、轉移成品砂料;為充分調動採砂場業主關閉退出的積極性,永昌縣財政對每個按要求關閉退出的採砂場,在通過驗收後給予3萬元的獎勵資金。市委、市政府及永昌縣委、縣政府對省環保督察辦公室交辦的“永昌縣18家河道採砂問題”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制定《永昌縣東西大河河道採砂場關閉退出工作實施方案》並嚴格執行,與信訪反映“政府‘一刀切’做法不合理”事實不符。

2.受理編號1205:永昌縣東寨鎮派出所東側50米處村民飼養了20條狗,燒水煮動物(羊羔、雞)喂狗,將燒煮動物的汙水傾倒在道路上,狗屎未及時清理,氣味難聞。

經核查,永昌縣東寨鎮派出所東側50米處村民為東寨鎮新二壩村二社居民李興貴,於2016年12月起在自家宅院內進行小型犬養殖、經營活動。目前共養小型犬60只(幼犬18只),其中室內養殖21只,屋頂養殖17只,後院養殖22只。養殖區存在犬糞便清理不及時,氣味難聞等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對李興貴進行了現場批評和思想教育,要求立即對養犬糞便進行清理,並動員其將現有犬進行遷移。目前,60只小型犬已全部完成遷移,原場養犬糞便已全部清理。

3.受理編號1218:2019年6月3日永昌縣水務局以採砂場位於溼地範圍內,將東西大河河道內18家採砂場關閉並在3日內拆除,只給予3萬元拆遷費,市民認為政府對此處理草率。

經核查,此問題與編號1187投訴問題一致,公示內容詳見1187案件辦理情況。

4.受理編號1231:河雅路以西堆放近萬噸垃圾,幾年前政府大力推進建築垃圾處理及循壞再利用項目,但處理垃圾項目上馬後,政府沒有按照國務院文件給予項目特許經營權、垃圾處理費以及垃圾資源化處理後的產品給予推廣應用,致使該項目面臨下馬困境,市民建議領導給予關注和重視,儘快讓企業投產。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金川區政府

此問題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核查,河雅路以西建築垃圾堆場內建築垃圾估算約百萬噸,佔地面積約500畝,主要是碎磚石、混凝土等一般固體廢物,是建市後城市建設過程中歷年堆積形成的。金昌市金潤達商貿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開展建築垃圾處理及循環再利用項目的企業。該公司的城市建築垃圾處理及循環再利用項目於2015年8月開工建設,計劃總投資4971.8萬元,建成後可達到年處理建築垃圾60萬立方米的生產規模。目前已建設破碎車間及料倉90%工程量、制磚車間70%工程量,尚未建成投用。根據省發改委2014年8月5日下發《關於轉下達和下達2014年第十一批建設項目投資計劃的通知》,市政府將“金昌市金潤達商貿有限公司城市建築垃圾處理循環再利用項目”列入2015年金昌市創建國家循環經濟示範重點任務。市發改委於2015年8月28日、10月12日分兩次向金潤達公司下達中央預算內補助資金共計590萬元,並要求該公司城市建築垃圾處理循環再利用項目於2015年12月底建成,但該項目由於資金問題至今未能建設完成。我市市區建築垃圾產生量約20萬噸/年,市區周邊共設有建築垃圾填埋場5座。市區建築垃圾處理循環再利用尚未形成市場競爭環境,不存在特許經營的問題。因該項目尚未建成投產,也不涉及垃圾處理費及垃圾資源化處理後的產品推廣應用問題。

5.受理編號1243:金川區建設路10號小區21棟樓下菜市場商販使用高音喇叭叫賣,噪音擾民。且攤販隨地大小便,造成衛生環境髒、亂、差。

經核查,金川區建設路10號小區21棟前的菜市場,於1986年形成因購物方便已被周邊廣大居民認可,現有固定及流動商販200多家,其中固定商販35家。10號小區21棟部分居民為增加個人收益,將自家小房出售或出租給賣菜的商販作為固定經營場所,致使菜市場長期存在。商販叫賣使用的小喇叭在賣菜高峰期聲音混雜,存在噪聲擾民的情況。距離菜市場80米處有免費公共衛生間,但部分商販為照看攤位不願前往免費公廁,存在隨地大小便現象。針對問題,採取如下措施整改:一是查扣噪聲擾民的小喇叭32個;二是與35家固定商販簽訂了《文明經營承諾書》、發放了《文明經營告知書》;三是製作安裝了1塊公廁指示牌,引導商販及消費者文明如廁;四是增加執法人員,加大巡查力度,及時清運市場及周邊的垃圾。

6.受理編號1244:金川區雙灣鎮龍口村金武公路24-26公里中間東南方向1公里有一採砂場,長期在附近山腳下采砂,揚塵汙染環境。

責任單位:金川區政府、市自然資源局

此問題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核查,金川區雙灣鎮龍口村金武公路24-26公里中間東南方向1公里處無採砂場,但在山坳處確有一處經長年風蝕形成的地表沙丘(同沙漠中的風沙一樣,不能作為建築材料使用,常用來改良鹼性土壤),不屬於沙化封禁區。通過對該區域周邊砂石礦企業及養牛場核查,確認甘肅農墾天牧乳業有限公司不定期在此沙丘處拉運風沙至其奶牛場,且在拉運過程中未採取任何防塵措施,存在揚塵汙染。針對問題,採取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向天牧乳業公司下發了《責令停止在金武公路沿線可視範圍內拉運風沙行為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風沙拉運行為,今後不得在金武公路沿線可視範圍內拉運風沙;二是對天牧乳業公司進行了約談,對該公司未在自然資源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備案的情況下,在非指定位置拉運風沙且未採取任何防塵措施的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三是天牧乳業公司簽訂了《承諾書》,承諾在需要風沙時,向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同意後,在指定位置拉運風沙,並在拉運時做好防塵措施。

7.受理編號1253:每日18:00至次日01:00,金川區泰安路品廣場影視大廳門口有商販擺啤酒攤,喝酒划拳噪聲擾民。另該地露天燒烤、炒海鮮油煙擾民。

經核查,金川區泰安路品廣場是我市居民區北移後形成的餐飲商貿商業中心,經金川區城管綜合執法局批准,每年5月1日至10月1日,在品廣場北側距離住宅樓較遠的位置(最近的住宅樓距離此地75米)設立集中經營攤點,主要經營燒烤、炒貨和啤酒飲料等。經營攤點現場管理由金昌品廣場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負責,金川區城管綜合執法局負責監督。現場核實所有攤點均使用清潔能源、鋪設墊布,“兩桶”落實到位。但各攤點在燒烤、炒菜過程中產生的油煙,以及消費者喝酒划拳產生的噪聲,會對周邊居民的生活產生一定的影響。針對問題,採取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對金昌品廣場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責成該公司進一步規範管理,並按要求嚴格落實攤點經營管理規定;二是責成金昌品廣場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20個經營攤點負責人簽訂《文明經營承諾書》,同時製作100個“溫馨提示牌”和20條標有“文明勸導員”字樣的綬帶,均發至各經營攤點,各攤點確定1名勸導員在經營期間佩戴綬帶,及時對顧客亂停車輛、大聲喧譁、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進行制止;三是增加執法人員,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攤點規範經營。

(三)第十九批信訪案件

受理編號1266:永昌縣城關鎮G570路驪靬國際名都B區北大門有一空地,未做綠化,颳風時揚塵較大;另該空地有大量生活垃圾。

經核查,永昌縣城關鎮天繡苑社區驪靬國際茗都B區北門以北、國道G570以南的空地約3000平方米,為沙土地且未進行綠化,存在生活垃圾未及時清理的問題。針對問題,採取如下整改措施:一是責成永昌縣城關鎮政府制定關於該區域綠化、宣傳、管理的整改方案;二是立即組織天繡苑社區工作人員、驪靬國際茗都物業保潔員以及環保志願者對該區域開展環境整治,將生活垃圾、雜草進行了清理,並進行灑水降塵;三是向該區域沿街經營戶、流動攤主和周邊居民發放了《城關鎮環境保護告知書》,引導群眾增強環保意識,將生活垃圾入鬥,自覺維護區域環境衛生。目前,永昌縣城關鎮政府制定了《關於永昌縣保障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轉辦信訪投訴問題整改工作方案》,計劃於2019年9月底前完成該區域換土、鋪設水管等工作,2020年春季種植樹木,進行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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