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生態環境整改】中央第五生態環保督察組交辦我市31批2個重點信訪件已辦結1件'

環境保護 蘭州 林業 紅古發佈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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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呂晟君)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8月12日交辦我市的第31批2個重點信訪案件經核實,屬實1件、不屬實1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1件。

1、受理編號2453: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編號1390、1482(七里河區金城林場輸水管被損毀,造成林場無法灌溉,樹木死亡2000多株,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對公示的內容七里河區組織相關部門對該轉辦件所提的問題進行了仔細核實……金城林場原輸水管未損壞有異議,並提出如下問題:一是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2015年10月21日以七指法79號文發了會議紀要,明確寫道“不得損壞金城林場的水利設施”,但會議剛過幾天,張某某就擅自將金城林場兩條輸水管道挖掉,金城林場立即於2015年10月31日以金林字[2015]3號向七里河區委、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等進行了報告,難道發的文件和照片是假的;二是金城林場的輸水管道是兩條(Φ150mm和Φ200mm)無縫鋼管,在埋設時各有不同的走向,下山時兩條在一個方向並行了,為什麼調查組認為只有一條150mm的管道;三是公示:原輸水管道未損壞,金城林場2016年三次正常供水27小時,但卻在2016年6月由泰波林場出資人民幣40萬元為金城林場安裝新的管道。

(一)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經七里河區政府現場核實,反映情況不屬實。

該市民已經先後11次投訴同一轉辦問題(受理編號:212號、264號、795號、974號、1390號、1482號、1664號、1684號、1776號、2293號、2381號)。該市民反映的以上問題均為雙方矛盾糾紛達成一致意見前的事情經過。

關於“一是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2015年10月21日以七指法79號文發了會議紀要,明確寫道”不得損壞金城林場的水利設施“,但會議剛過幾天,張某某就擅自將金城林場兩條輸水管道挖掉,金城林場立即於2015年10月31日以金林字[2015]3號向七里河區委、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等進行了報告,難道發的文件和照片是假的”問題,七里河區政府再次進行了認真查閱,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2015年10月21日會議紀要雙方並未達成協調意見。2015年10月31日金城林場上報“金林字[2015]3號)文件後”,七里河區政府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了現場查處,針對雙方的矛盾糾紛,組織相關部門多次進行協調,直至2016年6月雙方才達成一致意見。

關於“二是金城林場的輸水管道是兩條(Φ150mm和Φ200mm)無縫鋼管,在埋設時各有不同的走向,下山時兩條在一個方向並行了,為什麼調查組認為只有一條150mm的管道”的問題,按照雙方於2016年6月達成一致意見,由泰波林場出資人民幣四十萬元,給金城林場新改建一條長650米,直徑350mm,材質為螺紋鋼管的綠化供水管道。該工程由金城林場自行聘請水利設計單位設計,聘請水利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該工程於2016年6月18日開始施工,2016年8月24日竣工,至此,改建後的供水管道能保證金城林場的灌溉用水。2017年8月,為了進一步保護和明確後期雙方的正當利益,由泰波林場、金城林場、八里鎮八里窯村委會、五里鋪村委會四家單位簽訂了《金城林場管道改建工程管護範圍協議書》,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作為見證單位,此事得以順利解決。

關於“三是公示:原輸水管道未損壞,金城林場2016年三次正常供水27小時,但卻在2016年6月由泰波林場出資人民幣40萬元為金城林場安裝新的管道”的問題,經核實,金城林場原輸水管道未損壞,由於泰波林場建設需要,為金城林場改建了新的供水管道。

(二)調查核實處理情況

接到轉辦件後,七里河區委區政府立即安排七里河區林業和草原局牽頭,七里河區民政局配合,對該轉辦件所提的問題再次進行了核實處置:一是詳細查閱存檔資料。該信訪投訴於2016年6月,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泰波林場出資給金城林場新改建了綠化供水管道,2017年8月,為了保護和明確後期雙方的正當利益,由泰波林場、金城林場、七里河區八里鎮八里窯村委會、七里河區八里鎮五里鋪村委會四家單位簽訂了《金城林場管道改建工程管護範圍協議書》,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作為見證單位,此事得以順利解決;二是現場認真仔細核查。經相關部門多次赴現場核查確認,金城林場輸水管線和蓄水池未受破壞,新改建的金城林場供水管道正常使用,沒有樹木大量死亡的情況;三是專人全面跟蹤督查。安排專門工作人員對該轉辦件涉及的問題進行長期跟蹤督查,及時對相關問題進行解答。今後,七里河區政府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繼續做好當事人的解釋溝通工作。

(三)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

該問題已辦結,無問責情況。

2、受理編號2527:西固區公園路桃園小區南側20米處南環路每日22:00貨運車來往產生的噪音擾民,希望建設隔音屏。

(一)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經市建投公司聯合市公安局、西固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2019年8月12日,接到該轉辦件後,市建投公司立即與市公安局、西固區政府趕赴現場進行查看,西固區桃園小區南側居民住宅樓共計8層,離南山路(現為南環路)主線約40米。該處道路為南環路主幹道,車流量大,8噸及8噸以上大貨車過往密集,發動機產生的聲音及輪胎與地面摩擦產的聲音對周邊居民產生一定影響。

(二)調查核實處理情況

2016年中央環保督查轉辦第16批801號“西固區桃園小區南山路路段過往車輛噪音嚴重干擾居民生活”;第22批1215號“西固區南山路桃園小區距離南山路較近,車輛噪聲嚴重擾民”交辦件與本輪第31批2527號交辦件反映問題內容部分重複。

2016年接到中央環保督查轉辦件後,市建投公司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和設計單位現場勘查。同時,委託甘肅華譜控測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噪音檢測。經2017年1月6日監測報告顯示,桃園小區敏感點位置日間噪聲最高為62.1分貝,夜間噪聲最高為57.5分貝,超過晝間噪聲60分貝、夜間噪聲50分貝的標準。根據現場勘查情況及判定,造成噪音超標的主要原因是車輛運行過程中產生的交通噪聲以及道路未安裝隔音屏。經市建投公司研究決定,為解決該路段噪聲超標擾民問題,計劃2017年對該路段加裝隔音屏,實施隔音屏安裝工程,並根據DN700天然氣管線改遷工程完成進度。按照隔音屏設計規範,該處加裝隔音屏後將達到平均降低噪音10分貝至25分貝的設計要求,能夠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功能區標準要求。當時,由於DN700天然氣管線改遷工程正在該路段施工,無法進行隔音屏的安裝工作,故在車行道道路路北臨近住戶一側設置兩米高的護欄板作為臨時隔音擋板以有效減緩噪音擾民。2017年8月,隨著DN700天然氣管線改遷工程階段性完工,計劃安裝的170米隔音屏完成安裝。加裝隔音屏有效降低了交通噪聲對周邊居民的影響,該案件已辦結。市建投公司針對第一輪環保督查整改結果群眾滿意度做了調查。在回收的12份問卷調查中,8戶居民對整改結果表示滿意;1戶居民基本滿意,提出需繼續改進;3戶居民不太滿意,認為隔音屏安裝不太完整,要求儘快完善。

2018年8月,隨著天然氣管線改遷主管線工程全線完成,部分擋牆已符合隔音屏安裝條件,為進一步降低交通噪聲對周邊群眾的影響,市建投公司對符合安裝條件的部分路段繼續加裝隔音屏。截至2019年6月10日,所有隔音屏安裝工作全部完成,共計安裝340米。

2019年8月12日,接到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31批2527號轉辦件後,市建投公司會同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西固大隊、蘭州市生態環境局西固分局實地調查該路段噪音擾民問題。經查,該路段已安裝340米隔音屏。由於蘭州市目前仍在執行大型貨運車輛限行、勸返規定,每日21:00以後才允許進入蘭州市的車輛通行南環路,故該路段僅夜間集中通行大型貨運車輛,因此西固區交警大隊委託蘭州市西固區環境監測站對該路段夜間噪音進行了檢測。西固區環境監測站將桃園小區5號樓一單元401室、3號樓一單元901室作為敏感點進行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兩個敏感點噪聲值分別為:51.4分貝、57.4分貝,因本次監測敏感建築物所在功能區為2類區,需按要求降低10分貝後進行評價,所以監測結果為均超過國家排放標準排放限值。

經分析研判,造成該路段噪聲超標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為緩解市區交通壓力,該路段取消大型貨運車輛禁止通行規定,2018年年底,新修建的南繞城高速公路與南環路連通,匯入該路段大型貨車流量進一步增多,車輛行駛中發動機產生的聲音、輪胎與地面摩擦產的聲音及車輛鳴號產生的聲音造成該路段噪聲超標。

為了降低交通噪聲對周邊居民的影響,西固區交警大隊將開展夜間大型貨運車輛專項整治工作:一是每日22時在南環路開展對機動車巡邏管控,重點對該路段上行駛的大型貨車進行檢查,對存在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現場查究,提醒駕駛員禁止鳴號;二是組織民警深入建築工地、企業,與駕駛員開展面對面宣傳教育,提醒廣大駕駛員,特別是渣土運輸車輛司機,自覺做到不亂鳴號,不超速行駛;三是在醒目位置設置標識牌及溫馨提示牌,提醒機動車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儘量降低交通噪聲。

目前,西固區交警大隊每日22時在南環路開展對機動車巡邏管控,深入建築工地、企業,與駕駛員開展面對面宣傳教育,在南環路廢舊金屬市場丁字路口和西柳構立交橋已安裝兩塊禁止鳴號標識牌及兩塊溫馨提示牌。今後,市建投公司將對該路段隔音屏等設施加強巡檢維護,確保隔音屏等設施正常使用。

(三)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

該問題已辦結,無問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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