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我市信訪案件及辦理情況公示(第35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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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月13日第32批一般件辦結情況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8月13日交辦我市的第32批15個一般信訪案件經核實,屬實15件、不屬實0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10件。

1、受理編號2528:城關區五泉山公園內私家車排放的尾氣和噪音,影響晨練的群眾。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五泉山公園進出車輛主要為10餘家駐園單位車輛、院內住家戶車輛、公園職工車輛和古建築修繕等施工車輛,經核實均為年檢合格車輛,符合國家汽車尾氣排放標準,未發現尾氣超標排放的現象。五泉山公園在大門口設置了限速5公里提示牌,安排人員進行巡邏檢查。一旦發現車輛有超速或鳴號現象,巡邏人員都能在第一時間進行勸阻教育,避免對群眾造成影響。同時,對公園內用車的單位和職工進行宣傳教育,儘量減少車輛怠速運行,降低汽車尾氣排放。因地理位置狹小,五泉山公園內無法實行人車分流。目前,五泉山公園已加強車輛管理,規範單位用車和駐園人員車輛行駛停放,堅決杜絕非駐園車輛及尾氣排放不達標車輛入院,及時制止車輛鳴笛等不文明行為,避免對遊園群眾的影響。

該問題已辦結。

2、受理編號2529:甘肅新華印刷廠(原蘭州八一印刷廠)職工家屬樓,樓道內亂堆亂放,蚊蠅亂飛,臭氣熏天,環境衛生髒、亂、差。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城關區團結新村街道核查,該樓道存在居民亂堆亂放廢舊傢俱和雜物,環境衛生較差。團結新村街道聯合甘肅新華印刷廠後勤部進行整治,對廢舊傢俱和垃圾進行清運。同時張貼通知,告知該樓住戶不得在樓道內隨意堆放廢舊傢俱及雜物,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團結新村街道將加強該樓院環境衛生日常監管,督促甘肅新華印刷廠後勤部門及時清運垃圾,確保該區域環境衛生乾淨整潔。經團結新村街道、甘肅新華印刷廠後勤部集中清理整治,樓道內亂堆亂放現象已消除,現場無生活垃圾堆放,無臭味和蚊蠅滋生現象。

該問題已辦結。

3、受理編號2532: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受理編號1258(紅古區沙窩村94號居民錢某某夥同他人,自2013年至2019年,以破碎礦石名義在甘肅飛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內長期盜採石灰石巖,在礦區及周圍盜挖河砂、葉巖、遊離礦石約百萬噸,該片區域屬於祁連山國

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因無人過問,其他不法分子效仿作案,國有資源大量流失,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據瞭解,夜晚有大車拉運礦石。)問題處理情況不滿意。市民認為一是該地域在祁連山緩衝區內;二是錢某某盜採問題已得到打黑辦的認定,為何環保督察認定為不屬實。

此問題經永登縣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針對轉辦件內容中涉及問題,永登縣自然資源局會同永登縣公安局、武勝驛鎮再次進行調查核實。關於“該地域在祁連山緩衝區內”問題不屬實,根據《甘肅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甘肅祁連山自然保護區所屬行政區域為酒泉市、張掖市和武威市,且通過比對甘肅飛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礦區與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範圍,該區域距離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緩衝區約33公里,距離實驗區約24公里,不在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範圍內。

關於“錢某某盜採問題已得到打黑辦的認定,為何環保督查認定為不屬實。”問題:永登縣公安局掃黑辦對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複核,該區域確實有盜採現象,永登縣國土資源局已對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但永登縣公安局及縣掃黑辦在“掃黑除惡”問題線索調查過程中沒有取得有關錢某某盜採礦產資源的相關證據,也沒有認定錢某某有盜採行為。

該問題已辦結。

4、受理編號2533:每日05:00,七里河環衛局在七里河區吳家園嘉成小區門口清運垃圾,這些垃圾裝在幾十個垃圾桶裡由物業公司人員拖拽至小區門口,產生的噪音影響居民休息。

此問題經七里河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七里河區建蘭路街道吳家園嘉成小區,生活垃圾由七里河區收費所進行拉運。由於嘉成小區內道路狹窄,垃圾收運車無法進入小區進行垃圾收運。每天早晨五點,由嘉成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將垃圾桶推運至大門口進行垃圾收運作業。在垃圾桶推運及收運過程中產生噪音對周邊居民產生影響。針對轉辦件問題,七里河區收費所要求,嘉成物業公司加強工作人員監管,在垃圾桶推運過程中做到輕拿輕放,最大限度降低噪音。與嘉成物業公司協商,調整嘉成小區垃圾清運時間,由原來的凌晨5:00調整為早晨6:30。七里河區組織工作人員對該小區入戶宣傳,向住戶解釋垃圾桶在小區門口裝車的原因,得到住戶充分理解。今後,七里河區政府將安排工作人員,加強監督檢查,合理安排垃圾清運時間,為居民打造一個宜居、安靜的生活環境。

該問題已辦結。

5、受理編號2542:城關區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幹部徐某喜開辦的砂廠(名稱不詳,位於白道坪村口通往火車涵洞外30米處西側)徹夜生產,揚塵較大,且將洗砂汙水直接排入廠區對面的黃河內,汙染黃河。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公司名稱為蘭州博凱煜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商註冊地址為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193號,法定代表人為徐某紅,而非是徐某喜開辦。8月13日下午,通過現場核查,該公司建有洗砂生產線一條,未進行生產,廠區跡象表明存在洗砂廢水排入石溝洪道現象。現場內堆積大量已經加工完成的砂石料,且未完全覆蓋,造成揚塵汙染,檢查未發現有破碎等與洗砂相關的其他經營項目。廠內建有一座簡易試沉降池,收集洗砂廢水。城關區水務局根據《甘肅省規範砂石料資源開採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甘環發[2018]28號)關於“洗砂廢水不得直接排入河道內”的規定,要求其停止洗砂廢水向洪道排放的行為。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該公司超範圍經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蘭城市監監責[2019]第8-002號),責令該公司在2019年9月12日前變更經營範圍,在未變更之前禁止加工生產。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堆放砂石料覆蓋不完全,無抑塵措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向當事人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公司立即停工並整改。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城關區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城關區城市管理局、青白石街道辦事處將加大對該砂場監管力度。下一步,區城市管理局擬將對該企業進行立案處罰,並要求該單位停業期間不得擅自開工,待整改完成,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

6、受理編號2543:2019年7月至今,城關區通渭路弘順居小區內間歇性徹夜使用挖掘機挖地,噪音嚴重擾民。

此問題經蘭州市城管委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弘順居小區內因下水管道破舊堵塞,甘肅樹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正在對小區內的下水管道進行更換,屬小區內部施工。施工時間為上午07:00- 12:00,下午14:00-19:00,夜間未施工。施工期間曾有兩次在夜晚9點左右對建築物料、建築垃圾進行拉運。轉辦件內容中反映的夜間噪聲主要為兩次拉運過程中產生的噪聲。該工程已於8月14日將下水管道更換安裝完成,正在對路面進行水泥鋪設,水泥路面鋪設完成後工程結束。

城關區城管局要求施工方嚴格控制作業時間,禁止夜間(22:00至次日6:00)施工,在日間施工作業時儘量降低噪音,嚴格管理施工人員規範作業。同時求施工方加快施工進度,儘快完成工程施工作業,徹底解決施工過程噪音擾民問題。8月15日上午9時,經執法人員現場查看,該工程已完成下水管更換及路面鋪設工作,現場已無施工。

該問題已辦結。

7、受理編號2546:城關區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支書徐某喜開辦的砂廠(名稱不詳,位於白道坪村口通往火車涵洞外30米處西側)徹夜生產,揚塵較大,且將洗砂汙水直接排入廠區對面的黃河內,汙染黃河。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轉辦件內容與本輪受理編號2542投訴內容重複。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城關區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城關區城市管理局、青白石街道辦事處將加大對該砂場監管力度。下一步,區城市管理局擬將對該企業進行立案處罰,並要求該單位停業期間不得擅自開工,待整改完成,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

8、受理編號2550:蘭州至誠房地產公司在城關區天水北路楓葉國際小區臨街寫字樓A塔與B塔中間樓頂安裝了3個直徑2米的鐵桶抽風機,噪音擾民。市民希望安裝消音措施。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轉辦件內容中“3個直徑2米的鐵桶抽風機”,是2019年8月2日,蘭州至誠房地產公司對空調冷卻塔安裝的防噪音導聲筒,每天早9時至晚9時使用,晚9時以後關閉,該公司有設備運行臺賬。城關區城市管理局聯合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對蘭州至誠房地產公司敏感建築物戶外1米處佈設噪聲檢測點,在對空調冷卻塔正常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進行檢測,結果表明,噪聲低於排放限值,噪聲排放達標。現場執法人員要求該公司值班人員嚴格按照設備運行時間進行開關,以免噪音擾民。同時要求該公司值班人員做好設備運行登記臺賬,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今後,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將不定期進行檢查,以免噪聲擾民的現象再次發生。

此問題已辦結。

9、受理編號2554:西固區合水南路恆大都市廣場小區西門門口部分路段圍擋內,堆放了大量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致使環境衛生髒、亂、差。

此問題經西固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處為西固區恆大都市廣場二期項目建築工地。由於臨時停工及集中清運問題,該工地西側存在已拆除建築垃圾堆積且覆蓋不完整的問題,但未發現生活垃圾堆積情況。同時,該建築工地施工圍擋齊全,處於封閉狀態,對周邊環境衛生影響較小。

西固區城市管理局督促施工方嚴格按照施工工地“6個100%”的要求,對施工物料、裸露土方及建築垃圾進行了規整和覆蓋。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西固區將加大對該處施工工地的巡查頻次及巡查力度,督促施工方嚴格落實各項防塵抑塵措施,加快拆除進度,拆遷工程結束後,及時清理建築垃圾。

10、受理編號2569:城關區九州大道水電工程局家屬院化糞池堵塞,無人清理,汙水流至樓道內,汙染小區環境。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因甘肅省水利水電工程局家屬院12號樓後側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汙水從側牆滲出。甘肅省水利水電工程局及時聯繫蘭州通泰盛管道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由該公司具體實施下水管道疏通工作,並於當日完成管道疏通。小區物業公司對該汙染區域進行清掃、沖洗等保潔工作。

今後,城關區靖遠路街道將督促該物業公司加強環境衛生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此問題已辦結。

11、受理編號2573: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編號1050(城關區汙水廠散發惡臭,導致83路公交車九州東坪終點站及江南明珠小區周邊空氣惡臭。)問題處理情況不滿意,稱公示:8月10日整改完成,但實際情況00:00至04:00臭味擾民問題仍然存在。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此件與7月13日轉辦的第1批7號信訪投訴問題、7月16日轉辦的第4批114號信訪投訴問題、7月26日轉辦的第16批1050號信訪投訴問題重複。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聯合九州管委會進行現場核查,該單位汙水站提標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現處於設備調試階段,待調試完成並通過專家評審後即投入使用。

針對臭味擾民的問題,2019年7月8日,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工作人員在日常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單位汙水處理站存在臭味現象,且未採取措施消除臭味。2019年7月9日,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委託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對蘭州九州主食廚房食品加工園區汙水處理站無組織廢氣設置4個點位採樣進行檢測。根據檢測報告顯示,該汙水處理站北側點位硫化氫、臭氣濃度超標。2019年7月13日,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八十條第一款,向蘭州九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未採取措施防止惡臭氣體排放違法行為。2019年7月22日,對其下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城環罰告[2019]19號),擬作出罰款40000元。同時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相關負責人,宣傳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環保意識。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由於九州主食廚房加工園區汙水處理站北側點位硫化氫、臭氣濃度超標,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已依法向該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單位立即制定臭氣治理方案並儘快實施。目前,蘭州九州主食廚房已於2019年8月10日完成汙水處理站臭氣收集改造工程,現處於設備調試階段,待設備調試完成並通過專家評審驗收後即正式投入使用。該單位正在聯繫專家進行評審,預計本週末完成驗收工作。

12、受理編號2575: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編號2119(每日07:00-11:00,城關區臨夏路街道靜安門外3號一樓寶華豆漿油條店抽油煙機噪音擾民。另每日10:00-23:00,此處經典川味小吃餐飲店抽油煙機噪音擾民。)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稱公示結果: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經城關區城市管理局、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執法人員趕赴現場核查,並對兩家餐飲單位噪聲源進行檢測,結果表明經典川味小吃餐飲店噪聲超標排放,寶華豆漿油條店噪聲達標排放。根據檢測結果,城關區城市管理局臨夏路中隊執法人員依據蘭州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辦法相關規定對經典川味小吃餐飲店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8月10日進行停業整頓,更換低頻油煙機,同時要求兩家店進一步做好隔音降噪措施。市民稱寶華豆漿油條店仍然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噪聲距居民窗戶僅2米,噪聲是嚴重超標的;二是高空排放的煙塵距離居民窗戶只有2米,油煙擾民嚴重;三是並未對該店高空排放的煙塵進行檢測,是否達標。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城關區城市管理局、臨夏路街道進行現場核查,經典川味小吃餐飲店已完成整改,寶華豆漿油條店還存在引風機產生的噪聲擾民。針對投訴的問題,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於2019年8月9日已對寶華豆漿油條店噪聲源進行現場監測,監測結果顯示為58.8分貝,噪聲達標排放。但由於距離周邊居民住房較近,存在一定影響,執法人員現場要求進一步做好隔聲降噪措施,後廚操作間作業時窗戶進行關閉,不作業時關閉相關的設備以降低噪音。2019年8月14日,執法人員對該店再次進行檢查,現場要求將煙道引風機移至樓頂,進一步降低噪聲。該店負責人承諾2019年8月17日前完成整改。其次,2019年8月9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該店油煙淨化設施完善且正常工作,並設置了專用高空煙道,要求對油煙排放進行監測。同時執法人員要求該店負責人定期清洗油煙淨化設施並建立清洗臺賬,保證其正常運行。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將督促該店按期完成整改,並對油煙進行監測,確保不出現油煙、噪聲擾民現象。

13、受理編號2578:城關區南河路2808號星達小區內南北兩側堆積了大量廢品和建築垃圾,影響居民生活。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雁南街道工作人員現場核查,發現星達小區內南北兩側存在大量廢品和建築垃圾堆積情況。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雁南街道立即督促物業公司對小區內南北兩側廢品和建築垃圾進行全面清理,並協調雁灘環衛市政所及時清運。同時雁南街道要求該物業公司提高環保意識,加大小區保潔力度,對垃圾做到日產日清。目前,小區內南北兩側廢品和建築垃圾已全面清理。今後,雁南街道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小區內保潔工作。

此問題已辦結。

14、受理編號2583:(1)中堡鎮魯家莊村魯家莊沙溝內西側1公里處有人挖砂取土,破壞山體植被,造成山體裸露。(2)魯家莊沙溝內沿途堆積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無人清理,破壞生態。”

此問題經永登縣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1)關於反映“中堡鎮魯家莊村魯家莊沙溝內西側1公里處有人挖砂取土,破壞山體植被,造成山體裸露”的問題:永登縣水務局工作人員現場對魯家莊砂溝開展拉網式排查,發現有零星開挖的砂坑。經走訪群眾瞭解,砂溝內採砂坑由當地村民採挖和非法探砂造成,近期中堡鎮魯家莊村二社村民趙某在該砂溝內有非法探砂行為。未發現因開採砂石造成植被破壞和山體裸露現象。針對採砂的問題,永登縣水務局責令村民趙某對非法探砂形成的零星砂坑進行了回填清理。

(2)關於反映“魯家莊沙溝內沿途堆積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無人清理,破壞生態”的問題:經現場核查,魯家莊砂溝內約有2噸左右的尾菜和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為硬化路拆除後的混凝土塊,當地村民將其堆置在行洪道兩側,再次利用作為護堤使用。針對存在垃圾的問題,永登縣住建局、中堡鎮當日對砂溝內的生活垃圾和尾菜清理完畢,並拉運至指定點位進行填埋。今後,永登縣將進一步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堅決杜絕偷採和亂倒垃圾行為,嚴防破壞山體植被的違法行為發生。

此問題已辦結。

15、受理編號2588:城關區白銀路141號一樓的中國蘭州牛肉麵、泥爾曼羊肉面片店抽油煙機運轉時噪音擾民。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城關區政府立即組織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城關區市場監管理局、白銀路街道工作人員赴現場核實,並經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工作人員現場監測,蘭州牛肉麵店店噪音分貝值為54.1分貝,符合《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噪聲達標排放;泥爾曼羊肉面片店因裝修停業,抽油煙機無法產生噪聲。雖然噪聲符合執行標準,但在營業中的確存在擾民現象。執法人員對負責人宣傳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其環保意識。要求其在營業期間,採取措施,儘量不打擾周邊居民。

今後,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將加大對白銀路中國蘭州牛肉麵及周邊餐飲企業的檢查力度,督促商戶嚴格控制噪聲,確保不發生噪聲擾民行為。

該問題已辦結。

二、8月11日第30批重點件辦結情況: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8月11日交辦我市的第30批2個重點信訪案件經核實,屬實1件、不屬實1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1件。

1、受理編號2381: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受理編號264號(七里河區金城林場輸水管被損毀,造成林場無法灌溉,樹木死亡2000多株,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認為區政府核查情況不屬實:一是未查閱區兩山指揮部發[2015]79號會議紀要;二是此次核查中未提到林場以(金林字[2015]3號)文件上報區委;三是區政府派的核查組是否到現場查看過,供水管道及蓄水池是否被破壞。四是2015年9月張某某公司為修建公墓將林場管道移位,而並不是因施工需要;五是張某某公司違反2017年8月9日金城林場、泰波林場、八里鎮八里窯村委會、五里鋪村委會共同簽訂的協議書,且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為見證單位,在金城林場埋設的管道上栽樹,質疑核查組是否到現場查看過。

(一)舉辦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經七里河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不屬實。

此次轉辦件與第15批974號反映問題完全一樣。該群眾已經先後10次投訴同一轉辦問題(受理編號:212號、264號、795號、974號、1390號、1482號、1664號、1684號、1776號、2293號)。經核查,自2019年7月17日第一次接到第5批212號轉辦件後,七里河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安排七里河區林業和草原局牽頭,七里河區民政局配合,對該轉辦件矛盾糾紛相關材料進行了認真核查,信訪投訴中所提“七里河區金城林場輸水管被損毀,造成林場無法灌溉,樹木死亡2000多株,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問題均不屬實。

關於“一是未查閱區兩山指揮部發[2015]79號會議紀要”的問題,自2019年7月17日第一次接到第5批212號轉辦件後,就認真查閱了該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記載:雙方並未達成一致意見。

關於“二是此次核查中未提到林場以(金林字[2015]3號)文件上報區委”的問題,再次進行了認真查閱,當時,根據金城林場上報的“金林字[2015]3號)文件”,七里河區政府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了現場查看和調處,並針對雙方的矛盾糾紛,組織相關部門多次召開協調會,於2016年6月雙方達成一致:由泰波林場出資人民幣四十萬元,給金城林場新改建一條長650米,直徑350㎜,材質為螺紋鋼管的綠化供水管道(原金城林場灌溉管道直徑為150㎜)。該工程由金城林場自行聘請水利設計單位設計,聘請水利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該工程於2016年6月18日開始施工,2016年8月24日竣工,至此,改建後的供水管道能保證金城林場的灌溉用水。2017年8月,為了進一步保護和明確後期雙方的正當利益,由泰波林場、金城林場、八里鎮八里窯村委會、五里鋪村委會四家單位簽訂了《金城林場管道改建工程管護範圍協議書》,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作為見證單位,此事得以順利解決。

關於“三是區政府派的核查組是否到現場查看過,供水管道及蓄水池是否被破壞。”的問題,七里河區政府相關部門於2019年7月18日、20日、28日、8月3日四次對現場進行了實地查看,金城林場現場負責人也一同查看現場。7月28日,中央第5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現場核查組對該信訪投訴件進行了現場核查,核查結果為蓄水池未受破壞,新改建的金城林場供水管道正常使用。

關於“四是2015年9月張某某公司為了修建公墓將林場管道移位,而並不是因施工需要;”的問題,已經在第一次接到第5批212號轉辦件問題回覆中做了詳細說明。具體如下:七里河區蘭州海榮公司(該公司系蘭州海林幜港實業有限公司變更前的名稱)於2010年取得《甘肅省經營性公墓許可證》(證號:NO:035,批准文號:甘民復〔2010〕19號),在修建公墓時僅僅開挖了上水管道一側的土方,輸水管未破壞。

關於“五是張某某公司違反2017年8月9日金城林場、泰波林場、八里鎮八里窯村委會、五里鋪村委會共同簽訂的協議書,且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為見證單位,在金城林場埋設的管道上栽樹,質疑核查組是否到現場查看過。”的問題,經現場核實,泰波林場栽植在管道一側的10棵國槐現已移除,金城林場栽植在供水管道上的側柏仍然存在。

(二) 調查核實處理情況。

接到轉辦件後,七里河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安排七里河區林業和草原局牽頭,七里河區民政局配合,對該轉辦件所提的問題再次進行了仔細核實。該信訪投訴於2016年6月,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泰波林場出資人民幣四十萬元,給金城林場新改建一條長650米,直徑350㎜,材質為螺紋鋼管的綠化供水管道(原金城林場灌溉管道直徑為150㎜)。該工程由金城林場自己聘請水利設計單位設計,金城林場自己聘請水利施工單位施工,於2016年6月18日開始施工,2016年8月24日完工,2016年9月7日在相關部門的參與下,七里河區林業和草原局對該項目工程進行了通水驗收,改建後的供水管道能保證金城林場的灌溉用水。2017年8月,為了保護和明確後期雙方的正當利益,由泰波林場、金城林場、七里河區八里鎮八里窯村委會、七里河區五里鋪村委會四家單位簽訂了《金城林場管道改建工程管護範圍協議書》,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作為見證單位,此事得以順利解決。今後,七里河區政府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繼續做好當事人的解釋溝通工作。

(三)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

該問題已辦結,無問責情況。

2、受理編號2392:蘭州市2003年至今,永登縣西部獎俊埠林區內(屬於祁連山國家天然林保護區)有多家採礦企業常年進行非法開採,直到此次督察組進駐後,才臨時停產,且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違規為這些企業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致使國家自然林遭到嚴重破壞。

(一)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經永登縣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二)調查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核實,獎俊埠林區不屬於祁連山國家天然林保護區。該林區自上世紀六十年代就有開礦採石現象,共有采礦點7處。由於採礦影響林木生長,破壞植被,原永登縣林業局、永登縣獎俊埠林場通過司法程序對非法開礦採石行為予以制止,至2011年11月7個礦點已全部關閉。2011年10月由蘭州市森林公安局對非法開採的行為人張某等23人進行了立案查處,永登縣人民法院分別對違法行為人做出了刑事判決,追究了上述人員刑事責任。2011年11月至今,獎俊埠林區範圍已禁止開採礦石,不存在“獎俊埠林區有多家採礦企業常年進行非法開採,直到此次督察組進駐後,才臨時停產”的問題。

獎俊埠林區範圍內曾經獲批採礦權7處,分別為永登縣金咀泉灣石英礦、永登藍天石英砂有限公司石英砂廠、永登龍源礦業有限公司金嘴鄉金源石英礦、永登龍源礦業有限公司金嘴兌角石英礦、永登龍源礦業有限公司兌角永興石英礦、永登縣金嘴鄉松樹灣石英礦、永登大北岔石英岩礦,由原蘭州市國土資源局於2010年11月至12月審批。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以上7家礦山採礦許可到期被依法註銷。

2013至2016年,因在林區管理過程中履職不到位、疏於監管,永登縣紀委、永登縣監察局分別給予原縣林業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王某、原獎俊埠林場負責人李某、劉某黨紀、政紀處分,同時永登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李某、劉某進行了刑事判決。不存在“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違規為這些企業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致使國家自然林遭受嚴重破壞”的問題。

近年來,永登縣對破壞區域逐步進行了植被恢復,7個採礦點範圍內適合人工種草種樹恢復區域累計恢復植被面積共96.7畝,其餘不適合人工措施恢復的地段,已按照《永登縣獎俊埠林場礦山植被恢復作業設計》採取了封山禁牧措施,促進自然恢復。

今後,永登縣將進一步加強獎某某林區管護和恢復力度,保護森林資源。

(三)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

該問題已辦結,無問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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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月13日第32批一般件辦結情況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8月13日交辦我市的第32批15個一般信訪案件經核實,屬實15件、不屬實0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10件。

1、受理編號2528:城關區五泉山公園內私家車排放的尾氣和噪音,影響晨練的群眾。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五泉山公園進出車輛主要為10餘家駐園單位車輛、院內住家戶車輛、公園職工車輛和古建築修繕等施工車輛,經核實均為年檢合格車輛,符合國家汽車尾氣排放標準,未發現尾氣超標排放的現象。五泉山公園在大門口設置了限速5公里提示牌,安排人員進行巡邏檢查。一旦發現車輛有超速或鳴號現象,巡邏人員都能在第一時間進行勸阻教育,避免對群眾造成影響。同時,對公園內用車的單位和職工進行宣傳教育,儘量減少車輛怠速運行,降低汽車尾氣排放。因地理位置狹小,五泉山公園內無法實行人車分流。目前,五泉山公園已加強車輛管理,規範單位用車和駐園人員車輛行駛停放,堅決杜絕非駐園車輛及尾氣排放不達標車輛入院,及時制止車輛鳴笛等不文明行為,避免對遊園群眾的影響。

該問題已辦結。

2、受理編號2529:甘肅新華印刷廠(原蘭州八一印刷廠)職工家屬樓,樓道內亂堆亂放,蚊蠅亂飛,臭氣熏天,環境衛生髒、亂、差。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城關區團結新村街道核查,該樓道存在居民亂堆亂放廢舊傢俱和雜物,環境衛生較差。團結新村街道聯合甘肅新華印刷廠後勤部進行整治,對廢舊傢俱和垃圾進行清運。同時張貼通知,告知該樓住戶不得在樓道內隨意堆放廢舊傢俱及雜物,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團結新村街道將加強該樓院環境衛生日常監管,督促甘肅新華印刷廠後勤部門及時清運垃圾,確保該區域環境衛生乾淨整潔。經團結新村街道、甘肅新華印刷廠後勤部集中清理整治,樓道內亂堆亂放現象已消除,現場無生活垃圾堆放,無臭味和蚊蠅滋生現象。

該問題已辦結。

3、受理編號2532: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受理編號1258(紅古區沙窩村94號居民錢某某夥同他人,自2013年至2019年,以破碎礦石名義在甘肅飛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內長期盜採石灰石巖,在礦區及周圍盜挖河砂、葉巖、遊離礦石約百萬噸,該片區域屬於祁連山國

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因無人過問,其他不法分子效仿作案,國有資源大量流失,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據瞭解,夜晚有大車拉運礦石。)問題處理情況不滿意。市民認為一是該地域在祁連山緩衝區內;二是錢某某盜採問題已得到打黑辦的認定,為何環保督察認定為不屬實。

此問題經永登縣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針對轉辦件內容中涉及問題,永登縣自然資源局會同永登縣公安局、武勝驛鎮再次進行調查核實。關於“該地域在祁連山緩衝區內”問題不屬實,根據《甘肅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甘肅祁連山自然保護區所屬行政區域為酒泉市、張掖市和武威市,且通過比對甘肅飛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礦區與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範圍,該區域距離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緩衝區約33公里,距離實驗區約24公里,不在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範圍內。

關於“錢某某盜採問題已得到打黑辦的認定,為何環保督查認定為不屬實。”問題:永登縣公安局掃黑辦對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複核,該區域確實有盜採現象,永登縣國土資源局已對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但永登縣公安局及縣掃黑辦在“掃黑除惡”問題線索調查過程中沒有取得有關錢某某盜採礦產資源的相關證據,也沒有認定錢某某有盜採行為。

該問題已辦結。

4、受理編號2533:每日05:00,七里河環衛局在七里河區吳家園嘉成小區門口清運垃圾,這些垃圾裝在幾十個垃圾桶裡由物業公司人員拖拽至小區門口,產生的噪音影響居民休息。

此問題經七里河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七里河區建蘭路街道吳家園嘉成小區,生活垃圾由七里河區收費所進行拉運。由於嘉成小區內道路狹窄,垃圾收運車無法進入小區進行垃圾收運。每天早晨五點,由嘉成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將垃圾桶推運至大門口進行垃圾收運作業。在垃圾桶推運及收運過程中產生噪音對周邊居民產生影響。針對轉辦件問題,七里河區收費所要求,嘉成物業公司加強工作人員監管,在垃圾桶推運過程中做到輕拿輕放,最大限度降低噪音。與嘉成物業公司協商,調整嘉成小區垃圾清運時間,由原來的凌晨5:00調整為早晨6:30。七里河區組織工作人員對該小區入戶宣傳,向住戶解釋垃圾桶在小區門口裝車的原因,得到住戶充分理解。今後,七里河區政府將安排工作人員,加強監督檢查,合理安排垃圾清運時間,為居民打造一個宜居、安靜的生活環境。

該問題已辦結。

5、受理編號2542:城關區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幹部徐某喜開辦的砂廠(名稱不詳,位於白道坪村口通往火車涵洞外30米處西側)徹夜生產,揚塵較大,且將洗砂汙水直接排入廠區對面的黃河內,汙染黃河。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公司名稱為蘭州博凱煜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商註冊地址為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193號,法定代表人為徐某紅,而非是徐某喜開辦。8月13日下午,通過現場核查,該公司建有洗砂生產線一條,未進行生產,廠區跡象表明存在洗砂廢水排入石溝洪道現象。現場內堆積大量已經加工完成的砂石料,且未完全覆蓋,造成揚塵汙染,檢查未發現有破碎等與洗砂相關的其他經營項目。廠內建有一座簡易試沉降池,收集洗砂廢水。城關區水務局根據《甘肅省規範砂石料資源開採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甘環發[2018]28號)關於“洗砂廢水不得直接排入河道內”的規定,要求其停止洗砂廢水向洪道排放的行為。城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該公司超範圍經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蘭城市監監責[2019]第8-002號),責令該公司在2019年9月12日前變更經營範圍,在未變更之前禁止加工生產。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堆放砂石料覆蓋不完全,無抑塵措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向當事人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公司立即停工並整改。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城關區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城關區城市管理局、青白石街道辦事處將加大對該砂場監管力度。下一步,區城市管理局擬將對該企業進行立案處罰,並要求該單位停業期間不得擅自開工,待整改完成,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

6、受理編號2543:2019年7月至今,城關區通渭路弘順居小區內間歇性徹夜使用挖掘機挖地,噪音嚴重擾民。

此問題經蘭州市城管委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弘順居小區內因下水管道破舊堵塞,甘肅樹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正在對小區內的下水管道進行更換,屬小區內部施工。施工時間為上午07:00- 12:00,下午14:00-19:00,夜間未施工。施工期間曾有兩次在夜晚9點左右對建築物料、建築垃圾進行拉運。轉辦件內容中反映的夜間噪聲主要為兩次拉運過程中產生的噪聲。該工程已於8月14日將下水管道更換安裝完成,正在對路面進行水泥鋪設,水泥路面鋪設完成後工程結束。

城關區城管局要求施工方嚴格控制作業時間,禁止夜間(22:00至次日6:00)施工,在日間施工作業時儘量降低噪音,嚴格管理施工人員規範作業。同時求施工方加快施工進度,儘快完成工程施工作業,徹底解決施工過程噪音擾民問題。8月15日上午9時,經執法人員現場查看,該工程已完成下水管更換及路面鋪設工作,現場已無施工。

該問題已辦結。

7、受理編號2546:城關區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支書徐某喜開辦的砂廠(名稱不詳,位於白道坪村口通往火車涵洞外30米處西側)徹夜生產,揚塵較大,且將洗砂汙水直接排入廠區對面的黃河內,汙染黃河。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轉辦件內容與本輪受理編號2542投訴內容重複。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城關區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城關區城市管理局、青白石街道辦事處將加大對該砂場監管力度。下一步,區城市管理局擬將對該企業進行立案處罰,並要求該單位停業期間不得擅自開工,待整改完成,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

8、受理編號2550:蘭州至誠房地產公司在城關區天水北路楓葉國際小區臨街寫字樓A塔與B塔中間樓頂安裝了3個直徑2米的鐵桶抽風機,噪音擾民。市民希望安裝消音措施。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轉辦件內容中“3個直徑2米的鐵桶抽風機”,是2019年8月2日,蘭州至誠房地產公司對空調冷卻塔安裝的防噪音導聲筒,每天早9時至晚9時使用,晚9時以後關閉,該公司有設備運行臺賬。城關區城市管理局聯合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對蘭州至誠房地產公司敏感建築物戶外1米處佈設噪聲檢測點,在對空調冷卻塔正常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進行檢測,結果表明,噪聲低於排放限值,噪聲排放達標。現場執法人員要求該公司值班人員嚴格按照設備運行時間進行開關,以免噪音擾民。同時要求該公司值班人員做好設備運行登記臺賬,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今後,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將不定期進行檢查,以免噪聲擾民的現象再次發生。

此問題已辦結。

9、受理編號2554:西固區合水南路恆大都市廣場小區西門門口部分路段圍擋內,堆放了大量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致使環境衛生髒、亂、差。

此問題經西固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處為西固區恆大都市廣場二期項目建築工地。由於臨時停工及集中清運問題,該工地西側存在已拆除建築垃圾堆積且覆蓋不完整的問題,但未發現生活垃圾堆積情況。同時,該建築工地施工圍擋齊全,處於封閉狀態,對周邊環境衛生影響較小。

西固區城市管理局督促施工方嚴格按照施工工地“6個100%”的要求,對施工物料、裸露土方及建築垃圾進行了規整和覆蓋。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西固區將加大對該處施工工地的巡查頻次及巡查力度,督促施工方嚴格落實各項防塵抑塵措施,加快拆除進度,拆遷工程結束後,及時清理建築垃圾。

10、受理編號2569:城關區九州大道水電工程局家屬院化糞池堵塞,無人清理,汙水流至樓道內,汙染小區環境。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因甘肅省水利水電工程局家屬院12號樓後側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汙水從側牆滲出。甘肅省水利水電工程局及時聯繫蘭州通泰盛管道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由該公司具體實施下水管道疏通工作,並於當日完成管道疏通。小區物業公司對該汙染區域進行清掃、沖洗等保潔工作。

今後,城關區靖遠路街道將督促該物業公司加強環境衛生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此問題已辦結。

11、受理編號2573: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編號1050(城關區汙水廠散發惡臭,導致83路公交車九州東坪終點站及江南明珠小區周邊空氣惡臭。)問題處理情況不滿意,稱公示:8月10日整改完成,但實際情況00:00至04:00臭味擾民問題仍然存在。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此件與7月13日轉辦的第1批7號信訪投訴問題、7月16日轉辦的第4批114號信訪投訴問題、7月26日轉辦的第16批1050號信訪投訴問題重複。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聯合九州管委會進行現場核查,該單位汙水站提標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現處於設備調試階段,待調試完成並通過專家評審後即投入使用。

針對臭味擾民的問題,2019年7月8日,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工作人員在日常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單位汙水處理站存在臭味現象,且未採取措施消除臭味。2019年7月9日,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委託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對蘭州九州主食廚房食品加工園區汙水處理站無組織廢氣設置4個點位採樣進行檢測。根據檢測報告顯示,該汙水處理站北側點位硫化氫、臭氣濃度超標。2019年7月13日,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八十條第一款,向蘭州九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未採取措施防止惡臭氣體排放違法行為。2019年7月22日,對其下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城環罰告[2019]19號),擬作出罰款40000元。同時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相關負責人,宣傳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環保意識。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由於九州主食廚房加工園區汙水處理站北側點位硫化氫、臭氣濃度超標,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已依法向該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單位立即制定臭氣治理方案並儘快實施。目前,蘭州九州主食廚房已於2019年8月10日完成汙水處理站臭氣收集改造工程,現處於設備調試階段,待設備調試完成並通過專家評審驗收後即正式投入使用。該單位正在聯繫專家進行評審,預計本週末完成驗收工作。

12、受理編號2575: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編號2119(每日07:00-11:00,城關區臨夏路街道靜安門外3號一樓寶華豆漿油條店抽油煙機噪音擾民。另每日10:00-23:00,此處經典川味小吃餐飲店抽油煙機噪音擾民。)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稱公示結果: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經城關區城市管理局、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執法人員趕赴現場核查,並對兩家餐飲單位噪聲源進行檢測,結果表明經典川味小吃餐飲店噪聲超標排放,寶華豆漿油條店噪聲達標排放。根據檢測結果,城關區城市管理局臨夏路中隊執法人員依據蘭州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辦法相關規定對經典川味小吃餐飲店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8月10日進行停業整頓,更換低頻油煙機,同時要求兩家店進一步做好隔音降噪措施。市民稱寶華豆漿油條店仍然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噪聲距居民窗戶僅2米,噪聲是嚴重超標的;二是高空排放的煙塵距離居民窗戶只有2米,油煙擾民嚴重;三是並未對該店高空排放的煙塵進行檢測,是否達標。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城關區城市管理局、臨夏路街道進行現場核查,經典川味小吃餐飲店已完成整改,寶華豆漿油條店還存在引風機產生的噪聲擾民。針對投訴的問題,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於2019年8月9日已對寶華豆漿油條店噪聲源進行現場監測,監測結果顯示為58.8分貝,噪聲達標排放。但由於距離周邊居民住房較近,存在一定影響,執法人員現場要求進一步做好隔聲降噪措施,後廚操作間作業時窗戶進行關閉,不作業時關閉相關的設備以降低噪音。2019年8月14日,執法人員對該店再次進行檢查,現場要求將煙道引風機移至樓頂,進一步降低噪聲。該店負責人承諾2019年8月17日前完成整改。其次,2019年8月9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該店油煙淨化設施完善且正常工作,並設置了專用高空煙道,要求對油煙排放進行監測。同時執法人員要求該店負責人定期清洗油煙淨化設施並建立清洗臺賬,保證其正常運行。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將督促該店按期完成整改,並對油煙進行監測,確保不出現油煙、噪聲擾民現象。

13、受理編號2578:城關區南河路2808號星達小區內南北兩側堆積了大量廢品和建築垃圾,影響居民生活。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雁南街道工作人員現場核查,發現星達小區內南北兩側存在大量廢品和建築垃圾堆積情況。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雁南街道立即督促物業公司對小區內南北兩側廢品和建築垃圾進行全面清理,並協調雁灘環衛市政所及時清運。同時雁南街道要求該物業公司提高環保意識,加大小區保潔力度,對垃圾做到日產日清。目前,小區內南北兩側廢品和建築垃圾已全面清理。今後,雁南街道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小區內保潔工作。

此問題已辦結。

14、受理編號2583:(1)中堡鎮魯家莊村魯家莊沙溝內西側1公里處有人挖砂取土,破壞山體植被,造成山體裸露。(2)魯家莊沙溝內沿途堆積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無人清理,破壞生態。”

此問題經永登縣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1)關於反映“中堡鎮魯家莊村魯家莊沙溝內西側1公里處有人挖砂取土,破壞山體植被,造成山體裸露”的問題:永登縣水務局工作人員現場對魯家莊砂溝開展拉網式排查,發現有零星開挖的砂坑。經走訪群眾瞭解,砂溝內採砂坑由當地村民採挖和非法探砂造成,近期中堡鎮魯家莊村二社村民趙某在該砂溝內有非法探砂行為。未發現因開採砂石造成植被破壞和山體裸露現象。針對採砂的問題,永登縣水務局責令村民趙某對非法探砂形成的零星砂坑進行了回填清理。

(2)關於反映“魯家莊沙溝內沿途堆積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無人清理,破壞生態”的問題:經現場核查,魯家莊砂溝內約有2噸左右的尾菜和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為硬化路拆除後的混凝土塊,當地村民將其堆置在行洪道兩側,再次利用作為護堤使用。針對存在垃圾的問題,永登縣住建局、中堡鎮當日對砂溝內的生活垃圾和尾菜清理完畢,並拉運至指定點位進行填埋。今後,永登縣將進一步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堅決杜絕偷採和亂倒垃圾行為,嚴防破壞山體植被的違法行為發生。

此問題已辦結。

15、受理編號2588:城關區白銀路141號一樓的中國蘭州牛肉麵、泥爾曼羊肉面片店抽油煙機運轉時噪音擾民。

此問題經城關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城關區政府立即組織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城關區市場監管理局、白銀路街道工作人員赴現場核實,並經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分局工作人員現場監測,蘭州牛肉麵店店噪音分貝值為54.1分貝,符合《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噪聲達標排放;泥爾曼羊肉面片店因裝修停業,抽油煙機無法產生噪聲。雖然噪聲符合執行標準,但在營業中的確存在擾民現象。執法人員對負責人宣傳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其環保意識。要求其在營業期間,採取措施,儘量不打擾周邊居民。

今後,城關區城市管理局將加大對白銀路中國蘭州牛肉麵及周邊餐飲企業的檢查力度,督促商戶嚴格控制噪聲,確保不發生噪聲擾民行為。

該問題已辦結。

二、8月11日第30批重點件辦結情況: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8月11日交辦我市的第30批2個重點信訪案件經核實,屬實1件、不屬實1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1件。

1、受理編號2381: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受理編號264號(七里河區金城林場輸水管被損毀,造成林場無法灌溉,樹木死亡2000多株,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認為區政府核查情況不屬實:一是未查閱區兩山指揮部發[2015]79號會議紀要;二是此次核查中未提到林場以(金林字[2015]3號)文件上報區委;三是區政府派的核查組是否到現場查看過,供水管道及蓄水池是否被破壞。四是2015年9月張某某公司為修建公墓將林場管道移位,而並不是因施工需要;五是張某某公司違反2017年8月9日金城林場、泰波林場、八里鎮八里窯村委會、五里鋪村委會共同簽訂的協議書,且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為見證單位,在金城林場埋設的管道上栽樹,質疑核查組是否到現場查看過。

(一)舉辦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經七里河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不屬實。

此次轉辦件與第15批974號反映問題完全一樣。該群眾已經先後10次投訴同一轉辦問題(受理編號:212號、264號、795號、974號、1390號、1482號、1664號、1684號、1776號、2293號)。經核查,自2019年7月17日第一次接到第5批212號轉辦件後,七里河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安排七里河區林業和草原局牽頭,七里河區民政局配合,對該轉辦件矛盾糾紛相關材料進行了認真核查,信訪投訴中所提“七里河區金城林場輸水管被損毀,造成林場無法灌溉,樹木死亡2000多株,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問題均不屬實。

關於“一是未查閱區兩山指揮部發[2015]79號會議紀要”的問題,自2019年7月17日第一次接到第5批212號轉辦件後,就認真查閱了該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記載:雙方並未達成一致意見。

關於“二是此次核查中未提到林場以(金林字[2015]3號)文件上報區委”的問題,再次進行了認真查閱,當時,根據金城林場上報的“金林字[2015]3號)文件”,七里河區政府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了現場查看和調處,並針對雙方的矛盾糾紛,組織相關部門多次召開協調會,於2016年6月雙方達成一致:由泰波林場出資人民幣四十萬元,給金城林場新改建一條長650米,直徑350㎜,材質為螺紋鋼管的綠化供水管道(原金城林場灌溉管道直徑為150㎜)。該工程由金城林場自行聘請水利設計單位設計,聘請水利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該工程於2016年6月18日開始施工,2016年8月24日竣工,至此,改建後的供水管道能保證金城林場的灌溉用水。2017年8月,為了進一步保護和明確後期雙方的正當利益,由泰波林場、金城林場、八里鎮八里窯村委會、五里鋪村委會四家單位簽訂了《金城林場管道改建工程管護範圍協議書》,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作為見證單位,此事得以順利解決。

關於“三是區政府派的核查組是否到現場查看過,供水管道及蓄水池是否被破壞。”的問題,七里河區政府相關部門於2019年7月18日、20日、28日、8月3日四次對現場進行了實地查看,金城林場現場負責人也一同查看現場。7月28日,中央第5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現場核查組對該信訪投訴件進行了現場核查,核查結果為蓄水池未受破壞,新改建的金城林場供水管道正常使用。

關於“四是2015年9月張某某公司為了修建公墓將林場管道移位,而並不是因施工需要;”的問題,已經在第一次接到第5批212號轉辦件問題回覆中做了詳細說明。具體如下:七里河區蘭州海榮公司(該公司系蘭州海林幜港實業有限公司變更前的名稱)於2010年取得《甘肅省經營性公墓許可證》(證號:NO:035,批准文號:甘民復〔2010〕19號),在修建公墓時僅僅開挖了上水管道一側的土方,輸水管未破壞。

關於“五是張某某公司違反2017年8月9日金城林場、泰波林場、八里鎮八里窯村委會、五里鋪村委會共同簽訂的協議書,且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為見證單位,在金城林場埋設的管道上栽樹,質疑核查組是否到現場查看過。”的問題,經現場核實,泰波林場栽植在管道一側的10棵國槐現已移除,金城林場栽植在供水管道上的側柏仍然存在。

(二) 調查核實處理情況。

接到轉辦件後,七里河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安排七里河區林業和草原局牽頭,七里河區民政局配合,對該轉辦件所提的問題再次進行了仔細核實。該信訪投訴於2016年6月,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泰波林場出資人民幣四十萬元,給金城林場新改建一條長650米,直徑350㎜,材質為螺紋鋼管的綠化供水管道(原金城林場灌溉管道直徑為150㎜)。該工程由金城林場自己聘請水利設計單位設計,金城林場自己聘請水利施工單位施工,於2016年6月18日開始施工,2016年8月24日完工,2016年9月7日在相關部門的參與下,七里河區林業和草原局對該項目工程進行了通水驗收,改建後的供水管道能保證金城林場的灌溉用水。2017年8月,為了保護和明確後期雙方的正當利益,由泰波林場、金城林場、七里河區八里鎮八里窯村委會、七里河區五里鋪村委會四家單位簽訂了《金城林場管道改建工程管護範圍協議書》,七里河區兩山指揮部作為見證單位,此事得以順利解決。今後,七里河區政府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繼續做好當事人的解釋溝通工作。

(三)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

該問題已辦結,無問責情況。

2、受理編號2392:蘭州市2003年至今,永登縣西部獎俊埠林區內(屬於祁連山國家天然林保護區)有多家採礦企業常年進行非法開採,直到此次督察組進駐後,才臨時停產,且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違規為這些企業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致使國家自然林遭到嚴重破壞。

(一)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經永登縣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二)調查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核實,獎俊埠林區不屬於祁連山國家天然林保護區。該林區自上世紀六十年代就有開礦採石現象,共有采礦點7處。由於採礦影響林木生長,破壞植被,原永登縣林業局、永登縣獎俊埠林場通過司法程序對非法開礦採石行為予以制止,至2011年11月7個礦點已全部關閉。2011年10月由蘭州市森林公安局對非法開採的行為人張某等23人進行了立案查處,永登縣人民法院分別對違法行為人做出了刑事判決,追究了上述人員刑事責任。2011年11月至今,獎俊埠林區範圍已禁止開採礦石,不存在“獎俊埠林區有多家採礦企業常年進行非法開採,直到此次督察組進駐後,才臨時停產”的問題。

獎俊埠林區範圍內曾經獲批採礦權7處,分別為永登縣金咀泉灣石英礦、永登藍天石英砂有限公司石英砂廠、永登龍源礦業有限公司金嘴鄉金源石英礦、永登龍源礦業有限公司金嘴兌角石英礦、永登龍源礦業有限公司兌角永興石英礦、永登縣金嘴鄉松樹灣石英礦、永登大北岔石英岩礦,由原蘭州市國土資源局於2010年11月至12月審批。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以上7家礦山採礦許可到期被依法註銷。

2013至2016年,因在林區管理過程中履職不到位、疏於監管,永登縣紀委、永登縣監察局分別給予原縣林業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王某、原獎俊埠林場負責人李某、劉某黨紀、政紀處分,同時永登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李某、劉某進行了刑事判決。不存在“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違規為這些企業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致使國家自然林遭受嚴重破壞”的問題。

近年來,永登縣對破壞區域逐步進行了植被恢復,7個採礦點範圍內適合人工種草種樹恢復區域累計恢復植被面積共96.7畝,其餘不適合人工措施恢復的地段,已按照《永登縣獎俊埠林場礦山植被恢復作業設計》採取了封山禁牧措施,促進自然恢復。

今後,永登縣將進一步加強獎某某林區管護和恢復力度,保護森林資源。

(三)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

該問題已辦結,無問責情況。

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我市信訪案件及辦理情況公示(第35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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